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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公司私自更改名稱

發布時間: 2022-07-15 17:14:48

A. 加盟可以改名字嗎,

這你就要你的加盟商聯系了,估計不太可能

B. 工商局在辦營業執照時名字未經商戶同意私自改名怎麼辦

可能當時您提供的名稱都過不了所以工商就直接用你的名字了,但是無名稱的執照你在做廣告的時候是不影響的,只要不觸犯別人的商標,但是你也可以去他們說現在我要申請核一個名稱,大廳的人解決不了你找證據去找所長解決。

C. 您好,我店鋪是加盟店,門頭名字和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不一樣,已經按照要求提交變更申請了,請受理一下謝謝

申請更名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郵件主題:【申請更名】+現有商戶名稱
郵件正文:寫明現有名稱及更改後名稱
郵件附件:請商戶根據自身所屬類別提交相關資質:
1.餐飲行業:提供門頭照片或品牌加盟合作授權合同/協議(第一頁和最後一頁)照片,要求最後一頁有雙方清晰的紅章。
2.維修行業:品牌授權證明或雙方合作合同/協議(第一頁和最後一頁)照片,要求最後一頁有雙方清晰的紅章。
3.品牌商家:如更改後名稱與更改前名稱無相同欄位,需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的文件:
自有品牌:商標注冊證
加盟店:提供加盟品牌授權或加盟合同(第一頁和最後一頁)照片,要求最後一頁有雙方清晰的紅章。

D. 加盟店能隨意改名字嗎

不可以啊,一般來說
1、加盟開店是必須要用加盟店的名字,總部統一給你配貨,你不需要自己去上貨;只需要交一定的費用;自己出裝修得錢,但是要裝修成加盟店的風格就好了。相對來講比較輕松,因為在經營理念方面都是沿用總部的
2、自己開店事情就比較復雜了,需要總去上貨補貨,如果有質量問題客戶找你你找發貨商就復雜了,加盟店的話你去找總部就可以解決了,自己開店什麼事情都是自己弄,可能自己當老闆的感覺會很好,但是煩心事情也很多,凡事都需要自己做。

大體的區別就是這樣,看你這么選擇了,其實現在經營個動漫店是個明智的選擇。

E. 加盟店不加盟換名字網上數據有影響嘛

不加盟,使用別人加盟店的名字不可以。
1、不加盟,使用別人加盟店的名字屬於侵權;
2、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3、在我國,有關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法律規定集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等法律條文之中。

F. 侵犯商標權而變更企業名稱的判例

1、案情介紹
案號:(2010)浙杭知初字第879號,原告北京XX太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杭州太奇教育服務社,

原告成立於2001年6月29日,從事MBA、MPA類考試培訓,在全國擁有40多家分校,在國內培訓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原告自2001年開始使用「太奇」商標,並於2002年7月提起商標注冊的申請,2006年取得商標專用權,核定使用的種類為第41類,注冊號為3236053。原告自成立以來為「太奇」商標的推廣投入了大量的廣告宣傳費用,「太奇」已在同行業內成為知名品牌。

被告同樣是從事MBA、MPA類考試培訓,曾於2009年3月6日與原告簽訂合作協議書,作為原告在杭州的加盟分校,原告授權被告在加盟期間可以有償使用原告的「太奇」商標及相關榮譽、師資等。在「合作協議書」於2010年1月31日到期終止後,被告仍然在對外宣傳上突出使用「太奇」,其招生簡章更是直接照抄原告招生簡章,所引用的格言、成績、名師、優勢、文化等均為原告所獨有,使人誤認為被告依然是原告在杭州的分校,在原告一再電話要求被告停止侵權並且發送了律師函的情況下,被告依然我行我素。

被告的行為既構成對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也因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並對消費者作出虛假宣傳而構成不正當競爭。故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3236053號注冊商標專用權,停止在其對外宣傳上使用「太奇」文字;

2、判令被告變更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太奇」文字;

3、判令被告在《錢江晚報》及其網站上刊登聲明,並向原告賠禮道歉,以消除影響;

4、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

5、判令被告承擔原告公證費等合理的訴訟支出人民幣 1萬元;

2、法律分析
對於攀附他人商標的傍名牌行為,屬於侵犯商標權,如果已經利用他人商標注冊了相應的企業名稱,那麼如果突出使用他人商標也是構成侵犯商標權的,會被判處變更企業名稱,不得侵犯他人商標權。
3、判決結果
被告於2011年12月31日前到工商管理機關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名稱不得含有太奇字樣
4、律師建議

在注冊企業名稱的時候一定要進行商標檢索,查看是否侵犯他人商標權,並就自己的企業名稱盡快注冊商標。

G. 加盟了一個,加盟店可以自己起名字嗎

你好!
一般加盟店都有統一的形象,統一的管理,基本上是不會同意加盟商私自改名字或加名字的!這些在加盟合同的條款上應該都會寫清楚的!

H. 營業執照登記名稱跟店面門頭所使用商標的名稱不相符

確實是違法的。

1 .我國法律規定企業名稱字型大小必須經注冊登記才合法
2 .你雖然有執照,但使用在門頭的不是自己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屬於擅自變更企業名稱,也是違法的。
3.如果你有合理的理由說明,並及時改正,情節輕微,可能會不予處罰,但情節嚴重的話就不一定了,可能會進行罰款等處理。《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2008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8號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關於「個體工商戶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不得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
和第二十條:「個體工商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因經營范圍涉及的登記前置許可被撤銷不得再從事某項業務,但其名稱又表明仍在開展該項業務,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名稱變更登記的;
(二)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注冊的市場主體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場主體名稱權行為的。
屬於第十九條的情形不罰款,第二十條的情形要進行處罰。對第二十條規定情形的處罰有告知程序,沒有整改時間。

(8)加盟公司私自更改名稱擴展閱讀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違反本規定的下列行為,由登記主管機關區別情節,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准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

(二)擅自改變企業名稱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辦理變更登記;

(三)擅自轉讓或者出租自己的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保留期內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保留期屆滿不按期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予以警告並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