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賢合庄加盟違規,陳赫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嗎
在陳赫、朱楨、葉一茜等明星利用明星效應進行一系列宣傳,很快賢合庄便開啟了飛奔模式,從一開始在福州僅有的6家門店開到800多家,成為投資者、創業者們爭先加盟的品牌。
面對此風波,陳赫沒有作出回應,而是悄悄退出該品牌火鍋的股東行列,這一舉動引來不少加盟商的抵觸,因為很多加盟都是沖著陳赫的名氣才選擇投資,如今有難,明星卻為了自我保護而抽身退出。對於加盟商維權一事,賢合庄在社交平台上發表了聲明稱已經將擾亂門店秩序的人員強制帶帶離至派出所,並採取了教育和警告等處理措施,並表示會通過補貼物料、減免費用等 方式幫扶加盟店,對此你怎麼看呢?
⑵ 上海多家華聯加盟店被頂格罰款,該品牌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
抬高起送價、收取高額配送費、侵犯消費者利益、違反了行業法規、未按照規定時間退還錢等。
⑶ 加盟店的法律責任
你好,如果加盟店系注冊成立的公司,那麼屬於獨立的法人,否則加盟店只是公司的一個部門,有公司承擔所有的責任和義務。
⑷ 奶茶店法律責任以及費用
奶茶店需要。負的法律責任。就是正常的工傷率法。和食品安全防疫方面的法規。如果店面房子。屬於自己性質的。還應考慮到安全防火。環境衛生。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責任。他的。一般設備。購買和應用在3萬元左右。如果在不同的城市。店面租地的狀態不同。所以總投入也會有所不同。在北上廣一線城市。一般地方的店面大概是十幾萬左右。如果在非常繁華的地方需要二三十萬。
⑸ 加盟店承擔總部的法律責任嗎
總部與加盟店不一定承擔連帶責任。因為根據表見代理的相關規定,總部與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擔連帶責任。但是這種連帶責任,只是外部責任,消費者可以向總部或加盟店要求賠償,總店與加盟店之間的內部責任取決於雙方的具體協議。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⑹ 總部與加盟店是否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分析:在合同責任中,總部與加盟店承擔連帶責任。當然,這只是外部責任(消費者可以向總部要求賠償或者向加盟店要求賠償),總店與加盟店之間的內部責任如何,要看雙方之間的具體約定。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共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表見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⑺ 加盟店出問題了總公司要負責嗎
法律分析:加盟商如系總公司分公司,則履行合同中產生的債務由總公司承擔;如是獨立主體,需結合是否加盟與總公司關系及是否有權代表總公司等情況來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⑻ 什麼是加盟商他有什麼法律責任
加盟商是指在 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加盟在法律上稱為特許經營,加盟商是被特許經營的一方,其應當根據與特許人的合同約定開展經營活動和支付相應費用。
⑼ 加盟店侵權可以起訴總店嗎
法律分析:可以。從侵權責任角度分析,雖然特許經營的總部與加盟店是法律地位各自獨立的民事主體,但對消費者而言,整個特許體系往往被當作單一的企業經營者,總部與旗下的加盟店構成同一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