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總部在特許加盟合約到期後怎麼控制加盟商不會變成自己的競爭對手
這個,如果你開始合同中沒協議定,真還是個棘手的事。
你說回購,一個成熟的店面,會是一大筆支出的。
這樣吧,既然是加盟連鎖,你建立起信息體系,掌握加盟店的客戶資料,最好區域內共用,實行會員卡制;
加盟到期,如果不再加盟,那麼撤銷其品牌及一些相關管理資料的使用權外,可以開設新加盟店,你手裡的客戶資料就有用了。你知道怎麼做。做巧妙點即可。
你可以想像,一家老店突然改了形象,旁邊又開一家老品牌形象店,客戶資料又都有,起碼要分他不少客源。
而會員卡制度,老客戶想跑都跑不了。
B. 開一個加盟店都需要什麼條件
開一個加盟店都需要條件如下:
一,先向加盟商取得加盟資格
二,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
1,需准備店面房產證復印件,(是租的房子還要租房協議書)
2,身份證復印2張 ,一寸照片5張.
3,到當地工商所申領表格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4,再到稅務所辦稅務登記證,現在好象還得辦行業代碼證,在質檢局。
5,拿到稅務登記證後申請發票,發票申請分2種:第一,按定稅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沒有營業額都是每月交納相同的稅額;第二是根據開具發票的金額每月按稅率繳稅。
6,整個過程,時間大概是15-30天,這個各地不同的。
三,開加盟店需要注意問題:
1、總部的實力與信用。
2、經營品類是否齊全與同行性比較的差異。
3、加盟的政策與扶持。
4、後續經營管理培訓是否到位。
C. 加盟店需要什麼手續
先向加盟商取得加盟資格,然後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 。
D. 加盟便利店要清楚什麼
注意一總部的業務員
總部的業務員,畢竟,他只是一個業務員,不管他們的公司有多大,有多正規,但他的角色,還是業務員。作為業務員,最基本的想法就是自己能得到多少錢。那,作為加盟者,怎麼樣才能不花不必要的錢呢???
1.防止業務員和房東串通分取"轉讓費"
2.防止業務員和房東串通提高房價
3.防止業務員為了轉讓費,而病急亂投醫,介紹一些不能賺錢的店鋪給你;而好的店鋪,因為業務員得不到轉讓費,而百般阻撓
注意二租房合同的簽訂
總部有它的利益,就是希望可以牽制住加盟商;但是加盟商要很清楚:
如果你自己的店虧錢,總部是不會給你承擔任何的責任的,最終承擔風險的人還是你,收管理費的則是總部,所以,在維護自己的利益的時候一定要強硬。
E. 我加盟了一個餐飲店,去辦營業執照的時候,讓我回來拿租房合同,然後我去了,又說我是加盟的,跟我要3個
三個章,公章,法人章,財務章,你需要的話我們可以辦,你是成都的嗎
F. 開一個加盟店還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嗎
開加盟店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G. 我轉接了一個加盟店除了與房東簽訂有關協議還有什麼其他手續與加盟總店有什麼關系
你轉接的這個加盟店除了與房東簽訂租房合同以外你與轉手人也必須要有一份合同,這個與加盟總店應該是沒有關系的,只要你跟轉手人簽了合同這樣也能更有效的確保你以後的安全。
H. 公司總部為什麼要加盟商給另外一個公司打款
在搞些個貓膩吧,想要設套讓你們鑽啊
I.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
J. 請問加盟商和總部之前的關系是怎麼樣的
說不上僱傭關系,如果你的公司經營失敗,人們肯定會覺得代理總部經營失敗,直接影響著他的聲譽。所以應該是夥伴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