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拖欠獎金不給如何維權
建議先不辦理離職手續,先提起仲裁,仲裁期間你不去上班再去找工作就好了。
㈡ 公司獎金不給問題
離職並不代表著你與該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如果你在入職時與該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除非解除勞動關系,否則你仍然是該公司的員工,該公司仍然要發獎金給你,如果沒有發放,你可以起訴該公司,但如果你有違約行為,該公司有權不予發放你的獎金。
㈢ 公司答應的年初獎金不給
這些條款寫在合同里了么?合同里有的話,可以拿著合同去勞動局,讓勞動局幫你解決
㈣ 老闆承諾給我的辛苦費(獎金)說不給了怎麼辦
關於獎金的問題,我們從經理、下屬、自己這三方的角度來分析這個事情:
第一,經理的角度。從你們經理的角度來說兌現給你們一萬元的獎勵這個是獎勵,不兌現這一萬元的獎勵這個他的權力,他有這個權力給你們這個一萬元的獎勵,他也有權力不給,因為無論是職場還是官場,說話不算數這個是做領導的權力,如果說你有這方面情緒上的對抗,作為經理來說他會認為你在挑戰他的權威,說不定他要打壓你,他拖著這一萬元的獎勵,這個是對你的測試,看你是不是服從於他,看看你是不是投靠與他,甚至是警告你不要站錯隊,所以這一萬的獎金如果經理不想給,你硬要這個時候經理就認為你在對抗,如果是因為流程沒走完,這個時候你去要就有不識數和邀功之嫌,反而讓經理對你產生想法,認為你更加重視自己的私利。
第二,下屬的角度。從下屬的角度來說經理承諾了要給這一萬元的獎勵,而你沒有爭取回來這個就是你的無能,他們辛苦了這么長時間,沒有得到回報,等於是白忙了這么久,所以他們心中肯定有怨氣,即使你把這個一萬元獎金爭取回來了,我相信你得組員並不見得感謝你,因為他們會認為這個就是他應該得到的,再說經理之前也已經承諾過了,他們付出了勞動得到這個獎金就是理所應當,所以你為他們付出努力其實在你的組員眼裡你並沒有什麼功勞,他們反而認為這個是你應該做的事情,你要是沒有這個能力就別做這個組長,甚至是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挑事,他們就希望把你趕下台去,這個在職場中也是非常常見的。
第三,自己的角度。從自己的角度來說沒有爭取到這一萬元的獎勵,擔心底下的人不服氣,甚至是有怨言產生,從此以後不配合你的工作,另外一個方面也擔心因為這一萬元的獎金得罪經理,那就不劃算了,其實是無論是在職場中還是在官場中,你永遠要分清主要和次要,你要記住自己的權力來源於什麼地方,不要因為下面的慫恿和抱怨你就去和經理拍桌子、鬧矛盾,這個不僅解決不了問題,反而讓上級對你產生新的想法,甚至是從此以後故意的打壓你都有可能,我經常說職場辦事情要站在上司的角度,要站在自己的立場,即使你把這一萬的獎勵爭取回來了,幾個人平分的話沒多多少錢,因為這個幾千塊錢和經理交惡也是不劃算的。
二,關於一萬元獎金的問題,我們從這個事件當中能夠得到的啟示:
一,承諾是空頭支票。無論是職場還是在官場,只要是沒有落實到實處的東西都是空頭支票,這個其實是沒有任何作用的,沒有落實的話就是廢話,沒有落實的文件就是廢紙,所以在職場中上級對你的承諾只有沒有兌現那就都是忽悠你的,他們就是希望用最少的付出來榨出你身上最大的價值,你必須要清楚任何一個上司都是趨利的動物,你身上有利可圖他就對你許諾大餅,你身上無利可圖他就把你晾在一旁。
二,利益要進行交換。無論是在職場還是官場,面對利益都必須要進行交換,因為你利益永遠都不會主動的跑到你的手中,所以你必須要拿自己有價值的東西來和別人交換,然後你自己才能得到自己的東西,這就叫各取所需,對於經理來說他要的面子、他要的是權力,這個時候你就可以把這件事情的功勞讓給他,說是在他的領導下才完成這個任務,你給他了名譽、給他了成績,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那麼你也能得到中一萬元的獎金。
三,爭取利益要及時。職場中面對利益不及時出手說不定到時候就一分錢都想不到,所以在上級承諾給你們一萬元獎金的時候,這個時候你個人來說可以要真爭取其他的一些小利益,因為利益誰都不嫌多,另外一個方面在職場中如果說上級說的是一些空頭的承諾,你要及時的把這個空頭承諾轉換成實實在在的利益,因為餅畫的再好也沒有實實在在的利益實在。
三,關於這個一萬元獎金的問題,如果經理不兌現到底該怎麼解決:
一,替代法:既然這個一萬元的獎金拿不到了,那麼就從其他的方面想辦法,比如說出去以出差的名義出去旅遊、比如說前一段時間比較放假休息幾天,甚至是發一些獎品等等,這些都是以一些替代的方法。
二,示忠法:把功勞和成績全部歸功於經理的領導有方,在大范圍內宣傳這個事情,宣傳經理對你們十分照顧,是一個難得的好經理,以後要緊跟經理好好乾,通過這種表忠心的方法使經理把你們當成自己人,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的要求一萬元的獎勵。
三,交換法:這一萬元的獎金你不要,用這個一萬元的獎金換取一個別的機會,利用這個機會來爭取更大的利益,要知道經理手中有權力、有資源,肯定是有其他的門路的,這樣看來還是你在賺。
職場中這類問題之所以很多人難以解決,就是他們想兩頭討好,其實這個解決不了問題,在兩頭只能討好一頭的時候,請務必要記住永遠要和上級站在一起,因為你維護上級就是在維護你自己的權力,否則的話即使你贏了獎金也會丟了職場前途
㈤ 公司領導口頭承諾給員工獎金不兌現怎麼辦
口頭約定需要證據證明,如果不能證明要看你們合同的約定。如果有證據,不兌現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建議你可以找公司領導商量下,如果商量不好,你可以辭職,畢竟像這種不誠信,過河拆橋的公司也沒必要再繼續待下去了!
㈥ 用人單位承諾的獎金不給了,我如何維權
想不打官司拿到錢就要抓住對方的「七寸」,建議:先禮後兵,給公司說再不兌現就走法律程序。根據你所說的情況,未簽勞動合同這一條就夠公司受的,你可主張要求公司簽定不定期勞動合同,你的冠軍證書就是最有力證據,其它詳詢河南地依律師事務所時律師:18603783828
㈦ 請問口頭承諾的獎金不給兌現
申請勞動仲裁,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你的工資標準的證據,及沒有付給你的部分的證據。
㈧ 公司承諾給員工獎勵又不給了違法嗎
那你要看這個承諾有沒有文字合同,或者證明,如果有,那麼公司這樣就是違法違規。如果只是口頭說說,沒有證據,那就不好說了。
㈨ 承諾的獎金,不承認,沒給交保險,公司未注冊,屬於分公司,無法仲裁,我該怎麼維權,怎麼要這個錢
- 這個問題必須從法律和實踐兩方面來回答你。
- 法律方面,維權一般有兩種途徑,一個是行政申訴,二是司法救濟。行政申訴像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向當地法院起訴,但是你要有明確的被告,需要你提供主要事實,即便公司沒有注冊,要有自然人的真實姓名住址。
- 實踐方面,仲裁理論上是一個第三方機構,但是從實踐看,仲裁實際上仍然是政府的延伸,是一個弱化的政府機構。所以你這種事情還不如直接向勞動局和勞動監察直接投訴。任何侵犯勞動者權益的情況下,勞動部門都必須受理,且具有執法權。
- 所以,你的情況應該向當地人社局或者勞動監察反應,如果你有比較踏實的證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上保險,勝訴率是百分之百,當然法律程序不能錯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