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直營和加盟的區別 收入怎麼分配
簡單理解就是:直營是公司總部自己直接投資的,收入完全由公司總部掌握;加盟是加盟商自己投資的,扣除加盟相關的費用後收入歸加盟投資者自己。
1、加盟: 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特許者)以合同約定的方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被特許者)有償使用其名稱、標志、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經營模式。
2、直營: 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形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
直營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1)管理公司加盟費收入擴展閱讀:
1、加盟的優點在於:特許者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被特許者可以在選址、設計、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特許者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
缺點是自負盈虧,公司提供協助,主要經營者是自己。說白了經營好壞,是賺是虧看自己怎麼經營了。
2、直營的優點在於:公司統一管理,統一調度,能夠使品牌影響力最大化,同時能夠使信息及管理資源等共享化。
缺點是資金投入更大,成本更高,而且靈活性差,營銷調整速度慢,很難做到因地制宜。
㈡ 喜蝦客加盟要收管理費嗎
據我所知
一般正規的加盟公司都是需要收取管理費的,喜
蝦客
是北京比較大的餐飲企業,加盟肯定是要收管理費的
㈢ 加盟店利潤薪酬是怎麼分的
簡單理解就是:直營是公司總部自己直接投資的,收入完全由公司總部掌握;加盟是加盟商自己投資的,扣除加盟相關的費用後收入歸加盟投資者自己。
1、加盟: 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特許者)以合同約定的方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被特許者)有償使用其名稱、標志、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經營模式。
2、直營: 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形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
直營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3)管理公司加盟費收入擴展閱讀:
1、加盟的優點在於:特許者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被特許者可以在選址、設計、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特許者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
缺點是自負盈虧,公司提供協助,主要經營者是自己。說白了經營好壞,是賺是虧看自己怎麼經營了。
2、直營的優點在於:公司統一管理,統一調度,能夠使品牌影響力最大化,同時能夠使信息及管理資源等共享化。
缺點是資金投入更大,成本更高,而且靈活性差,營銷調整速度慢,很難做到因地制宜。
㈣ 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年度運營管理費收取有依據和標准嗎謝謝各位!
這個沒有標准,每個公司收取的比例不同,有3%的,5%的,10%的,15%的,不一定。關鍵的幾點你要注意:
1、管理公司收取下轄門店或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管理費,是算作公司收入的,在稅務的層次上,他們會收你這部分的管理費的稅的,所以你要合理把這部分稅斃掉。
2、這部分管理費算總公司的收入,但是肯定是為了門店的服務費,除非你是加盟店的管理公司,和直營的不一樣,所以你的這個收入你就不要考慮利潤的問題了,一切以可以為門店提供服務的總投資為基礎。
㈤ 加盟店必須要收管理費嗎
是的,加盟店必須要收管理費。
主要就是預防你後續不服從他品牌的管理,或者產品原材料不從他那進貨,或者做一些傷害到他品牌的一些事兒,這些主要還是商家自我保護所以收取。
連鎖店管理費收取標准:
管理費是由於加盟連鎖店使用總部的商標logo,會吸引住較多的消費者,從而賺到更多的主營業務收入。它可能是按月收取,也可能是一年收一次。
現在較為時興的加盟總部收取管理費的方法,是採用預算定額的收費標准,也是依據店鋪經營規模來進行,大商店收得比較多,小商店收得較為少,也有依照銷售額提取佔比的方法收取。
一些連鎖加盟總部聲稱不收取管理費,這種加盟總部主要是從事後原料供應中獲取盈利。在名字上,也有一些總部使用「支配權費」、「輔導費」的名字替代管理費,實際上,都是差不多的費用。
拓展資料:加盟店費用
加盟費用
加盟總部向加盟商收取加盟費用,取決於加盟總部出示給加盟商的「取得成功的開店經驗」,也就是開實體店運營技術的遷移,而這種開店經驗與技術性是很有實用價值的。
加盟費用的收取一般在簽訂時收取一次,合同滿期後,假如加盟商與總部續簽,大部分的加盟總部就不會再收取加盟費用,或是即便收取,也會有一定的特惠。
每個加盟總部的加盟費用都會有所不同,根據品牌類型、知名度甚至是所在城市,都會產生較大的差異。
擔保金
總部收取擔保金的作用,是保證加盟連鎖店會按照合同要求行使權利,而且確保總部的支配權。
擔保金一般在合同滿期時,要是加盟商並無毀約,或積欠借款的情況產生,擔保金就會退還給加盟商。
其它雜費
一些加盟總部還會向加盟商收取「文化教育培訓費用」、「主題活動費」等。因為加盟總部有時會舉行全面性的廣告宣傳主題活動、活動營銷、運營的文化教育課程培訓時,根據「使用者付錢」的標准,規定加盟商相互分攤所有或一部分的花費。
㈥ 收到加盟費,怎麼做賬
你要是特許連鎖公司的話,那就直接記入主營業務收入啊
㈦ 加盟費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應進入無形資產科目,加盟別人的品牌就是利用別人品牌就是得到人別人商譽,所以應該是
借:無形資產
貸:現金/銀行存款
在加盟期限內進行攤銷,進入管理費用即:
借:管理費
貸:無形資產
(7)管理公司加盟費收入擴展閱讀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三)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四)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提供無所有權技術的行為,不按本稅目征稅。
(五)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圖形著作(如畫冊、影集)、音像著作(如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
㈧ 連鎖加盟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都有哪些加盟費、管理費應該是吧
加盟費、管理費這是必須的,還有一些別的費用,比如向分店配送的物資費、給分店設計的會員卡、宣傳手冊、輸送客源傭金等費用。當然根據每個不同的行業,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如果你想知道的很仔細,可以選擇一個加盟連鎖品牌,打總部電話直接咨詢一下就可以了!
㈨ 你好,我單位收取的連鎖加盟店的管理費要入什麼科目
你好,可以計入營業外收入
㈩ 加盟費的賬務處理
這幾天我也在查找這方面的資料,給樓上 829204補充一下:
收取加盟費
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
可以參考下:
特許經營權的實質是無形資產的有償轉讓,在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l)普通特許經營,即總店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加盟者,由加盟者使用這些特許經營權進行經營;(2)委託特許經營,即總店將特許權出售給一個代理人,由代理人負責某個地區的特許權授予;(3)發展特許連鎖,即加盟者向總店購買了特許權,同時也購買了在一個區域內建立若干個分店的特許權,若將來事業發展,需要再建分店,不必再向總店申請;(4)所有權合作特許經營,即總店與加盟者合營,共同持有分店股份;(5)分配特許經營,總店不僅授予加盟者特許權,而且還授予其設立批發倉庫,向其他加盟店供應分配貨物的權利。
近些年來,以特許經營權方式從事連鎖、合資、合作經營的情況日益增多,美國、英國、荷蘭、日本等經濟發達國家均視特許經營權為無形資產。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無形資產中已列有「特許權」一項。但《企業會計制度》中則未予具體指明。對於特許經營權的帳務處理方法,本文認為既要參考有形資產的處理方法,使其具有可比性;又要考慮無形資產的特殊性及特許經營權轉讓的具體情況分別處理。
1.轉讓特許經營權使用權的帳務處理。特許經營權使用權的轉讓對特許人來說並不失去其所有權和使用權,而且其使用權還可以多次轉讓。因此無需沖銷特許經營權的原始價值和已攤銷價值,只需在取得轉讓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特許經營權轉讓收入」。對受許人來說,取得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並支付加盟費時,借記「無形資產——特許經營權」,貸記「銀行存款」。
2.特許經營權投資控股的帳務處理。特許經營權以投資方式入股,通常是以使用權投資,特許人不會失去所有權和使用權。這種情況比較復雜,目前,會計制度中還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筆者認為,可以採用以下簡單處理方法:特許方在以投資方式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因不涉及投出資產而僅作備忘記錄;在取得無形資產使用權的投資收益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股資收益」。對受許人來說,在接受特許經營權投資時,借記「無形資產——特許經營權」,貸記「實收資本」。
3.特許經營權攤銷的帳務處理。特許經營權作為無形資產入帳後是否要在其有效期限內分期攤銷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攤銷年限、攤銷方法及帳務處理。本文認為特許經營合同如果規定了期限,則根據合同約定的期限進行攤銷。攤銷方法採用直線法,攤銷的帳務處理要設置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和無形資產凈值,參照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分別反映無形資產原值、攤銷金額和攤余價值;特許經營合同如果是永久的,則採用掛帳法不予攤銷。
4.後續費用和廣告基金的處理。後續費用和廣告基金對特許人來講,相當於取得業務收入,應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特許經營權轉讓收入」。對受許人來講,如果是以年金形式支付管理費用,則借記「管理費用」,貸記 攤銷的帳務處理。特許經營權作為無形資產入帳後是否要在其有效期限內分期攤銷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攤銷年限、攤銷方法及帳務處理。本文認為特許經營合同如果規定了期限,則根據合同約定的期限進行攤銷。攤銷方法採用直線法,攤銷的帳務處理要設置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和無形資產凈值,參照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分別反映無形資產原值、攤銷金額和攤余價值;特許經營合同如果是永久的,則採用掛帳法不予攤銷。
4.後續費用和廣告基金的處理。後續費用和廣告基金對特許人來講,相當於取得業務收入,應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特許經營權轉讓收入」。對受許人來講,如果是以年金形式支付管理費用,則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如果是支付的產品采購加價,則記入產品采購成本;如果支付的是廣告基金,則借記「銷售費用」,貸記「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