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店合同到期,不加盟,想改個跟加盟店相似的名字,會不會侵權
類似的可能涉及侵權
2. 加盟店名稱與營業執照名稱不符,可以嗎----急,急!!!!
不會處罰,因為這個店名的命名是你自己的權利 ,只要去工商部門 變更登記 即可 一般工商局不會主動來審查 登記與實際名字是否相符合 一般審查的是經營范圍
3. 自己起個和加盟店名字差不多的但不一樣違法么
朋友,只要是別人沒有注冊過商標,就可以使用,不違法
4. 自己開的火鍋店名字和加盟店名字一樣可以不
最好不要一樣的名字哈,別人如果是注冊了版權的,要是取一樣的名字,除非得到了別人的授權,不然就是屬於侵權哈
5. 我用別人加盟店的名字可以嗎我不加盟
不加盟,使用別人加盟店的名字不可以。
1、不加盟,使用別人加盟店的名字屬於侵權;
2、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3、在我國,有關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法律規定集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等法律條文之中。
上述商標侵權行為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直接的商標侵權行為,即直接侵犯了商標作為一種來源標志的功能。
4、《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行為」;
5、《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的「未經許可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後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行為」等。另一種是間接的商標侵權行為,即直接商標侵權行為的延伸和繼續。
6、《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和「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等行為。
6. 和加盟店的名字就差一個字我要怎麼做才能不算侵權
如果你們經營范圍相同的話 在明知別人的公司名的情況下取了相似性高的名稱是屬於侵犯他人公司名稱權的
7. 如果加盟了某品牌店,然後自己再在附近開一個相似的店,把店名換了,算是違法嗎
我朋友加盟一個店,然後想在開一個相似的店,店名換了可以嗎
8. 自己開的火鍋店名字可不可以和加盟店名字一樣
不可以的,要不然你會有損失的。。你可以直接加盟啊,比如海底撈 三鍋演義什麼的加盟了就行,你出錢就行。別的不用操心了
9. 起個店名可以和連鎖店的名字一樣嗎
可以的吧
10. 營業執照名稱相似怎麼辦
不可以,侵犯商標權利。
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1、店名應當和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可以適當簡化,
例如營業執照登記的是「XX市XX區xx路生意興隆商店」,店鋪的牌匾上可以簡略成"生意興隆商店"。
但是,不可以從"生意興隆商店"改名為「財源廣進商店」。
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說「麥當當」,「周X鴨」之類的,店鋪外的牌匾可以直接採用這些經授權使用的品牌名稱。可以不使用原來營業執照的名稱在外部裝修上。
但是「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
根據描述的情況,營業執照上應當為「深圳**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家富富僑足浴分公司」,但是店外的招牌可以使用已經合法取得授權的「家富富僑」作為名稱。
二、對於已經成功注冊的店名,有下列情況,工商部門可以要求經驗值變更名稱。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