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區別是什麼
合作的主體不同、目的不同、經營范圍不同、治理結構不同、產權結構不同等。
Ⅱ 合夥人制和股份制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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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義不同:合夥人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聯合經營企業,合夥人分享企業所得,並對企業虧損承擔連帶、無限責任的組織形式。股份制是指以投資入股或認購股票的方式聯合起來的企業財產組織形式,股東按股權多少享有管理權和分配收益。
2、當事人承擔的責任不同:合夥人制企業中,每一個合夥人都對合夥企業的全部外債承擔連帶、無限責任。
股份制企業一般指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3、利潤分配方式不同:合夥人制企業中,合夥人按契約進行分配,契約由合夥人在成立合夥組織前協商訂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潤,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潤。股份制企業的利潤分配嚴格按照股權進行,股權越多,分配利潤越多。
4、加入與退出的規定不同:合夥人制企業是根據合夥人之間的協議約建立的,合夥人退出或新合夥人加入時,必須取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並重新簽定協議。股份制企業的股東不能退股,但可以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人。
5、參加的人承擔的責任不同:合夥人制企業的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股份制企業一經設立,即取得法人資格,股東以其出資為限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合夥人制和股份制的相同點:
1、二者都是常用的、有效的企業組織形式,是企業組建、運作的具體方式,與社會性質沒有必然聯系,資本主義可以利用,社會主義也可以利用。
2、二者的企業資產都是建立在「聯合」的基礎上,不同於單一所有制,後者如私營經濟、個人獨資企業、國有獨資企業。
3、二者在深化經濟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都具有廣闊地發展前景。
Ⅲ 開公司合夥制與股份制的區別是什麼
合夥制一般是無限公司,就是如果公司有債務,需要合夥人的負有無限責任的。而股份制企業是這種責任是以出資人出資多少為限的。
Ⅳ 合夥人制和股份制有什麼異同
區別如下:
1、組織目標、本質不同;合夥制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投資者合夥而共同組建的企業。它是在業主制企業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業主的個人財產的基礎上經營,共同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股份制有限責任企業是一種入股集資、聯合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一樣都屬於有限公司,股東只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承擔責任不同;股份制企業一般指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合夥制企業中,每一個合夥人都對合夥企業的全部外債承擔連帶、無限責任。
3、合夥制傾向僱工、獨資,股份合作制需勞動合作、民主決策。一些股份制企業廠長認為,股東多有利於籌集資本,但事情不好商量,因此股東越少越好,最好獨資;職工入股責任心強,但不好指揮。這就要研究如何使企業實現民主決策,專人負責,以利於企業發展的問題。
4、分配方式不同,股份制主要按資本分配,而合作組織除按勞動分配外,主要按交易量分配。合夥制企業中,合夥人按契約進行分配,契約由合夥人在成立合夥組織前協商訂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潤,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潤。
股份制企業的利潤分配嚴格按照股權進行,股權越多,分配利潤越多。
合夥人制和股份制的相同點:
1、合夥人制和股份制都是常用的、有效的企業組織形式,是企業組建、運作的具體方式,與社會性質沒有必然聯系,資本主義可以利用,社會主義也可以利用。
2、合夥人制和股份制的企業資產都是建立在「聯合」的基礎上,不同於單一所有制,股份制的企業如私營經濟、個人獨資企業、國有獨資企業。
3、合夥人制和股份制在深化經濟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都具有廣闊地發展前景。
Ⅳ 入股和加盟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不同合夥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聯合經營企業,合夥人分享企業所得,並對企業虧損承擔連帶、無限責任的組織形式;股份制是指以投資入股或認購股票的方式聯合起來的企業財產組織形式,入股人按股權多少享有管理權和分配收益。第二、法律適用的不同合夥適用「合夥企業法」,而入股人適用「公司法」。三、承擔的資金不同合夥按照協議的約定承擔資金,入股按照出資比例承擔資金。四、加入與退出的規定不同合夥制企業是根據合夥人之間的協議約建立的,合夥人退出或新合夥人加入時,必須取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並重新簽定協議。而股份制企業的股東不能退股,但可以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人。第五、利潤分配方式不同合夥制企業中,合夥人按契約進行分配,契約由合夥人在成立合夥組織前協商訂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潤,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潤;而股份制企業的利潤分配嚴格按照股權進行,股權越多,分配利潤越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Ⅵ 公司制和股份制有什麼關系
1、兩者雖然都是現代企業制度公司制、採取的都是股金制與有限責任制,但兩者在股金性質、產權結構、分配關系、管理方式、組織體系等等都是不同的;
2、兩者間最大的不同是性質上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兩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等額股份,通過發行股份籌集資金,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3、作為操作常識,掌握下列區別:股東人數區別:(有限:50人以下股份:發起人2~200.『股東人數沒有限制);.注冊資本區別:(有限:3萬股份:500萬)
Ⅶ 股份制和合作制有什麼區別
合夥人制和股份制的不同點:
1、定義不同
合夥人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聯合經營企業,合夥人分享企業所得,並對企業虧損承擔連帶、無限責任的組織形式。
股份制是指以投資入股或認購股票的方式聯合起來的企業財產組織形式,股東按股權多少享有管理權和分配收益。
2、當事人承擔的責任不同
合夥人制企業中,每一個合夥人都對合夥企業的全部外債承擔連帶、無限責任。
股份制企業一般指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3、利潤分配方式不同
合夥人制企業中,合夥人按契約進行分配,契約由合夥人在成立合夥組織前協商訂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潤,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潤。
股份制企業的利潤分配嚴格按照股權進行,股權越多,分配利潤越多。
4、加入與退出的規定不同
合夥人制企業是根據合夥人之間的協議約建立的,合夥人退出或新合夥人加入時,必須取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並重新簽定協議。
股份制企業的股東不能退股,但可以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人。
5、參加的人承擔的責任不同
合夥人制企業的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股份制企業一經設立,即取得法人資格,股東以其出資為限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合夥人制和股份制的相同點:
1、二者都是常用的、有效的企業組織形式,是企業組建、運作的具體方式,與社會性質沒有必然聯系,資本主義可以利用,社會主義也可以利用。
2、二者的企業資產都是建立在「聯合」的基礎上,不同於單一所有制,後者如私營經濟、個人獨資企業、國有獨資企業。
3、二者在深化經濟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都具有廣闊地發展前景。
Ⅷ 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有什麼不同
1、形式不同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為基礎,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相結合形成的新型企業的組織形式。
股份制亦稱「股份經濟」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屬於不同人所有的生產要素集中起來,統一使用,合理經營,自負盈虧,按股分紅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也是企業財產所有制的一種形式。
2、特徵不同
股份制的基本特徵是生產要素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在保持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權轉化為集中的使用權。
股份合作制資本是以股份為主構成,職工股東共同勞動,實現按資按勞分配,權益共享,風險共擔,自負盈虧,獨立核算。所有職工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企業以全部資產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3、企業類型不同
股份制:任何企業都可以實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
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業不適宜實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對於小型企業則比較適合。有人誤認為股份合作制最終將退出歷史舞台,這是絕對錯誤的;隨著社會的發展,無論是西方的資本主義社會,還是中國的社會主義社會,股份合作制都將與其他所有制經濟一樣長期持續發展,並且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股份合作制毋須向股份制過渡 ,也不會演化為個體私營經濟。
Ⅸ 公司制與股份制的區別
從公司法的角度來說,我國的公司法人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是指把原先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非公司性質的主體改制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公司制改造除包括股份制改造外,還有把非公司性質的主體改制為公司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