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說的這些需要根據總公司的要求來定!有些公司不用交納加盟費用有些就需要交納看總公司的具體運作模式 我給你一個我們公司的具體加盟協議你看一下應該可以有進一步的了解!
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
加 盟 協 議 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增強公司實力,擴大公司知名度,本著自願的原則,就乙方在 開設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事宜,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益與義務:
1、 甲方提供辦理「世紀百藝」分支公司所須的一切手續;
2、 甲方有義務向分支公司提供經營范圍內的文化產業項目,並給予分支公司一定的經濟及其他優惠政策(具體按項目規定執行);
3、 甲方負責分支公司文化產業項目的操作、經營及指導和統籌管理,以及員工培訓等;
4、 甲方負責監督分支公司各項目的稅務事宜,並進行統一管理(稅費由分公司所經營的項目承擔);
5、 甲方有權監督分支公司的各項經營行為,以及財務狀況;
6、 甲方對分支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及員工聘用有監督權、知情權和管理權;
7、 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經營中,甲方不得無故撤消乙方的「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
8、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項,甲方有權撤消其「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並保留法律及經濟追訴權。
二、 乙方的權益與義務:
1、 如乙方以「世紀百藝」分支公司名義加盟,須向集團公司提供乙方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如以個人名義加盟,須有兩名擔保人(提供擔保證明),並提供分支公司負責人及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並簽字保證證件的真實性;
2、 在簽此協議時,乙方應向公司交納加盟費10萬元人民幣(省級),及保證金壹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作為對乙方的約束,在協議終止時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3、 分支公司辦公場地、設備、員工工資和福利,以及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和經營項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負責(以上各項投入必須有發票及員工工資表,交由集團公司入帳及備案);
4、 分支公司必須每月按時給集團公司上報分支公司的經營報表和財務報表;
5、 分支公司簽訂合同,必須上報集團公司批准備案方可簽定;
6、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如需要借貸需報甲方認可批准方可借貸;
7、 分支公司屬加盟制,由分支公司負責人全面負責,分支公司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自負盈虧,並及時與公司溝通,匯報各項工作情況;
8、 分支公司的經營項目不得超出集團公司規定的經營范圍;
9、 分支公司如有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0、 分支公司必須維護「世紀百藝」品牌和集團公司總體形象、名譽及經濟利益,如乙方負責的分支公司對公司總體形象及名譽造成損失,乙方必須負全部責任,公開聲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名譽及經濟損失;
11、 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無故,停止經營,如要停止經營,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上報集團公司,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停止經營,但乙方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回;
12、 在經營過程中,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大項的各項規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如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對分支公司的「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並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 分支公司成立和投入:
1、 分支公司成立,須到乙方所在當地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以及一切相關手續(具體按國家工商注冊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2、 甲方以「世紀百藝」品牌和提供經營項目、管理指導、市場運營、培訓等做為投入,佔分支公司股份的20%。
3、 乙方負責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佔分支公司股份的80%。
4、 甲乙方共同成立分支機構董事會和監事會,甲乙方各派相關人員參與董事會和監事會(具體人員甲乙雙方具體協商)。
四、 分支公司管理與分成方式:
1、 各地分支公司隸屬於集團公司垂直領導,有關人事、項目、經營、財務管理由總公司統一監督管理。
2、 各地分公司嚴格按照總公司統一管理章程管理。
3、 分支公司財務由集團公司統一監管,按月上報財務報表,並進行項目投入,以及費用統一申報和審批制度。
4、 集團公司負責統一管理經營項目運作和指導,實行項目申報和審批制度,有計劃的事實各類經營項目,便於統一規模化運作。
5、 因文化傳媒項目運營的特殊性,集團公司按不同項目統一分配給分支公司一定的利潤,並納入分支公司財務帳目。
6、 集團公司與分支公司年底按股份比例實行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為:集團公司占股份的20%,分支公司經營者(負責人)占股份的80 %,每年12月1日-15日進行分紅。
五、 協議終止與債權債務:
1、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
3、 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有優先續簽權,如乙方不再續簽,應提前三個月通知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有權撤消分支公司或簽給其他人;
4、 如乙方不再續簽或終止分支公司的經營,必須配合集團公司核對、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承包期內的所有經營帳目、財務帳目及債權債務,雙方通過法院申報,公開登報聲明後,分支公司將開具終止證明;
5、 乙方對分支公司的投入歸乙方所有,在乙方經營分支公司過程中的所有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2、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並簽訂補充協議,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雙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
法人:(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⑵ 設立分公司主要有什麼風險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天都含有一大批新企業注冊產生,同時,也有一大批企業因種種原因被迫關倒閉。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能否取得成功,除與企業進入的行業、市場前景、政策導向、員工素質、管理水平、經營理念等有關系外,很大程度上與企業成立之初的各種籌劃有關,而納稅籌劃是其中最為重要的籌劃之一,因為不同組織形式的企業在稅收方面有著不同的特點,投資者對企業不同組織形式的選擇,其投資收益也將產生差別,進而影響企業的整體稅收和獲利能力。因此,在企業設立之時,很有必要在組織形式的選擇上進行一番積極籌劃。
一般情況下,企業組織形式分為三類,即公司企業、合夥企業和獨資企業。從法律角度講,公司企業屬法人企業,出資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除此之外,還可以從其它角度進行,比如,可分為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外資企業中的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等。
企業組織形式分類的第二個層次是在公司企業內部進行劃分的。這個層次分為兩對公司關系,即總分公司及母子公司。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有不同的稅收水平,因此,投資者在組建企業時必須考慮不同企業組織形式給企業帶來的影響。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合夥企業的比較選擇
我國對公司企業和合夥企業實行不同的納稅規定。國家對公司營業利潤在企業環節上課征公司稅,稅後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投資者,個人投資者還需要繳納一次個人所得稅。而合夥企業則不然,營業利潤不交公司稅,只課征合夥人分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
例1:某甲經營一家公司,年盈利20萬元,請問以何種方式組建公司可得最大稅收利益?
方案1:成立有限責任公司
企業所得稅=20×33%=6.6(萬元)
個人所得稅=(20-6.6)×20%=2.68(萬元)稅後收益=20-6.6-2.68=10.72(萬元)方案2: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個人所得稅=20×35%-0.675=6.325(萬元)稅後收益=20-6.325=13.675(萬元)應選擇方案2,納稅人甲的這一舉動是法律規定所許可的,在納稅行為之前進行籌劃,並達到了一定的節稅效果。
另外,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在選擇其積極方面的同時,也應該考慮其消極的一面,不能以偏概全。比如,在不考慮其主要因素的情況下,單就合夥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合夥企業要優於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合夥企業只征一次個人所得稅,而股份有限公司還要再征一次企業所得稅;如果綜合考慮企業的稅基、稅率、優惠政策等多種因素的存在,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利的一面,因為,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一般都是只為股份有限公司所適用,例如,國稅發(1997)198號文規定,股份制企業,股東個人所獲資本公積轉增股東所得,不征個人所得稅,這一點合夥制企業就不能享受;其次,在測算兩種性質企業的稅後整體利益時,不能只看名義稅率,還要看整體稅率,由於股份有限公司的「整體化」措施一般情況下要優於合夥制企業,「整體化」就意味著重疊課征的消除,稅收便會消除一部分;第三,如合夥人中既有本國居民,又有外國居民,就出現了合夥企業的跨國稅收現象,由於國藉的不同,稅收將出現差異。一般情況下,規模較大企業應選擇股份有限公司,規模不大的企業,採用合夥企業比較合適。因為,規模較大的企業需要資金多,籌資難度大,管理較為復雜,如採用合夥制形式運轉比較困難。
二、子公司與分公司的比較選擇
所謂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屬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謂分公司是一指作為公司的分支構而存在,在國家稅收中,它往往與常設機構是同義詞。
當一個企業要進行跨地區經營時,常見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區設立下屬機構,即開辦子公司或分公司,從法律上講,子公司屬於獨立法人,而分公司則不屬於獨立法人,它們之間的不同在於:一是設立手續不同,在外地創辦獨立核運算元公司,需要辦理許多手續,設立程序復雜,開辦費用也較大,而設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較簡單,費用開支比較少;二是核算和納稅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獨立核算並獨立申報納稅,當地稅務機關比較喜歡,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由總公司進行核算盈虧和統一納稅,如有盈虧,分公司和總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後才交納所得稅。三是稅收優惠不同,子公司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分公司只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稅期限、優惠政策等在內的各種優惠政策;而分公司作為非獨立法人,則不能享受這些優惠政策。如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的「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稅率」等優惠政策,則只能適用於獨立法人企業。
例二:藍天公司是一家擁有A、B兩家分公司的集團公司,2002年公司本部實現利潤3000萬元,其分公司A實現利潤500萬元,分公司B損300萬元,該企業所得稅率為33%,則該集團公司在2002年度應納稅額=(3000+500-300)×33%=1056(萬元)如果上述A、B兩家公司換成子公司,總體稅收就發生了變化。假設A、B兩家子公司的所得稅率仍為33%.公司本部應納企業所得稅=3000×33%=990(萬元),A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500×33%=165(萬元),B公司由於2002年度發生虧損,則該年度不應交納企業所得稅。
那麼,藍天公司2002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為:990+165-1155(萬元),高出總分公司整體稅收:1155-1056=99(萬元)。如果總公司與子公司所得稅適用率不同,則上述情況又會發生變化。
例3:南京天順總公司在海南和珠海各設一家分公司,其中,南京地區企業所得稅率為33%,海南和珠海均為15%.2002年度公司本部實現利潤2000萬元;海南、珠海兩家子公司分別實現利潤200萬元和300萬元。總公司規定,子公司稅後利潤的60%匯回總公司,40%自己留用,則2002度:公司本部應納企業所得稅=2000×33%=660(萬元)海南子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200×15%=30(萬元)珠海子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300×15=45(萬元)子公司匯回總公司利潤額=(200-30)×60%+(300-45)×60%=255(萬元)匯回利潤應交納所得稅=255×(33%-15%)=45.9(萬元)藍天公司總體稅收=660+30+45+45.9=780.9(萬元)若將上述兩家子公司改成分公司,則藍天公司整體稅收=(2000+200+300)×33%=825(萬元)這樣設立子公司比設立分公司減輕投資者稅收825-780.9=44.1(萬元)。可見,設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各有利弊。由於法律上認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實體,因而子公司的虧損不能並入總公司帳上;而分公司和總公司是同一法律實體,其在經營中發生的虧損可以和總公司相抵。因此,當企業擴大生產經營需要到國外或外地設立分支機構時,可以在進入地的初期,針對當地情況不熟、生產經營處於起步階段、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的情況,考慮設立分公司,從而使外地發生的虧損在總公司沖減,以減輕總公司的負擔。而當生產經營走向正軌,產品打開銷路,可以盈利時,應考慮設立分公司,可以在盈利時保證能享受當地稅收優惠的政策。
三、私營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選擇
按照現行稅法規定,我國私營企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而個體工商戶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從稅率上看私營企業應稅額在3萬元以下時,稅率為18%,年應稅所得額在3萬元至10萬元時,稅率27%,年應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上時,稅率為33%;個體工商戶應稅額在3萬元時,適用邊際稅率為20%,直接看似乎高於私營企業,但由於個體工商戶適用稅率為累計進稅率,其實際稅率只有15.8%,低於私營企業18%的水平;個體工商戶應稅額為10萬元時,適用邊際稅率為35%,也高於私營企業33%的稅率,但實際稅率只有28.25%,由此可見,在同等盈利水平下,個體工商戶比私營企業獲取更多好處,但個體工商戶也有許多缺點,如規模孝難於擴展業務等。而私營企業則有相對嚴密組織,能擴展經營,降低費用,提高盈利水平等特點,所以,投資人在投資前應該選擇何種組織形式,應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作出對自己有利的選擇。
四、內、外資企業的選擇
所謂內資企業是指: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國內個人資產創辦的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和股份制企業。所謂外資企業是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外國資本參與的經濟實體。主要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
內、外資企業在稅收上存在很大區別:內資企業優惠稅率幅度小,為18%和27%兩個檔次;面外資企業的優惠幅度較大,分別為15%和24%兩檔。內資企業的優惠政策適用范圍較窄,主要有第三產業,利用「三廢」企業、勞服企業、校辦工廠、福利企業等,外資企業的適用范圍較寬,主要有:生產性企業、先進技術企業、產品出口企業,以及從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設等企業等,內資企業減免優惠政策時間較短,一般為1-3年,而外資企業減免優惠時間較長,一般為5年或5年以上。另外,內、外資企業適用稅種的科目數量也不同,內資企業適用10個以上,外資企業適用6個稅種。可見,外資企業享受優惠政策較多,稅收差別也較大,在其它條件相同時,企業應當選擇開辦合資企業
⑶ 設立分公司,子公司時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您好,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由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所以一旦設立,其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都歸屬於總公司,這在客觀上增加了總公司的法律風險。
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雖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決定。
實踐中,有的企業設立子公司的目的就是作為母公司對外生產經營、投資的一個「擋箭牌」,子公司完全由母公司在背後操控,子公司只是一個「空殼」,盈利歸屬母公司或母公司參與分紅,虧損則由子公司以其有限資產(大多數的情況就是注冊資本)承擔有限責任。法律對這種情況進行了規制,如果企業出現違法情況,就可能面臨被「揭開公司面紗」,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債務同樣需承擔責任。1121
⑷ 建築資質加盟分公司,辦事處靠不靠譜求推薦
1、 工程資質加盟是鑒於掛靠的基礎上開發出一個全新合法合規的模式,是在施工方或戶籍所在地以總公司名義在全國辦理分公司,分公司獨立運營,獨立核算,獨立財務,獨立賬戶。分公司獨立投標接工程,開發票報稅也很方便,成功加盟後,分公司共享總公司資質、安許、八大員以及建造師。就目前國家嚴厲打擊非法掛靠行為,資質加盟是現在工程行業首選的方式。
2、加盟有三大優勢:
3.資金安全性,分公司獨立銀行賬戶,所有工程款直接打入分公司賬戶不走總公司的賬,資金安全有保障。
4.開發票便捷:分公司在您當地稅務局有一整套開發票合法手續,自己選擇稅種省心省時間還可以合理避稅。
5.省掛靠費,只收取加盟費,合同期內承接多少工程,承接多大工程不再收取任何費用。而且是先辦理後收費。
6、分公司需要手續證件總公司免費提供,分公司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的分公司銀行賬戶、獨立稅票賬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稅票專用章、私章都是獨立的,真正實現自主經營;
7、分公司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乙方全權負責分公司的一切事務,對分公司有經營權和管理權及對分公司的經營方針、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等有全部權利與責任,分公司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乙方可根據自身的情況開展相關工作。但必須保證經營范圍不得超過甲方的營業執照和乙方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否則,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責任。
8、乙方同意認可本協議並合法經營;不得違反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如果乙方違法經營,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責任。
9、乙方應服從當地工商、稅務、文化等部門的管理,必須依法納稅,乙方所中標的工程按當地相關規定繳納稅費。 如不按相關部門規定繳納稅費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10、為確保工程財產及施工人員的安全,乙方必須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做足施工安全防範措施,每項工程在進場開工前均需購買工程施工團隊意外險及按建設方管理要求購買工程一切險,按國家及相關部門規定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後方可開工。乙方所從事的工程項目,其工程安全、施工人員安全等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行政、法律責任等概由乙方承擔。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 一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一級
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 一級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級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級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級
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基地基礎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環保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級
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 三級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 三級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 三級
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 三級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 二級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級
基地基礎工程專業承包 三級
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 三級
環保工程專業承包 三級
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 三級
森林植物檢疫登記證
城市園林綠化施工 二級
城市園林綠化管護 二級
城市園林綠化設計 丙級
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 不分等級
砌築作業勞務分包 一級
鋼筋作業勞務分包 一級
石製作業勞務分包 不分等級
混凝土作業勞務分包 不分等級
水暖電安裝作業勞務分包 不分等級
房屋建築 乙級
市政公用 乙級
水利水電 乙級
公路工程監理 乙級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 乙級
工程造價咨詢 甲級
工程咨詢 丙級
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 預備級
房屋建築/市政公用監理 乙級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 乙級
工程造價咨詢 乙級
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工程資質的可以私聊
⑸ 開加盟店風險大不大
親!你自己要考察你自己那地方,覺得有市場才可行啊。
風險提示:
1.注意和加盟公司的合同,別等你生意一好給你周圍整出10家來。
2.壓貨風險:公司要求你每月的進貨量和款式
加盟簽約注意事項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
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
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
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
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
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
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加盟注意事項
一、不要輕易交納加盟費
當前很多企業實施特許經營模式,要求代理商在加盟時交納一定的加盟費用。按照國際特許經營協會、世界特許經營聯盟標准來說,交納一定的加盟費無可非議。但問題在於,特許人(企業)提供的品牌必須是強勢品牌,能夠讓受許人(加盟商)加盟後通過專賣店的運營而真正贏利,特許經營的關鍵是品牌。現實中,除了歐美和日本一些品牌採用特許經營模式能讓加盟商真正實現贏利外,中國本土的品牌採取特許經營模式能使加盟商真正賺錢的卻是少得可憐。為什麼會這樣?問題在於品牌的「勢力」不夠強大,無法輕易地打動消費者的心。因此,部分採取特許經營模式的企業要求加盟商交納加盟費(合同上撰寫了),加盟商可以通過委婉的說辭,讓企業取消對加盟費用的交納,從而獲得產品的代理。事實上,大多數企業在收取加盟費方面也是底氣不足的,當「軟弱」的經銷商遇上了,就收取了,當「聰明」的經銷商遇上了,企業往往就取消了對其交納加盟費的要求。顯而易見,不是在市場上叫得「當當響」的品牌,面對企業所要求的「加盟費」,代理商還是應該盡量想辦法省著自己用吧。
二、贏取更大的品牌推廣費用比例
產品需要良好的銷售,就需要廣告傳播和品牌推廣。這方面,企業都會做一些,尤其在招商廣告中會放於明顯的位置。代理商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爭取更大的推廣費用的比例;二是爭取更多的推廣支持種類;三是督促企業把承諾實現。
一般而言,很多企業都設置了「綜合推廣費」——一種支持代理商進行產品推廣的費用類型。這種費用是從代理商進貨款中提取「支付」的,主要用於專賣店、專櫃、店鋪等方面的裝修,以及開業慶祝、日常促銷之用。一般的比例為10%,即代理商進貨10000元人民幣,企業將提取1000元作為綜合推廣費用由代理商分配用於本產品的市場推廣。這個比例適中,代理商也可以要求企業將其提升為12%-15%,從而獲得更多的推廣費用,用於產品的市場推廣。這個比例需要代理商自己去爭取,成功率還是蠻高的。除了綜合推廣費外,代理商應該盡可能的爭取獲得更多的特別假日、品牌推廣、公關宣傳等方面的「額外」費用,以便更具效率地推進本產品本品牌的發展。第三個方面,就是這些爭取來的「寶貝」,代理商一定要嚴格督促企業按時將承諾兌現。因為大多數企業在實際運營中就會對這個要求「耍花槍」,使得代理商到頭來還是一場空。因此,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這些節細要求一定要寫清楚。
三、明確運輸責任和退換貨的期限
貨品運輸涉及運輸時間、要貨時間、運輸費用等方式。代理商有權利要求企業及時或提高發貨。在發貨運輸方面,短途運費、裝卸雜費、長途運費、保險費、退換貨運費、發運方式、發運費承受標准、接貨地點與方式等均應該細節,責任到具體的一方。例如企業到貨運公司的短途運費、裝卸雜費等就不應該由代理商來支付,其他費用的支付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探討,確定具體支付方。
產品運輸過來了,如果不適於本區域市場,難賣出去,或者產品是非合格產品、損壞產品等,如何退貨或換貨?其期限是多久?代理商在這方面也要求「細致」 化,因為不能退貨而只能換貨,或者不能換貨,以及要達到一年或者兩年的苛刻要求才能退貨的話,這給代理商將帶來巨大的損傷。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此細節要好好的把控。
四、售後服務的全面提供
未來的市場推廣與產品良好的銷售,更在於提供優質的服務,售後服務是其中的一個重點。當前企業,一般都會提供售後服務,主要是整機產品返廠保修、零配件保修或免費更換等。這屬於傳統的售後服務服務模式,不利於當前企業的發展和產品的銷售,同樣也就不利於代理商對產品的推廣與贏利了。因此,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應該強烈要求企業配合在自己區域市場開設售後服務部,提供必要的資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共同打造出良好的售後服務形象,促進產品的銷售,以及品牌的有效傳播。
五、提供裝修指導與銷售培訓
專業的事情由專業的人員來完成,這樣呈現在消費者的面前,才能更有效地促進品牌的傳播與產品的銷售。代理商代理的產品如果需要專賣店、專櫃等方面的輔助銷售,在合同簽定的時候,一定要強調企業必須具有專業的裝修督導人員,提供專業的裝修指導,使其效果出眾。因為一般的代理商都對優質的裝修工作知之甚少,如果缺乏這方面的操作,產品的售賣就會因店面「糟糕」的形象而打大折扣,得不償失。同時,企業也應該提供專業的營業員、銷售賣手的銷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訓,使賣手專業、熟悉,更好地把握消費者的消費需求,有效引導其購買。在簽定合同時,這兩個方面的要求是缺一不可的,否則,苦果將會由代理商自己「吞」。
六、預付款與打款的建議
由於當前市場上,很多企業存在「圈錢」的現象,這使得代理商的經營發展存在著巨大的風險。為了盡量減弱這種風險,代理商在預付了一定款數後,爭取提取一定量的產品進行前期的試銷,檢測產品質量的好壞、本區域市場的反應、本品牌在本區域市場的知名度等來分析、評估本產品在本區域市場是否有較大的銷售前景。如果有,則建議正式代理運營;如果產品等方面與企業招商過程中表述的、強調的並不一致,而且是差別巨大,市場反響也小的話,此時,代理商應謹慎繼續代理經營此產品了,後續打款就應該慎重考慮了。很顯然,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可以要求試銷,一段時間後試銷認可後,再行打款,展開全面的合作。這樣,代理商將很好的保護了自己。
⑹ 想與別人合作設立分公司,都有哪些風險,如何規避風險
一、若是分公司性質其法律地位與你們總公司的部門性質是一樣的,分公司負責人的選任和任命由你們總公司的管理模式決定。分公司負責人與總公司的關系由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總公司的規章制度來約束。
二、提個建議,如果分公司鋪涉及的交易比較大額或財產比較多最好設立子公司的形式經營。子公司的運作模式涉及重大交易更有利保護全公司的經濟利益。
三、公司應該聘請顧問律師,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公司合法利益和規避法律風險。
⑺ 工程資質加盟分公司騙局加盟公司怎麼樣不受騙
⑻ 總公司與加盟的分公司如何管理
你好:加盟與分公司在法律上指兩總公司,加盟公司與總公司無債權債務關系,對於他的經營你不需要承擔責任。分公司為總公司的一部分,總公司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⑼ 我加盟了一個工程分公司,有什麼風險嗎
最大的風險就是不要墊資!
只要是做工程,包項目,最大的風險就是墊資後,沒人給結賬!因此,怎麼辛苦都可以,利潤少些也可以,但是絕不要墊資,就好了!
再者,就是工人出事故,會產生巨額賠償!因此,必須依法給工人們辦理工傷保險!
只要避免了這兩點,其他風險就小多了。
⑽ 加盟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有什麼區別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店鋪,以一定的形式組合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分工,並在分工的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使復雜的商業活動簡單化,以獲取規模效益。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
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