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特許經營模式的優缺點
1、特許經營模式的優點如下:
(1)特許商能夠在實行集中控制的同時保持較小的規模,既可賺取合理利潤,又不涉及高資本風險,更不必兼顧加盟商的日常瑣事。
(2)由於加盟店對所屬地區有較深入的了解,往往更容易發掘出企業尚沒有涉及的業務范圍。
(3)由於特許商不需要參與加盟者的員工管理工作,因而本身所必需處理的員工問題相對較少。
(4)特許商不擁有加盟商的資產,保障資產安全的責任完全落在資產所有人的身上,特許商不必承擔相關責任。
(5)從事製造業或批發業的特許商可以藉助特許經營建立分銷網路,確保產品的市場開拓。
2、特許經營模式的缺點如下:
(1)正是由於特許本身,使得加盟商得到了一套完善的、嚴謹的經營體系。可是,正因如此,加盟商很難改變這種經營模式來適應市場的、政策的各種變化。另外,由於各個地區消費者的需求不同,特許經營也很難在任何地方都能保持持續的優勢。
(2)對消費者來說,加盟商的頻繁變更給他們帶來的是疑惑,造成了特許人、現任加盟商和以往加盟商的之間的責任不清,相互推脫責任。
(3)特許經營只能專注於某一個領域,而不可能在各個市場都取得戰略性的勝利。
(1)特許加盟公司改體擴展閱讀:
特許經營的特徵
特許經營一詞譯自英文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經營費。雖然不同國家、不同組織對特許經營有不同的定義,但一般而言,特許經營有如下特徵:
1、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
2、特許人將允許受許人使用自己的商號和(或)商標和(或)服務標記、經營訣竅、商業和技術方法、持續體系及其他工業和(或)知識產權。
3、受許人自己對其業務進行投資,並擁有其業務。
4、受許人需向特許人支付費用。
5、特許經營是一種持續性關系。
⑵ 我們是一家做連鎖加盟的企業,商務局現在在查備案,說不備案就要被罰款,想問問商業特許企業如何備案
2007年5月1日《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商業特許經營正邁向規模化、規范化、法制化進程。《條例》中規定的強制備案制度,屬於對商業特許經營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監管內容,特許企業如果不按照《條例》規定進行備案不僅可能會遭到行政主管機關的行政處罰(最高額度罰款10萬),還有可能特許經營合同的效力,甚至影響到特許企業的正常經營。因此,特許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備案的問題。但備案制度是一項新生的事物,好多特許企業對此制度規定並不了解,對其理解和認識存在偏差,不知道如何去辦理備案手續,筆者根據《條例》及《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結合平時辦理特許經營企業備案的經驗,就特許企業如何備案進行介紹。
特許經營在性質上屬於合同行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是當事人的民事權利,政府不宜對其實行行政審批管制,但需要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監督管理,以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鑒此,《條例》確立了特許人備案制度,要求從事商業特許經營的特許人必須依法備案。
要求特許人備案主要有三個作用:一是便於商務主管部門及時了解、掌握特許人的有關情況,有針對性地對特許經營活動進行規范、監督;二是有助於潛在的投資者了解特許人的基本情況,作出恰當的投資決策,防止欺詐和不實宣傳;三是有利於形成對特許人的社會監督。
商業特許經營企業在備案中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事項:
1、備案登記的主體范圍
《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從這一規定中可以看出,只有企業可以作為特許經營的特許人主體。根據我國企業登記管理的規定,確認企業身份的唯一有效證明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因此,核驗企業營業執照之真實性成為備案管理之首。
2、備案登記的企業應該符合「兩店一年」的規定
《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兩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一些企業利用特許經營進行欺詐。同時,直營店具有一定的示範作用,便於其他經營者從直營店的經營中較為直觀地了解特許人的品牌、經營模式、經營狀況等。
首先,顧名思義,「直營店」應當是指由特許人擁有的店鋪。其中,「擁有」應當不僅僅包括全資擁有,還應包括控股擁有的情況。此外,考慮到現代經濟生活中企業的分工較細,即使是同一集團內部的不同企業可能也存在著不同的分工---可能有的企業只作為特許人來從事業務,而有的企業負責經營店鋪。因此,如果特許人的關聯企業能夠滿足「兩店一年」的要求,我們認為就應當視同特許人本身滿足了「兩店一年」的要求。《條例》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中均未定義 「關聯企業」的含義,但是《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三條做了有關規定:「本辦法所稱關聯公司,是指特許人的母公司、特許人直接或間接擁有全部或多數股權的子公司、與特許人直接或間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擁有全部或多數股權的公司」。我們認為該定義是可以適用在判斷特許人是否滿足了「兩店一年」要求的,也就是說,如果是與特許人具備直接或間接控股關系的企業滿足了「兩店一年」要求,就應認為特許人滿足了該要求。
第二,還應當注意到,直營店的業務應當是與特許業務在相同品牌下運營的相同業務。比如,如果特許人的直營店是從事快餐服務,但其特許業務從事的是衣物乾洗,很顯然,這時特許人的直營店並不能夠證明特許人在特許的業務領域(即,快餐服務)已經建立了成熟的運營模式,這並不符合「兩店一年」要求的立法本意。因此,直營店鋪運營的業務必須與特許業務相同,方才可以滿足「兩店一年」的要求。
第三,直營店的品牌也必須是與特許業務的品牌相同的。假設特許人在甲品牌下從事快餐業務、並且擁有在甲品牌下運營的若干快餐店,但是特許人從未在乙品牌下從事快餐業務。那麼,由於證明某一具體品牌的運營模式和市場前景是需要時間的,如果特許人擬在乙品牌下從事快餐特許經營業務,特許人在甲品牌下能夠成功地運營快餐業務是不夠的。因為特許人能夠在甲品牌下成功運營快餐業務,並不意味著其在乙品牌下業內也能夠建立成熟的商業模式。因此,從滿足「兩店一年」要求的角度出發,直營店應當與特許業務是在同一品牌下運營的。
第四,由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具的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直營店位於境外的,特許人應當提供直營店營業證明(含中文翻譯件),並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除外,但應當提交特許人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
另外,《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經營1年以上,不僅是指該企業應成立並經營1年以上,而且對其擁有的直營店也要經營1年以上。
3、登錄號的獲取
登錄號是特許人通過網路申請備案的唯一身份憑證,特許人在獲取商務部備案系統網站登錄號以後,輸入登錄號及密碼,即可進行備案頁面的備案操作,上傳和修改文件。
通過登錄號的投放和獲取,保證特許人能在自己的空間中接受公眾的監督和備案機關的管理,將不確定的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
領取登錄號只是申請備案前的一個身份審查過程,正如企業辦理登記以前應該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登記表格一樣,屬於備案前的准備工作之一,不屬於《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期限開始之日。正式申請備案時間應從特許人獲得登錄號以後通過網路提交全部文件資料完成之日起開始計算。
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備案管理機關在備案系統中規定了三種確認身份的方式,一是特許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辦理;二是特許人委託自然人辦理;三是特許人委託協會、法律機構等中介組織辦理。根據不同的方式,為了確保經辦人的身份,依據司法實踐中的經驗和有關法律規定,提出了不同方式所需要出示的證明文件:
第一,特許人法定代表人直接辦理的,需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系人、聯系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無法提交營業執照原件的,應該持有經企業所在地工商(商務主管機關、省級以上連鎖協會)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原件(如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第二,特許人授權其他自然人辦理的,首先應該審查授權是否通過法定的授權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公證等形式),從而確認授權委託書的真實性,然後要求受託人攜帶:特許人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特許人委託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受託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系人、聯系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無法提交營業執照原件的,應該持有經企業所在地工商(商務主管機關、省級以上連鎖協會)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原件(如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第三,特許人授權其他中介組織辦理的,首先應該審查授權是否通過法定的授權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公證等形式),從而確認授權委託書的真實性,然後要求中介機構的經辦人攜帶:特許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特許人給中介機構的授權委託書原件、中介機構核驗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一致的證明文件的原件、中介機構資質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系人,聯系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4、經營資源的填報
特許經營活動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因此,企業在備案登記時應填報相關經營資源。
第一,對受理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等通知書等不能單獨認定為特許經營資源,而應結合其他資源一起填報才符合立法的要求,並且填寫為已受理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也就說僅僅有受理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等通知書的特許經營企業不符合備案的要求,不能通過備案。
第二,對於提交的版權機關登記的相關版權,如果為企業標志類版權登記,應填寫授權內容為「企業標志」;如果為非企業標志類版權(經營手冊)的,則填寫授權內容時應選擇「其它」。
第三,在實踐中,許多特許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源是其他自然人、企業、其他組織授權許可或轉讓的。如果是授權許可使用的,必須填報由權利人授權或經有權國家機關備案的文件,並且該授權或備案應顯示該特許企業具有轉授權給第三人使用的權利。對權利人為國外的其他自然人、企業、其他組織,其授權書應該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如果涉及權利轉讓,必須填報國家有權機關出示的核准轉讓證明。
第四,特許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源權利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註明的權利享有范圍應與特許人的實際經營業務相符合。比如,特許人經營的餐飲,但許可被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的保護類別卻是服裝就顯然不相符合。
另外,如特許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源權利證明由其他國家或地區登記或頒發,應當根據我國關於與該國簽訂的雙邊協議或共同加入的國際公約的相關規定執行。
5、提交PDF文件
根據《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備案文件中的(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的復印件;(五)與特許經營活動相關的商標權、專利權及其它經營資源的注冊證書復印件;(六)由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具的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直營店位於境外的,特許人應當提供直營店營業證明(含中文翻譯件),並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不適用於上款的規定,但應當提交特許人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七)特許經營合同樣本;(八)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目錄(須註明每一章節的頁數和手冊的總頁數,對於在特許系統內部網路上提供此類手冊的,須提供估計的列印頁數);(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批准方可開展特許經營的產品和服務,須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十)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特許人承諾等七項內容,備案系統要求特許人在備案的時候提交的電子文件格式統一規定為「便攜文件格式」(即PDF文件),系統不接受其它文件格式。因此,這就要求特許人須把提交的文件以掃描或拍照方式輸入計算機並製作成PDF文件。
6、網上備案申報
特許人須登錄「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的企業端登錄頁面:http://txjy.syggs.mofcom.gov.cn/,在左側「企業登錄」處輸入備案機構發放的用戶名和密碼、驗證碼,密碼有大小寫之分。首次登錄後,系統會強制要求用戶修改密碼。系統會列出在領取號碼時錄入的經辦人信息供用戶核對,並補充輸入「聯系人手機電話號碼」這一項,點擊保存後系統會自動退出。
退出以後,系統會直接跳轉至登陸頁面,直接輸入備案機關核發的用戶名及上述步驟中設置的新密碼,系統左側立即提示特許人名稱為備案申請人,即特許人企業名稱,同時註明備案機關的名稱是商務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行政管理機關,此時顯示的備案企業備案狀態一般為「未提交」(還有已申報、已備案兩種狀態),同時備案號顯示為空白,待備案通過後即可顯示備案號。
用戶可以看到所有填報的資料,可以點擊「另存為word」把申報表格保存,經核實無誤後,也可以點擊「申報」提交申請,同時在申報後,該備案企業的備案狀態變更為「已申報」。此後,用戶將不能再自行修改申報材料內容。
7、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公布及備案後的管理
根據《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備案機關在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在商務部網站予以公告。
上述規定的起始時間以備案機關收到申請備案的特許人網上申報材料之日計算,如果特許人提交的資料不符合規定的要求,備案機關會要求申請備案的特許人在7日以內補充有關資料。需要補充資料的,起始時間從申請備案的特許人補交資料之日起重新計算。
根據《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公眾可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就以下內容進行查詢:(1)特許人的企業名稱及特許經營業務使用的注冊商標、企業標識、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2)特許人的備案時間;(3)特許人的法定經營場所地址與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4)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營業地址。(目前僅能提供特許人名稱、備案號、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備案時間,即便電話咨詢,其他的項目也不予提供)
特許人在完成備案以後,在經營期間,由於各種原因可能會出現原備案資料的變更,因此《辦法》第七條規定了在備案資料發生變更以後30日以內,通過網上備案管理系統的「備案管理」提出變更、修改的申請,備案機關會根據特許人的基本資料以及企業向備案部門提交的變更申請內容,批准或駁回該變更申請,並通過系統發送給申請變更的特許人,如果批准修改,特許人則可以在企業端修改資料。
根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已完成備案的特許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備案機關可以撤銷備案,並在商務部網站予以公告:(1)因特許人違法經營,被主管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2)備案機關收到司法機關因為特許人違法經營而做出的關於撤銷備案的司法建議書;(3)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經查證屬實的;(4)特許人自行注銷的。
備案管理機關發現已經通過的備案企業出現上述情況,核實情況後,有權直接撤銷該企業備案,通過特許人預留的電子信箱通知備案特許人,並在撤銷備案企業名錄中予以公布。
上述規定是為了建立完全公開透明的商業告知體系,確保為公眾選擇、了解特許人及其項目開辟暢通的渠道。
⑶ 連鎖企業進行特許經營備案是在哪個部門辦理
您好,特許經營備案應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企業進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商業特許經營基本情況。
(二)中國境內全部被特許人的店鋪分布情況。
(三)特許人的市場計劃書。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的復印件。
(五)與特許經營活動相關的商標權、專利權及其它經營資源的注冊證書復印件。
(六)由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具的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直營店位於境外的,特許人應當提供直營店營業證明(含中文翻譯件),並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不適用於上款的規定,但應當提交特許人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
(七)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八)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目錄(須註明每一章節的頁數和手冊的總頁數,對於在特許系統內部網路上提供此類手冊的,須提供估計的列印頁數)。
(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批准方可開展特許經營的產品和服務,須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十)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特許人承諾。
⑷ 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嗎
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為規范加盟經營行為,國家商務部於2007年出台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特許經營企業要按照規定進行備案。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因此,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
(4)特許加盟公司改體擴展閱讀: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⑸ 加盟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有什麼區別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店鋪,以一定的形式組合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分工,並在分工的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使復雜的商業活動簡單化,以獲取規模效益。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
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
⑹ 將被特許加盟公司的法人代表、股東變更給其他四位自然人(公司名稱未變),是否屬於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
特許經營權並沒有轉讓,依然是現在的公司,你方並沒有違約。
⑺ 特許加盟連鎖體系有哪些優勢特點和好處
那麼,到底特許加盟連鎖體系有哪些優勢呢? 具體來說,特許加盟的優勢有以下幾點: 一、由於總公司擁有的Cye連鎖系統、商標、管理、營運模式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獨創事業在時間上、資金上與精神上都減輕不少負擔。對於完全沒有生意經驗的人來說,可以減除不安,在較短的時間內入行。 二、 好的總公司,為了提高整個連鎖企業的商譽,都會隨時開發獨創性、高附加價值的商品,以產品差別化來領先競爭對手。加盟店可享受到這種好處。 三、 總公司統籌處理促銷、進貨、乃至電腦統一化管理,使加盟店能心無旁騖地專心致力於銷售及服務。 四、 加盟店由於承襲了連鎖系統的商譽,等於給顧客吃下了定心丸,對於新開張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會有親切感,甚至對於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擔心的語言障礙、種族歧視問題,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維護。 五、如果自己創業,則商品、原材料進貨,可能都有種種困難。而加盟店是總公司大規模生產及訂制,甚至連設備、桌椅等,都可以更便宜地買進。 六、 開張前的職前訓練等籌備工作,都可由總公司獲得協助;開張後還會定期有人來做各項指導。 七、 自己獨創生意,如果出現競爭對手,只有孤軍奮戰來應對,加盟店則有總公司為後盾,可為支援。 八、 自行創業必須自己決定開店場所,而自己對該地點的好壞,往往沒有信心,加盟店則可以有總公司的咨詢,做立地條件評估,甚至總公司幫你找好地點。 九、 由於總公司對周圍環境隨時作市場調查,包括顧客層形態的變化,消費傾向的改變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採取對應措施。 十 加盟店的成功,就是總公司的成功,也等於是幫總公司拓展市場,是總公司樂見其成的。因此總公司對業績好的加盟店,還有獎勵制定與福利。
⑻ 連鎖企業改制方案
(一)股本
根據《公司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經批准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摺合的股份總額應當相等於公司凈資產額。
即有限責任公司在審計基準日經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凈資產值為變更後的股份公司的股本,由於在一個時點上,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會為整數,一般是取整數折為股本,零數以兩種方式解決,一是進行分配,將零數分配給股東,繼續掛在帳面作為對股東的負債,二是將零數計入資本公積金。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
1、有限公司的折股依據是經審計的凈資產,而不是評估後的凈資產,根據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標准備忘錄第二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資產評估資料審核指引》的規定,有限公司在變更為股份公司時可以進行資產評估,但由於變更前後雖然企業性質不同但仍為一個持續經營的會計主體,不應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資產評估結果不應進行帳務調整。如果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了帳務調整的,則應將其視同為新設股份公司,按《公司法》規定應在股份有限公司開業三年以上方可申請發行新股上市。
2、如果公司有較多的參股企業,則合並報表和母公司報表的凈資產數量可能出現不一致情況,當出現這種情況時,實踐中一般以母公司報表的凈資產數為折股依據。(沒有明確規定,或者說以兩者中低的數為折股依據)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指發行後),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目前中國證監會控制的發行比例一般在25%—40%之間,因此,股份公司設立時的股本一般不低於三千萬元。
如果有限公司在整體變更時的凈資產達不到3000萬元,可以通過增資擴股方式增加凈資產。
(二)資產狀況
《公司法》規定,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知識產權或者土地使用權,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並摺合為股份。發起人以其他非現金資產出資的,公司應取得其權屬證明或完整的所有權。
1、無形資產
⑼ 申請成為連鎖加盟企業需要什麼條件
第一,只有商業特許經營備案企業可以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二,要求商業特許經營備案企業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第三,規定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三方面的條件,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兩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一些企業利用特許經營進行欺詐。
同時,直營店具有一定的示範作用,便於其他經營者從直營店的經營中較為直觀地了解特許人的品牌、經營模式、經營狀況等。
連鎖加盟許可證申請條件包括:
1、申請主體主要的企業
2、企業擁有兩家直營店
3、主營店和直營店要有相應的資質(例如:餐飲行業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
連鎖加盟許可證備案的好處:
1、特許經營備案之後,企業的招商加盟資格將在中國商務部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公司,對企業招商能起到很好的宣傳作用。
2、通過特許經營備案的特許經營企業比沒有特許經營備案的競爭對手有更好的品牌形象。
3、避免商務部門對未備案特許經營企業進行處罰,避免與加盟商發生糾紛時產生不利法律後果(例如退還加盟費、賠償加盟商損失等) 不進行特許經營備案的風險
⑽ 聽說特許經營備案之後特許加盟合同會在相關部門存檔,是不是之後就不能更改了
您好,特許加盟合同存檔之後也是可以更改的,只是企業需要將更改後的特許加盟合同重新提交給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存檔,因此企業在進行特許經營備案的時候最好仔細審核好特許加盟合同再提交,避免企業資源的浪費。以上答案皆由一幟連鎖企業服務平台整理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