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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加盟商總公司涉嫌非法集資

發布時間: 2021-10-15 22:15:12

加盟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p2p總公司涉嫌非吸,加盟商有什麼責任加盟商只有投資業務

加盟商也是懵逼的受害者,按道理也是需要受法律保護的。

Ⅱ 總公司如果涉及非法融資,加盟商有沒有責任

那是自然有的。總公司自己都知道自己是在搞非法融資了,那麼加盟商不可能不知道總公司是在弄非法融資的行為,為了互贏互利還冒險加入成為加盟商,那麼如果總公司涉及非法融資,自然而然加盟商同樣也有一定的責任的。

Ⅲ 借期滿之後未還本金 總部因非法集資跑路 無人催賬 想主動主張拍賣房屋抵債 心裡沒底 因對方不給貸款合同

現在有很多非法借貸的公司或者網站,就像你說的這種情況,事發之後就跑路了。你要先算一下你的利息是不是超過了國家法定的利息。如果超過了,那麼這個錢基本上可以說是不用還了。如果沒超過,那麼這個錢是一定要歸還的。

Ⅳ 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和合同詐騙,我是老闆安排的總經理,出事有什麼責任

單位犯罪的,一般會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你若過不是這兩種人員,就不用擔心。

Ⅳ 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和合同詐騙,我是老闆安排的總經理,出事有什麼責任1、基本不參與銷售和財務工作,除

你好,如果公司涉嫌犯罪,公司總經理是有責任的,但具體的責任需要具體分析了。

Ⅵ 我想檢舉非法集資的公司,向那個部門呢

檢舉非法集資的公司向個公安機關經偵部門進行舉報。

可以採取三種途徑舉報:

1、直接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或者報案。

2、向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舉報,例如涉及銀行業的可以向銀監局反映,涉及證券行業的可以向證監局反映,涉及保險的可以向保監局反映,涉及融資性擔保公司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辦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3、向「防控經濟違法犯罪宣傳平台」舉報。

(6)我是加盟商總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擴展閱讀: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發[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比較常見的是: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託投資、委託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最新的變化是:通過出售其份額並承諾售後返租、售後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最近的變化: 利用地下錢庄進行集資活動。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常見的是: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例如,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庄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8)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網路-非法集資

Ⅶ 請問我是一家投資公司副總,現在投資公司涉嫌非法集資700萬,我並不知情,也沒有拿到錢,只是零死工

你說你不知情,證據呢?你說老闆欺騙你,證據呢?你唯一有利是,你沒有分臟,但你拿了工資,至少是同案犯,你還是副總,可能比老總稍微輕一點。夫妻本是同命鳥,大難來了各自飛。建議你配合警方,立功,可能減輕罪責。

Ⅷ 現在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具體我要承擔什麼責任

從字面上理解,你的加盟店應該是該公司的分支機構,你為該分支機構的法人。那麼該公司就出現兩種經營行為:1、對外加盟,承攬正常的商品售賣行為。2、該公司超范圍經營,直至違法經營。 那麼,就要看你的加盟店的經營行為是否該公司的超范圍經營或違法行為有無業務聯系而定。

Ⅸ 公司非法集資,我是代理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公司收取客戶300萬資金,請問我在這個事件中負什麼責任

圖文上文對「有人非法集資,在公司法人不知情」的問題解答,非法集資害人害己,在公司法人不知情的狀況下也能...

Ⅹ 你好。總公司可能涉嫌非法集資,分公司負責人應該怎麼負責募集的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予以刑事追訴。由於集資詐騙罪的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較大,對於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集資詐騙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網上有新聞杭州杜益敏非法集資7億剛判死刑的例子,你朋友的那家公司是否與這類似?另如果你朋友的公司真涉嫌非法集資,那麼主要責任人是公司負責人與財務負責人,你朋友只是會計,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去錄口供可能只是公安為了多了解及確認該公司的操作嫌疑,但如果你朋友屬於知情不報,是違法的,你可找個專業一點的律師咨詢一下,然後讓你的朋友不該答的不要去回答,對於敏感的問題全部採取保持沉默的方式,讓律師去了再作回答,公司是沒有辦法的。 祝你朋友避開嫌疑,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