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廣告法》哪些詞算是極限詞不能使用
《新廣告法》禁用極限詞包括:
1、「最」
最、最佳、最具、最愛、最賺、最優、最優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級、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級、最低價、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價、最流行、最受歡迎、最時尚、最聚攏、最符合、最舒適、最先、最先進、最先進科學、最後、最新、最新技術、最新科學
2、「一」
第一、中國第一、全網第一、銷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獨一無二、全國第一、遺留、一天、僅此一次(一款)、最後一波、全國X大品牌之一、銷冠(需住建委證明方可使用)
3、「級別」
國家級、國際級、世界級、千萬級、百萬級、星級、5A、甲級、超甲級
4、「極限詞語」
頂級(頂尖/尖端)、頂級享受、高級、極品、極佳(絕佳/絕對)、終極、極致、致極、極具、完美、絕佳(極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壓軸、問鼎、空前、絕後、絕版、無雙、非此莫屬、巔峰、前所未有、無人能及、頂級、鼎級、鼎冠、定鼎、完美、翹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復制、絕無僅有、寸土寸金、淋漓盡致、無與倫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
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絕版、珍稀、臻稀、稀少、絕無僅有、絕不在有、稀世珍寶、千金難求、世所罕見、不可多得、空前絕後、寥寥無幾、屈指可數
6、「獨家」
獨家、獨創、獨據、開發者、締造者、創始者、發明者
7、「首/家/國」
首個、首選、獨家、首發、首席、首府、首選、首屈一指、全國首家、國家領導人、國門、國宅、首次、填補國內空白、國際品質
8、「黃金」
黃金旺鋪、黃金價值、黃金地段、金錢、金融匯幣圖片、外國貨幣
9、「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領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門人、至尊、冠軍、王、之王、王者樓王、墅王、皇家
10、「領」
世界領先、(遙遙)領先、領導者、領袖、引領、創領、領航、耀領
11、「虛假」
史無前例、前無古人、永久、萬能、百分之百
12、「權威」
特供、專供、專家推薦、國家xx領導人推薦、使用人民幣圖樣(央行批准除外)
13、「涉嫌欺詐消費者」
點擊領獎、恭喜獲獎、全民免單、點擊有驚喜、點擊獲取、點擊轉身、領取獎品、抽獎。註:禮品(需標明名稱、價格、數量截止日期)
14、「涉嫌誘導消費者」
售罄、售空、再不搶就沒了、史上最低價、不會再便宜、沒有他就xx、錯過不再/錯過即無(錯過就沒機會了)、未曾有過的、萬人瘋搶、全民瘋搶/搶購、免費領、免費住、0首付、(免首付)、零距離、「價格你來定」
15、「文字」
不得單獨出現外國文字(出現外國文字需要註明漢語)、認不出毛筆字、繁體字、沒有版權的字體(漢儀)
16、「肖像權」
公民肖像權、兒童肖像權、明星肖像權、名人肖像權、名人卡通形象、動畫片卡通形象
17、「教育」
學校名稱、升學、教育護航、九年制教育、一站式教育、入住學區房、優先入學、12年教育無憂、全程無憂、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
18、「戶口」
承諾戶口、藍印戶口、承諾移民、買個房啥都解決了
19、「風水」
上風上水、聚財納氣、寶地、聖地、府邸、龍脈(貴脈)、東西方神話人物、龍脈之地、風水寶地、天人合一、天乾地支品上山上水——享上等上城、堪輿
20、「封建」
帝都、皇城、皇室領地、皇家、皇室、皇族、殿堂、白宮、王府(府邸)、皇室住所、政府機關、行政大樓、XX使館、XX境線
21、「歧視性詞語」
貴族、高貴、隱貴、上流、層峰、富人區、名門、XX階層、XX階級
22、「活動」
國家大型賽事(冬奧會、奧林匹克運動會、世界盃)、雙十一(已被阿里巴巴注冊不可使用)
23、「價值/投資」
升值價值、價值窪地、價值天成、千億價值、投資回報、眾籌、抄漲、炒股不如買房、升值潛力無線、買到即賺到
24、「數據無證據證明」
得房率%、XX畝、XX公里、XX平方米、熱銷X億、%綠化率、%容積率、熱銷X億、熱銷/成交XXX套、XXX位業主
25、「交通/設施」
直達家門口、地鐵上蓋、咫尺地鐵站、萬畝公園、幾大商場環繞、萬達在旁、機場輻射區、超市、商場、學校、醫院等名稱、X條地鐵、X條公交(經查證屬實)、地鐵旁(需1公里范圍內)
26、「無法證明具體地理位置」
CBD坐標、CBD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你在城心、我在你心、中央、中心、重心、中樞、重點、腹地、地標、城市中央、凌駕於世界之上
27、「限時活動」
限時必須具體時間(今日、今天)幾天幾夜、倒計時、趁現在、就、僅限、周末、周年慶、特惠趴、購物大趴、閃購、品牌團(必須有活動日期)、隨時結束、隨時漲價、馬上降價
28、「無預售許可證」
無預售許可證:禁止提及開盤
僅是預售:禁止提及精裝
如果沒有建成:禁止體現裝修風格(精工德式裝修、源於百年傳承、室內採用XX石材)
29、「其他」
國旗、國徽、國歌
時間表示距離、所有的無來源數據
規劃中及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涉嫌做誤導宣傳)
文中所包含的所有圖片均註明屬性(樣板間實景圖/實景圖/效果圖)
貸款服務:應該提供貸款銀行,名稱,貸款額度、年期(包括分期、日供)
月供按揭需要註明銀行名稱和貸款額度、年限
只允許用人民幣結算、不可使用國外貨幣
關於排序名次:第一、第二、首家、三甲、十強等
廣告語內容誇張、不屬實
折頁里出現某某報紙、雜志、網站等內容
【拓展資料】
首次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於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堪稱「史上最嚴」的處罰尺度。
參考資料網路—《新廣告法》
2. 廣告的禁用詞有哪些
廣告法用詞規范:
(一)標題通用類:
1、避免出現主觀色彩的字眼,如「驚現」、「驚爆」、「竟然」、「竟」、「膽敢」等,標題不得使用侮辱個人、民族和國家的字眼。
2、 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優秀」、「資深」、「最佳」、「最賺」「超賺」、「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絕對性和誇大用語。
3、「奢侈」、「至尊」、「頂級享受」等帶有炫富內容的廣告語禁止出現在各類廣告中。
(二)行業通用類
1、教育類:(1)民辦學校及培訓機構招生廣告,廣告中一律不得出現「最好」、「資深教師」、「名牌」等詞語。(2)文化輔導類招生廣告或簡章,廣告中一律不得出現「最好」、「最佳」、「金牌」、「名牌」、「優秀教師」、「資深教師」等用語。
2、房產類:
(1)宣傳詞語使用要規范:規定房產廣告在詞語使用上有一些禁區: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樓王、極品、冠軍、絕版等絕對性和誇大表述房地產項目的詞語及其類似詞語;不得出現未經政府或政府職能部門確認的評比、排序等對房地產項目綜合評價的內容;不得出現融資和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等變相融資內容,不得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等承諾,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
(2)不得濫用最低價攬客:規定使用「起價」、「最低價」等文字描述房地產價格的,字體、字型大小應相同;對使用「一口價」、「清盤價」等詞語描述房地產價格的,如果僅為指定房源價格,必須加以註明,否則視為是指其在售所有房源價格。
(3)化妝品:規定「迅速修復受紫外線傷害的肌膚」、「×天見效」、「全面升級」等均被列為禁用詞語。
(三)社會生活類的禁用詞
1、報道各種事實特別是產品、商品時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強烈評價色彩的詞語。
2、醫葯報道中不得含有「療效最佳」「根治」「安全預防」「安全無副作用」等詞語,葯品報道中不得含有「葯到病除」「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最新技術」「最高技術」「最先進製法」「葯之王」「國家級新葯」等詞語。
3、對文藝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後」「巨星」「天王」等詞語,一般可使用「文藝界人士」或「著名演員」「著名藝術家」等。
4、對各級領導同志的各種活動報道,不使用「親自」等形容詞。
5、新華社通稿中不應使用「哇噻」「媽的」等俚語、臟話、黑話等、如果在引語中不能不使用這類詞語,均應用括弧加註,表明其內涵、近年來網路用語中對臟語進行縮略後新造的「SB」「TMD」「NB」等
3. 廣告法禁用詞彙有那些,怎麼才算違禁詞
根據《新聞閱評動態》第315期發表的《新華社新聞報道中的禁用詞(第一批)》,規定了媒體報道中的禁用詞。
新廣告法禁用廣告詞的分類整理——包括但不僅限於下文中所列詞彙。
20 類一般禁用語
01 -【最】
最、最佳、最具、最愛、最賺、最優、最優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級、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級、最低價、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價、最流行、最受歡迎、最時尚、最聚攏、最符合、最舒適、最先、最先進、最先進科學、最後、最新、最新技術、最新科學……
02 -【一】
第一、中國第一、全網第一、銷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獨一無二、全國第一、遺留、一天、僅此一次(一款)、最後一波、全國X大品牌之一、銷冠(需住建委證明方可使用)……
03 -【級別/名次】
國家級、國際級、世界級、千萬級、百萬級、星級、5A、甲級、超甲級、第一、第二、三甲、十強、百強……
04 -【極限詞語】
頂級(頂尖/尖端)、頂級享受、高級、極品、極佳(絕佳/絕對)、終極、極致、致極、極具、完美、絕佳(極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壓軸、問鼎、空前、絕後、絕版、無雙、非此莫屬、巔峰、前所未有、無人能及、頂級、鼎級、鼎冠、定鼎、完美、翹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復制、絕無僅有、寸土寸金、淋漓盡致、無與倫比、唯一、卓越、卓著……
05 -【稀缺】
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絕版、珍稀、臻稀、稀少、絕無僅有、絕不在有、稀世珍寶、千金難求、世所罕見、不可多得、空前絕後、寥寥無幾、屈指可數……
06 -【獨家】
獨家、獨創、獨據、開發者、締造者、創始者、發明者……
07 -【首 / 家 / 國】
首個、首款、獨家、首發、首席、首府、首選、首屈一指、全國首家、國家領導人推薦、國門、國宅、首次、填補國內空白、國際品質、全國銷量冠軍、中國馳名……
08 -【黃金】
黃金旺鋪、黃金價值、黃金地段……
09 -【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領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門人、至尊、巔峰、XX之王、王者、領袖、皇家、領先上市、馳名商標、商品已注冊馳名商標……
10 -【領】
世界領先、(遙遙)領先、領導者、領袖、引領、創領、領航、耀領……
11 -【涉嫌虛假宣傳】
史無前例、前無古人、永久、萬能、百分之百(100%)、祖傳、特效、無敵、純天然、正品、超強、超XX……
12 -【權威】
特供、專供、專家推薦、國家xx領導人推薦、使用人民幣圖樣(央行批准除外)……
13 -【免檢】
質量免檢、無需國家質量檢測、免抽檢等宣稱質量無需檢測的用語
14 -【涉嫌欺詐消費者】
點擊領獎、恭喜獲獎、全民免單、點擊有驚喜、點擊獲取、點擊轉身、領取獎品、抽獎……
※ 禮品需標明名稱、價格、數量截止日期
15 -【涉嫌誘導消費者】
即將售罄、售空、再不搶就沒了、史上最低價、不會再便宜、錯過不再/錯過即無(錯過就沒機會了)、未曾有過的、萬人瘋搶、全民瘋搶/搶購、免費領、免費住、0首付(免首付)、零距離、價格你來定……
16 -【教育承諾】
升學、教育護航、一站式教育、入住學區房、優先入學、12年教育無憂、全程無憂、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
17 -【戶口】
承諾戶口、藍印戶口、承諾移民、買個房啥都解決了……
18 -【投資/價值】
升值價值、價值窪地、價值天成、千億價值、投資回報、眾籌、抄漲、炒股不如買房、升值潛力無線、買到即賺到……
19 -【時間相關】
倒計時、趁現在、就、僅限、周末、周年慶、特惠趴、購物大趴、閃購、品牌團(必須有活動日期)、隨時結束、隨時漲價、馬上降價……
※ 限時活動必須具體時間:今日、今天
20 -【外國文字】
繁體字、單獨使用外國文字、或中英文結合用語(出現外國文字需要註明漢語)
特殊商品的廣告違禁字詞
01 - 食品
1.1 祖傳、抑制、秘制等虛假性詞語
1.2 強力、特效、全效、強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誇大性詞語
1.3 處方、復方、治療、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療效、防治、防癌、抗癌、增高、益智、各種疾病名稱等明示或暗示有治療作用的詞語
1.4 神丹、神仙等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
02 - 化妝品
2.1 特效、全效、強效、奇效、高效、速效、超強等絕對化用語
2.2 純天然、換膚、去除皺紋等虛假性詞語
2.3 處方、葯方、葯用、醫治、醫療、治療、妊娠紋、各種皮膚病名稱等醫療術語
2.4 抗菌、抑菌、除菌、防菌、消炎、抗敏、防敏、斑立凈、無斑、祛疤、生發、毛發再生、止脫、溶脂、吸脂、瘦身、瘦臉、瘦腿等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
03 - 葯品及醫療器械
3.1 安全、無毒副作用、無效退款、無依賴、保險公司承諾等承諾性用語
3.2 家庭必備、熱銷、搶購、試用等用語
3.3 表現性器官的用語或形容詞
3.4 以兒童為訴求對象,以兒童的名義介紹醫療器械
04 - 房地產相關
4.1 上風上水、聚財納氣、寶地、聖地、府邸、龍脈(貴脈)、東西方神話人物、龍脈之地、風水寶地、天人合一等含有風水、占卜的封建迷信用語
4.2 皇城、皇室領地、皇家、皇室、皇族、殿堂、白宮、王府(府邸)、皇室住所等封建用語
4.3 CBD坐標、CBD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你在城心、我在你心、中央、中心、重心、中樞、重點、腹地、地標、城市中央、凌駕於世界之上等無法證明具體地理位置的詞語
4.4 得房率%、熱銷X億、%綠化率等無證據證明的數據用語
4.5 其他規定:
· 不得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來表示項目位置(如:距離XXX開車僅30分鍾)
· 不得對規劃或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做誤導宣傳(如:地鐵上蓋)
· 預售房地產,但未取得該項目預售許可證的,不得發布房地產廣告
· 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不得有悖社會良好風尚
· 不得出現融資或變相融資的內容
· 不得含有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承諾事項
· 預售、預租商品房不得涉及裝修裝飾內容
4. 「免費」是屬於廣告法中禁用詞彙嗎
免費」不屬於廣告法中禁用詞彙。
廣告法用詞規范:
(一)標題通用類:
1、避免出現主觀色彩的字眼,如「驚現」、「驚爆」、「竟然」、「竟」、「膽敢」等,標題不得使用侮辱個人、民族和國家的字眼。
2、 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優秀」、「資深」、「最佳」、「最賺」「超賺」、「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絕對性和誇大用語。
3、「奢侈」、「至尊」、「頂級享受」等帶有炫富內容的廣告語禁止出現在各類廣告中。
(二)行業通用類
1、教育類:(1)民辦學校及培訓機構招生廣告,廣告中一律不得出現「最好」、「資深教師」、「名牌」等詞語。(2)文化輔導類招生廣告或簡章,廣告中一律不得出現「最好」、「最佳」、「金牌」、「名牌」、「優秀教師」、「資深教師」等用語。
2、房產類:
(1)宣傳詞語使用要規范:規定房產廣告在詞語使用上有一些禁區: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樓王、極品、冠軍、絕版等絕對性和誇大表述房地產項目的詞語及其類似詞語;不得出現未經政府或政府職能部門確認的評比、排序等對房地產項目綜合評價的內容;不得出現融資和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等變相融資內容,不得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等承諾,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
(2)不得濫用最低價攬客:規定使用「起價」、「最低價」等文字描述房地產價格的,字體、字型大小應相同;對使用「一口價」、「清盤價」等詞語描述房地產價格的,如果僅為指定房源價格,必須加以註明,否則視為是指其在售所有房源價格。
(3)化妝品:規定「迅速修復受紫外線傷害的肌膚」、「×天見效」、「全面升級」等均被列為禁用詞語。
(三)社會生活類的禁用詞
1、報道各種事實特別是產品、商品時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強烈評價色彩的詞語。
2、醫葯報道中不得含有「療效最佳」「根治」「安全預防」「安全無副作用」等詞語,葯品報道中不得含有「葯到病除」「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最新技術」「最高技術」「最先進製法」「葯之王」「國家級新葯」等詞語。
3、對文藝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後」「巨星」「天王」等詞語,一般可使用「文藝界人士」或「著名演員」「著名藝術家」等。
4、對各級領導同志的各種活動報道,不使用「親自」等形容詞。
5、新華社通稿中不應使用「哇噻」「媽的」等俚語、臟話、黑話等、如果在引語中不能不使用這類詞語,均應用括弧加註,表明其內涵、近年來網路用語中對臟語進行縮略後新造的「SB」「TMD」「NB」等,也不得在報道中使用。
5. 違反廣告法禁用詞被舉報不想私了
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處罰是由行政機關作出,跟舉報者本身已經沒有關系了
6. 廣告法和相關條例中禁用的詞彙有哪些
堪稱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處罰尺度震動了整個廣告圈,各類極限詞遭禁用逼迫小編使用「好到違反廣告法」代替,對於使用極限用語的店鋪,一經發現違規將給予扣分並進行罰款,處於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第五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和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七條第二款第(三)項: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第三十九條:發布廣告違反本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
標題通用類:
(1)避免出現主觀色彩的字眼,如「驚現」、「驚爆」、「竟然」、「竟」、「膽敢」等,標題不得使用侮辱個人、民族和國家的字眼。
(2)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優秀」、「資深」、「最佳」、「最賺」「超賺」、「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絕對性和誇大用語。
(3)「奢侈」、「至尊」、「頂級享受」等帶有炫富內容的廣告語禁止出現在各類廣告中。行業通用類
教育類:(1)民辦學校及培訓機構招生廣告,廣告中一律不得出現「最好」、「資深教師」、「名牌」等詞語。(2)文化輔導類招生廣告或簡章,廣告中一律不得出現「最好」、「最佳」、「金牌」、「名牌」、「優秀教師」、「資深教師」等用語。房產類:
(1)宣傳詞語使用要規范:規定房產廣告在詞語使用上有一些禁區: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樓王、極品、冠軍、絕版等絕對性和誇大表述房地產項目的詞語及其類似詞語;不得出現未經政府或政府職能部門確認的評比、排序等對房地產項目綜合評價的內容;不得出現融資和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等變相融資內容,不得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等承諾,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
(2)不得濫用最低價攬客:規定使用「起價」、「最低價」等文字描述房地產價格的,字體、字型大小應相同;對使用「一口價」、「清盤價」等詞語描述房地產價格的,如果僅為指定房源價格,必須加以註明,否則視為是指其在售所有房源價格。
(3)化妝品:規定「迅速修復受紫外線傷害的肌膚」、「×天見效」、「全面升級」等均被列為禁用詞語。社會生活類的禁用詞
(1)報道各種事實特別是產品、商品時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強烈評價色彩的詞語。
(2)醫葯報道中不得含有「療效最佳」「根治」「安全預防」「安全無副作用」等詞語,葯品報道中不得含有「葯到病除」「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最新技術」「最高技術」「最先進製法」「葯之王」「國家級新葯」等詞語。
(3)對文藝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後」「巨星」「天王」等詞語,一般可使用「文藝界人士」或「著名演員」「著名藝術家」等。
(4)對各級領導同志的各種活動報道,不使用「親自」等形容詞。
(5)新華社通稿中不應使用「哇噻」「媽的」等俚語、臟話、黑話等、如果在引語中不能不使用這類詞語,均應用括弧加註,表明其內涵、近年來網路用語中對臟語進行縮略後新造的「SB」「TMD」「NB」等,也不得在報道中使用。
7. 阿里巴巴店鋪中商品描述用了禁用詞違反廣告法嗎
這種問題可以不用理會,及時修改糾正就可以了,千萬不要理會這個騙子,要不然就會定住您了,每次都會過來威脅。
8. 淘寶新廣告法禁用詞 完美算不算禁用詞
完美算禁用詞。
「最」相關的極限詞
最、最佳、最愛、最具、最優、最優秀、最大、最好、最大程度、最高級、最高、最奢侈、最高端、最低、最低級、最底、最低價、最便宜、史上最低價、最受歡迎、最流行、最時尚、最聚攏、最舒適、最先、最先進、最先進科學、最後、最新最新科學、最新技術等等。
極限詞是一種表極限的詞彙。《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
極限詞的替換與極限用語禁用整理
【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頂級】
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頂級、頂尖——高級、高檔;更世界領先——遙遙領先、一馬當先
國家示範、全國領先、行業頂尖、行業領先、領銜、問鼎、開創之舉——空白(直接刪掉);填補國內空白——空白 (直接刪除)
【第一、唯一、首個】
第一、唯一、首個——先進、前衛、進步、率先;推薦首選——優選、優質;首家、獨家——全力、致力、全新;第一人、首席——負責人;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少有、少見、不多;一次——快速;100% 百分百——高;零、0——低;史上——較為、不錯;非常一流——優異
【金牌、名牌】
金牌、名牌——品牌
王牌、銷量冠軍、第一(NO.1Top1)——領先、先進;領袖品牌、領導品牌——專業品牌、優質品牌、先進品牌;頂級、頂尖、泰斗、金標、金牌——先進、進步、知名、有名;馳名尖端——高端
【最,全、精、永久】
最——較、比
終極——先進、優選;極致——空白(直接刪掉); 萬能——全能、多能;決對、徹底——有效;完全、極佳——有效;全解決、全方位、全面——空白(直接刪掉);全面改善——高效;精確、准確、精準——有效、正確;優秀——先進、優質、傑出、出色、卓越、優越;完美——好;永久——長久、悠久、長期、很久;永不反彈、永久、立竿見影、承諾——空白(直接刪掉);認可——承認
【療效類】
治癒率、有效率——見效率;復發——反復;痊癒、治癒、根除、根治——治好;無痕、無創、不留疤、不留痕——空白(直接刪掉);無痛——微痛;無副作用——低風險確保、有保障;保證、可靠——空白(直接刪掉);長久、長效、特效——有效;效果明顯、效果顯著——高效;死角——空白(直接刪掉);不反復——低反復;當天見效、立馬見效、馬上起效—— 空白(直接刪掉)
9. 廣告法禁用詞規定都是用在什麼方面
只要是用於商品的廣告,廣告法禁用詞都適用的。也就是說在商品做宣傳的時候,不能用違反廣告法的詞。如果不是以商業為目的,就不受限制。
10. 淘寶廣告法禁用詞 高品質算不算
不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
廣告內容准則
第八條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准確、清楚、明白。
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廣告中應當明示的內容,應當顯著、清晰表示。
第九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條 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准確,並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第十二條 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作廣告。
第十三條 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十四條 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廣播電台、電視台發布廣告,應當遵守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時長、方式的規定,並應當對廣告時長作出明顯提示。
第十五條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等特殊葯品,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以及戒毒治療的葯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作廣告。
前款規定以外的處方葯,只能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葯學專業刊物上作廣告。
第十六條 醫療、葯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
(三)與其他葯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
(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葯品廣告的內容不得與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並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處方葯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葯學專業人士閱讀」,非處方葯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葯品說明書或者在葯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推薦給個人自用的醫療器械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或者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明文件中有禁忌內容、注意事項的,廣告中應當顯著標明「禁忌內容或者注意事項詳見說明書」。
第十七條除醫療、葯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葯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10)宣傳加盟店數量屬於禁用廣告詞嗎擴展閱讀:
第十八條 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三)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與葯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
(五)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
第十九條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第二十條 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製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
第二十一條 農葯、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三)說明有效率;
(四)違反安全使用規程的文字、語言或者畫面;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製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煙草製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發布的遷址、更名、招聘等啟事中,不得含有煙草製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第二十三條 酒類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
(二)出現飲酒的動作;
(三)表現駕駛車、船、飛機等活動;
(四)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
第二十四條 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
(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五條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第二十七條農作物種子、林木種子、草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種養殖廣告關於品種名稱、生產性能、生長量或者產量、品質、抗性、特殊使用價值、經濟價值、適宜種植或者養殖的范圍和條件等方面的表述應當真實、清楚、明白,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作科學上無法驗證的斷言;
(二)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
(三)對經濟效益進行分析、預測或者作保證性承諾;
(四)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八條 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
(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
(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