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防範加盟店因經營不善轉讓的法律風險
應當提前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
㈡ 如果加盟三頭六臂後經營不善,可以退出嗎
可以,隨時可以退出,而且剩下的產品三頭六臂都是可以回收的。滿意我的回答嗎?如果滿意請採納下
㈢ 加盟投資時加盟公司口頭承諾投資全額收購,現在撒手不管了,怎麼處理
你的法意識太淡了,就這樣還做投資公司不是等著被人騙嗎。
㈣ 葯品連鎖總部經營不善倒閉了,連鎖下面的加盟店怎麼辦
針對這個情況,我建議你咨詢葯品監督管理局,只有他們給出的結果才是官方的結果!如果沒有到期的話,可以繼續經營,如果到期那就看規定怎麼處理!最好咨詢一下更穩妥些!
㈤ 加盟後,被加盟的總部被收購,加盟合同自動解除還是怎樣
收購了,那麼合同也都是收購你總部的公司了,所以合同方面,合同里寫著什麼時候解除就什麼時候解除
㈥ 公司破產或被收購,是經營不善還是戰略決策
依照前面的描述,選A,因為雷曼和美林都是經營不善導致的結果。但是企業的破產或者被收購有時候也是企業為了取得更好的發展而採取的措施。
㈦ 我和合夥人開了家店,經營不善關門了,合夥人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找來
我個人認為,如果幾萬的收益除去租金和工人工資,本金還在的話,就算保本,他只要他的十萬本金也是理所當然的,應該給他十萬,更何況還是朋友,不指定下次還會合作,不要讓朋友的心涼了。如果有虧損,而虧損不多也可以給夠他十萬,如果虧損大,那麼可以協商,適當一起承擔較大虧損。我們這里合夥開了一個很有名的火鍋店,天天爆滿,開了十多年了,後來他分紅不公,賬目又虛假,最後被別的合夥人一起合資直接白給房東接近百萬元,叫房東收回房子,另出租了。他的生意一落千丈,別的店也跟著關門。
㈧ 求問大師:我收購公司合夥人股份,因我經營不善,以破產。欠原合夥人股份收購款佰萬元。對方起訴法院,缺
法院強制執行是有原則的,至少要留給被執行人基本的衣食住行保障,例如基本的生活費和住房。有能力償還而不履行才會被拘留。
㈨ 別人的店鋪經營不善關門了,我接手,有一財神怎麼辦
別人的店鋪經營不善,關門了,我接手友誼財神怎麼辦?如果給別人的店鋪進一步上關門了,你接手的話,你一定要把店鋪重新要裝修一下,這樣的話里有財神,你要把他迎財神把引進來
㈩ 如果連鎖總部經營不善倒閉了,連鎖下面的加盟店怎麼辦也強制被關閉還是怎麼樣
如果總部倒閉,連鎖的加盟商可以選擇對自己的經營產品和進貨渠道進行調節,確保自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