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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加盟備案授權子公司

發布時間: 2021-08-25 19:53:57

Ⅰ 東莞特許經營在哪備案,需要什麼手續跟流程

根據國務院《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規程。
一、備案對象
特許人住所地在廣東省區域內,在廣東省范圍內以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內資和外商投資企業。
二、備案條件
特許人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能夠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以上。
三、受理、備案機關
受理機關為特許人住所地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機關為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備案需提供的材料
(一)特許人備案申請報告。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副本原件、復印件。營業執照上記載的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提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材料。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系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應提交港、澳、台通行證;法定代表人系外國公民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護照及翻譯件(翻譯件應加蓋中國大陸境內有資質的翻譯公司公章,並附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政府部門出具的與特許經營相關的商標權、專利權及其它經營資源的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注冊商標、專利權及其他經營資源,如是在國家相關部門受理中的,須提交受理通知書;如是他人授權使用的,須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許可使用授權書》;如是受讓取得,須提交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核准轉讓證。
(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批准方可開展特許經營的產品和服務,須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原件、復印件。
(六)特許人聯系信息單,包括:特許人的名稱、聯系人、聯系人的職務、電話、手機、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等。
(七)特許經營合同樣本。合同中特許人信息應與特許人提交的營業執照一致,合同內容應明確列出授予被特許人使用的經營資源,並包含《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內容。
(八)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目錄。操作手冊應包含特許人對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的方式和內容,及特許人發展統一的特許經營體系的措施,並體現特許人統一管理和監督的作用。同時要求特許人提交操作手冊部分內容進行審查。
(九)承諾書。應與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網站公布的正式版本一致,並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蓋章和加蓋企業的公章。
(十)2007年5月1日前已從事商業特許經營的,特許人應當提交首次訂立的特許經營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007年5月1日後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除提交首次訂立的特許經營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須提交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開具的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即「兩店一年」的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十一)特許人委託他人進行備案的,須同時提交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受託人姓名、身份證號、委託事項、委託書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字蓋章)原件、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特許人委託服務機構(省級以上連鎖協會或法律服務機構)進行備案的,須同時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受託服務機構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指定承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律服務機構介紹信原件。
(十二)特許人未在《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之內備案的,應提交《逾期備案說明書》,說明遲延備案的原因,並加蓋特許人企業公章。
五、辦理「兩店一年」證明文件
「兩店一年」證明文件由直營店所在地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開具。
(一)證明要求。
1.證明特許人擁有至少兩家對外營業的直營店。
2.證明該兩家直營店在特許人首次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前已經連續經營一年以上。
3.證明兩家直營店在特許人申請備案時仍然存續。
(二)證明的內容包括正文和附件兩部分。
1.證明正文內容應說明對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及現場查證結果,並同時包括以下內容:
(1)如特許人所擁有的2家直營店在同一地級市的,應包括:特許人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如特許人所擁有的2家直營店不在同一地級市的,由直營店所在地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分別開具證明,應包括:特許人所擁有的該直營店經營時間超過1年。
(2)直營店開業及存續的時間。
(3)直營店從事的業務與特許人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系同一性質、同一品牌,並從屬於同一體系。
(4)標明該證明為申請商業特許營業備案專用。
2.附件內容包括:
(1)特許人的直營店以分公司形式存在的,附件應包括特許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直營店經營方式證明復印件。
(2)特許人的直營店以子公司形式存在的,附件應包括特許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子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特許人持有子公司絕大多數股權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子公司經營方式證明復印件、子公司是由特許人直接進行管理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3)特許人以其設立的多個經營場所作為直營店的,附件應包括特許人企業及其各經營場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向證明開具部門提交的材料包括:特許人及其直營店的工商登記檔案、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文件、直營店的經營場所租賃合同、特許人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章程等證明開具部門要求的具有證明效力的材料。
(四)備案企業的關聯企業擁有的與特許人從事同一品牌、同一性質業務的直營店,可以視為特許人的直營店。特許人除應申請開具特許人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外,還應向備案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加蓋企業公章的《關於關聯公司的情況說明》,內容應包括特許人與關聯公司關聯關系的種類、資產關系狀況、關聯關系發生時間等;
2.關聯公司之間的資產關系證明,包括工商登記證明、公司章程等;
3.關聯關系發生時間的證明(直營店經營時間應從關聯關系發生時起算);
4.直營店開業的相關證明。
六、備案工作程序
(一)備案申請。商業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備齊上述材料向住所地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備案申請。
(二)協助受理、初審。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協助省經信委對備案申請材料進行受理並負責初審工作。
1.核對特許人提交的證件及有關材料的原件,確認無誤後將原件退回申請人,在復印件上註明與原件相符並加蓋公章。
2.審查特許人申報材料的種類及每個文件記載的事項是否齊全。特許人提交的文件、材料不完備的,要求其在7個工作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
3.根據特許人提交的材料抽查其直營店和加盟店情況。
4.提出初審意見,並在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規定和要求的申請備案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報到省經信委。
(三)協助審核。省連鎖經營協會協助省經信委做好材料審核工作。
1.省連鎖經營協會對符合要求的,向特許人發放登錄號和登錄密碼;對不符合要求的,將材料退回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告知需補正的內容,並要求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提交材料。
2.特許人使用登錄號和密碼登錄《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http://txjy.syggs.mofcom.gov.cn),按照系統要求准確、完整填報備案材料,填報完成後電話告知省連鎖經營協會。
3.省連鎖經營協會通過《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對特許人在系統中填報的備案資料進行審核。
(1)審核特許人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中填報的備案資料與申請時提交的書面材料是否一致,申請備案材料是否齊全、完整。
(2)審核特許人備案資料記載的事項和條件是否符合《條例》和《辦法》的規定,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定條件。
(3)通過《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查找特許人是否有被投訴和舉報的相關信息,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舉報或者負面反饋較為集中的特許人,應填寫《商業特許經營違法案件投訴、舉報記錄》,報省經信委。投訴(舉報)查處期間,對特許人的備案審批程序中止。
(4)對申請備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特許人補齊相關材料;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完整,且特許人已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中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准確、完整填報備案材料的,在收到特許人告知已完成系統填報的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並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報省經信委。
(四)復核和備案信息公告。由省經信委負責。
1.備案材料復核。
(1)省經信委對省連鎖經營協會協助審核的特許人申請備案材料進行復核,發現問題的,退回特許人並告知需補正的材料。
(2)對有《商業特許經營違法案件投訴、舉報記錄》的,省經信委將依法開展調查取證工作。調查取證完成後,特許人經營狀況正常的,備案審批程序恢復。
(3)特許人系外商投資企業的,送同級外商投資企業審批部門會簽。同級外商投資企業審批部門應於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送省經信委。
2.備案公告。對復核通過及會簽通過的特許人,省經信委在5個工作日內在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網站上予以公告。
(五)特許人的備案信息有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30日內提出變更申請,同時提交需變更的有關材料,報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省經信委。特許人可以申請變更被特許人信息以外的內容,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六)根據《辦法》第八條規定,特許人應當在每年的3月31日前,登錄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經營合同年報。
七、已完成備案的特許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備案機關可以撤銷備案,並在商務部網站予以公告。
(一)因特許人違法經營,被主管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備案機關收到司法機關因為特許人違法經營而做出的關於撤銷備案的司法建議書。
(三)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經查證屬實的。
(四)特許人自行注銷的。
八、本規程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解釋。

Ⅱ 子公司可以成為特許經營條令中所要求的「一年二店」中的"直營店"嗎

根據你說的情況,我覺得最理想的狀態是你直接再開一家,這個是最標准也是省力的方式

如果你希望按照你說的方式和對方合作的話,不一定非要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你只要把你現有的公司作為「總店」,實際控製品牌(當然也包括配方什麼的)就可以,但是要主要的是,你一定要是絕對控股人(工商上可以調出股權結構),同時你的這兩家店一定要基本一致(裝修啊什麼之類的),說直白點就是復制

至於你說的品牌,他們肯定奪不走啊,商標所有權在你總部手上,怕什麼,你給他們只是售前許可使用,至於技術資源,你可以在加盟協議里要求,涉及核心技術資源的部分由總部派人指導

Ⅲ 商標怎麼授權給子公司

找商標代理機構,幫你做一個許可備案就行了,商標局會下發相關文件,費用不超過800,總要讓別人賺一點是吧

Ⅳ 怎樣才能查詢所要加盟的品牌,其公司是不是有授權加盟商特許經營的權利

首先,您可以通過第三方企業工商信息查詢工具:天眼查、企查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國商標網搜索到品牌公司、加盟門店、商標(TM)
1、 加盟小吃項目一定要實地考察,考察要細致,特別是公司總部是否有運營店面,一定要去實體店去考察,品嘗產品口味,了解店面經營情況。

2、 細致考察公司資質(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商標注冊等等),是否是正規公司。 3、 考察一定要看公司的產品是否有自己的特色,產品口味是否是公司的核心技術。 4、 公司是否有完整的物流配送體系。
5、 公司是否具備產品研發能力,產品研發能力是保護一個品牌延續的基石。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Ⅳ 我們是一家做連鎖加盟的企業,商務局現在在查備案,說不備案就要被罰款,想問問商業特許企業如何備案

2007年5月1日《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商業特許經營正邁向規模化、規范化、法制化進程。《條例》中規定的強制備案制度,屬於對商業特許經營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監管內容,特許企業如果不按照《條例》規定進行備案不僅可能會遭到行政主管機關的行政處罰(最高額度罰款10萬),還有可能特許經營合同的效力,甚至影響到特許企業的正常經營。因此,特許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備案的問題。但備案制度是一項新生的事物,好多特許企業對此制度規定並不了解,對其理解和認識存在偏差,不知道如何去辦理備案手續,筆者根據《條例》及《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結合平時辦理特許經營企業備案的經驗,就特許企業如何備案進行介紹。
特許經營在性質上屬於合同行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是當事人的民事權利,政府不宜對其實行行政審批管制,但需要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監督管理,以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鑒此,《條例》確立了特許人備案制度,要求從事商業特許經營的特許人必須依法備案。
要求特許人備案主要有三個作用:一是便於商務主管部門及時了解、掌握特許人的有關情況,有針對性地對特許經營活動進行規范、監督;二是有助於潛在的投資者了解特許人的基本情況,作出恰當的投資決策,防止欺詐和不實宣傳;三是有利於形成對特許人的社會監督。
商業特許經營企業在備案中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事項:
1、備案登記的主體范圍
《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從這一規定中可以看出,只有企業可以作為特許經營的特許人主體。根據我國企業登記管理的規定,確認企業身份的唯一有效證明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因此,核驗企業營業執照之真實性成為備案管理之首。
2、備案登記的企業應該符合「兩店一年」的規定
《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兩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一些企業利用特許經營進行欺詐。同時,直營店具有一定的示範作用,便於其他經營者從直營店的經營中較為直觀地了解特許人的品牌、經營模式、經營狀況等。
首先,顧名思義,「直營店」應當是指由特許人擁有的店鋪。其中,「擁有」應當不僅僅包括全資擁有,還應包括控股擁有的情況。此外,考慮到現代經濟生活中企業的分工較細,即使是同一集團內部的不同企業可能也存在著不同的分工---可能有的企業只作為特許人來從事業務,而有的企業負責經營店鋪。因此,如果特許人的關聯企業能夠滿足「兩店一年」的要求,我們認為就應當視同特許人本身滿足了「兩店一年」的要求。《條例》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中均未定義 「關聯企業」的含義,但是《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三條做了有關規定:「本辦法所稱關聯公司,是指特許人的母公司、特許人直接或間接擁有全部或多數股權的子公司、與特許人直接或間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擁有全部或多數股權的公司」。我們認為該定義是可以適用在判斷特許人是否滿足了「兩店一年」要求的,也就是說,如果是與特許人具備直接或間接控股關系的企業滿足了「兩店一年」要求,就應認為特許人滿足了該要求。
第二,還應當注意到,直營店的業務應當是與特許業務在相同品牌下運營的相同業務。比如,如果特許人的直營店是從事快餐服務,但其特許業務從事的是衣物乾洗,很顯然,這時特許人的直營店並不能夠證明特許人在特許的業務領域(即,快餐服務)已經建立了成熟的運營模式,這並不符合「兩店一年」要求的立法本意。因此,直營店鋪運營的業務必須與特許業務相同,方才可以滿足「兩店一年」的要求。
第三,直營店的品牌也必須是與特許業務的品牌相同的。假設特許人在甲品牌下從事快餐業務、並且擁有在甲品牌下運營的若干快餐店,但是特許人從未在乙品牌下從事快餐業務。那麼,由於證明某一具體品牌的運營模式和市場前景是需要時間的,如果特許人擬在乙品牌下從事快餐特許經營業務,特許人在甲品牌下能夠成功地運營快餐業務是不夠的。因為特許人能夠在甲品牌下成功運營快餐業務,並不意味著其在乙品牌下業內也能夠建立成熟的商業模式。因此,從滿足「兩店一年」要求的角度出發,直營店應當與特許業務是在同一品牌下運營的。
第四,由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具的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直營店位於境外的,特許人應當提供直營店營業證明(含中文翻譯件),並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除外,但應當提交特許人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
另外,《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經營1年以上,不僅是指該企業應成立並經營1年以上,而且對其擁有的直營店也要經營1年以上。
3、登錄號的獲取
登錄號是特許人通過網路申請備案的唯一身份憑證,特許人在獲取商務部備案系統網站登錄號以後,輸入登錄號及密碼,即可進行備案頁面的備案操作,上傳和修改文件。
通過登錄號的投放和獲取,保證特許人能在自己的空間中接受公眾的監督和備案機關的管理,將不確定的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
領取登錄號只是申請備案前的一個身份審查過程,正如企業辦理登記以前應該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登記表格一樣,屬於備案前的准備工作之一,不屬於《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期限開始之日。正式申請備案時間應從特許人獲得登錄號以後通過網路提交全部文件資料完成之日起開始計算。
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備案管理機關在備案系統中規定了三種確認身份的方式,一是特許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辦理;二是特許人委託自然人辦理;三是特許人委託協會、法律機構等中介組織辦理。根據不同的方式,為了確保經辦人的身份,依據司法實踐中的經驗和有關法律規定,提出了不同方式所需要出示的證明文件:
第一,特許人法定代表人直接辦理的,需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系人、聯系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無法提交營業執照原件的,應該持有經企業所在地工商(商務主管機關、省級以上連鎖協會)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原件(如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第二,特許人授權其他自然人辦理的,首先應該審查授權是否通過法定的授權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公證等形式),從而確認授權委託書的真實性,然後要求受託人攜帶:特許人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特許人委託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受託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系人、聯系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無法提交營業執照原件的,應該持有經企業所在地工商(商務主管機關、省級以上連鎖協會)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原件(如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第三,特許人授權其他中介組織辦理的,首先應該審查授權是否通過法定的授權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公證等形式),從而確認授權委託書的真實性,然後要求中介機構的經辦人攜帶:特許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特許人給中介機構的授權委託書原件、中介機構核驗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一致的證明文件的原件、中介機構資質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系人,聯系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4、經營資源的填報
特許經營活動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因此,企業在備案登記時應填報相關經營資源。
第一,對受理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等通知書等不能單獨認定為特許經營資源,而應結合其他資源一起填報才符合立法的要求,並且填寫為已受理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也就說僅僅有受理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等通知書的特許經營企業不符合備案的要求,不能通過備案。
第二,對於提交的版權機關登記的相關版權,如果為企業標志類版權登記,應填寫授權內容為「企業標志」;如果為非企業標志類版權(經營手冊)的,則填寫授權內容時應選擇「其它」。
第三,在實踐中,許多特許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源是其他自然人、企業、其他組織授權許可或轉讓的。如果是授權許可使用的,必須填報由權利人授權或經有權國家機關備案的文件,並且該授權或備案應顯示該特許企業具有轉授權給第三人使用的權利。對權利人為國外的其他自然人、企業、其他組織,其授權書應該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如果涉及權利轉讓,必須填報國家有權機關出示的核准轉讓證明。
第四,特許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源權利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註明的權利享有范圍應與特許人的實際經營業務相符合。比如,特許人經營的餐飲,但許可被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的保護類別卻是服裝就顯然不相符合。
另外,如特許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源權利證明由其他國家或地區登記或頒發,應當根據我國關於與該國簽訂的雙邊協議或共同加入的國際公約的相關規定執行。
5、提交PDF文件
根據《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備案文件中的(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的復印件;(五)與特許經營活動相關的商標權、專利權及其它經營資源的注冊證書復印件;(六)由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具的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直營店位於境外的,特許人應當提供直營店營業證明(含中文翻譯件),並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不適用於上款的規定,但應當提交特許人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七)特許經營合同樣本;(八)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目錄(須註明每一章節的頁數和手冊的總頁數,對於在特許系統內部網路上提供此類手冊的,須提供估計的列印頁數);(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批准方可開展特許經營的產品和服務,須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十)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特許人承諾等七項內容,備案系統要求特許人在備案的時候提交的電子文件格式統一規定為「便攜文件格式」(即PDF文件),系統不接受其它文件格式。因此,這就要求特許人須把提交的文件以掃描或拍照方式輸入計算機並製作成PDF文件。
6、網上備案申報
特許人須登錄「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的企業端登錄頁面:http://txjy.syggs.mofcom.gov.cn/,在左側「企業登錄」處輸入備案機構發放的用戶名和密碼、驗證碼,密碼有大小寫之分。首次登錄後,系統會強制要求用戶修改密碼。系統會列出在領取號碼時錄入的經辦人信息供用戶核對,並補充輸入「聯系人手機電話號碼」這一項,點擊保存後系統會自動退出。
退出以後,系統會直接跳轉至登陸頁面,直接輸入備案機關核發的用戶名及上述步驟中設置的新密碼,系統左側立即提示特許人名稱為備案申請人,即特許人企業名稱,同時註明備案機關的名稱是商務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行政管理機關,此時顯示的備案企業備案狀態一般為「未提交」(還有已申報、已備案兩種狀態),同時備案號顯示為空白,待備案通過後即可顯示備案號。
用戶可以看到所有填報的資料,可以點擊「另存為word」把申報表格保存,經核實無誤後,也可以點擊「申報」提交申請,同時在申報後,該備案企業的備案狀態變更為「已申報」。此後,用戶將不能再自行修改申報材料內容。
7、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公布及備案後的管理
根據《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備案機關在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在商務部網站予以公告。
上述規定的起始時間以備案機關收到申請備案的特許人網上申報材料之日計算,如果特許人提交的資料不符合規定的要求,備案機關會要求申請備案的特許人在7日以內補充有關資料。需要補充資料的,起始時間從申請備案的特許人補交資料之日起重新計算。
根據《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公眾可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就以下內容進行查詢:(1)特許人的企業名稱及特許經營業務使用的注冊商標、企業標識、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2)特許人的備案時間;(3)特許人的法定經營場所地址與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4)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營業地址。(目前僅能提供特許人名稱、備案號、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備案時間,即便電話咨詢,其他的項目也不予提供)
特許人在完成備案以後,在經營期間,由於各種原因可能會出現原備案資料的變更,因此《辦法》第七條規定了在備案資料發生變更以後30日以內,通過網上備案管理系統的「備案管理」提出變更、修改的申請,備案機關會根據特許人的基本資料以及企業向備案部門提交的變更申請內容,批准或駁回該變更申請,並通過系統發送給申請變更的特許人,如果批准修改,特許人則可以在企業端修改資料。
根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已完成備案的特許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備案機關可以撤銷備案,並在商務部網站予以公告:(1)因特許人違法經營,被主管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2)備案機關收到司法機關因為特許人違法經營而做出的關於撤銷備案的司法建議書;(3)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經查證屬實的;(4)特許人自行注銷的。
備案管理機關發現已經通過的備案企業出現上述情況,核實情況後,有權直接撤銷該企業備案,通過特許人預留的電子信箱通知備案特許人,並在撤銷備案企業名錄中予以公布。
上述規定是為了建立完全公開透明的商業告知體系,確保為公眾選擇、了解特許人及其項目開辟暢通的渠道。

Ⅵ 我想要以公司名義開連鎖餐飲 像麥當勞那樣 怎麼開子公司形式子公司數量上限多少是不是要另開賬戶

連鎖店通常分為自營和特許經營兩種。
你可以通過設立分公司的名義在不同地方開店。
同時,在你品牌效應出來後,可以考慮通過特許經營的 模式授權他人經營。

分公司並沒有數量上的限制。分公司可以在當地開戶經營。

如果採取分公司方式,當然要統一納稅,畢竟是同一家公司的經營,授權經營另當別論,你僅就你收取的特許費繳稅。

咱們國家有《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可以看看,具體要求都有。如:
第七條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九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通知特許人。特許人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

第十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並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於3年。但是,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Ⅶ 政府授予集團公司的特許經營權,請問成立的子公司能享有嗎可以享有的依據是什麼不能享有的依據是什麼

由於集團公司和子公司是兩個企業法人!
"公司領導希望在不授權給子公司的情況下,讓子公司去使用這個特許經營權,請問可以嗎?"_____在法律上說不行.
規避辦法;設立一個集團公司的分公司.這樣應該可以過登記關.因為分公司不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分公司對外經營產生民事責任自己承擔不了的,由集團公司承擔.

Ⅷ 特許經營申請過程中,特許人的子公司旗下的分公司能否作來特許人的直營店

在子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且有特許人人授權的情況下,是可以作為直營店的,但如果跨城市經營的話應按經營地所在區域的要求執行。

Ⅸ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需要哪些條件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第六條

申請備案的特許人應當向備案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業特許經營基本情況。

(二)中國境內全部被特許人的店鋪分布情況。

(三)特許人的市場計劃書。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

(五)與特許經營活動相關的商標權、專利權及其他經營資源的注冊證書。

(六)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在提交申請商業特許經營備案材料時不適用於上款的規定。

(七)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

(八)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九)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目錄(須註明每一章節的頁數和手冊的總頁數,對於在特許系統內部網路上提供此類手冊的,須提供估計的列印頁數)。

(十)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批准方可開展特許經營的產品和服務,須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經營范圍中應當包括「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項目。

(十一)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特許人承諾。

(十二)備案機關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

以上文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形成的,需經所在國公證機關公證(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

第七條特許人應當在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備案機關申請備案。

第八條特許人的以下備案信息有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備案機關申請變更:

(一)特許人的工商登記信息。

(二)經營資源信息。

(三)中國境內全部被特許人的店鋪分布情況。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

可委託相關公司代為辦理——特許經營第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