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 自己進的貨能賣嗎
開加盟店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自己進的貨不能賣。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
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1)葯品加盟店可以外采擴展閱讀:
加盟店的特徵:
1、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3、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㈡ 請問加盟葯店需不需要葯師證啊加盟後葯品是在加盟店提葯嗎
當然需要了!
加盟後采購葯品主要是看加盟公司,若他們同意自由采購,就可以直接向當地醫葯公司進貨.
開個葯店需要的東西可多了,去當地葯監部門仔細了解下吧.
㈢ 加盟店合同指定必須采購公司貨品屬於違法行為嗎
答:加盟店合同指定必須采購公司貨品事實應該屬於違法行為。
㈣ 葯品的進貨有什麼渠道嗎
地方管理不同,適時情況也不同。一般來說要看是什麼模式的葯店。是連鎖的還是加盟的?連鎖的是統一配貨而沒有自主進貨的權利,加盟的可以由公司統一配送也可以有自主進貨。一般來說連鎖店管理比較規范,貨源由采購部采進,中間的規范,有詳細的進貨時間,單位,批量,葯品批號效期,地區代碼,檢驗員,驗收員簽字(蓋章)等等。 加盟店可以自主向廠家訂購葯品。自由性較大
㈤ 連鎖門店是否可以自行采購法規依據是什麼
根據廣東省葯品連鎖企業管理要求!連鎖企業的下屬門店是要連鎖總部統一采購,和配送葯品!
㈥ 葯品經營想開一家葯店,如果加盟連鎖的話,是不是葯品只能采購加盟的公司,其他大型批發公司可以采購嗎
依法經營的話,只能向加盟的連鎖總部采購,葯監局規定連鎖門店不允許向其他批發公司采購。這也是葯監部門對加盟店重點檢查的行項目之一。
葯監規定連鎖葯店,包括加盟店都要實行六統一,即:統一商號,統一標識,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質量管理,統一定價。
㈦ 請問加盟葯店如果從其他醫葯公司進貨被檢查到會處罰嗎
兄弟,加盟葯店也屬於連鎖,連鎖的七個統一裡面有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總部罰不罰都是小事,從其他醫葯公司進貨已經違反了GSP管理了,而且是重要缺陷,輕則罰款、重則吊GSP和葯品證。
㈧ 我是連鎖加盟店,每月交管理費。如果公司統一配送不到位,又不能私自采購,加盟店應該怎樣做
先跟公司反應你這邊的情況,讓他們給出具體解決方法和時間。再次以後下單根據到貨時間規律做下調整。最後考慮萬一公司沒能解決,自己貨源的問題。找批發市場做調查。
㈨ 葯品零售連鎖門店從外單位購進葯品應如何處理
在日常監管中,葯監執法人員經常會發現葯品零售連鎖門店獨立從其他葯品經營企業購進葯品的現象。連鎖門店不從總部進貨,而獨立采購葯品,避開了總部的質量管理,造成葯品安全隱患。 執法人員對上述行為的處理產生了分歧。一種意見是認為連鎖門店獨立購進葯品不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下稱「細則」)第66條第二款「葯品零售連鎖門店不得獨立購進葯品」的要求,從而違反了《葯品管理法》第16條第一款「葯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經營葯品」的規定,應依據《葯品管理法》第79條「葯品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實施GSP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規定進行處罰。另一種意見是《細則》的法律效力不等同於《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違反《細則》並不等同於不按規定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不能依據《葯品管理法》第79條進行處罰
㈩ 葯品連鎖門店獨立購進葯品如何處理
【提問】《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規定:"葯品零售連鎖門店不得獨立購進葯品" 《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必須從具有葯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葯品;但是,購進沒有實施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葯材除外。 《行政處罰法》第三條明確規定,行政處罰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如果連鎖葯店獨立購進葯品如何處理?應用法律依據是什麼?【回答】答復:《葯品管理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葯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經營葯品。本案中,甲連鎖葯店違反了《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依據《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給予甲連鎖葯店警告、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處罰;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