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加盟了上海微客來,後來發現這個公司是一個圈錢的公司,沒有任何服務,請問如何能把我的錢退回來
如果確認為是有詐騙行為,你可以到公安局報案,那是最直接有效的辦法,不然沒有別的辦法
『貳』 餐飲加盟中的一些騙子品牌有哪些常用的圈錢手段
餐飲店連鎖加盟的火爆自不用說,究其原因主要在於餐飲行業准入門檻很低,更為重要的是民以食為天,什麼時候人不需要吃飯啊。 但是,我國目前的餐飲加盟魚目混珠,要認清他們的真實面目,對一個沒有經驗的人來說,實在有些困難。下面介紹下三大餐飲加盟的「圈」錢行為及注意事項: 總部突然蒸發 2003年下半年,號稱在國內有數百家加盟店的「得意咖啡」總部,突然在一夜之間蒸發。經過調查,其裹帶加盟商的資金有上千萬元。之後,位於杭州的代理商卻不顧總部消失的事實,仍在極力招募加盟商。 在一連串的「介紹」中,最為誘人的是其加盟條件:每位加盟者只需繳納12萬至14萬元,就能每月坐收5000元紅利;加盟「得意咖啡」每天毛利1000元,一年便可收回投資;替加盟者尋找旺鋪;代為培訓員工;原料配送、免費維修咖啡機械等等。優厚的條件極具誘惑力,眾多市民紛紛掏錢加盟,最終受騙。 而事實上,「得意咖啡」加盟體系下面的100多家連鎖店中,竟然沒有一家自己投資經營的樣板店,所有的一切僅僅是編織的美麗的謊言。 在餐飲連鎖加盟業內,總部突然消失的並不是只此一家。如另一較有知名度的「麥田村」加盟項目,在一開始轟轟烈烈的加盟後,最後因總部的消失,整個加盟體系也轟然倒塌。 加盟費買了個空殼 總部雖沒蒸發,加盟體系也在運轉,但加盟商們發現,原來總部描繪的天花亂墜的謊言卻被一步步攻破。選址、店面設計、員工培訓,乃至配送物料、產品配方等等,根本兌現不了原先吹噓的承諾。加盟費等於是買了個空殼。 去年年底,紹興人陳先生趕到杭州,向其加盟的餐飲連鎖店的總部提出質疑。 當年年初,陳偉加盟了位於杭州的某餐飲連鎖體系。開業不久他就發現,店裡的生意非常冷清,一些顧客直言其味道太差。為了轉變現狀,他頻頻向總部求救,可總部卻未予理睬。兩個多月後,陳偉的門店被迫倒閉,加盟費和後期投資費用打了水漂。 楊軍也有切膚之痛。他曾是某加盟項目寧波地區的代理商。加盟後,賠了20多萬元,「代理」反倒把自己的錢也「代」了進去。就像陳偉的加盟一樣,公司對開業以後的各項承諾措施,包括後續服務在內都變為一紙空文。 在加盟體系中,商圈保護、價格保護、產品監管等環節都屬於後續服務范疇。而如果在短距離內出現兩家,或是數家加盟店,甚至出現價格不統一現象,這都是總部服務不到位的表現之一。像這種情況,很多加盟者不以為然了,「只要能維持住不賠本,其他的也就不重要了。」 明裡加盟實為高價賣貨 如果說,前面的「兩板斧」是赤裸裸的欺騙的話,下面的「第三板斧」則要隱蔽得多:在物料、配送上下足功夫。從一些市場反應看,不少加盟總部早已開始動起這筆業務的「歪腦筋」。 杭州的張新穎就吃了這樣的虧。 2005年初,她無意中看到了一個咖啡飲料項目,根據總部的描述——只要加入對方的加盟體系,購買一台咖啡機,總部在進行運作後,就能實現50%以上的回報,這讓她為之一動。本來一直想找個項目自己開個小店,可就是沒有合適的。這不就是一個機會嗎? 經過仔細的考察,張新穎加盟了這個咖啡飲料項目。加盟後,問題出現了。所謂的咖啡機確實存在,但與同類型市場中的價格比起來,價格超出一倍以上,其他原材料的供應價格也高於市場價。而加盟之後,之前宣傳的利潤也沒有,張新穎後悔莫及。 機器設備,原料供應都要值得加盟者的關注。原本總部答應加盟商的物料配送服務,加盟後很容易變成總部「圈錢」的門路,加盟者謹防落入「套」中。 在加盟合同中,很多總部會把物料配送寫進去,但是總部提供的物料價格高得嚇人,有些公司開始向客戶承諾有60%多的利潤,但實際上只有25-30%。 合約既然規定了物料必須從公司購買,若違規,就要支付高額違約金。例如封口機在市場上的售價只有500-600元,從公司買少則上千元,多則3000多元。這樣的合同規定,如果換成不合格的加盟體系,顯然就成了加盟商的「緊箍咒」。
採納哦
『叄』 安徽合肥的手拉手餐飲連鎖公司加盟是不是圈錢的騙子 現在著急
騙子 皮包公司
現在更名為螞蟻餐飲
『肆』 我看到你們有負面消息。你們是不是用加盟來圈錢的
這個要分開來看,多好的公司都有過負面,有的是同行抹黑,比如肯德基就被惡意攻擊過,有的是部分店面的問題,比如小龍坎今年查出12家店有問題,還有的是打著加盟公司旗號的培訓機構,選擇他們的都是圖便宜的,沒什麼好說的!
『伍』 公司怎麼圈錢
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並且投入金額上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本,如果是發行的股票的話,也就是發行股票時實際收到的款項超過股票面值總額的數額。公司通過股票籌到的錢在公司運轉的過程中會轉入固定資產,應收賬款等會計科目。比如你建了一棟樓,在資產負債表上固定資產會增加,而資本公積就會減少。有人利用這點圈錢,就是謊稱自己進行了某項投資,做賬時將資金轉到其它科目,但其實這項投資是不存在的,錢就被他自己吞了,但賬還是平的。
『陸』 連鎖店是想短期圈錢嗎,可以考慮加盟嗎
那你就加盟一些免加盟費的
若你確定要加盟的話得實地考察
有些加盟店純屬是為是騙加盟費,等你加盟後他們公司不是搬遷就是倒閉
沒有實體店,不讓看產品或是產品很少的請多加小心!!
『柒』 為什麼大公司圈錢了,大家就要挨宰呢圈錢是什麼意思啊
什麼是圈錢?圈錢是什麼意思?
所謂的圈錢,簡單地講,就是把不屬於自己的錢,通過某些貌似合法的手段掏到自己袋中。由於這種行為在方式上和傳統違法犯罪中的盜竊、搶劫、詐騙存在明顯區別,因此,業界將它們統稱為圈錢。
圈錢表現多種多樣
圈錢行為廣泛發生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但要論最為集中的爆發地,莫過於金融資本市場,由於我國金融資本市場存在法律法規不健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因此,常常會出現企業不顧投資人利益而實施惡意圈錢。
企業要做大做強既是管理層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夢寐以求的。在這一過程中,也有以海爾為首的一些傑出企業通過市場融資,達到了做大做強的目的。上市公司正當的融資行為並非壞事。問題是,圈錢後不幹正事,或者說圈錢後將資金存入銀行吃利息,或搞所謂的資本運作(甚至搞腐敗也並不少見),上市公司沒有把圈來的資金投入到實質經濟中,這些行為都可以稱其為圈錢。
在資本市場中,圈錢的表現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直接挪用,即直接把上市公司資產挪為己用,這相當於赤裸裸的明搶。有的採用連環擔保的方式,通過上市公司為關聯公司提供錯綜復雜的擔保,從上市公司融資、資產變賣、銀行借貸等各個環節套騙巨額資金。由於擔保是一種常見的商業行為,有著貌似合法的外衣,但實際上,擔保資金往往得不到及時償還,最終由投資者和銀行來承擔所有損失。從性質上看,這類行為類似於鬼鬼祟祟的暗偷。更高明的圈錢者實施不公平的關聯交易,通過「以次充好」、「以小換大」等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資金,進而損害投資者利益。由於這種方式表面上正常合法(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並不禁止上市公司進行關聯交易,只要求相關上市公司進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因此,投資者和監管部門很難察覺,這類圈錢行為更接近於詐騙。
金融資本市場中的圈錢決不限於上述三種,隨著相關部門監管力度的加強,投資者法律意識的提高,這三種方式已經逐步為市場所熟悉,因此,圈錢者也在逐步調整其策略,開發新的圈錢方式,以至於目前圈錢行為表現出明顯的隱蔽化、產業化趨勢。
多方合力助長圈錢行為
從政策背景上看,早期圈錢行為出現的一個重要動因是為國有企業解困。20世紀90年代,為了解決一批國有企業困境,管理層將它們推向資本市場。雖然這一政策的出發點是好的,但由於當時國企預算軟約束並沒有得到徹底改進,再加上我國傳統的官本位及地方政府保護主義的影響,國企「圈錢飢渴症」集中爆發,出現了一大批混水摸魚的企業。它們以國有企業改制為借口,從資本市場上大肆圈錢,從而拉開了企業圈錢的序幕。
從投機心理上講,投資者的投機心理讓圈錢者有機可乘。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投資者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謹慎投資,保持冷靜,那麼,被企業成功圈錢的幾率要低很多。可是,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人們的市場認識也不像西方成熟市場那麼理性,在以個人投資者為主體的市場結構之下,市場基本以短線操作為主,人們並不十分關心上市公司實際情況(是否值得投資),而總是試圖在短期內進行投機。可以說,求富心切的二級市場氛圍助長了上市公司圈錢行為。
從法制建設的角度上分析,違法成本低,是圈錢行為泛濫的重要原因。民事方面,據統計,截至2006年底,20多家涉嫌用造假手段圈錢的上市公司總共才向近300名投資者賠付了約500萬元賠償款,平均每家公司的賠付額僅25萬元。近一半案件均處於受理不開庭或開庭不判決狀態。如受理不開庭的有銀廣夏案,此案涉及原告80多名,訴訟標的1.75億元,但法院在受理後除一例(一個原告)判決外,其他案件均未開庭。還有人數最多的東方電子案,涉及原告六七千人,訴訟標的額約4億~5億元,該案部分已經過證據交換,但始終沒有正式開庭。類似的還有涉及80多位原告,訴訟標的600多萬元的生態農業,同樣處於已立案未開庭階段。至於開庭不判決的,則有濟南輕騎案及鄭百文案。
刑事責任方面,我國《刑法》對於經濟犯罪整體懲罰水平較低。在罪名上,一些嚴重的圈錢行為並沒有合適的罪名來懲罰,而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司法機關對罪名的認定有著嚴格的要求,必須是符合《刑法》所規定的行為才能認定,不能隨意地定罪和量刑。在這樣的情況下,一些隱性的圈錢行為很容易被放縱。在刑罰上,我國經濟犯罪很少規定死刑,規定無期徒刑的也不多。我國單罪最高有期徒刑只有十五年,數罪並罰也不能超過二十年,很多嚴重經濟犯罪只能輕判,例如此前的周正毅與唐萬新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判處的刑期都不超過三年,而實際上他們的圈錢行為給市場所帶來的損失都高達數億,甚至是上百億元。
從公司內部治理層面觀察,現有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健全,導致公司經營代理問題嚴重,也在一定程度上對圈錢行為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由於我國很多企業是國有企業,加上內部風險控制不嚴,就容易出現公司經理不是以公司真實價值最大化為目標,而往往傾向於自身利益最大化。在這種環境下,一部分企業決策者出於某種個人目的進行圈錢,或者協助他人圈錢,他們通過圈錢活動掌握大量的經濟、社會資源,對個人今後的發展益處多多。
圈錢危害不只限於市場本身
圈錢的影響決不局限於侵害了投資者利益,更重要的是,它的存在使得我國資本市場逐步喪失發展空間。
圈錢行為會降低市場資源的質量,損害市場根基。眾所周知,優質的上市公司,是一國資本市場發展的基礎所在。而不論是何種圈錢行為,都會或多或少地影響到上市公司質量,使其可投資性下降,進而影響整個市場的發展速度。圈錢會助長投機行為,圈錢行為容易給市場帶來泡沫,為投機行為的實施創造一定的生存空間,不利於市場穩定。最重要的是,圈錢行為將影響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信心,抑制他們的投資沖動,最終影響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圈錢行為給資本市場帶來的危害正日益明顯。自2004年以來,我國資本市場進行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變革,2006年底,管理層更是提出了做大資本市場,幫助我國實現「大國崛起」的戰略目標。可以預見,未來世界的國家競爭,將不再是比拼船堅炮利,更多的是在資本市場這個競技場中進行博弈。在這個層面上,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就等同於國家的競爭力。換句話說,圈錢行為的危害已經不再局限於國內影響,更多的將影響到中國未來的生存與發展,是真正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
在基金凈值高企的時候,基金公司也在想方設法圈錢:基金分拆與基金克隆將出籠了。
基金分拆:「忽悠」投資者
所謂基金分拆,是指將一份基金變為兩份,就像上市公司送股一樣。
其實,無論是10送2還是10送10,都不過是一場數字游戲,因為投資者的資產並沒有任何變化,份數增多的同時,單位金額同比例下降。因此,這只是一群自以為有金融專業知識的人"忽悠"投資者的道具,投資者不可能因為基金公司進行基金分拆而多賺一分錢。凈值降下來的目的就是為了將有"懼高症"的基金投資者吸引入場,如同商場里的"買一送一"的促銷行為。
基金克隆:違背基金法
如果分拆是為了促銷,這到沒有什麼,但基金復制則與現有法規嚴重沖突。基金復制,又稱基金克隆,是指基金公司發行一隻與其現有基金完全一樣的新基金,產品設計與老基金一樣,招募說明書與基金合同也不用修改。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七條明確規定,申請募集基金,擬募集的基金應該"不與擬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
上述規定是為了避免同一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產品同質化,是防止基金公司向投資者圈錢的重要措施。但實際上早已形同虛設,一些老公司的基金產品已有八九隻甚至十多隻之多,"高增"、"積極"、"成長"都佔全了,只要換一個亮麗的名字,就能輕而易舉地"新瓶裝舊酒",搞得投資者沒法區分這些基金到底有何區別。
現在提出基金克隆就更是有恃無恐了,連遮掩都不要了,連基金的名字都懶得取了,直接復制就可以了,並且現在想將其合法化,條文化。
據悉,基金分拆與基金克隆是由某大基金公司在2004年提出的,如今幽魂不散,趁股市轉暖又鑽出來了,可謂只要想得到就能做得到。
『捌』 北京品世餐飲圈錢,加盟這樣的公司你不怕虧錢啊
北京品是餐飲圈錢加盟這樣的公司,你不怕虧錢啊,嗯,這個的話我還是不太怕的,因為這種公司他還是比較靠譜,他會給你一些隱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