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連鎖加盟奶茶品牌,如何管理多家分店
慧運營是幫助連鎖餐飲企業針對門店運營管理的系統,主要有巡店和培訓兩大版塊。
巡店系統,實現巡店電子化,督導通過APP快捷巡店,真實照片上傳反映門店情況,並且所有巡店結果和門店整改情況實時同步給連鎖總部管理人員、加盟商、店長。
慧運營巡店系統還能通過自檢、督導巡檢、專項巡檢幫連鎖企業搭建數字化的層級檢核體系.
經過長期的實踐和不斷完善,以及成功案例的論證,慧運營--連鎖門店運營管理系統針對如何提升連鎖企業的運營效率,遵循標准化的運營理念,致力打造「制定科學的標准—訓練與考核—巡檢與輔導—分析與改善—優化標准」的標准化運營管理閉環路徑,不僅是連鎖門店的運營管理平台,也是品牌總部、督導、加盟商、店長、店員標准化運營的協同平台,有利於經營模式的復制、管理和控制;幫助門店提升持續盈利能力,實現品牌健康發展。
❷ 開一個連鎖加盟店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我是加盟行業的。根據我的經驗,你先不必做這么正規,這樣前期投資太大太鋪張,創業一定要堅守小投資大回報的原則。你這個包子店想注冊一個品牌就想叫別人加盟,這個可能性不大。因為包子不是服裝不是一般的袋裝食品,可以拿現成貨可以由你自己提供貨品,開包子店肯定是要獲得你們家的工藝和秘方經驗才能承接你家的特色,從而吸引顧客。否則別人掛個你家的門頭但是味道完全不一樣,那麼這個加盟市場也難以拓展開來。
你可以自己先開幾個分店,如果資源不行,那麼可以先覓求周邊的有創業想法的人到你這先學習技術再開個店,掛你的門頭。店多了客流多了賺錢了,自然有人找你加盟,等你的店達到10個以上的數量的時候,你到時候再考慮以上問題也不遲。這個屬於小投資項目,只要你的口碑好,一般有點閑錢想創業的人還是很願意嘗試的,所以你前期的10個店一定要做好,在一定的區域有良好的口碑再擴大到媒體宣傳,這樣加盟就比較容易了。而且經過你前期店的經營,以後加盟店會遇到什麼問題你都能有一定預見,也有能力幫助解決,養成負責的做事態度。人品和天賦決定一個人的發展潛力。
❸ 加盟店3公里保護范圍指什麼
一般指三公里內不能有第二家加盟店,還有就是不能跨界經營。
在一定區域和時間內,特許人僅授權一家被特許人使用其經營資源,防止加盟商同質競爭。一般區域保護有兩種:
1、是以城市為單位,在某一城市范圍內僅授權給某一加盟商開店加盟。
2、是以距離為單位,比如3公里區域保護,也就是說直徑三公里范圍內,不得有第2家加盟商。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代表任何建議;如您需解決具體疑問,建議咨詢相關領域專業人士。
應答時間:2020-12-2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❹ 國家對連鎖加盟的有哪些規定
商務部令2004年第25號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特許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特許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投資設立特許經營網點,開展經營活動,但不得再次轉授特許經營權;或者將一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該被特許人可以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也可以在該區域內設立自己的特許經營網點。
第五條 開展特許經營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特許人不得假借特許經營的名義,非法從事傳銷活動。
特許人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不得導致市場壟斷、妨礙公平競爭。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當事人
第七條 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三)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四)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五)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並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六)具有良好信譽,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第八條 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第九條 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約定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人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其特許經營資格;
(三)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四)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信息;
(二)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使用並提供代表該特許經營體系的營業象徵及經營手冊;
(三)為被特許人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銷售、業務或者技術上的指導、培訓及其他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為被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特許人或者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特許人不得強行要求被特許人接受其貨物供應,但可以規定貨物應當達到的質量標准,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被特許人選擇;
(五)特許人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六)合同約定的促銷及廣告宣傳;
(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被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特許人授權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二)獲得特許人提供的培訓和指導;(三)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獲得由特許人提供或安排的貨物供應;(四)獲得特許人統一開展的促銷支持;(五)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被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營業活動;(二)支付特許經營費、保證金;(三)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未經特許人許可不得轉讓特許經營權;(四)向特許人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等合同約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許人的指導和監督;(六)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二)授權許可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內容、期限、地點及是否具有獨占性;
(三)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支付方式以及保證金的收取和返還方式;
(四)保密條款;
(五)特許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質量控制及責任;
(六)培訓和指導;
(七)商號的使用;
(八)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
(九)消費者投訴;
(十)宣傳與廣告;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條款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特許經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下列幾種:
(一)加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二)使用費:是指被特許人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
(三)其他約定的費用:是指被特許人根據合同約定,獲得特許人提供的相關貨物供應或服務而向特許人支付的其他費用。
保證金是指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一定費用。合同到期後,保證金應退還被特許人。
特許經營雙方當事人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商定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於三年。
特許經營合同期滿後,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可以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特許經營合同的續約條件。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原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者其他標志,不得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申請注冊為相似類別的商品或者服務商標,不得將與特許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請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商號,不得將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門店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志用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特許人應當在正式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日2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真實、准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和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十九條 特許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從事特許經營的年限等主要事項,以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內容和納稅等基本情況;
(二)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點、經營情況以及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表等,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占被特許人總數比例;
(三)商標的注冊、許可使用和訴訟情況;商號、經營模式等其他經營資源的有關情況;
(四)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收取方法及保證金返還方式;
(五)最近五年內所有涉及訴訟的情況;
(六)可以為被特許人提供的各種貨物供應或者服務,以及附加的條件和限制等;
(七)能夠給被特許人提供培訓、指導的能力證明和提供培訓或指導的實際情況;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曾對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等;
(九)特許人應被特許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資料。
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被特許人遭受經濟損失的,特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自己經營能力的資料,包括主體資格證明、資信證明、產權證明等。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等合同約定的資料。
第二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間及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二條 未與特許人鑒定特許經營合同,但通過特許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許人商業秘密的人和申請人,應當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轉讓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五章 廣告宣傳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傳內容應當准確、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騙、遺漏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廣告宣傳材料中直接或者間接含有特許人的經營收入或者收益的記錄、數字或者其他有關資料,應當真實,涉及的地區及時間應當明確。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誤導、欺騙、導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標、廣告畫面及用語或者其他辨識標記。
第二十六條 在特許經營推廣活動中,特許人不得人為誇大特許經營所帶來的利益或者有意隱瞞特許經營客觀上可能出現的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許經營活動的管理和協調,指導當地行業協會(商會)開展工作。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特許人、被特許人信用檔案,及時公布違規企業名單。
第二十八條 特許經營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行業規范,開展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二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其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報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在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專利許可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簽訂專利許可合同,並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備案事宜。
第三十一條 在開展特許經營活動之前,特許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資企業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業務。
第三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向原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增加「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經營范圍,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二)企業營業執照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修改);
(四)證明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有關文件資料;
(五)反映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基本信息資料;
(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七)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審批部門應當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申請人獲得批准後,應在獲得審批部門換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變更手續。
第三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原審批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外國投資者設立專門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時,除符合本辦法外,還須符合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將已開展業務的情況向原審批部門備案,繼續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按本章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港、澳、台投資企業在內地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參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九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條 特許人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廣告宣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 2月 1日起施行,原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❺ 問:三頭六臂連鎖區域加盟范圍在哪裡
三頭六臂在支持全國區域加盟的,目前在全國已經擁有了近兩千家門店,是目前國內門店最多的一個汽配連鎖平台。如果您認可我的回答,請採納
❻ 如何建立一個連鎖加盟店,需要那些手續。前期創建需要多大費用
次創業不見得一上來要做多大,但是要有持續穩定的盈利能力。對於建立一個連鎖加盟店,需要那些手續我不太清楚,但我知道你必須先注冊一家公司!為了27分我可以推薦你一個更好的項目.希望您選我為最佳答案,鄙人在此深表謝意.
選擇加盟項目只有選擇總部能做到對加盟商的持續支持的項目,才能保證加盟商有持續穩定的盈利能力。加盟北京車鏑號普洱茶,總部全力保證加盟商當年盈利,加盟不收任何費用。普洱茶賣出去的是您賺的,賣不出去的按加盟商進貨價全部無條件退貨,並給予加盟商不低於退貨款10%補貼,用於樹立加盟商對做強車鏑號信心,彌補加盟商占壓資金的損失。你可以加盟他們的區域代理,就可以自己發展加盟商了.網路搜索<車鏑號普洱茶>查詢更多詳情..經營茶葉本小利大,小生意多考慮一下銷路,柴米油鹽醬醋茶任選其一準沒錯!
參考資料:車鏑號普洱茶http://hi..com/cdhpuer
❼ 加盟店與連鎖店有何區別
連鎖店和加盟店地的劃分標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權和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劃分,主要區別在於:1、連鎖店: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營銷策略、統一價格、統一核算;加盟店:有一家總部,提供貨源,更新產品適應市場、提供指導和幫助。
2、加盟就是加入別人的行業和銷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產品和產品價格,自己承擔自負盈虧。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
3、連鎖店是指專營一個品牌的產品(多為品牌擁有者自己經營),現在也有了品牌專賣店是集中幾個品牌的經營,前提是一定要有品牌形象有專區陳列的。加盟店指些店鋪商店商號接受加盟;獨立經營店根據總店創建立店名字叫xx店經營斷擴張已經滿足顧客需要,需要另外其街道立另外點名字叫做xx第店繼續叫做xx第二店類推。
(7)連鎖加盟店區域設置擴展閱讀:
連鎖加盟(chain)是指主導企業把自己開發的產品,服務的營業系統(包括商標,商號等企業形象,經營技術,營業場合和區域),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規定區域內的經銷權或營業權。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❽ 加盟店和連鎖店的區別,和定義具體是什麼
、標准連鎖模式
標准連鎖模式具有資產統一化的特徵,即每一家連鎖分店的所有權都屬於同一體,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標准連鎖實行總公司統一核算,各連鎖店只是一個分設銷售機構,銷售利潤全部由總公司支配。各連鎖店不僅店名、店貌完全統一,經營管理的決策權都高度集中在公司總部,總部為每個連鎖店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以保證公司的整體優勢。
2、自願連鎖模式
自願連鎖是自發性連鎖或任意性連鎖,因此自願連鎖也可稱為「自由連鎖」、「志同連鎖」等。自願連鎖實際上是一種橫向發展的合約系統。
3、特許連鎖模式
特許連鎖又稱合同連鎖、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指主導企業把自己開發的產品、服務和營業系統(包括商標、商號、企業象徵的使用,經營技術、營業場合或區域等),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規定區域內的經銷權和營業權。加盟店則交納一定的營業權使用費,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❾ 加盟店的營業執照申請 以及如何辦理
加盟店和普通開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步驟是一樣的。通俗一點來講,就是普通開店,營業執照怎麼辦,加盟店的營業執照也就怎麼辦。加盟店只是使用了品牌總部提供的統一的商標、商號、裝修風格、技術、管理體系等而已。如果,投資者想要中途退出的話,也是可以的,只需將經營許可證歸還給品牌總部即可。
投資者取得某個品牌的特許經營權後,便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的工商局辦理,審批時間約在15-30個工作日內。那麼,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需要哪些資料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需要哪些資料
1、如果,申請人是本地的,需要准備企業法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果,是外來人員,申請人還需准備暫住證及復印件。
2、申請人需要先在當地尋找一個合適的經營場所,並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約,准備好房產證及復印件;
3、申請人需准備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如果,申請人是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事業人員,特困戶,還需要帶上失業證、失業人員優惠證、特困證等證件,這樣就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優惠政策;
5、如果,申請人打算開個餐飲、食品或化妝品等類型的加盟店,還需去當地的皮防所辦理個人健康證;
以上資料都准備好了之後,申請人便可以去當地的工商局櫃台,向工作人員說明要辦理哪一種類型的營業執照,並按照要求填寫相應的表格,繳納一定的費用,等待審批即可。
(9)連鎖加盟店區域設置擴展閱讀: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參考資料:營業執照-網路
❿ 加盟店怎麼運作
加盟程序:
1.仔細閱讀加盟指南,不明之處向總部投資顧問詢問;
2. 簽訂「加盟意向合同」 選址及評估市場、評估經營——與總部投資顧問討論;
3.選址簽約後,與總部正式簽「加盟合同」; 簽訂商標和技術合同或協議時,最好是法人親自簽字簽訂合同或協議,以防以後糾紛。
4.與總部互動完成裝修,辦理營業手續,並招聘銷售員進行培訓;
5.開張前一天到總部訂首批產品;
6.開業前兩天總部協助陳列布展和銷售培訓;
7.吉日開張。
加盟特點:
1.有一個特許權擁有者,即為加盟連鎖的盟主。
2.盟主擁有特許權,特許權可以是產品,服務,營業技術,商號,標示,以及其他可帶來經營利益的特別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為主要聯結紐帶。
4.加盟者對其店鋪擁有所有權,店鋪經營者是店鋪的主人。
5.經營權盟主的總部,加盟者必須完全按照盟主總部的一系列規定經營,自己沒有經營自主權。
6.總部有義務教給加盟者完成事業的信息,知識,技術等一整套經營系統,同時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號,商標,服務標記等一定的區域的壟斷使用權,並在合同期內,不斷進行經營指導。
7.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償費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費,銷售額或毛利提成等。8.盟主是縱向關系,各加盟者之間無橫向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