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淘寶網規定的店鋪不能私下轉賣,那跟網店轉讓合同有沖突嗎
您好,如果是選擇私下轉讓網店本身存在極大隱患,由於網店平台身份認證系統還不支持普通二手網店的過戶申請,接手者使用的還是注冊人的名義進行網店經營活動,對外所產生的法律後果須注冊人承擔,類似公司企業法人承擔公司行為導致的一切法律後果一樣。並且私下轉賣的網店一旦被注冊人申請找回,將得不到網店平台方的支持,接手者將承擔很大風險。
網店買賣合同正好為當事人雙方提供有效保障,通過簽署了書面的轉讓合同,極大程度上滿足了雙方需求,並且給網店平台的綜合管理帶來方便。網店平台本身是支持網店過戶的,在通過簽署具備法律效力的轉讓合同後,可以有效保障到買賣雙方的權利。
以下是平台合同簽署流程
郵寄簽署:賣家列印一式三份合同(最好彩色,黑白也可以),賣家在三份合同的第一頁和第六頁出讓方欄簽字,並拍攝手持合同照(發給合同客服),三份合同一起寄給買家,買家在三份合同的第一頁和第六頁受讓方欄簽字,並拍攝手持合同照(發給合同客服),三份合同保留其中一份另外的兩份寄一份給賣家寄一份給舞泡。
現場簽署:買/賣家在三份合同的第一頁和第六頁出/受 讓方欄簽字,並拍攝手持合同照(發給合同客服),由買/賣家寄一份給舞泡,另外兩份買賣雙方各留一份。
『貳』 私自轉讓加盟店是違法的嗎
應該算是違約吧,違反合同法關於合同的相關約定,和一般的違法倒沒什麼關系。只是如果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需要自己負責罷了。
原因就在於,加盟企業需要對加盟方有一定的條件,如果你私自轉讓難保能夠達到加盟要求,一般來講,只要不對公司造成影響,轉讓加盟一般都是可以通過的,又何必要私自轉讓呢?
『叄』 我一朋友,轉讓了一家加盟店,但是與總公司簽定的合同上寫有不得私自轉讓。 但是我朋友和下家簽定的合同
你們之間簽署的合同有效,但是約束不了總公司,只是在你們之間發生糾紛時可以適用而已。
『肆』 合同寫了不能私自轉讓,總公司未經允許,加盟商私自轉讓了,現被總公司收回,我該怎麼辦
走法律程序吧 找個好律師 不是沒有希望 看不你合同 但是這種糾紛不是百分百輸
『伍』 加盟權可以轉讓嗎合同里沒有提到不能轉讓加盟權相關事宜。
如果是特許經營的話,那麼《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
如果是非特許經營但加盟需要一定的資質條件,那麼應該認為該資質條件應該經過總公司審核,也不能擅自轉讓。
如果非特許經營僅僅以資金作為標准,那麼可以認為合同中沒有禁止轉讓即使可以轉讓的。但最好是像總公司咨詢一下,避免糾紛造成損失。
『陸』 為什麼網店轉讓交易不提倡私下進行
對於買家來說網店是綁定了身份信息的,而且不能修改。如果對方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找回店鋪,就會造成巨大的損失。
對於賣家來說因為網店綁定的是自己的身份信息。私下轉讓,別人可以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去做一些違法的事情,到時候還是自己負責。
而正規平台會委託律師事務所做公證,並讓雙方簽訂具有法律效應的轉讓合同來安全的完成轉讓。
『柒』 規定不能私自轉讓,私下簽訂的合同有效嗎效
股權轉讓分為股東之間轉讓和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但是無論哪種私下訂立公司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都要查看公司章程的規定,章程中規定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如果沒有規定則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既有效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既有效,但可撤銷。
『捌』 私下轉讓店鋪,合同是否有效
淘寶本身就有規定不允許私下轉讓店鋪,再說私下轉讓也不太安全。
你私下轉讓店鋪很容易被淘寶查到的,可以把店鋪交給第三方平台幫你轉讓,像
易店無憂
啊,還有一些其他的網站,我記得不是很清楚了,這些平台都是很安全的,他們的合同就是得到法律的認證,具備很強的法律效力。
怎麼看,怎麼選擇還是要看你個人,我也只是給你一個意見。希望這樣的回答你能滿意,望採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