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超市、便利店與連鎖店的區別是什麼
超級市場,常簡稱超市,是指以顧客自選方式經營食品、家庭日用品、食物為主的大型綜合性零售商場,又稱自選商場,是許多國家特別是經濟發達國家的主要商業零售組織形式。
在超級市場中最初經營的主要是各種食品,以後經營范圍日益廣泛,逐漸擴展到銷售服裝、家庭日用雜品、家用電器、玩具、傢具以及醫葯用品等。
超級市場一般在入口處備有手提籃或手推車供顧客使用,顧客將挑選好的商品放在籃或車里,到出口處收款台統一結算。
便利店是位於居民區附近,指以經營即時性商品為主,以滿足便利性需求為第一宗旨,採取自選式購物方式的小型零售店。
便利店,是一種用以滿足顧客應急性、便利性需求的零售業態。
連鎖店是指眾多分散的、小規模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連鎖店可分為直營連鎖和特許加盟連鎖。
連鎖店的形式可以包括批發、零售等行業,以至飲食及服務行業都可以連鎖式策略經營。
通常連鎖店的特色是包括中央的營銷及交易,從經濟比例中,較低的成本可以獲得更高的盈利。
㈡ 加盟店和自己開店有什麼差別呢
加盟還是直營,對於眾多餐飲企業來說,總會面臨這樣的矛盾。進入2019年,圍繞餐飲品牌的加盟又鬧出了不少新聞,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動態。
到底要不要搞加盟?對於這種「終極拷問」,請看本文的分析。
2018年餐飲加盟門店增長率
在開放加盟的主體之外,有關連鎖加盟形式的變化也在發生,比如越來越多的餐飲品牌願意把近似加盟商的角色稱為「合夥人」。2015年成立於北京的烘焙品牌牛角村近期也有類似的計劃。
牛角村CEO耿磊告訴億歐,基於擴大規模和樹立品牌的考慮,牛角村的「城市合夥人」計劃正在進行中,在這個模式里,開設一家門店的前期投入和後期分紅屬於「合夥人」,門店的運營管理則由牛角村來做,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加盟商難管理」問題,同時將本公司做成「輕資產」。
可以預見的是,如果連鎖加盟是餐飲品牌實現規模化必經之路,那麼高勢能品牌的相繼進入,或許會為加盟模式帶來更多新玩法和更多想像力。(來源:億歐網)
㈢ 北京市超市發直營連鎖店有幾家就是能花超市發預付卡的店,好像加盟店都不讓用。
直營店55家,大多數在海淀區,雙榆樹、玉泉路、玉海園、上地、廂紅旗、清河、學院路、萬泉庄、魏公村、甘家口、農大、農科院、中關村科學城、北清路等。東城安定門有店,朝陽區小營東路有店,豐台區青塔有店,昌平天通苑有店,都可以使用預付卡。以上信息希望可以幫到您。
㈣ 連鎖店跟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在了解其差異性之前,首先需要給大家普及一下連鎖店的概念。
什麼是連鎖店?連鎖店是指許多規模較小的、較為分散的,但是卻經營同類型的商品和服務的統一品牌下的零售店。連鎖店統一受品牌總部的領導,聽從總部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通過這種集中采購與分散銷售相結合的經營方式,連鎖店能夠實現規范化經營,達到規模經濟效益大漲的良好效果。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有小夥伴表示,加盟店也是在總部統一領導下實現商業活動的一種管理模式,這不是與連鎖店的概念相當嗎?其實不然,這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的,連鎖店不全部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卻一定是連鎖店。
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在對連鎖店概念的解讀過程中,我們可以發現,連鎖店有直營連鎖和特許加盟連鎖之分。直營連鎖下,所有直營店都是由總部直接投資和管理的;而特許加盟連鎖,是在特許經營的前提下,廣泛籌集社會資金、招募合作夥伴後組成的連鎖體系,雖然也聽從總部的統一管理,但是與直營連鎖的令行禁止還是存在較大鴻溝的。
如此一來,您聽明白連鎖店和加盟店之間的區別了嗎?總而言之,這二者之間有共通之處,只是概念的大小不一樣,連鎖店包含了加盟店的概念。
在當下市場中,以特許加盟連鎖為特色的品牌多不勝數,因為這種經營管理方式具有更強的靈活性,對品牌發展而言也更加有效率。
㈤ 加盟店與連鎖店有何區別
連鎖店和加盟店地的劃分標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權和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劃分,主要區別在於:1、連鎖店: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營銷策略、統一價格、統一核算;加盟店:有一家總部,提供貨源,更新產品適應市場、提供指導和幫助。
2、加盟就是加入別人的行業和銷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產品和產品價格,自己承擔自負盈虧。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
3、連鎖店是指專營一個品牌的產品(多為品牌擁有者自己經營),現在也有了品牌專賣店是集中幾個品牌的經營,前提是一定要有品牌形象有專區陳列的。加盟店指些店鋪商店商號接受加盟;獨立經營店根據總店創建立店名字叫xx店經營斷擴張已經滿足顧客需要,需要另外其街道立另外點名字叫做xx第店繼續叫做xx第二店類推。
(5)超市發加盟店和直營店的區別擴展閱讀:
連鎖加盟(chain)是指主導企業把自己開發的產品,服務的營業系統(包括商標,商號等企業形象,經營技術,營業場合和區域),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規定區域內的經銷權或營業權。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㈥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加盟店和連鎖店區別一:
連鎖店即是與總部的經營思路一致像市面上存在的許多分店。
劃分標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權和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劃分,主要區別在於: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
連鎖店一般來講是指公司為了擴大自己在各個區域的市場,開幾家或更多的直營店,我們講的連鎖店實質也應當是一種直營店,簡單講,多加直營店就是連鎖店嘍,在所有權上理所當然屬於公司了,一般來說,連鎖店有著統一的CI。
加盟店是店主做老闆從總部進貨自主盈虧的那種店。
加盟店和連鎖店區別二:
加盟即加入他人的行業和銷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產品和產品價格,自己承擔自負盈虧。
連鎖店是指專營一個品牌的產品(多為品牌擁有者自己經營).現在也有了品牌專賣店是集中幾個品牌的經營,前提是一定要有品牌形象有專區陳列的。
以上就是加盟店和連鎖店的區別,這只是一個概念性的認識,想要真正理解還需要在更加深刻的去理解!
㈦ 加盟店和自己開店有什麼區別嗎
選擇加盟自己開一家加盟店,不僅有品牌的使用權,而且品牌已經積累擁有一部分消費群體基礎,不需要自己去花費心思從零做起,總部可以幫助你解決開店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獲得總部的選址支持、裝修支持、技術支持等等,這一部分如果沒有經驗的話就不是那麼占優勢,你需要自己摸索,所需要付出幾倍甚至幾十倍的精力。
加盟不可避免要支付一筆加盟費,選擇自己創業開店的話可以省下這一筆加盟費,這個就是它的優勢,但是自己開的話,所有事都需要自己親力親為,自己規劃,耗費許多精力。
㈧ 超市、便利店與連鎖店的區別
便利店業態已經在國內發展啦十多年啦。基本上大中城市對「便利店」這個名詞(留意,我用的是「名詞」,不是「概念」)已經家喻戶曉啦。而便利店這個概念在非業內人士中尚屬模糊甚至是錯誤的。想必不少便利店業內人士會遇到這樣的尷尬。當你說是做便利店的,對方會說:我明白是小超市、小賣部嗎。更可悲的是還有個別業內人士認為便利店那就小型的超市,超市怎麼管就怎麼管理便利店好啦。
兩點形態特點上的差異
1. 便利店的店面小:面積多為60平米~120平米之間,貨架數量多在20~30之間。商品品項受限在3000上下;
超市的店面較大:多在1000平米以上,貨架遠遠多餘便利店,品項至少要上萬種,注重品種全的量販。
2. 便利店的網點眾多:一個城市內多則上千家,少則近百家,本公司下屬網點距離多在300~500米之間。
超市的網點較多:超市不可能向便利店那樣網點眾多,通常依靠社區,通常規模的社區一般只能容納一兩家超市,卻能容納數十家便利店。
不要小看這短短幾句話,這可是便利店之內涵和外延的基礎,不論是業態特徵,還是便利店與其他業態的差異,及便利店的定位經營管理,幾乎所有都源自於這兩個特點。
四個便利店業態特徵(想必業內人士能夠倒背如流啦吧)
1. 距離的便利:這里的距離能夠用步行時間來衡量,是指步行5分鍾內能夠達到,實際上往往比這還應該小。這源於便利店網點眾多。
2. 購物的快捷:便利店商品突出的是即時性消費、小容量、急需性等特性,品種以生活必需品為主,實行進出口統一的服務台收款形式統計,顧客從進入便利店到付款結束平均只需3分鍾左右的時間。這源於店面小。
3. 時間的便利:通常便利店的營業時間為16至24小時,全年無休。讓顧客只要有即時需求啦就能夠就近滿足。
4. 服務的便利:正因為便利店網點眾多,他實際上成為最貼近顧客的零售平台(網路),提現便利顧客的服務性產品如公共事務繳費、快遞業務收取等都非常適合。成為啦服務網路很好的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