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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奶茶付了加盟費還能退嗎

發布時間: 2025-05-14 03:21:30

㈠ 交了代理費沒做能退嗎

交了代理費沒做不能退。
如果代理人按約定履行了代理義務的,代理費一般不能退。但如果代理人有違約行為或者給被代理人造成了嚴重損失的,被代理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代理人承擔賠償損失等責任。
代理的案例有:
1、區域代理費是否可以退還;法院:原告舉證不足以證明加盟過程中受到欺詐,區域代理費不能退;
2、區域代理可以退款嗎;法院:原告停止經營,用實際行動停止履行合同,酌情退還加盟費7萬元;
3、區域代理不做了可以退錢嗎;本案合同未限制被告不能進行網路銷售及產品廠家的銷售行為,判決退還加盟費10萬元;
4、奶茶區域代理費可以退嗎;本案簽訂合同八個月後才起訴,超過加盟冷靜期,法院判決區域代理費不能退;
5、區域代理沒有開店,也沒有招到其他加盟商,可以退加盟費嗎;案例:符合「冷靜期」條件全額退加盟費萬;
6、區域代理自己沒有開店,可以退加盟費嗎;本案雖未開自營店,但已收到加盟公司返利,不能退加盟費;
7、奶茶區域代理費可以退嗎;本案加盟公司違約導致未實際開店經營,酌情退65%區域代理費;
8、區域代理和加盟的區別;本案《區域代理協議》符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屬於特許經營合同;
9、區域代理收到加盟公司提成返點,但自己沒有開店,加盟費可以退嗎;案例:公司違約可以退;
10、加盟公司同一區域授權兩個區域代理,被判決:返還加盟費25萬,並賠償20%違約金5萬。
綜上所述,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私下協議就能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㈡ 加盟奶茶店可以退款嗎

加盟奶茶店是否可以退款,關鍵在於簽訂的合同條款。如果有明確的退款條款,則可以在規定條件下申請退款。如果合同中沒有這樣的條款,則無法申請退款。

加盟奶茶店前,建議深入了解該行業。盲目行動可能會導致投資失敗。當前市面上的奶茶加盟品牌眾多,其中既有業績良好的品牌,也有運營不佳的品牌。因此,選擇時需謹慎。

如何辨別品牌實力?建議從多個維度進行評估。首先,可參考品牌的市場表現,了解其經營狀況;其次,考察品牌的口碑和服務質量,這直接關繫到後續服務是否能夠兌現承諾;最後,了解品牌的背景和發展歷程,一個歷史悠久且信譽良好的品牌更值得信賴。

選擇加盟奶茶店時,一定要從公司的實力出發,詳細查閱相關信息。公司的實力往往代表其信譽,這直接關繫到加盟後能否獲得應有的服務和支持。加盟前的充分准備和調查,將為您的投資決策提供有力保障。

在選擇加盟品牌時,一定要慎重考慮,避免盲目跟風。當前,奶茶行業的競爭激烈,因此,選擇一個有實力、有信譽的品牌尤為重要。這不僅能降低投資風險,還能確保加盟後的運營順利。

㈢ 加盟了奶茶店,加盟費能要回來嗎

加盟奶茶店後,如果加盟商在合同簽訂後的一定期限內改變主意,想要解除合同並追回加盟費,這是否可能?首先,要明確的是,加盟商是否有權要求退款,以及公司是否有能力履行退款義務。
1. 若加盟商在簽訂合同後不久,如還未開始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務、培訓、選址和裝修設計等,加盟商可能享有法定解除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了一定期限的「冷靜期」,在此期間,加盟商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退還加盟費,無需承擔違約責任。但「冷靜期」的具體時長未明確規定,通常由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判斷,各地標准不一。如果決定不再繼續加盟,應盡早解約以保護自身權益。
2. 如果加盟時間較長或店鋪已開始運營,加盟商可能無法適用「冷靜期」規定。此時,加盟商需要收集公司是否存在過錯行為的證據,如虛假宣傳或未履行合同義務等。《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特許人提供真實、准確的信息,若公司在招商時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加盟商有權解除合同。
3.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公司未能提供約定服務或服務存在嚴重問題,加盟商可能有權以違約為由解除合同,並要求退款及賠償損失。此外,若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存在法律風險,加盟商同樣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追回費用。
4. 即便加盟商有理有據,還需考慮公司是否有足夠的資產來履行退款義務。如果公司資產不足,加盟商可能面臨贏了官司卻難以拿到錢的風險。因此,採取法律行動時應策略行事,例如將公司股東列為被告要求連帶責任,申請財產保全,或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等。
總之,加盟商在考慮解除合同並要求退款時,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同時注意證據的收集和保全,以最大化保護自己的利益。

㈣ 素島泰茶加盟費會返還嗎

素島泰茶的加盟費是不會返還的。加盟費是加盟商為了使用品牌名、享受品牌提供的幫助、共享品牌的市場和福利而支付的費用。一旦支付,這筆費用通常不會退還。

具體原因分析如下

  • 品牌使用權:加盟商支付了加盟費後,獲得了使用品牌名的權利,這是品牌方長期積累的無形資產,因此加盟費不會返還。
  • 品牌支持與福利:加盟商在支付加盟費後,可以享受品牌方提供的全方位支持,包括選址、開店布局與策劃等,這些都是品牌方為加盟商提供的增值服務,所以加盟費也不會因此退還。
  • 市場合作雙贏:品牌方通過開放加盟進一步開拓市場,而加盟商則藉助品牌在奶茶界的市場地位和名氣來更方便地開店。這種合作模式對雙方都有利,因此加盟費不會返還。

此外,素島泰茶的加盟費用根據加盟城市的不同而有所變動,一線城市、二線城市和三線城市的加盟費用分別大約為10.22萬元、8.87萬元和7.65萬元。這些費用都是根據品牌方的定價策略和市場需求來確定的,一旦支付,同樣不會退還。

㈤ 加盟了一家奶茶店前期加盟商選址導致我被騙了10多萬,我要加盟商退我加盟費可不可以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屬於特許經營,加盟商作為被特許人依法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單方解除合同,所以公司應當退還費用,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維權。

㈥ 加盟奶茶店能退加盟費

約定了一個月合同解除期,已超過不能退。
完全退不了,你仔細去看你的合同吧。不管你是哪個品牌,歸根到底都是一樣的,真正掙錢的品牌都是不會放開加盟的,放開加盟的就是自己都沒把握掙錢的,掙的就是你的加盟費,怎麼可能讓你退。絕大多數品牌都沒有特許加盟權,也就是沒有轉讓加盟權的權利,他們語言上給你講的是「加盟費」多少錢,實際上合同給你簽的是「技術轉讓」。也就是說:技術轉讓這一塊的工作,人家已經完成了。哪還有什麼錢能退呢。再者說了,你以為他們收的「加盟費」就是他們全得到了。快推公司拿走30%,業務提成、老師的教學費,公司也就掙了一半不到的錢,所以他們早就准備了一套話術和法律文件等著你,就算你去法院告,也是100%打不贏官司,對方一分錢也退不了你。另外,也不知道你那個品牌除了「加盟費」之外還有沒有「保證金」。保證金會更苦逼,很多人都覺得保證金以後是會退的,怎麼可能呢朋友們,退不了。一般保證金要求你開滿幾年,進貨多少,才會退給你。你進貨進到了某個數,人家那幾萬保證金掙到了,退一下也行。如果你發現了他們的進貨秘密,找到了直接供貨商,不讓他們賺物料費了,或者你開了一年半載不開了,你那個保證金是退不了的。不信你自信看你的合同去吧。
加盟費是否退還的區別:有的加盟費是可以退還,有的是加盟費具體數目:投資者加盟的項目不同那麼它的價格一般也就不一樣。一般來說加盟費的多少是與投資者要加盟品牌的大小和好壞來區別,一般比價好那麼他的加盟費就要高昂一點,並且他的加盟條件也是十分的可靠,若是對於一般的品牌,它的加盟費及加盟條件相比較之下就要少很多。不可以退還。投資者在與商家簽訂代理加盟的相關協議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上面合同上寫著的與給投資者口頭敘述的有沒有差異,若是有及時的與商家討論解決,以免到最後掉入商家挖好的陷阱裡面。所以加盟費是否可以退還以合同為依據。

㈦ 加盟了奶茶店,加盟費能要回來嗎

加盟費能不能要回來,取決於很多因素,一個是有沒有權利要,另一個是公司有沒有錢。

第一,要看簽約時氏飢間。如果是剛簽約不久,公司還未開始提供服務、沒有培訓、沒有選址、沒有裝修設計等的,那麼還是處於「冷靜期」內,加盟商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冷靜期」條款,是考慮到被特許人對加盟的行業可能沒有充分的了解,法律從保護被特許人的利益出發,要求特許人必須給予被特許人考慮是否繼續從事特許經營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許人決定不從事特許經營的,在此期限內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合同。被特許人單方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權利,是一項法定權利,特許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剝奪。即便合同沒有約定「冷靜期」,被特許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享有法定的單方解除權。
但冷靜期到底是多久,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一般由法院根據案件情況酌情考慮,各地法院認定標准不一。如果確定不再加盟,就要盡早解除合同,保護好自己權益。畢竟「法律不保護睡覺的權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簽約時間比較久,或者已經開店經營的,就很難適用「冷靜期」的規定行使單方解除權。此時需要從公司存在過錯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維權證據。
1、公司招商時是否存在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行為。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時存在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加盟商發現後有權單方解除加盟合同,至於隱瞞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達到何種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單方解除權,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指對於合同簽訂有重大影響的、足以影響加盟商決定簽約與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積極履行合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對於加盟商而言,選擇加盟並願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費用,往往是因為公司對項目作出了大量承諾,並約定會提供選址、培訓、裝修設計、配送設備物料、產品更新等全套開店服務,加盟商可以實現輕松開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過虛假宣傳等方式引誘加盟商支付加盟費後,往往無法提供相應的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過錯的,加盟商有權以公司違約為由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公司退回款項、賠償損失。
3、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權的風險。
公司授權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公司的核心經營資源,如果其商標或者項目
標扒核散識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屬於經營資源存在重大瑕疵,應當認定公司構成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起訴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並要求退回加盟費、賠償損失,損失包括裝修費、設備費、物料費、租賃押金租金等及侵權賠償金額。需要保存好全部的證據材料,包括:加盟合同、加盟費收據或者發票、商標侵權被判承擔責任的生效判決書、各項損失的證明材料等。
建議廣大加盟商在加盟前應當要求加盟公司出示商標注冊證,做好相應的投資風險防控,避免投資損失。
以上分析完,接下來就是公司有沒有錢的問題了。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果公司名下沒有財產的,那加盟商很可能「贏了官司,拿不到」。所以走法律途徑也要講究策略,有幾個小竅門。
1、向法院起訴時,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可以把公司的股東一並列為被告,要求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如果公司是兩個及兩個以上股東的,如果(1)有證據證明公司股東使用其個人賬戶收取加盟費、物料款等的;(2)公司目前資不抵債,已經有案件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本的;(3)公司被股東惡意注銷春氏的等情況,也可以把公司的股東列為被告,讓公司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3、在起訴時,建議申請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對公司及公司股東名下的財產(銀行賬戶、支付寶、微信、房子、車輛等均可)進行凍結、查封等,防止公司及股東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執行;
4、如果經過法院查控未發現公司名下 有財產的,在終止本次執行後,可以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讓公司股東在未實繳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或者另案起訴股東,要求股東承擔責任。

㈧ 加盟奶茶店,只簽了合同,不想做了,能退款嗎

加盟奶茶店涉及法律上的特許經營關系,簽訂合同時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在加盟商未實際使用對方公司提供的經營資源前,可根據冷靜期的規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加盟費。若協商無果,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如起訴或仲裁解決。

特許經營合同本質上是一種商業合作,雙方應基於平等自願原則進行。加盟商在加盟前,需詳細了解合同條款,尤其是冷靜期的規定。冷靜期通常賦予加盟商一段考察時間,在此期間,如發現經營資源不符合預期或存在其他問題,可依法解除合同並要求退款。

在實際操作中,加盟商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如合同條款、付款憑證等,以證明自己未使用對方公司資源。同時,建議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若對方公司拒絕退款,加盟商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構進行裁決。

值得注意的是,解除合同並要求退款需符合法律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如加盟商已開始實際經營,可能無法完全退還加盟費。因此,加盟商在加盟前應謹慎評估自身條件和市場情況,以減少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