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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蘇州巡撫加盟費

發布時間: 2022-09-15 21:41:36

㈠ 大清時期的江蘇,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誰的官職更大

在清朝這一歷史階段,總督和巡撫可以說是非常大的官職了。其中,就兩江總督來說,根據史料記載,清代同治三年(1864年)後,兩江總督的駐地位於南京城正中。而江蘇巡撫(巡撫衙門駐蘇州),下轄蘇州府、江寧府(今南京)等建制。由此,對於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這兩個官職的駐地都設立在今江蘇省內。那麼,問題來了,對於清朝時期的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誰的官職更大呢?


最後,雖然管轄范圍不同,但是,對於巡撫和總督,職權比較相似,負責管轄范圍的大小事務,比如軍事、吏治等各種事務,類似於東漢末年的各州刺史。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在官職和管轄范圍上,兩江總督是要大於江蘇巡撫,但是,為了防止總督的權力過大,巡撫和總督一樣可以直接向清朝朝廷匯報。總的來說,總督對於巡撫有節制權,但是兩者又不是簡單的上下級關系。在不少歷史學者看來,具體到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的關繫上。由於兩者駐地不一樣,前者在南京,後者在蘇州,因此總督對於巡撫的節制能力要弱一些。

㈡ 並稱二司的布政使和按察使,官銜怎麼會不一樣呢

一些朋友在看清朝電視劇的時候,總有一些不解,一些官員不稱呼互相的官職,而相互稱為藩台大人、臬台大人、道台大人,其實這就是清代清朝官制,比如:制台、撫台、藩台、臬台、道台等。

瘋狂哥今天就帶大家了解一下清代的官制。


道員(道台)

道員是清朝獨有的官職,和明朝布政使下屬的左右參議比較類似。道員是總督、巡撫和地方官(知府)之間的官員,品階一般都是正四品,很多時候,道員作為布政使或按察使的副手,專門負責督糧、督河等工作。督糧的稱為“糧道”,督河的稱為“河道”。

其他諸如驛傳道,海關道,屯田道,茶馬道等,一般由當地同品級官兼道員。其職責類似今天的省里的廳長級別。道員這個官名百姓一般都稱為“道台”大人。

㈢ 什麼是養廉銀子

養廉銀制度起於清雍正年間,火耗歸公後實行。支發各官的養廉銀,有一定的標准,首先是考慮到了各官地位的高低以及任所的事務繁簡。除此之外,也還考慮到了其他的因素:一是照顧到了官員以往收受陋規的情況;二是照顧到了官員在養廉銀外是否還有其他經費來源;三是照顧到了官員所在地區的富庶或貧瘠。但是,由於雍正年間的養廉銀制度尚屬創行階段,各地官員的養廉銀額不但差別很大,且多有變更,如雲南巡撫的養廉銀初定為17000兩,隨後又減為12000兩,繼而又減為10550兩;四川巡撫的養廉銀初定為12000兩,繼增為18864兩,後又減為1萬兩;山東、河南巡撫的養廉銀則高達2萬兩以上,比某些總督還高。隨後亦多有調整。其他如總督、布政使、按察使以致府州縣官員的養廉銀亦參差不齊、多有變化。乾隆十二年(1747年)全國范圍內進行了調整,成為定製。清中期以後各省官員養廉銀的數目大致如下:
總督:直隸15000,兩江18000,閩浙18000,湖廣15000,陝甘20000,兩廣15000,雲貴20000,四川13000
直隸:布政使9000,按察使8000,道員2000-4000,知府1000-2600,知州600-1200,知縣600-1200,同知700-1000
山東:巡撫15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6059,道員4000,知府3000-4000,知州1200-1400,知縣1000-2000,同知800-1000
山西:巡撫15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7000,道員4000,知府3000-4000,知州800-1500,知縣800-1000,同知1200
河南:巡撫15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8444,道員3893-4000,
江蘇:巡撫12000,蘇州布政使9000,江寧布政使8000,按察使8000,道員3000-6000,知府2500-3000,知州1000-2000,知縣1000-1500,同知600-1000
安徽:巡撫10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6000,道員2000,
江西:巡撫10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6000,道員2600-3800,
福建:巡撫13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6000,道員2000,
台灣:巡撫12000,布政使8000,道員2600,
浙江:巡撫10000,布政使7000,按察使6000,道員2000-4500,知府1200-2400,知州1400,知縣500-1800,同知400-1500
湖北:巡撫10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6000,道員2500-5000,知府1500-2600,知州800-1680,知縣600-1680,同知600-1000
湖南:巡撫10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6500,道員2000-4000,知府1600-2400,知州900-1300,知縣600-1300,同知600-1000
陝西:巡撫12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5000,道員2000-2400,
甘肅:巡撫12000,布政使7000,按察使4000,道員3000,
新疆:巡撫12000,布政使9000,按察使3000,道員3700,
四川:布政使8000,按察使4000,道員2000-2500,知府2000-2400,知州600-1200,知縣600-1000,同知500-1000
廣東:巡撫13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6000,道員3000-3400,知府1500-2000,知州600-1600,知縣600-1500,同知600-800
廣西:巡撫10000,布政使6000,按察使4920,道員2360-2400,知府1000-1780,知州825-1756,知縣704-2259,同知400-700
雲南:巡撫10000,布政使8000,按察使5000,道員3500-5900,知府1200-2000,知州900-2000,知縣800-1200,同知400-1600
貴州:巡撫10000,布政使5000,按察使3000,道員1500-2200,知府1200-1500,知州500-800,知縣400-800,同知500-900

養廉銀遠遠高出正俸標准,越是高品級的官員,養廉銀越是優厚。總督高出正俸83.87—129.03倍,巡撫高出64.52—96.77倍,布政使高出32.26—58.07倍,按察使高出23.08—64.95倍,道員高出14.29—57.14倍。知府的養廉銀額在1000—4000兩之間,高出正俸的9.52—38.09倍;知州的養廉銀額在500一2000兩之間,高出正俸的6.25—25倍;知縣的養廉銀額在400—2259兩之間,高出正俸的8.89-50.2倍;同知的養廉銀額在400-1600兩之間,高出正俸的5-20倍。對於大多數佐雜官員來說,其養廉銀與正俸之比,則顯得較低。以湖北為例,布政司經歷官居從六品,養廉銀為80兩,僅高出正俸的1.33倍;按察司經歷官居正七品,養廉銀亦為80兩,僅高出正俸的1.78倍;州判位居從七品,養廉銀為80—100兩,僅高出正俸的,1.78—2.22倍;府經歷位居正八品,養廉銀亦為80一100兩,僅高出正俸的2-2.5倍;縣主簿位居正九品,養廉銀為60兩,僅高出正俸的2.42倍,各不等。

在一些較為特殊的地方行政部門,其官員也支發養廉銀,如河道總督為6000兩(此為東河,北河為直隸總督兼管,加支銀1000兩),管河道員為2000—4000兩,管河同知為500—800兩,管河通判為400—700兩,管河州同為60兩,管河州判為45—30兩,管河縣丞為40—80兩。又如漕運總督為9520兩,押運同知、通判為100一492兩。再如鹽運使為2000一5000兩,鹽法道為2000—4240兩,運同為2000一2500兩,監掣同知為2000一2400兩,運副為2000兩,提舉為844—3760兩,運判為917—2700兩,鹽場大使為60一500兩,鹽井大使為240—336兩,批驗所大使為160一700兩,鹽庫大使為100一700兩,經歷為60一600兩,巡鹽為200一400兩。這些官員的養廉銀也同樣大大高出正俸,如鹽運使為從三品,其養廉銀是正俸的15.39—38.46倍;鹽法道為正四品,養廉銀是正俸的19.05-40.38倍;監掣同知為正五品,養廉銀是正俸的25-30倍。(所以象鹽官這樣的職位也是肥缺)

兼職者也支發一定數量的養廉銀,如直隸總督兼管北河,即加支養廉銀1000兩。又如蘇淮揚海道兼淮南鹽務,加支養廉銀750兩,兼淮北鹽務,又加支1000兩;徐州道兼鹽務,加支銀500兩;常鎮道兼鹽務,加支銀250兩。再如江南總督兼理鹽務,雍正十二年(1734年)議准加支養廉銀3000兩,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又「欽奉上諭刪除,歸人節省」。當然,也有兼職而不兼領養廉者,如浙江巡撫兼管兩浙鹽政,即奏准「無須再給,節省歸公」。即使是兼職而兼領養廉者,兼領的養廉銀額也遠比標准為低。

武職也有養廉銀,一般不高。如八旗的駐防將軍1500-2000兩,都統、副都統500-1000兩,城守尉100-200兩;綠迎提督2000兩,總兵1500兩,副將800-900兩,參將500-600兩,游擊400-500兩,都司260-300兩,守備200-240兩,千總120-140兩,把總90-100兩,外委千把總18-20兩。等等

養廉銀主要用於外官,京官中實行「恩俸」制和「雙俸」制,但仍比外官清苦。所以這也是京官多願意外放的原因之一。

㈣ 布政使和巡撫相比哪個大

布政使和巡撫屬於同級,均為從二品。

布政使,從二品,掌管一省的財政、民政。明初,沿元制,於各地置行中書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銷行中書省,以後陸續分為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全國府、州、縣分屬之,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1人,與按察使同為一省的行政長官。

巡撫又稱撫台,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清代為從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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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撫來歷:明巡撫之名,始見於洪武二十四年(1391)命懿文太子巡撫陝西,亦系臨時差遣。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始設巡撫 。永樂十九年(1421),蹇義等26人分巡各省,產生巡撫制度。宣德五年(1430) ,於謙、周忱等6人分撫南北直隸等處 ,從此各省常設巡撫官漸成制度。

巡撫初設,僅為督理稅糧 ,總理河道,撫治流民,整飭邊關,後遂偏重軍事。明代巡撫多進士出身。其初,內地巡撫由吏部會同戶部推舉,邊地巡撫由吏部會同兵部推舉;嘉靖十四年(1535),始不分內地、邊地,由九卿廷推。

明代,巡撫雖非地方正式軍政長官,但因出撫地方,節制三司,實際掌握著地方軍政大權。同時,巡撫每年要赴京師議事,也體現了朝廷對地方統轄權的加強。明後期巡撫的易置往往受朝廷門戶左右,而最後點定之權又重歸權閹。清因明制,在各省設置巡撫。

㈤ 兩江總督的權力非常大,管理龐大的3個省,為何斗不過江蘇巡撫

在我們通常的概念中,通常會不假思索地認為兩江總督的地位遠在江蘇巡撫之上,事實也正是如此,兩江總督管轄的范圍很廣,安徽、江蘇以及江西都是其管轄的范圍之內;而江蘇巡撫管轄僅僅是江蘇省,因此在管理范圍上,兩江總督更具有優勢。兩江總督是從一品,而巡撫是正二品,從品階上來講,總督的地位也比江蘇巡撫大。但令人意外的是,江蘇巡撫居然能夠將兩江總督彈劾倒,而兩江總督卻對江蘇巡撫無可奈何,這就有點耐人尋味了。細細對比兩者的不同,還是能找出這其中的原因的。

最後一點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即江蘇巡撫的設立本身就有皇帝要壓制兩江總督權力的意思。畢竟兩江總督所管轄的安徽、江蘇和江西這三省對於清政府來說太重要了,這里不僅人口眾多,經濟富庶,是清政府的主要財政來源,而且也是士兵的主要來源,本身這三省因起特殊的地理環境而對於清政府非常重要,因此兩江總督絕對是個權力巨大的官職,歷史上像林則徐、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等人都做過兩江總督,這樣的官職一旦不受掣肘,就容易失控。那後果是非常大的,清政府並不願意出現那樣的一種結果,因此,有能對兩江總督形成掣肘的存在就最好不過了,而江蘇巡撫正是這樣的一個存在。

在權力斗爭中,並不是誰的權力越大,誰就能夠勝利。江蘇巡撫雖然在官職上低於兩江總督,甚至還要受兩江總督管轄,但反過來,江蘇巡撫又是專為壓制兩江總督而設的,所以能對兩江總督形成掣肘。實際上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的設定和任命也體現了皇帝的一種權衡之術,誰都不能權力過大,誰也不能完全壓制誰,只有這樣,受益的才會是皇帝。

㈥ 清朝的江蘇巡撫,駐扎的地點是南京,還是蘇州

蘇州,兩江總督駐地南京。
江蘇省(巡撫衙門駐蘇州)下轄江寧府(今南京)、蘇州府、淮安府、揚州府、徐州府、通州府、常州府、鎮江府、松江府(今上海)。辛亥革命後廢巡撫。

㈦ 撫台大人是什麼官職

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台。

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員的品級為: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從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正二品;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

總督官銜略高於巡撫,前期督權遠過於撫,如兩江總督按例兼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兩撫即不再聽命於總督。北周與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撫之事,系臨時差遣,「巡撫」亦未成為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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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台大人的來歷:

1. 明代宣德、正統時流民問題逐漸嚴重,各地農民的反抗時有發生,政府的賦役來源也受到影響。河南、江西、浙江、山西、和南直隸等地巡撫,正是在這一形勢下設置的。

2. 明初確立了都、布、按三司並立的省級政治體制。宣德、正統以後,文官集團勢力的擴充和軍人集團地位的下降,三司的平衡被打破。日趨激化的社會矛盾,又使三司條條分割、運轉不靈。另置巡撫,反映出統治集團堅持中央集權、地方分權原則的願望。

3. 巡撫又是應提高統治效率、整肅軍備的需要而產生的。通過派遣廷臣管理地方事務和對原有機構進行某些改革來整飭吏治、革除積弊,已成為歷代雖然不自覺卻又經常性的措施。

㈧ 巡撫的辦公地點

(1)巡撫初設時,往往是在本省「往來巡撫」,與布政司合署辦公。景泰、天順以後,各地巡撫陸續開府建衙。(何喬新《新建巡撫院記》,載《明經世文編》卷六七)對弘治時的南贛巡撫衙門作了如下記敘: 前後堂五間,穿堂兩廊,大門、儀門廊廡各若干間,東左建寢室,又東則建賞功所。大門之外,立撫安、鎮靜二牌坊。屏牆之南,又立三司廳,以為巡守、兵備會議白事之所。……穹堂峻宇,高閎崇墉,規制壯麗,它鎮所未有也。凡政令之布、賞罰之施,皆在此。諸帥出兵、受律、獻馘,亦在此。郡縣百司政有弛張,亦必至此白之,而後敢罷行焉。
(2)江蘇巡撫衙門原為鶴山書院所在地,明代永樂年間改書院為衙署。自明宣德設應天巡撫開始,到清乾隆設江蘇巡撫直至清末,480餘年間曾有不少名臣治事其中,諸如周忱、海瑞、張伯行、林則徐等,其中林則徐在任長達5年。現存建築是清同治五年(1866年)重建的,1982年被列為蘇州市文物保護單位。由於年久失修,建築牆體、門窗等損壞嚴重,本著修舊如舊的原則,2005年7月蘇州市對巡撫衙門舊址進行了保護性搶修。 順治元年(1644年) 五月癸巳(6月10日),設順天巡撫 五月甲辰(6月21日),設宣府巡撫 七月壬辰(8月8日),設山東巡撫 七月甲辰(8月20日),設登萊巡撫、山西巡撫 七月壬子(8月28日),設保定巡撫、河南巡撫 十月乙丑(11月9日),設天津巡撫 順治二年(1645年) 四月辛酉(5月4日),設陝西巡撫、甘肅巡撫、寧夏巡撫 五月丁亥(5月30日),設延綏巡撫 五月庚寅(6月2日),設鳳陽巡撫 七月乙卯(8月26日),設江寧巡撫、安廬池太(安徽)巡撫 七月己未(8月30日),設鄖陽巡撫、湖廣巡撫、偏沅巡撫 七月丁丑(9月17日),設操江巡撫 十月丙申(12月5日),設南贛汀韶(南贛)巡撫 十月丙午(12月15日),設浙江巡撫、江西巡撫 順治四年(1647年) 二月戊戌(4月1日),設福建巡撫 順治五年(1648年) 閏四月癸卯(5月30日),設四川巡撫 順治六年(1649年) 五月丙子(6月27日),設廣東巡撫、廣西巡撫 五月癸未(7月4日),裁天津巡撫、安徽巡撫、鳳陽巡撫 八月丁酉(9月16日),裁保定巡撫 順治九年(1652年) 四月丁未(5月13日),裁宣府巡撫、登萊巡撫 順治十五年(1658年) 六月辛未(7月5日),設貴州巡撫 七月己酉(8月12日),設保定巡撫 順治十六年(1659年) 正月癸卯(2月2日),設雲南巡撫 八月癸巳(9月20日),操江巡撫改稱安徽巡撫 順治十七年(1660年) 二月壬寅(3月27日),設鳳陽巡撫 順治十八年(1661年) 十月辛酉(12月6日),裁順天巡撫 康熙元年(1662年) 九月壬午(10月23日),裁延綏巡撫 康熙三年(1664年) 四月戊申(5月11日),裁鄖陽巡撫 康熙四年(1665年) 五月丁未(7月4日),裁鳳陽巡撫、寧夏巡撫、南贛巡撫 康熙十五年(1676年) 五月乙酉(6月14日),設鄖陽巡撫 康熙十八年(1679年) 二月辛巳(3月27日),裁鄖陽巡撫 雍正元年(1723年) 偏沅巡撫改稱湖南巡撫,湖廣巡撫改稱湖北巡撫 雍正二年(1724年) 十月己亥(12月14日),裁直隸巡撫 乾隆十三年(1748年) 十一月庚辰(1月18日),裁四川巡撫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 三月乙卯(4月4日),裁甘肅巡撫 光緒十年(1884年) 十月癸酉(11月19日),設新疆巡撫 光緒十一年(1885年) 九月庚子(10月12日),福建巡撫改設台灣巡撫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 四月丁卯(5月20日),裁台灣巡撫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 七月乙丑(8月30日),裁湖北巡撫、廣東巡撫、雲南巡撫 九月戊辰(11月1日),恢復設立湖北巡撫、廣東巡撫、雲南巡撫 光緒三十年(1904年) 十一月庚辰(12月12日),裁湖北巡撫、雲南巡撫 十二月丁卯(1月28日),設江淮巡撫(由漕運總督改)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三月庚寅(4月21日),裁江淮巡撫 六月己未(7月19日),裁廣東巡撫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 三月己亥(4月20日),設奉天巡撫、吉林巡撫、黑龍江巡撫 宣統二年(1910年) 三月辛酉(4月26日),裁奉天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