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一個會計事務所需要什麼條件
需要至少2名人員 注冊會計師 執業滿5年以上的
我們可以辦
B. 開會計師事務所需要什麼條件
這是權威規定哦:
《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2005]24號
。。。。。。。。。
第七條 設立合夥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2名以上的合夥人;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四)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第八條 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名以上的股東;
(二)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
(三)有不少於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
(四)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五)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第九條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或者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證書(以下簡稱「注冊會計師證書」);
(二)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
(三)成為合夥人或者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四)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後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下列審計業務的經歷,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於3年: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五)成為合夥人或者股東前1年內沒有因採取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而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的決定。
第十條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設立主任會計師。
合夥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會計師由執行會計師事務所事務的合夥人擔任。
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會計師由法定代表人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擔任。
第十一條 注冊會計師在成為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或者股東之前,應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辦理完從原會計師事務所轉出的手續。若為原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或者股東,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夥協議或者章程辦理完退夥或者股權轉讓手續。
第十二條 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未經同意,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使用包含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字型大小的名稱。
第十三條 設立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由全體合夥人或者全體股東提出申請,由擬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批准。
第十四條 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向省級財政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立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表(附表1);
(二)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或者股東情況匯總表(附表2);
(三)注冊會計師情況匯總表(附表3);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五)全體合夥人或者全體股東現所在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為其出具的從事本辦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的審計業務情況的證明、已轉出原會計師事務所證明,若合夥人或者股東為原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或者股東的,還應提交退夥或者股權轉讓證明;
(六)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的注冊會計師證書復印件;
(七)書面合夥協議或者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八)辦公場所的產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復印件。
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還應當提交驗資證明。
因合並或者分立新設會計師事務所的,還應當提交合並協議或者分立協議。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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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你可以向省級財政部門咨詢。
C. 開一個會計事務所需要哪些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需要五個以上執業兩年的注冊會計師資格
無限合夥公司需要二具以上執業兩年的注冊會計師資格
具有資產評估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要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上
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揮注冊會計師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鑒證和服務作用,加強對注冊
會計師的管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
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注冊會計師是法律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並接受委託從事審計和會計咨詢
、會計服務業務的執業人員。
第三條 會計師事務所是依法設立並承辦注冊會計師業務的機構。
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應當加入會計師事務所。
第四條 注冊會計師協會是由注冊會計師組成的社會團體。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是注冊會計師的全國組織,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是注冊會計師的地方
組織。
第五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法對注冊
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第六條 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
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依法獨立、公證執行業務,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 考試和注冊
第七條 國家實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
,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組織實施。
第八條 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
上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具有會計或者相關
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
第九條 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並從事審計業務工作二年以上
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注冊。
除有本法第十條所列情形外,受理申請的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准予注冊。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請的注冊會計師協會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
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自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受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
五年的;
(五)國家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注冊的情形的。
第十一條 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將准予注冊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國務院財政部門發現注冊會計師協會的注冊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通知有關的注冊
會計師協會撤銷注冊。
注冊會計師協會依照本法第十條的規定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
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務院財政部
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復議。
第十二條 准予注冊的申請人,由注冊會計師協議發給國務院財政部門統一制定
的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十三條 已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人員,除本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外
,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冊的注冊會計師協會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
師證書: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
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的;
(四)自行停止執行注冊會計師業務滿一年的。
被撤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的通
知之日起15日內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復議。
依照第一款規定被撤銷注冊的人員可以重新申請注冊。
但必須符合本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
第三章 業務范圍和規則
第十四條 注冊會計師承辦下列審計業務:
(一)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二)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三)辦理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四)法律、行政法律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第十五條 注冊會計師可以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
第十六條 注冊會計師承辦業務、由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統一受理並與委託人
簽訂委託合同。
會計師事務所對本所注冊會計師依照前款規定承辦的業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七條 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可以根據需要查閱委託人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
件,察看委託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託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第十八條 注冊會計師與委託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委託人有權要求其回
避。
第十九條 注冊會計師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 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
關報告:
(一)委託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二)委託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三)因委託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
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第二十一條 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
序出具報告。
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明知委託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而不予指
明;
(二)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
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三)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產生重
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四)明知委託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對委託人有前款所列行為,注冊會計師按照執業准則、規則應當知道的,使用前
款規定。
第二十二條 注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
、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
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二)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務,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
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三)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四)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五)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六)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七)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會計師事務所
第二十三條 會計師事務所可以由注冊會計師合夥設立。
合夥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
自的財產承擔責任。合夥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會計師事務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是負有限責任的法人:
(一)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二)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冊會計師;
(三)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其他條件。
負有限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設立會計師事務所,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
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
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者應當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組織機構和業務場所;
(三)會計師事務所章程,有合夥協議的並應報送合夥協議;
(四)注冊會計師名單、簡歷及有關證明文件;
(五)會計師事務所主要負責人、合夥人的姓名、簡歷及有關證明文件;
(六)負有限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出資證明;
(七)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30日內決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報國務院財政
部門備案。國務院財政部門發現批准不當的,應當自收到備案報告之日起30日內通知
原審批機關重新審查。
第二十七條 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分支機構,須經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
第二十八條 會計師事務所依法納稅。
會計師事務所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
第二十九條 會計師事務所受理業務,不受行政區域、行業的限制;但是,法律
、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 委託人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三十一條 本法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適用於會計師事務所。
第三十二條 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有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
(六)項、第(七)項所列的行為。
第五章 注冊會計師協會
第三十三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加入注冊會計師協會。
第三十四條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章程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制定,並報國務院
財政部門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的章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會
員代表大會制定,並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依法擬訂注冊會計師執業准則、規則,報國務
院財政部門批准後施行。
第三十六條 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支持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業務,維護其合法權
益,向有關方面反映其意見和建議。
第三十七條 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對注冊會計師的任職資格和執業情況進行年度
檢查。
第三十八條 注冊會計師協會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
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
銷。
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
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
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故意出具虛
假審計報告、驗資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對未經批准承辦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單位,由省級
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
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
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之
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復議機關應當在接到復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
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復
議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
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規定,給委託人、其他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
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在審計事務所工作的注冊審計師,經認定為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
,可以執行本法規定的業務,其資格認定和對其監督、指導、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另
行規定。
第四十四條 外國人申請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和注冊,按照互惠原
則辦理。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須報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
。外國會計師事務所與中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共同舉辦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須經國
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
院財政部門批准。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外國會計師事務所需要在中國境內臨時辦理有關業務的,
須經有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
第四十五條 國務院可以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
第四十六條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7月3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
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條例》同時廢止。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D. 自己開辦會計師事務所需要什麼條件
一、開辦會計事務所需要的條件
(一)設立合夥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2名以上的合夥人;
2、有書面合夥協議;
3、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二)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5名以上的股東;
2、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
3、有不少於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
4、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6、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三)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或者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證書(以下簡稱「注冊會計師證書」);
2、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
3、成為合夥人或者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4、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後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下列審計業務的經歷,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於3年: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二、設立會計事務所所需材料
1、設立會計事務所需要提交會計事務所設立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設立會計事務所需要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情況匯總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設立會計事務所需要提交注冊會計師情況匯總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設立會計事務所若合夥人為原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的,還應當辦理退夥手續,異地合夥人需提交商事登記部門出具的合夥人、股東變更通知書復印件2份,並驗原件;
5、設立會計事務所需要提交合夥人執業經歷等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2份,並驗原件;
6、設立會計事務所需要提交加入該所的注冊會計師的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各2份,並驗原件,需要注意注師證身份證號、注冊時間和有蓋章的年檢、轉所記錄頁需復印;
7、設立會計事務所需要提交書面的合夥協議的復印件2份,並驗原件;
8、設立會計事務若合夥人是境外人員或移居境外人員的,還應當提交符合許可條件的住所有效證明和居留時間有效證明及承諾函的復印件各2份,並驗原件,而承諾函需要提交原件;
9、設立會計事務所若因合並或者分立新設會計師事務所的,還應當提交合並或者分立協議的復印件2份,並驗原件;
10、設立會計事務所需要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申辦結果領取方式確認書,並且需要由申請人簽字蓋章;
11、設立會計事務所需要全體合夥人已轉出原會計師事務所,即在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網中注冊會計師轉所情況為「注協代管」狀態。
(4)會計事務所加盟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會計師事務所(Accounting Firms)是指依法獨立承擔注冊會計師業務的中介服務機構,是由有一定會計專業水平、經考核取得證書的會計師(如中國的注冊會計師、美國的執業會計師、英國的特許會計師、日本的公認會計師等)組成的、受當事人委託承辦有關審計、會計、咨詢、稅務等方面業務的組織。中國對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
E. 注冊一個會計師事務所都有什麼條件
一、申請
(一)申請條件
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
1、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2)有十名以上國家規定的職齡以內的專職從業人員,其中包括五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
(3)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三十萬元以上;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5)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對從業人員、注冊會計師的人數和注冊資本的數額,作出不低於前款第二、三項規定條件的具體規定。
2、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證書,並且具有三年以上在事務所從事獨立審計業務的經驗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
(2)為事務所的出資人;
(3)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工作;
(4)年齡在國家規定的職齡以內;
(5)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3、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證書;
(2)在事務所執業,並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工作;
(3)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4、事務所實行主任會計師負責制,主任會計師為事務所的法定代表人。主任會計師由發起人擔任, 有關推選程序和具體條件,由事務所章程規定。
合夥會計師事務所:
1、合夥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
(1)有二名以上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為合夥人,以合夥人聘用一定數量符合規定條件的注冊會計師和其他專業人員參加會計師事務所工作;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3)有能夠滿足執業和其他業務工作所需要的資金。
2、申請成為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的注冊會計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有效證書,有五年以上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獨立審計業務的經驗和良好的道德記錄;
(3)不在其他單位從事謀取工資收入的工作;
(4)至申請日止在申請注冊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1)只出資而不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從事業務的人員;
(2)超過國家規定職齡的人員;
(3)不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人員;
(4)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十條、第十三條情形之一的人員。
4、合夥會計師事務所可以設立合夥人管理委員會,由若干主要合夥人組成。管理委員會推舉其中一名合夥人擔任負責人。管理委員會負責人即為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不設立合夥人管理委員會的合夥會計師事務所,可由全體合夥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重大問題集體作出決定,並推舉主任會計師一人擔任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主任會計師必須由合夥人擔任。
(二)申請條件的依據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批辦法》的通知 財會協字〔1998〕55號(第五、六、七、八條)、關於印發《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試行辦法》的通知(93)財會協字第110號(第四、五、七、八條)
(三)申請方式 書面
(四)申請材料和申請書示範文本
1、申請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由發起人向財政部門遞交申請報告並附送下列材料:
(1)事務所章程(草案);
(2)發起人簡歷、注冊會計師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務所出具的工作鑒定;
(3)出資人簡歷、注冊會計師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務所出具的工作鑒定;
(4)出資人協議書;
(5)擬任主任會計師人選的有關資料;
(6)出資證明;
(7)其他注冊會計師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注冊會計師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務所出具的工作鑒定;
(8)其他從業人員基本情況及身份證復印件;
(9)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草案);
(10)辦公場所的產權或使用權的有效證明;
(11)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事務所章程(草案)、出資人協議書應當經過公證。
2、設立合夥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由合夥發起人向財政部門遞交申請書並附送下列文件:
(1)合夥人協議書;
(2)各合夥人姓名、簡歷、住址、注冊會計師證書復印件及從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業務時間、有關業績及職業道德的證明;
(3)合夥會計師事務所章程;
(4)合夥人出資和個人財產的有效證明;
(5)其他注冊會計師及助理人員姓名、簡歷、住址及注冊會計師證書和年檢記錄以及助理人員有關情況的說明;
(6)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使用的證明;
(7)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請書示範文本:
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報告:
關於申請設立北京××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申請報告
北京市財政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司法》、財政部《關於印發<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批辦法>的通知》財會協字[1998]55號的有關規定, 由注冊會計師××、××、××、××、××做為發起人,申請設立北京××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北京××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經全體發起人一致同意,首任主任會計師由發起人之一××擔任。
本事務所的辦公地址:×××。郵政編碼:×××。辦公電話:×××。
本會計師事務所和全體執業注冊會計師承諾在執業過程中,遵守《注冊會計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堅持獨立、客觀、公正、保密原則。遵守注冊會計師執業准則、規則。遵守職業道德,保證執業質量。全體發起人簽名:
××××年××月××日
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報告:
關於申請設立北京××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申請報告
北京市財政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財政部印發《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試行辦法》財會協字[1993]110號的有關規定,由注冊會計師××、××做為合夥人,申請設立北京××會計師事務所。
北京××會計師事務所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首任主任會計師由合夥人之一××擔任。
本事務所的辦公地址:×××。郵政編碼:×××。辦公電話:×××。
本會計師事務所和全體執業注冊會計師承諾在執業過程中,遵守《注冊會計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堅持獨立、客觀、公正、保密原則。遵守注冊會計師執業准則、規則。遵守職業道德,保證執業質量。全體合夥人簽名:
××××年××月××日
有關事務所設立的申請材料及相關文件請鏈接到北京會計網首頁會計師事務所管理查詢。
二、受理
(一)受理條件
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申請人提出的申請符合申請條件,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崗位及職責
崗位:財政局會計處
職責:
1、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材料不齊的一次性告知並制發相關文書;
3、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即時受理並出具相關文書。
三、審查
(一)審查標准:是否符合財政部關於印發《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批辦法》的通知 財會協字〔1998〕55號(重點審查第五、六、七、八、十條)、關於印發《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試行辦法》的通知(93)財會協字第110號(重點審查第四、五、七、八、十條)。
(二)審查依據:依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批辦法》的通知 財會協字〔1998〕55號(重點審查第五、六、七、八、十條)、關於印發《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試行辦法》的通知(93)財會協字第110號(重點審查第四、五、七、八、十條)。
(三)審查崗位:會計處
(四)審查時限:30個工作日
四、決定
(一)審定標准 :是否符合財政部關於印發《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批辦法》的通知 財會協字〔1998〕55號、關於印發《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試行辦法》的通知(93)財會協字第110號文的有關規定。
(二)崗位及職責: 會計處
崗位:北京市財政局
職責:
1、審查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對符合條件的應當予以批准,並出具相關文書。
(三)結論及送達 :審批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會計師事務所設立的決定。
審批機關作出批准會計師事務所設立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批准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下達批准文件,並向申請人頒發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准會計師事務所設立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書面通知中應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四)送達時限 :自作出批准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將批准文件或書面通知送達申請人。
五、許可內容變更程序要求 :報審批機關備案。
六、監督檢查舉報
F. 我想成立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有什麼條件嗎
四大的待遇從市場薪資來說是比較高的,相較於其他大公司的剛入職的時候要高出一些。本科生6800,研究生7100,新入職的人就可以拿到6800~7100的薪資。
薪酬福利方面。加班費、差補、醫療保險等等補貼都是有豐厚的制度。由於這個行業是女性化的行業,因此在員工福利方面,四大非常重視女性在財經領域和公司內部的發展,像德勤都有提升女性員工的計劃和名額。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新入職的同學,公司會為每一位新入職的同學指派兩位師傅。第一位主要負責幫助你業務方面的提升。另一位是較早一到兩年入職的同事,在生活、企業文化方面幫助讓他更快的適應環境。
以下是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不同級別的薪酬情況,僅供參考。
第一年的起薪目前大概在7200元/月的水平,春節當月可領取13薪,無其他項目獎金;
第二年的平均薪酬在8500元/月的水平,春節當月可領取13薪,無其他項目獎金;
初級審計師級別中,同樣KPI評分的研究生比本科生每月多拿300元工資,直至升任高級審計師。
高級審計師:
第一年的平均薪酬在10000元/月的水平,春節當月可領取13薪,無其他項目獎金;
第二年的平均薪酬在14000元/月的水平,春節當月可領取13薪,無其他項目獎金;
第三年的平均薪酬在17000-18000元/月的水平,春節當月可領取13薪,無其他項目獎金;
初/高級審計師可以按照各自工資水平對應的時薪領取加班工資,出差時有200元/天左右的補助,每年有10天(初級審計師)或15天(高級審計師)年假,10天帶薪病假,基本無其他福利。
經理、高級經理:
第一年的經理的起薪大概在30000元/月,無13薪,每年根據KPI打分給予0.5月-2月工資作為獎金。
第一年的高級經理的起薪大概在50000元/月,無13薪,每年根據KPI打分給予0.5月-2月工資作為獎金。
經理及以上級別無加班工資。每年有20天年假,10天帶薪病假,基本無其他福利。
合夥人:
做到「四大」的合夥人,說明你已經走到了事務所職業生涯的金字塔尖,成為塔頂上最優秀的5%,需要多年的打拚和積累,合夥人擁有高學歷、高薪水,但也承擔著更大的風險。Partner(合夥人)賺錢比較多,通常,他們擁有分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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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自己開會計事務所需要什麼資格
申請設立合夥會計師事務所應具備的條件:
1、有2名以上合夥人;
2、有書面合夥協議;
3、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具備的條件:
1、有5名以上的股東;
2、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
3、有不少於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4、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6、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或股東,應當具備的條件:
1、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
2、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3、成為合夥人或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4、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後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法定審計業務的經歷,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於3年;
5、成為合夥人或股東1年內沒有因採取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而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的決定。
H. 開會計師事務所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會計事務所組織形式分為:有限責任和有限合夥型。
申請設立合夥會計師事務所:
a、有2名以上合夥人;b、有書面合夥協議;c、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d、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
a、有5名以上的股東;b、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c、有不少於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d、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e、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f、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或股東,應當具備的條件:
a、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b、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c、成為合夥人或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d、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後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法定審計業務的經歷,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於3年;e、成為合夥人或股東1年內沒有因採取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而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的決定。
I. 開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需要哪些條件
合夥會計師事務所債務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責任,合夥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出資人承擔的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
申請設立合夥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有2名以上的合夥人;(2)有書面合夥協議;(3)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有5名以上的股東;(2)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3)有不少於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4)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5)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6)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或者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2)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3)成為合夥人或者股東前3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4)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後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法寶審計業務的經歷,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於3年;(5)成為合夥人或者股東1年內沒有因採取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而被省級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的規定。
J. 開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要滿足什麼條件
會計師事務所可以由注冊會計師合夥設立。合夥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責任。合夥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是負有限責任的法人:
(一)不少於三十萬元的注冊資本;
(二)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冊會計師;
(三)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其他條件。
負有限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