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超市需要什麼條件
加盟超市需要的條件有:
1.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
2.營業執照;
3.稅務登記證;
4.身份證復印件;
5.衛生證;
6.統一向總部采購貨物;
7.新的人員聘用。
拓展資料:
經營連鎖優勢:
第一、可以降低創業風險,增加成功機會。
第二、加盟商可以得到系統的管理訓練和營業幫助。
第三、加盟商可以集中進貨,降低成本,保證貨源。
第四、加盟商可以使用統一的商標和規范的服務。
第五、加盟者可以減少廣告宣傳費用,達到良好的宣傳效果。
第六、加盟者較易獲得加盟總部的鋪貨支持。
第七、加盟者可以獲得連鎖總部的經銷區保護,以避免同商鋪的惡性競爭,共同對付其他競爭者,保證雙方的利益。
第八、加盟者可以獲得更廣泛的信息來源。
2. 我想加盟一個快遞公司,請問需要那些條件
還是不要加盟了!現在物流行業競爭白熱化,有些東西不是你了解就能幹,它涉及的方面很多,因人而異,有些人對於某種事物懂得不是很多,他卻能做的很好。
本人就做過x通的承包區一年多,在這些日子裡也像你一樣想自己干,認為能賺大錢!這個行業每一個時期都有點變化,
舉個例子吧!我做承包區我是吉林省延吉市的
開始2008年初從我這里發上海1公斤之內原來成本價錢是3元加上面單1元,才4元多,那個時候在我這里收淘寶客戶的單子是全國每公斤10元(相當可以了)2公斤收20元,而且2公斤我的成本才8元,能賺一般多吧!到了2008年年中,x通有所改動中轉費漲價了,變成上海每公斤4元了,不過也沒有關系,按照2公斤計算還能賺一半。過了幾個月,別的快遞看到你收這個價格(10元每公斤)有客戶,他就開始降價:10元一公斤續重8元。你有什麼辦法,跟著降吧!嘩嘩的剩下不到一半的利潤了,嗨!干吧怎麼辦呢!可沒過多久,一向是中國快遞老大的ems看到蓬勃發展的電子商務有業務量了,它也坐不住了砸價,於是e郵寶出來了。10元一公斤續重5元,你看看在這個價格幾乎搞垮了很多快遞公司和承包區。
那麼我只說了到上海的承包價格,如果到比較遠或者不是省會省市可能承包價格要到5-6元,超過了老大ems的續重價格。而且老大什麼地方都可以到,沒有盲區,不像快遞,農村,鄉鎮去不了。原來關系再好的客戶,你也拉攏不住。
所以我總結,沒有技術含量的東西,和沒有門檻(投資不算門檻)自己沒有優勢的事情我們不去做
3. 申通快遞加盟條件及費用
具體如下:
一、申通快遞加盟費:20-50萬
條件:首先確認縣里沒有申通的點,沒有的話,向市級里的申通咨詢,一般都能加盟的,資金各個地區的不一樣,一般的就3000的加盟費,3000-5000的押 金,但是你必須有發往市級的車輛,保證每天都得有,捎帶就可以,沒必要專車的,其他的就是你在縣級的門頭費用,,電腦費用,和其他費用等。
二、天天快遞加盟費:50-100萬
條件:符合企業法人條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伍拾萬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資本不低於人民幣一百萬元。
三、圓通快遞加盟費:1-10萬
條件:有志從事快遞行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25-30歲 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具有管理經驗和思路,有良好信譽、認真務實的事業態度 具備一定的抗風險能力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並以快遞為主要經營范圍 具有合法的經營場所,並符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 認同圓通企業經營文化。
四、中通快遞加盟費:10-20萬
條件:
1、申辦人必須填寫「中通速遞網點」申請表;個人履歷表;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該類資料一律不予退回。
2、經營運中心主任審核,在申請表中簽署同意,方可辦理入網手續。
3、簽訂有關加盟網路的合同。申辦人提供有關在當地營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明復印件。
4、承諾接受營運中心的各項培訓,遵守中通網路的各項制度與快件運作規定。
5、必須使用由營運中心統一印製的運單及包裝物。
6、承諾按時並且無條件地交納各種費用。如:汽運費、航空費等等。
7、新開通的網點必須配備電腦並連接寬頻,掃描設備等,嚴格按照總公司信息化管理要求來操。
8、新開網點申辦人必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中小區域10萬左右,大的區域需20萬以上。
4. 加盟需要什麼條件、和方式。
朋友你好,
很高興能為你解憂
你要加盟的話要看加盟的是哪種品牌了
如果想肯德基那些什麼的加盟費上百萬
富爸爸說:21世紀個人創業、擁有成功系統(財富管道)的三條途徑:
1.造船渡海
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自己創建一個系統,但要考慮
人,財,物,進,產,存,銷七大環節。有一個環節出錯,都可能讓你回到解放前。
2.買船渡海
用龐大的資金,購買加盟一個成功的系統,比如麥當勞......你有那麼多
資金嗎?
3.借船渡海
借力使力,以最小的成本,藉助登上一個成功的系統,只要你不下船。。
如果你是上班族,你可以在不放棄工作的情況下,開展你的另一個賺取收入的領域,隨著時間的流逝,你會獲得比其它人更大的成就,甚至提早可以享受退休,自由自在的生活不需要再去忍受傳統職場上的痛苦。
如果你是一位家庭主婦,你可以兼顧家庭,在家透過網際網路,我們會提供你
工具以及方法,不論你在哪個國家,在家中就可以經營一份屬於你的事業,也可以對家庭的經濟多了一份額外的支持。
如果你是一位自由工作者或是你崇尚自由的工作模式,我們的TETWAY系統會更適合你的運作,完全可以由你自主決定經營,只要你能上網,就可以開始這一份嶄新的工作模式。
如果你已經厭倦了經營傳統的生意,如果你不想透入龐大的資本及金錢在一個有風險的事業,你可以試著了解我們的經營模式。我想你會有不同的體驗。
如果你是一位傳統的業務人員(保險、傳直銷、產品推銷),你會發現我們的TETWAY系統可以讓你不必一直推銷商品,你會在這里經營的非常快樂,沒有龐大的業績壓力,沒有繁瑣的會議或是活動,不需要去拜託親朋好友,不必承擔不穩定的業務員收入,就可以享受全球市場銷售帶給你的利潤。
穩定成長的獲利模式,全球化的電子商務平台,以及來自中國大陸以及其它國家的廣大市場。
這不是一份找人投資大筆金錢的事業,我只想尋找有心一起投入時間以及心力的朋友共享這一份全球化商業機會。如果你只是想投入大筆的金錢,就可以獲利的話,那我想這一份事業機會並不適合您。
如果你不想投入大筆的金錢,但是你想在不放棄目前已經有的工作、學業以及事業的情況下,透過自己的努力獲得更好的經濟收入或是更非凡的成就,我們非常歡迎與您一起合作。
在這呢祝你事業順利
身體健康
5. 需要什麼條件才能加盟梵蒂斯啊
加盟梵蒂斯的條件有:
1、認同梵蒂斯品牌經營理念與文化,願意致力於梵蒂斯品牌的運營,並與公司共同成長;
2、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從事經營活動的一切證照、手續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3、有一定的相關行業經營經驗,具有較強的領導、組織和市場運作能力及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較強的市場拓展能力,有成熟的業務隊伍; 有一定的測量、安裝、售後維修能力。建材行業零售經驗豐富者優先,有一定綜合運營零售經驗者優先;
4、有固定營業場所,具有相當的經濟實力,擁有一定的庫存空間、銷售渠道、銷售網點、有配送能力;
5、能按要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
6. 開一個加盟店都需要什麼條件
開一個加盟店都需要條件如下:
一,先向加盟商取得加盟資格
二,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
1,需准備店面房產證復印件,(是租的房子還要租房協議書)
2,身份證復印2張 ,一寸照片5張.
3,到當地工商所申領表格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4,再到稅務所辦稅務登記證,現在好象還得辦行業代碼證,在質檢局。
5,拿到稅務登記證後申請發票,發票申請分2種:第一,按定稅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沒有營業額都是每月交納相同的稅額;第二是根據開具發票的金額每月按稅率繳稅。
6,整個過程,時間大概是15-30天,這個各地不同的。
三,開加盟店需要注意問題:
1、總部的實力與信用。
2、經營品類是否齊全與同行性比較的差異。
3、加盟的政策與扶持。
4、後續經營管理培訓是否到位。
7. 黑膳鴨零食線下加盟需要什麼條件呢有了解的嗎
自己打電話去問不就一清二楚了嗎。一般來說,條件看的是你要加盟的是什麼性質的。自己想問清楚應該問的是客服。
8. 加盟滴滴打車需要什麼條件
加盟滴滴車所需條件如下:
1、車主本人要有一輛上牌登記的車,並且滿足車輛使用時間不超過8年,購車價格要大於7萬這二個條件。
2、駕照要求達到C1或者C1以上級別;並且申請車主的駕駛年齡要滿3年。
3、證件齊全。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以及車主本人無不良記錄在案;同時滿足以上2個條件才可以申請加盟。
4、在申請加盟之前要仔細閱讀滴滴打車的相關合同約定,以及運行過程中注意事項和獲得盈利的方式;一切都滿意並且認同後再進行加入。
5、以上條件都滿足或者同意之後,手機搜索並下載滴滴打車軟體,接著按要求填寫自己的相關信息注冊屬於自己的賬號。
6、注冊完成後,進行登錄。然後選擇司機端進行加盟,上傳證件照片和車輛信息,完成後提交由滴滴打車公司人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通過軟體進行接單。
(8)零道一加盟條件擴展閱讀:
滴滴出行是涵蓋計程車、專車、滴滴快車、順風車、代駕及大巴等多項業務在內的一站式出行平台,2015年9月9日由「滴滴打車」更名而來。 2月1日起,滴滴出行正式在上海取消加價功能。
2018年1月17日,滴滴宣布共享單車平台(滴滴出行App內標簽為「單車」)將在北京、深圳上線,平台目前包括小藍單車和ofo小黃車,其中小藍單車免押金騎行。
2018年8月24日,溫州樂清發生滴滴順風車司機強奸殺人案件,現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8月26日,滴滴就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一事發表聲明,決定自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范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並免去黃潔莉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的客服副總裁職務。
9. 辦加盟店需要什麼條件
1、:選對加盟廠家;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3、: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補充: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補充: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