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連鎖葯房加盟後如果要退出還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加盟費是企業允許自己的品牌被他人使用,因此要求他人支付一定的費用。加盟是一種特許經營模式,當事人是需要向品牌商支付費用的
首先,商業特許經營不是一個行業,它是一種經營模式,是一種經營活動,是在特許人統一的經營模式下的經營活動。
商業特許經營的基礎是特許合同。特許人與被特許人通過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確立了特許與加盟的法律關系。特許經營關系建立在正式合同的基礎上,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
商業特許經營要求特許人在一個規定的市場、一段規定的時期內將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特許經營中的特許經營資源並非僅僅指商標、商號、經營訣竅、產品、專利、專業技術等中的某一項,而是他們的某幾項或者多項的組合,並且這個組合已經被市場證明是成功的。
既然合同已經約定不能退,那麼在退出的時候,應當遵守合同的約定,是不能要求退的。商業特許經營不是一個行業,它是一種經營模式,是一種經營活動,是在特許人統一的經營模式下的經營活動。
② 葯店想解除加盟協議
若加盟合同中約定了解除條件,現在解除條件如果出現的情況下,你就可以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使用你的商號。有不明之處可以來電咨詢。
③ 加盟公司解除加盟合約後,是不是要立即更名
您好:
看了你的問題做如下答復:
總公司的做法合法。
這種單方面解除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力要看你們具體的加盟合同里的具體規定,如果有類似的規定在多少天內催繳加盟費,在不交付的情況下總公司有單方解除合同的規定。即使合同沒有類時的規定,在總公司催繳期限內仍然不交付加盟費也構成根本違約,總公司仍然有權利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所以這種解除合同的是成立的。
既然總公司已經解除加盟合同,作為加盟的長沙公司就不能在使用總公司的商標否則構成侵權。
你朋友的公司只是作為加盟的湖南的公司,有自己的名字,退出加盟後沒有必要更換公司的名稱。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滿意求接受。
④ 請問一個法人已經變更了名稱,但是仍然使用原來的名稱簽訂的合同效力如何,如果有效
得糾正你的一個用詞。「法人」這個詞應該就是這個領取了營業執照的單位,而不是人。你說的「法人」應該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即企業的負責人。
單位變更名稱,就象一個人改了名一樣,你改了名還是你,你若是原來欠人家的錢,改名後還得償還;同理,單位變更名稱後,原來修訂的合同依然有效,還得履行。
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這個企業履行權利和義務的,不是他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新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繼續履行原來的合同。
所以,單位名稱和法定一代表人變更後,在原合同的有效期間內,應當繼續履行原有的勞動合同,不可以要求與員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即為解除了原來的勞動合同。
如果單位要解除原合同,則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員工以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