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特許加盟店,它與直營店有什麼區別
一、產權關系不同——也是本質區別
加盟店,與品牌總部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除了合同規定的相關細則,並無資產紐帶。
直營店,則隸屬於總部,屬於同一資本所有,由總部直接運營、集中管理。相較而言,直營店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在新品研發、技術更新、推廣應用等方面更有優勢。
二、法律關系不同
加盟,是一種特許連鎖方式,由特許人——品牌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經合同建成關系,通過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對的靈活性、主動性、自主性。
直營,則是總部旗下的成員,按照總部的方針,由內部的統一管理制度進行調整,依照按總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於品牌總部對於特許經營權的轉讓,這一點,由初期繳納的費用(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得以體驗,品牌總部是轉讓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個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財務是相互獨立的。
而直營店,不管有多少家,總部對其擁有所有權和決定權,自主權、創造性、主動性均受限,當然,對於總部而言,架構龐大,人員眾多,管理難度系數也是較高的。
四、經營領域不同
從經營的范圍來講,直營店,主要存在於商業和服務業中。
而加盟店,則范疇廣泛地多,如零售、服務、餐飲、教育、服裝、美容、製造、高科技信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發展形勢,可以預見,未來將有更多的行業被鼓勵加盟,前景大好。
② 辦理連鎖加盟特許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1.辦理特許連鎖加盟許可證的條件:符合企業法人條件,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五十萬元等。
2.申請許可審批程序:向省郵政管理局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可通過國家郵政局網站行政許可鏈接提交申請,在確定填報材料真實、有效後,通知申請單位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申請材料送達省郵政局。
③ 連鎖加盟特許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辦理
連鎖加盟特許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辦理?如果是特許性的話,慢慢辦理起來也是這個許可,辦理起來也是比較麻煩的一件事,所以說必須的
④ 連鎖經營與特許加盟有什麼區別
1、主體不同。連鎖經營的主體是企業自身,特許加盟的主體是企業和加盟商兩者。
2、關系不同。連鎖經營商自己經營,特許加盟商需取得加盟資質才能經營,並且需要嚴格按照加盟體系進行經營。
3、收入分配不同。連鎖經營商收入歸自己所有,特許加盟商需向企業繳納加盟費,剩餘收入由自己分配。
4、擴張速度不同。連鎖經營商都是自有資產,擴張速度有限;特許加盟商不屬於自有資產,更有利於擴張。
5、管理要求不同。連鎖經營商自己管理,而特許加盟需對加盟商進行管理。
6、風險不同。相對於連鎖經營,特許加盟商存在專利泄露和違背加盟體系的風險,如果出現該風險,可能對品牌形象造成影響。
⑤ 連鎖 加盟 特許之間的區別
首先,加盟和特許是連鎖的一種;
其次,就加盟和特許來說,加盟店與總部的關系更加緊密一些,更容易與總部實現雙贏;
再次,加盟店和特許店的所有權都是屬於自己不屬於總部;
特許連鎖的核心是特許權轉讓,總部與加盟店的關系是縱向關系,加盟店擁有獨立的所有權、經營權和財務核算權。
⑥ 特許加盟許可證怎麼辦理
我國要開展特許經營,需要有兩家或以上直營店,並經營一年以上,並需要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當你決定發展特許經營時,你決定授予受許人的權利總和就是特許經營權了,它是以企業知識產權為核心的權利束,具體有哪些權利全看特許人擁有哪些權利,並根據實際需要選擇。
主要有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權等。至於如何取得這些知識產權,建議你學習下知識產權的有關知識。不知你是否文開展特許經營需要什麼程序或手續,如果是建議你參考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企業是不是要開展特許經營,何時開展特許經營是企業的一種戰略選擇,需要慎重分析,且開展特許經營也有很多要注意的地方,如如何設計特許經營權,如何起草特許經營合同等,建議學習相關知識或找特許經營第一網咨詢。
只有有了特許經營加盟許可證,被特許人才可以進行特許經營,被特許人一般擁有商標權、專利權以及商業機密等等。這些跟政策相關的東西,自己最好還是要多學習一下跟這方面相關的一些法律條文或者管理條例之類的,這樣就可以對這方面多一些了解,也方便以後自己在辦理這些證件時更順利。
⑦ 特許,連鎖,加盟,直營這四種經營方式有什麼區別
連鎖店和直營店的區別
劃分標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權和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劃分,主要區別在於: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如重慶沛客服裝公司,成立了自己的服裝銷售店面:流行前線、沛客服裝店。 連鎖店一般來講是指公司為了擴大自己在各個區域的市場,開幾家或更多的直營店,我們講的連鎖店實質也應當是一種直營店,簡單講,多加直營店就是連鎖店嘍,在所有權上理所當然屬於公司了,一般來說,連鎖店有著統一的CI. 加盟又稱特許經營,加盟者與公司是一種合同關系,雙方簽訂加盟合同(合同需要備案才具有法律約束力,否則只是個人協議),不是任何公司都有資格招加盟商的,特許人(公司)除了具備相應的法律主體資格外,還因該有自己的直營店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兩店一年)。
⑧ 特許經營和特許連鎖經營有何區別
特許經營僅是連鎖經營的一種模式,連鎖經營除了特許經營模式還有直營連鎖和自有連鎖。特許經營、直營連鎖和自由連鎖經營三種模式組成的連鎖經營模式被稱為 「零售行業的第三次革命」,三種模式通過專業分工、集中管理實現規模效益,雖然都是能提高商業效率的經營模式,但特許經營模式與直營連鎖和自有連鎖還是有區別的。
一、直營連鎖與特許經營
直營連鎖是通過總部直接投資、參與經營和管理各個零售分店的經營模式。這種模式典型的特點是總部直接下令掌管所有分店,分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營連鎖實質上是企業通過吞並、兼並或獨資、控股等資本集中化途徑來發展壯大總部自身規模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由於資本(錢)集中在總部手裡,其所有權和經營權也就高度集中於總部。結果就是各分店的店長是給連鎖企業總部打工的而不是老闆。
而特許經營模式中,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不是隸屬關系而是合同關系,雙方是獨立的商業主體,總部(特許人)與分部(被特許人)之間的一切法律關系以商業特許經營合同為根據,雙方的權利義務按照合同約定和商業特許經營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實現。直營連鎖與分店的關系類似「官」和「民」的關系,而特許經營是「民」和「民」的關系。
二、自由連鎖與特許經營
自由連鎖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抵制大型直營連鎖對經營資源的壟斷,它由一個或幾個獨立的商業主體作發起人,以合同為紐帶把眾多商業主體聯合起來,成員店經營的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從合同約定的渠道進貨;對應的,該渠道也必須向參與者(成員店)提供約定的服務,實現共贏,然後逐漸壯大整個組織,最後形成可以對抗直營連鎖的商業集團。
其特點是:各成員得以保留資產的所有權和獨立的法人地位,總部和成員的關系按訂立的合同進行。總部協調相互關系並制定銷售戰略;以制定配送計劃和統一采購實現一致行動;指導各成員店鋪。成員店除入盟時出錢搭建公司總部外,運營期間還要按銷售額向總部繳納提成(俗稱:業務指導費);而且經營商品必須全部向總部采購。
自有連鎖以合同為依據,將批發商和成員店的資源進行了整合,構築起一條能和直營連鎖公司對抗的商業組織,讓原先分散弱小的批發商和眾多零售店鋪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來。
與特許經營相比,二者主要的區別在於合同約定。自由連鎖針對的是傳統的批發零售行業,交易的內容是實體貨物,分店違約對於總部的損害較小,故合同約定相對寬松,成員店可以自由進出。但是,特許經營模式中雙方交易的內容以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等無形資產為主要的交易內容,總部極容易受損。所以合同一般預定分店要退出特許體系必須經過總部的同意或者向總部承擔提前解約的法律責任。
總之,商業特許經營與連鎖經營屬於「屬」與「種」的關系;直營連鎖、特許經營、自有連鎖上位概念都屬於連鎖經營。
⑨ 特許人主體沒有法定的"兩個以上直營店且經營一年以上"的條件,所簽加盟合同有效
首先你要確定他開展加盟的時間,如果是2007年以前,是不需要2個以上直營店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對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特許人違反第三條和第七條規定如何認定合同效力的請示》批復如下: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關於「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的規定,屬於行政法規的管理性強制性規定,特許人不具備上述條件,並不當然導致其與他人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無效。
如果明知對方沒有直營店仍然加盟,屬於純民事合同,不影響合同效力,特許人也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要承擔行政處罰。
如果不知道,或者對方欺詐、隱瞞,則可以認為是欺詐行為,屬於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可以行使撤銷權。2011年中達睿信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披露直營店情況,特許經營合同被判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