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葯店籌建申請表由葯店還是葯品監督局
開葯店:
先到一級葯監局申請,我們會在20個工作日內發出籌建通知書,接到籌建通知書後,店主應在5個月內籌建葯店,並到市一級葯監局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最後到工商局辦理登記。
㈡ 葯店總部如何管理分店
總部與門店定位的偏差,會使企業耗費整個公司高達25%的運營管理成本,而對於一個利潤率只有3%的企業來講,哪怕降低5%的供應鏈費用,也足以使企業的利潤翻番。 定位準確與否關乎企業發展方向 在目前的醫葯零售連鎖企業的管理體系中,總部與門店作為供應鏈體系中最重要的兩極,隨著競爭環境的變化,不斷調整成為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部門。但從現在醫葯零售連鎖企業的管理現狀看,總部與門店的關系大都處在管理與被管理的角色定位上,筆者認為這是制約目前葯店發展的頑疾,因為管理與被管理直接反映的是:總部與門店是上下級關系。而作為商業零售企業,其供應鏈的快速運轉是檢驗其企業運營質量的關鍵因素,作為供應鏈上的每一個環節,都是在企業能夠准確掌握、迅速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基礎上,要求其提供葯品的整個內部環節、整個外部鏈條均能夠迅速地獲取、應用、響應消費者的需求而得以高質量、高效率運行。 因此,筆者認為總部與門店作為供應鏈上的最關鍵兩極,他們的基礎關系定位應該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簡單地講,總部是「生產單位」,門店是「銷售單位」,對於企業而言,它們是左、右手的關系。目前的醫葯零售連鎖企業,過於追求管理的統一性而忽略了門店經營的靈活性,而在追求每個門店運營質量的發展階段,門店所處的區域特性、消費需求的變化、消費者構成、競爭環境是不盡相同的,如果企業的管理模式將總部與門店的關系定位在管理與被管理上,那追求單店的運營質量就成為了一個不現實的問題。 環境變化促使定位回歸本質 目前,葯店經營競爭環境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最突出的就是從要數量到要質量轉變,管理上從粗放經營進入到細節管理階段。在這個過程中,企業經營行為的變革有四個特點:一是從標准化走向定製化,二是從集權走向分權,三是從利潤趨近於零走向從低成本中獲得利潤,四是從人治走向制度治理。 從以上四個特點看,其一、從標准化走向定製化,所謂標准化就是非靈活性,也就是流水線式的管理,在醫葯零售連鎖企業,管理的直接表現就是總部決定一切,而門店是從屬環節;而定製化,就是在滿足不同門店經營需求個性化的基礎上,總部給予解決方案,幫助門店實現一切,完成各自的職能。我們都知道,現在的連鎖企業屬下的各分店,它們之間的不同直接表現在葯品品種的不同,這是由各分店所處的區域、服務的消費群體不同而決定的,如果我們要靠總部的反應來支撐我們滿足終端的個性化需求,那從這時起,我們就失去了競爭的先機。再有,由於各分店所在區域商圈的不同,與消費者之間建立粘合的方法自然也就不同。因此,發揮總部的集約優勢,配合門店定製屬於它們各自的經營策略,是醫葯零售連鎖企業總部與門店各自定位的根本。 其二、從集權走向分權,在整體經營水平不高、企業贏利模式不成熟、制度化不健全、競爭條件不充分的葯店連鎖行業,實行總部集權是保證整體利益、堵塞運營漏洞唯一的選擇,但在追求細節管理、運營質量階段的現在葯店行業,實行總部與門店集權與分權相平衡的原則,即實行總部與各分店的適度分權,也就是說作為總部該抓的抓起來,該放的放下去,已成為必然選擇,因為從企業運行的目的上看,實現企業最大化利益是經營的核心目標,而總部與門店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管理模式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基礎保證。因此,總部的職能定位要從整體利益的角度來促進企業的發展,承擔企業的宏觀管理職能,同時履行對各分店的監督職能和服務職能。各分店作為企業整體利益的一部分,承擔總部政策的執行職能和對本店相對獨立的經營管理職能,是權利重新分配的依據。其實在醫葯零售連鎖企業的經營活動中,集權與分權的矛盾沖突集中體現在配置資源的使用上,但是,實現門店事權與責任的對等是各門店最大限度為企業貢獻價值的基礎。 其三、從利潤趨近於零走向從低成本中獲得利潤,現在的葯店行業,「三分之一現象」是大家的共識:即葯店有三分之一是盈利的;有三分之一盈虧持平,在艱難地維持;有三分之一是虧損的。而據筆者了解,在盈利的企業里,大家的利潤率都在3%以下,這與國外同行業的盈利水平差距甚大。而在葯店行業發展的今天,從低成本中獲得利潤是葯店首要追求,而這一切要求企業不僅要挖掘內部潛力,而且要充分挖掘外部潛力,以擴大成本降低的空間。顯然,企業內部對總部與門店進行重新定位,實現供應鏈快速運轉、減少內耗、快速滿足各終端需求是實現上述目標的必然,而其中簡單的靠削減人員的辦法是無法實現的。調動門店的積極性、戰鬥力,運營模式以滿足、圍繞終端經營為管理目的,是總部與門店定位的關鍵所在。有數據顯示,總部與門店定位的偏差,會使企業運營管理成本耗費整個公司高達25%的運營成本,而對於一個利潤率只有3%的企業來講,哪怕降低5%的供應鏈費用,也足以使企業的利潤翻番。 其四、從人治走向制度治理,筆者曾經用了3篇文章(指《葯店高管:高度決定影響力》、《葯店中層:動盪中的前線指揮官》、《店員:葯店寶塔之基》)來闡述目前醫葯零售連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現狀。其實現在的葯品零售行業,葯品帶錢銷售、一些供應商的銷售政策(返點、回扣、禮品)等是侵害葯店日常管理的因素之一,葯品供應商在渠道銷售管理中一般都是分業務部門與商業部門並存的,也就是一個部門管如何把葯品放到渠道里,另一個部門管如何銷售得好,所以作為葯品零售行業,關鍵崗位上人的忠誠是第一位,這也是很多企業經營者首要考慮的問題,在這種條件下人治就非常重要了。但在目前的葯店競爭環境下,如何推動各門店的能動性,是人治解決不了的問題,那隻有選擇制度化建設來制約「灰洞」的產生,同時又給各門店的經營創造發展的平台。在總部與門店互為依存的、共生的基礎上,建立對總部與門店都具有約束力的、長期穩定有效的運營管理制度是實現企業長足競爭力的法寶。
㈢ 葯店開連鎖需要那些手續
葯店開連鎖店需要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等材料到工商部門辦理注冊。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 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提供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向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能夠證明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
(二)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
(三)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連鎖經營合同應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包括下列事項:授權使用總部商標、字型大小的內容;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的內容;提供經營技術的內容;門店裝潢設計的內容;促銷的內容;質量管理的內容;總部對門店實施財務監控及收取特許費的內容;公平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違約責任的內容等。
(3)公司總部對加盟葯店自查表格擴展閱讀:
《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設立的條件
(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組成;
(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統一質量標准,實行規范化經營管理;
(三)總部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㈣ 大參林葯店加盟後總部對門店的扶持力度大嘛會不會全都是自己搞定
對門店扶持大的,畢竟也是他們自己的牌子,肯定會提供指導的
㈤ 注冊葯房連鎖有限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目前國家政策:必須具備四大條件,從2001年12月1日起,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開始施行,根據規定,個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投資開葯店。投資者在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的原則下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的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領取《葯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開辦葯品經營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具有依法通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第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第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第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據了解,這些規定具體到本市,一是店面面積需達到100平方米以上,二是要通過GSP(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定)認證。
(5)公司總部對加盟葯店自查表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修訂)規定如下:
第二章葯品生產企業管理
第七條開辦葯品生產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生產許可證》,憑《葯品生產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無《葯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生產葯品
《葯品生產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生產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生產企業,除依據本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葯品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防止重復建設。
第八條開辦葯品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相應的技術工人;
(二)具有與其葯品生產相適應的廠房、設施和衛生環境;
(三)具有能對所生產葯品進行質量管理和質量檢驗的機構、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四)具有保證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第九條葯品生產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生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對葯品生產企業是否符合《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進行認證;對認證合格的,發給認證證書。
《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具體實施辦法、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條除中葯飲片的炮製外,葯品必須按照國家葯品標准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生產工藝進行生產,生產記錄必須完整准確。葯品生產企業改變影響葯品質量的生產工藝的,必須報原批准部門審核批准。
中葯飲片必須按照國家葯品標准炮製;國家葯品標准沒有規定的,必須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炮製規范炮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炮製規范應當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生產葯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必須符合葯用要求
第十二條葯品生產企業必須對其生產的葯品進行質量檢驗;不符合國家葯品標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中葯飲片炮製規范炮製的,不得出廠。
第十三條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葯品生產企業可以接受委託生產葯品。
參考資料:全國人大常委會門戶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㈥ 各大連鎖葯店的葯是總公司統一配發還是各各葯店自己進購
一般正規的連鎖葯店都是由公司統一配發的。但是,有些連鎖店是屬於加盟店,像加盟這種的除了可以由公司統一配送之外,他們自己也可以到其它醫葯公司去進貨的。大多數的連鎖都可分為以上兩種方式來進貨的,更有些加盟店,他們可以哪個醫葯公司的貨便宜就進哪個,不用一定要在加盟公司裡面進,它們交了加盟費就行了。
㈦ 連鎖葯店總部的制度考核表和GSP自查表
制度考核表要根據你的制度的內容來做,別人的制度和你的不一樣,你拿去也沒法用。
GSP自查表更簡單,按照GSP的條款來做就行了啊。
另:在新版的GSP裡面沒有這樣的要求了。
㈧ 葯品經營想開一家葯店,如果加盟連鎖的話,是不是葯品只能采購加盟的公司,其他大型批發公司可以采購嗎
依法經營的話,只能向加盟的連鎖總部采購,葯監局規定連鎖門店不允許向其他批發公司采購。這也是葯監部門對加盟店重點檢查的行項目之一。
葯監規定連鎖葯店,包括加盟店都要實行六統一,即:統一商號,統一標識,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質量管理,統一定價。
㈨ 請問加盟葯店如果從其他醫葯公司進貨被檢查到會處罰嗎
兄弟,加盟葯店也屬於連鎖,連鎖的七個統一裡面有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總部罰不罰都是小事,從其他醫葯公司進貨已經違反了GSP管理了,而且是重要缺陷,輕則罰款、重則吊GSP和葯品證。
㈩ 連鎖經營葯店公司認證資料有哪些
GSP認證申報需要提交的資料以下:1.GSP認證申報材料目錄表2.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申請書3.GSP認證申報資料初審表4.葯品經營和營業執照復印件5.企業實行GSP情況的自查情況報告6.企業無背規經銷假劣葯品問題的說明7.企業負責人員和質量管理人員情況表8.企業從業人員花名冊;企業葯品驗收、養護人員情況表9.企業經營場所、倉儲、驗收養護等設施、裝備情況表10.葯店處方審核人員情況表11.企業葯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目錄12.企業質量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與職能框圖13.企業經營場所和倉庫的平面布局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