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店要怎麼開
先要了解一下加盟貴公司的詳細條件,加盟費,保證金是多少?1﹑一家專賣店的總投資是多少﹖年銷售量要達多少﹖要求店鋪的面積是多少平方﹖是以什麼來劃分專營地區來保2、進貨方式﹐進貨價格﹐換貨率﹐可浮動機率? 能否麻煩你們給我詳細的產品介紹﹑具體的產品資料及價位表﹖ 如果開業後﹐貴公司提供什麼協助。3需要交加盟費和保證金嗎﹖是多少﹖4首批進貨需要多少錢﹖每月最低進貨額是多少﹖進貨折扣率是多少﹖每年有幾次訂貨會﹖補貨有保證嗎﹖5退換貨制度如何﹖換貨率是怎樣的﹖換季的時候是否能夠100%換貨﹖6全國統一售價嗎﹖換季打折嗎﹖有沒有打折店?配貨方式如何﹖7開業前總投資一般是多少﹖需要多少流動資金。
㈡ 加盟費是什麼意思
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
所含費用
1、品牌使用費
品牌使用者向品牌持有者,因使用品牌持有者的無形資產按照約定的合同支付一定的費用,即加盟者向加盟主支付品牌使用費。
2、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證金,這部分費用到合同期滿後,在加盟方沒有違約行為,沒有不清楚款項的情況時,特許方應無息退還給加盟方。
3、品牌管理費
市場營銷品牌推廣的費用:
特許總部與加盟者之間是有部分費用是需要雙方共同承擔的,最常見的則是用於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
(1)全國性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
在全國或者某個區域全面發布的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由總部規劃,整體促銷,產生的費用由各店分攤。如果廣告宣傳促銷針對的是特許方的產品,則加盟方不須分攤費用。
(2)區域性廣告宣傳
如果是區域性的廣告宣傳,在區域內發展特許經營時,可將此部分費用作為約定的內容寫入合約並按時收取,做到區域宣傳費用由所在區域分攤。
很多特許總部是給加盟方區域授權的權利的,即加盟方可以在一定區域內發展其他加盟者,而在這個區域內的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就只是在區域內各加盟者之間分攤。
(3)加盟方獨立促銷
如果針對一家加盟店的促銷,則其費用須由該加盟方負擔。但是,在特許者獨立促銷之前,可向總部表明宣傳意向,看是否能獲得宣傳支持,如遇特許總部也有意做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就更好。
(4)首批進貨費
如果是做實物產品的話,首批進貨的費用也需要考慮。一般會隨著加盟連鎖體系的合作方式和經營情況來確定首批的進貨費用。
(2)加盟總部發展規劃擴展閱讀:
加盟費用的高低受很多因素影響,除盈利因素外,還包括以下幾點:
1、加盟總部的發展階段
當總部的特許經營業務還處在剛剛起步的摸索階段,其特許經營概念還沒有經受市場充分、徹底的檢驗,經營風險較大時,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擴大影響,總部往往不惜以低價兜售特許權。
2、加盟總部提供的援助
加盟總部對加盟店提供援助的多少,是決定加盟費用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因為提供的援助越多,其管理費用支出也越多,用於彌補管理費用而收取的加盟費也相應增加。
3、加盟總部的管理水平
盡管加盟費用的高低與總部的管理水平有很大關系,但外人要一眼就能准確評估公司的管理水平是很難的。各行各業的特徵以及各家各派的學說。
再加上各種各樣的表現,使外人只注重形式而看不清本質。總部在開展特許業務時,不僅要使自己的管理品質真正上檔次。
而且要注意對管理品質的外包裝,精益求精,甚至小到一個用以推廣的小冊子小名片,也要印製精良,絕不能粗製濫造,損害公司形象。
4、加盟總部開展的推廣活動
加盟總部開展的各項宣傳推廣活動,其費用往往由加盟者承擔,並計入加盟費中,因而加盟費與總部開展的推廣活動頻率成正比,但它不一定與推廣效果成正比。總部不能想做多少廣告就收多少宣傳費,一定要有計劃地推廣,並注重推廣效果。
㈢ 加盟創業有哪些優點和好處
一、成功的產 品和運作模式幫你降低失敗風險
一家教育培訓機構如果擁有多家成功運營的直營校和加盟校,那麼說明它的產品和運作模式經受住了市場的考驗,它會擁有自己一套運營竅門,你只需要完全復制過去,照貓畫虎即可。如果自已創業,那麼初次創業的失敗率高達90%,而加盟一個品牌剛好規避了這些風險。
二、品牌效應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更願意去購買一一些自己聽過或者別人提到過的品牌,那麼選擇一個教育 品牌加盟也是如此,加盟了它自然就擁有了它的知名度,知名度越高,獲客就更加容易更加有優勢。
加盟經營越來越受到創業者的關注。作為連鎖加盟投資者,選擇一個有發展前途的加盟品牌,對創業者今後的發展至關重要。
㈣ 總部如何管理加盟商
如果說VI的統一使得加盟店極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麼對大品牌的規范化運作和管理流程的學習,則是他們迫切的願望。對加盟店的管理不僅僅是統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應該是對總部運作理念的逐步滲透和對內部經營管理操作上的統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規范的經營管理體系,他們更多體現出的是摸著石頭過河的土辦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積極-全球品牌網-尋求更為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來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後,繼續沿用原有的土辦法,這樣,營業額和銷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會對總部的營銷策略持有戒心,擔心總部對他們在指導的同時坑害他們,要麼是想套牢他們永遠做下線,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時也是對總部商業道德的體現和考驗。 2、 總部自身原因分析 (1) 總部與加盟店合作的基礎不穩定 現在許多品牌連鎖加盟體系本身就是一種比較脆弱的合作關系。雙方既沒有股份的約束,又沒有共同發展的遠景,完全是一種相互利用的關系。加盟店僅僅希望藉助總部發展壯大,沒有長期合作的意願,而總部又貪圖市場份額,在自身體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發展。因此,這種加盟連鎖是極不穩定的合作關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總部的營銷策略未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總部沒有經過詳盡的市場調查制定的營銷策略往往只適合用於部分區域,這樣一來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觸情緒,或者營銷方案根本不適合在當地推廣。我國的區域性差異很大,各個地方的消費水平、消費觀念不同,因此總部在制定營銷方案時不應一概而論,要顧全大局。 (3) 企業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總部給予加盟店太大的權利,同樣會導致總部的營銷策略難以執行,總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權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機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尋、有制可依。 (4) 總部與加盟店的管理架構和溝通體系有問題 1、統一VI形象僅僅是解決了治標的問題,而總部保持良好的商業信譽,幫助加盟店進行市場培育,在進行經營方法的正確引導和扶持,然後進行經營思想的滲透,最終實現共同雙贏,這才是治本的關鍵所在。 2、總部在進行營銷策劃時,要根據每個加盟店不同的實際狀況制定詳細的營銷方針,並且要多徵求加盟商的意見,在雙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營銷方案。
㈤ 開加盟店,去總部考察需要關注的問題有哪些
加盟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加盟費用:總部對代理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包括代理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代理加盟金,系指部在開店前,幫助代理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以及經營教育訓練所付給總部的費用;所謂權利金,系指代理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商譽所付給總部的代理加盟費用,通常采年繳、季繳或月繳的方式為之;保證金系指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或為貨款擔保而所收的費用。加盟金在簽約後就無法退回,所以加盟者在簽約前便要仔細貨比三家。權利金最好采月繳方式,最好不要一次開出好幾張支票,以免屆時要終止加盟也要不回權利金。保證金額當然是越少對加盟者越有保障。
概括條款:加盟合約內容長短不一,但有許多的加盟合約中都會有「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上,成為合約的附件,否則,管理規章是由總部訂定,只要合約當中沒有規定的,總部全部可以放在管理規章中,如此很可能造成加盟者許多的困擾。
違約金:加盟合約模板一般多由總部所擬定,當然對總部較為有利,所以在違反合約的罰責上,一般都只會列出對加盟者的部份,對總部違反合約的部份,往往隻字未提。因此,加盟者應可提出相對要求,對總部違反合約時亦應訂定罰責,特別是規定總部應對加盟店提供那些服務及後勤支持等應明列,並以罰則要求總部應確實做到。
㈥ 管理加盟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資金管理
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加盟費用。投資加盟的加盟總部對代理加盟的加盟者一般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權利金、保證金和代理加盟金。代理加盟金說的是開店盒子錢,總部幫助代理加盟者對開店經營做的全體的規劃,包括店鋪選址、裝修、教育培訓等等,保證金是指為了確保加盟者確實了履行合約內容,擔保貨款交付所收取的費用。加盟費用一般情況下是愛簽訂合約之後就沒有辦法退回的,所以,加盟者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貨比三家,選擇最合適的項目簽訂加盟合約。
二、成本控制
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違約金。加盟合同的模板是由總部統一擬好的,這樣的合同肯定對總部會更加有利,因此,在濰坊合同的懲罰責任上,一般都只列出加盟者的那一部分,對於總部違反合約的那一部分向來都不提隻字。所以,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里違約金的賠付十分重要,加盟者不僅要了解自己的違約金賠付金額,更應該要提出要求,對總部的違約情況也要定製出相應的罰則條約,特別是總部應給予的幫助支持項目,合同要明確罰則要求總部要如實做到。
三、員工管理
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加盟終止的處理。如果加盟者想要終止加盟關系的時候,加盟者最關心的問題就是保證金能否完全取回。雖然很多加盟者投資加盟店的終極目的開啟自己的事業之門,但是,也不是所有加盟項目、加盟案例都是成功的。所以,在處理加盟店終止加盟關系的時候,加盟者應該注意相關的加盟規定。一般情況下,當加盟者提出解除加盟關系的時候,總部是檢查加盟者是否有一些違反合約的情況,並要求加盟店摘下招牌,這些情況如果沒有意外,保證金便能順利圓滿的取回。
四、客戶管理
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總部供貨價格。像一般情況下,投資加盟總部往往會強行要求加盟者跟總部進貨,不允許加盟者私自從其他渠道進貨,這個問題也是加盟總部跟加盟者之間最明顯、最激烈的矛盾與沖突。站在加盟者的一方來說,加盟者往往抱怨總部的進貨價格普遍偏高,但是站在總部的角度來說,為了保證連鎖產業鏈下的產品品質的一致性,總部不得不強行要求加盟者向總部進貨。為了投資加盟店順利經營,投資者們在簽訂加盟合同是,一定要與總部協商好進貨價格。
五、
五、與總部協調共進
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商圈保障問題。商圈保障就是加盟總部為了保證加盟連鎖體系下,各個加盟者之間不會相互爭奪客源,一般都會設置商圈保障,在商圈保障的范圍之內,不得在開設第二家加盟連鎖分店。所以,弄清自己的商圈保障范圍有多大是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之一。按常理來說,我們的商圈保障范圍越大,對我們的經營就越有利。所以,在於總部簽署加盟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對自己的商圈保障范圍據理力爭,盡量是自己的商圈范圍更大更廣。
㈦ 加盟店可以不參加三上總部策劃的促銷活動嗎
可以向加盟總部詢問一下問題
1、該項產品或服務在過去3年間,市場之需求量或接受程度是否顯著增加?
答:未顯著增加、少量增加、大量增加。過去市場上的需求量如果顯著增加時,表示目前仍應處於成長階段,而市場成長否,是決定此一行業前景的絕對重要指標。當市場需求量大量增加時,對加盟者最為有利
2、加盟總部或是其他機構(如各種協會或政府單位),對未來3年該產品或服務的估計。(相對於目前需求量而言)
答:少量成長(10%以下) 中量成長(11%-50%) 大量成長(50%以上)。除了過去需求量的記錄之外,由各機構或是加盟總部對未來市場成長預測,則是另一項行業前景指標,必須注意的是,編制此一數據的單位,必須是參考有關人口統計資料、政府景氣預測或其他背景資料而預測的,而並非只是憑空臆測、一廂情願的看法
3、該特許品牌及產品的生命周期正處於哪一個階段?
答:創新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產品生命周期指的是產品生命歷程,如同人生一般,處於創新期的產品,其經營風險較高;成長期最佳;而邁入成熟期的產品,則必須配合較多的行銷活動使其較具競爭力;衰退期產品則可以完全不予考慮
4、該產品或服務的主要消費群(目標顧客)在所預定開店區域內,約占總人口數的百分比為何?
答: 10%以下、21%-50%、51%以上開設加盟店營業區域內,目標顧客群的多寡,將決定加盟店營業額,但是必須佔多少人口比例始為有利,則各不相同,因為必須視加盟店類型、購買型態(如重復購買頻率)與購買量而定
5、該產品或服務是否初次開發出來(全新產品),抑或是改良自舊有產品?
答:全新產品、舊有產品改良、原已存在之產品。產品差異性所要表達的是,產品是否具有較特殊賣點或優越性能,產品差異性愈高,則愈能突顯出此加盟店特色,並吸引消費人群。一般而言,如果是全新開發出來的產品,則其產品的差異性與獨特性通常較高
6、該產品或服務是否和其他同業有相當明顯的差異,具有許多不同或明確而易辨認的特色?
答:有非常明顯的差異與特色、有差異但並不非常明顯、並無差異。為了避免激烈的同業競爭,加盟總部之產品或服務,應該有特殊之處,如果該加盟總部產品並不特殊,但其採用了特殊的銷售方式(如直銷)、有流通管道,或是加入明顯不同的「商業包裝」(使之以不同方式呈現給大眾)時,也是其特殊的優勢
7、目前提供該項產品或服務的加盟系統與獨立開店者之間的競爭,是否相當激烈?
答:非常激烈、有競爭但並不激烈、仍未有競爭發生。競爭狀況也是顯示事業單位獲利與經營風險的重要指標,該加盟總部與其他同業者是否正面臨激烈競爭,競爭激烈的行業,並非一定不可加入,而是應具有某些優勢時(產品或價格等),才能降低失敗風險
8、在所欲開店的區域內(加盟總部規定的經營區域內),是否已有多家同型態競爭業者,以至於競爭相當激烈?
答:競爭很激烈 、有競爭但並不激烈、仍未有競爭發生。上一題描述的是該加盟體系所屬行業內的總體競爭狀況。而本題所指的是加盟者開店時所可能面臨的整體區域競爭,在競爭激烈下,只要少許差異就足以影響經營成果,此時應特別注意店面位置(如一樓或二樓、街口或巷內),招牌形式與懸掛位置,甚至是服務態度。
9、一般人(包括受許人本身)對於該加盟店販賣的產品或服務的品質評估如何?(如功能、口味、效果等)
答:優良(極佳)、良好(佳)、普通差(極差)。產品品質評估並不容易,事實上許多加盟系統提供無形服務,使得評估「服務品質」更加困難,但是在本表中,只要求加盟者參考一般消費者、親友與本身之判斷,對其整體品質作五等級分類,只要在差與極差兩者之下都不應予考慮
10、該加盟店的產品或服務,是否經常有故障紀錄?頻率是否高於其他同業?
答:頻率很高、一般水準、頻率很低。維修與故障頻率是品質最明確的指標,但是這項指標並不易得知,通常如果直接詢問加盟總部人員時,往往不易得到答案或只能得到較保守的數字,因此宜從現有消費者經驗中去估計。此外,加盟總部是否設置維修部門或穩定的送修渠道,也必須加以考慮
11、該加盟總部品牌知名度如何?
答:很高、普通、低。加盟店知名度對不同行業的重要性各有不同,對於一般消費品或便利品而言,知名度並不是首要因素,但如果是特殊商品或服務,尤其是奢侈品時,則由於單價較高,所以顧客購買次數會減少;更重要的是消費者更易傾向以品牌知名度作為判斷標准,甚至願意付較高價格以求保障。
12、加盟總部品牌聲譽如何?
答:聲譽佳、普通、聲譽不佳。加盟總部之品牌聲譽良好,也具有和上項同樣效果
13、該加盟店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價格,在一般同業之中是高或低?
答:偏高、相同(差不多)、較低。產品價格偏高,並不等於喪失競爭力,相對地產品價格低,也不一定會暢銷,這是因為產品在消費者心目中的知覺價格,是決定於顧客對產品所認定的價值,而非單以訂價為評估標准。因此加盟者還須考慮此一產品或服務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價值
14、該特許加盟體系目前在市場上的地位處於何種狀態?
答:市場領導者、跟隨者、初次進入市場者。進入領導地位較穩固的加盟體系,對於受許人而言,保障較高,但是加入條件也可能較為嚴格,而且家數也已較飽和;相對地,跟隨者與初入市場者,亦可能具備較有差異的優點,同時加入條件較為寬松
15、該特許加盟總部對於加盟店「開店計劃」內容,是否列出詳細周全的辦法?
答:辦法很詳細、辦法適當、辦法很簡單 。開店是一切活動的開始,如果開店計劃中的規劃不周詳,則表示加盟總部經驗並不豐富,計劃周詳與否,可以多家加盟體系比較中區分高下
16、該特許加盟總部是否有以下促銷活動計劃?
答:開幕促銷活動計劃、期促銷活動計劃、淡季促銷活動計劃。加盟總部應該在不同時期設定其促銷活動計劃。這些計劃目的為了使加盟店隨時具有旺盛銷售活動力,同時給予顧客強弱不定的刺激
17、該特許加盟總部主要運用哪些媒體廣告,作為建立知名度與宣傳促銷活動工具?
答:無線電視頻道、有線電視頻道、廣播頻道、報紙(或夾報)、雜志車廂廣告、宣傳車廣告其他。使用何種廣告媒體主要是以成本為首要考慮因素,如果只使用平面媒體為工具,則通常加盟總部是由加盟者所繳納的權利金支付,但如果使用的是貴的媒體,如電視、廣播等,則通常加盟總部會以開會或其他方式,征詢店主意見,並決定各店應繳納的廣告分攤費用。換言之,有些媒體使用起來可能必須另外收費。一般而言,仍以電視、廣播媒體廣告最具宣傳效果
18、該特許加盟總部對於招生活動計劃,是否擬定詳細完善的辦法(可行性與有效性如何)?(本題主要針對補習班業余者設置)
答:辦法完善可行、適當、辦法簡單。招生計劃主要針對補習班業者展開調查,除了數字計劃外,招生計劃關繫到經營績效,包括開班類型、時機、客層分析與招募人員訓練、招生方式與宣傳等,都是應該加以詳細策劃,若招生計劃不完善,則該加盟體系必然對此經驗不足,計劃詳細與否亦可以比較多家加盟體系所提計劃中得知
19、該特許加盟總部是否建立長期的新產品開發計劃,以適時引進新產品,提升加盟店競爭力?
答:預計一年內引入新產品、 預計三年內引入新產品、預計五年內引入新產品 未有新產品計劃。為了保持加盟體系不斷的新活力,加盟體系不能只以最初開發出來的產品或服務面一勞永逸,如此不但會形成加盟體系活力不足,且久而久之顧客對於產品新鮮感降低後,就再也不易刺激其到店購買的慾望。同時,整個加盟體系也會因為無創新動力而幕氣沉沉,使受許人失去信心
20、該特許加盟總部是否經常性地作市場調查或相關行銷研究開作,以了解市場動態與消費者反應?
答:有定期且專人負責市場調查工作、有市場調查工作,但非經常性、未作市場調查工作。市場調查或行銷研究計劃是一項重要的幕僚工作,其研究結果對產品開發、促銷活動、廣告計劃與開店地點等重要決策,都有指導的功能,這項工作也顯示出加盟總部對於永續經營以及輔佐加盟店主的承諾決心,而且可使總部成為加盟店主經營之耳目
21、特許加盟總部是否要求加盟店主或其內部人員必須接受專門訓練?
答:訓練計劃是總部的知識,也是資產,對加盟者而言,則是一種權利與經營的無形資本,訓練時數多,間接表示此加盟體系重視人力資源培養的觀念
22、特許加盟總部是否設有店主咨詢顧問或加盟店輔導人員,以隨時為店主提供協助與服務,並作為溝通管道?
答:設立咨詢顧問等於是為加盟店主聘請一位輔導老師,使店主能在有經營疑問時,就近接受指導,處理經營細節與突發狀況,都能因顧問而獲得較妥善的處理與照顧
23、特許加盟總部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店主會議(如聯誼會議、聯誼活動),以此作為溝通雙方意見與經驗交流渠道?
答:定期開會可以拉近總部與加盟店主之間的距離,同時也使店主感覺受到重視,加強雙方之情感與店主間的水平連系
24、特許加盟總部的「經營理念」和您自己的價值觀是否相符合?
答:非常符合、可接受、不相符合、不清楚。所謂「經營理念」是指對其事業發展方向、長短期導向、企業社會互動,甚至於日常營運作業的看法。如果雙方的經營理念與價值觀點相符,則未來發生爭執的機會可以減少,使得加盟者對其事業承諾也較高,雙方合作較能持久
25、特許加盟總部負責人價值觀念和您自己的價值觀念是否相符合?
答:非常相符合、可接受、不相符合、不清楚。加盟總部負責人的個性態度與價值觀念,有時並不全然反應在經營理念上,雖然和負責人價值觀念不相符並不表示必然不能合作,但是如果能及早了解其差異點,則至少可以使欲受許人在心理上有所准備
26、特許加盟總部對店主提供多少小時的初期訓練?
答:幾個小時。初期訓練能夠協助加盟店主開店營運,基本上,訓練時數多寡和行業專業性有關,時數多固然表示總部准備充分,但時數少也並不表示總部提供的知識較為缺乏,最重要的是內容是否足以使店主能充分應用於日常作業之中
27、訓練課程中包含那些項目?
答:銷售技巧、財務、維護、推廣、製造、人事、管理
28、加盟總部是否提供後續訓練?每年共計約多少小時?
答:幾小時/每年。一般的教育訓練可區分為觀念性與技術性兩大類,大部分課程均偏向以技術性為主,觀念性課程多不深入,甚至於只居於陪襯地位,至於後續訓練則主要用來評估總部是否對該事業有未來發展計劃與人力資源投資,此一部分將協助加盟者了解未來事業的發展性
29、特許加盟總部成立至今已有多少年?
答:幾年。本部分在對總部的現況進行了解,使加盟者能對該體系整體情況有初步認識。該數據並非顯示加盟體系的優劣勢,只是供作參考。評估者應該運用此一部分數據配合前述各項指標作一綜合判斷
30、該特許加盟系統目前已正式開始營運與正進入徘徊階段的加盟店,共計有多少家?
答:幾家
31、該特許加盟系統兩年來平均店數成長率均為多少?
答:幾家。 店數成長快速對於經營者經濟規模效益愈明顯,也顯示市場對產品的接受能力,但必須注意這是否導因於總部設定的加盟門檻過低的緣故
32、該特許加盟體系過去兩年內,因故停止營業的加盟店數,約共有多少家?(或用每年占總家數的百分比表)
答:幾家(或%)
33、該加鎖加盟系統最近一年的總營業額(所有加盟店營業額之總和)多少?平均每一家加盟店的營業額多少?獲利狀況?
答:多少元(總營業額) (平均每加盟店營業額) 元(獲利)。除了加盟總部的成功案例之外,欲加盟者也應該對因故停業店數加以了解,停業店數佔全部加盟店數比例如果過高(此項無一定標准,讀者可以10%為參考數據),則該體系可能存在經營管理不良或產品競爭力太低的問題,甚至可能由於總部擴張過快,對受許人要求標准或開店時各項評估過於草率所致,另一種可能性則是受許人自身經營不善所致。總之,關店率過高是一項必須注意的警訊,欲受許人最好能對退出該加盟體系者,細致了解其中原因
34、該特許加盟系統最近一年的總營業額成長率約為多少?平均每家加盟店之營業額成長率為多少?
答: %(總營業額成長率) %(平均每加盟店之營業額成長率) 。對加盟體系各種營業業績指標都應詢問清楚,如果加盟總部不願提供該資料,則也應盡量從某些比率中,設法得知體系榮枯景象,這些數字也是未來自行開店時的可能成績
35、該特許加盟系統是屬於何種型態?
答:地方性、區域性、全國性、國際性。地方性指是是加盟店開設地區多集中於少數一至二個縣市內,區域性則是指集中於北、中、南、東部之一至二個地區,全國性則指導跨3個以上的區域。如果該體系來自外國或為中外合作性質,則為國際性,總部的經營經驗將會隨其形態不同而有所差別
36、必須准備多少開業資金?
答:第一年營運費用 元,第一年人事費用 元,加盟金 元;權利金 元;初次進貨 元;租金 元;設備 元;保證金 元;廣告費 元。本部份資料為提供欲受許人開業的基本要求條件,欲受許人應評估第一年的全部費用,以及往後持續每年的必要支出,並由此推算出應准備的資金數,以及如果經營不順利時,自己仍可以獨撐多少時間,同時也應該有一個最壞的打算,就是當獲得不足或虧損至某一定額(自訂標准),且在持續一段時間內,如果無法提出有效解決辦法(總部協助)時,則應考慮退出該加盟系統
37、加盟總部是否提供任何財務協助?
答: 貸款元 利率%
38、我希望每周工作時數為多少(以每日十小時估計)?
答: 小時。說明:除了評估加盟體系外,也應該對自己的能力與承諾程度作評估。加盟者最好要有成為經營加盟店專職人員的心理准備,成功的機會才會增加,如果只是出資委託由他人或兼職人員管理,非常容易失敗。加盟商也必須謀求家人(尤其是配偶)的支持,甚至可以一家人均投入經營行列(這種狀況尤以便利商店為最),如此不但彼此間有共同的生活重心,且更能增進親情關系與經驗 傳承。此外,對本身過去的工作經驗或所希望的工作時數,也必須和加盟總部的要求加以比較,以確定是否具備足夠的經營能力 .
㈧ 辦加盟店需要什麼條件
1、:選對加盟廠家;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3、: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補充: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補充: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