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品牌加盟的分類
網站加盟
網站加盟主要是指門戶網站通過發展加盟的形式開拓市場。
實體加盟
實體加盟主要以品牌連鎖店的形式加盟。
戰略體系
該體系是為推進傳統實體店零售業的信息化轉型和升級,並進一步建立電子商務售後服務體系;ITM模式在加盟體系中,是唯一可以實現傳統實體店面與網購同步的加盟形式。
② 做連鎖加盟要注冊哪幾類商標
需要申請第35類。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注釋]為他人將各種商品(運輸除外)歸類,以便顧客瀏覽和購買;這種服務可由零售商店、批發商店、自動售貨機、郵購目錄或藉助電子媒介提供。
商標注冊一般分為個人和公司申請兩種。
個人申請所需文件: (1)身份證復印件(需簽名);(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商標注冊申請書;(4)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
公司申請所需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蓋章) 2、商標注冊申請書;3、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流程總的來說大概需要14個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書(1個月左右), 實質審查(9個月) ,公告(3個月), 發證(1個月左右) 。
(2)連鎖加盟種類擴展閱讀:
一、繳費規范: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
至2017年4月1日調整為每件300元。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二、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1、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委託代理機構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並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5)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3)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託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特別說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後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
③ 在連鎖的商店種類中,什麼是自由加盟連鎖
自願加盟及加盟者擁有經營權和所有權,向加盟總部支付一定的加盟費用,而享受總部提供的CIS(企業識別)系統設計、及店鋪管理經驗(Know-how)。加盟主完全獨立運營店鋪,自負盈虧。
自由連鎖是由加盟店集資組成,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由總部利潤中作為戰略性投資的、持續性的利潤返還,而特許經營中沒有這種總部對加盟店的利潤返還機制。
④ 連鎖店有兩種類型,直營店和加盟店,請問直營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
直營店是連鎖經營機構自己開的店鋪,自己經營和管理;加盟店是加盟商開的店鋪,由加盟商經營和管理。
⑤ 連鎖加盟創業項目有哪些
可以關注一下教育培訓行業。
⑥ 加盟有哪些形式
1、自願加盟
自願加盟是指個別單一商店自願採用同一品牌的經營方式及負擔所有經營費用,這種方式通常是個別經營者繳交一筆固定金額的指導費用,由總部教導經營的知識再開設店鋪,或者經營者原有店鋪經過總部指導改成連鎖總部規定的經營方式。
2、委託加盟
委託加盟與自願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時只需支付一定費用,經營店面設備器材與經營技術皆由總部提供,因此店鋪的所有權屬於總部,加盟主只擁有經營管理的權利,利潤必須與總部分享,也必須百分之百的聽從總部指示。
3、特許加盟
特許加盟介於上述兩方式之間,通常加盟主與總部要共同分擔設立店鋪的費用,其中店鋪的租金裝潢多由加盟主負責,生產設備由總部負責,此種方式加盟主也需與總部分享利潤,總部對加盟主也擁有控制權,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當的費用。
4、免費加盟
這種方式在市場很少,這種方式不收取任何費用,這種方式加盟主要針對材料生產商和中小小型企業,他們利益來源於以技術入股、銷售原材料給客戶(生產廠家)來獲取利潤,這種加盟方式的最大優點就是安全性高,可調性強。
(6)連鎖加盟種類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要加盟的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合同的簽訂要正式:簽一份正式的書面合同。加盟的行為涉及到財產安全,以及加盟者與特許企業總部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此時合約的內容就相當重要,它必須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約,這樣能減少日後的糾紛,給雙方的發展提供一個正向發展的法律保障。
⑦ 加盟形式有哪些
1、自願加盟
是指個別單一商店自願採用同一品牌的經營方式及負擔所有經營費用,這種方
式通常是個別經營者(加盟主)繳交一筆固定金額的指導費用(通稱加盟金),由總部教導經營的知識再開設店鋪,或者經營者原有店鋪經過總部指導改成連鎖總部規定的經營方式。
通常這樣的方式每年還必須繳交固定的指導費用,總部也會派員指導,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費用者,開設店鋪所需費用全由加盟主負擔;由於加盟主是自願加入,總部只收取固定費用給予指導,因此所獲盈虧與總部不相干。
此種方式的優點是加盟主可以獲得全部大多數的利潤而不需與總部分享,也無百分之百的義務需聽從總部的指示,但缺點是總部因此可以不負責任,往往指導也較鬆散,此外店的經營品質也不容易受到控制。
2、委託加盟
與自願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時只需支付一定費用,經營店面設備器材與經營技術皆由總部提供,因此店鋪的所有權屬於總部,加盟主只擁有經營管理的權利,利潤必須與總部分享,也必須百分之百的聽從總部指示。
此種方式的優點是風險極小,加盟主無須負擔創業的大筆費用,總部要協助經營也要分擔經營的成敗,但缺點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潤的多數往往都要上交總部。
3、特許加盟
介於上述兩方式之間,通常加盟主與總部要共同分擔設立店鋪的費用,其中店鋪的租金裝潢多由加盟主負責,生產設備由總部負責,此種方式加盟主也需與總部分享利潤,總部對加盟主也擁有控制權,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當的費用。
因此利潤較高,對於店鋪的形式也有部分的建議與決定權力。日本多數便利商店體系皆采此種方式經營。
4、免費加盟
這種方式在市場很少,這種方式不收取任何費用,這種方式加盟主要針對材料生產商和中小小型企業,他們利益來源於以技術入股、銷售原材料給客戶(生產廠家)來獲取利潤,這種加盟方式的最大優點就是安全性高,可調性強。
缺點就是針對性很強,局限性很強,根據行業的分工不同,技術的應用領域來加盟,並且好多公司不會以不收取費用來加盟。
目前國內只有化工塗料行業有這種先例。也是發展最緩慢的加盟。
⑧ 特許經營的種類有哪些
一、按資金投入
按所需資金投入可分為工作型特許經營、業務型特許經營和投資型特許經營。
1、工作型特許經營只要加盟者投入很少資金,有時甚至不需要營業場所。
2、業務型特許經營一般需要購置商品、設備和營業場所,如沖印照片、洗衣、快餐外賣等,所以需要較大的投資。
3、投資型特許經營需要更多的資金投資,如飯店等。
二、按交易形式
按交易形式劃分,可分為以下四種:
1、製造商對批發商的特許經營;
2、製造商對零售商的特許,如石油公司對加油站之間的特許;
3、批發商對零售商的特許,如醫葯公司特許醫葯零售店;
4、零售商之間的特許,如連鎖集團利用這一形式招募特許店,擴大經營規模。
三、按加盟者性質
按加盟者性質劃分,可分為區域特許經營、單一特許經營和復合特許經營。
1、區域特許經營是指加盟者獲得一定區域的獨占特許權,在該區域內可以獨自經營,也可以再授權次加盟商。
2、單一特許經營是指加盟商全身心地投入特許業務,不再從事其他業務。
3、復合特許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被擁有多家加盟店的公司所購買。
四、按加盟業務
按加盟業務劃分,可分為轉換型特許經營和分支型特許經營。
1、轉換型特許經營將現有的業務轉換成特許經營業務,特許商往往利用這種方式進入黃金地帶。
2、分支型特許經營是加盟商通過傳統形式來增加分支店,需要花費更多的資金。
在其經營過程和方法中有以下四個共同特點:
1、個人(法人)對商標、服務標志、獨特概念、專利、經營訣竅等擁有所有權。
2、權利所有者授權其他人使用上述權利。
3、在授權合同中包含一些調整和控制條款,以指導受許人的經營活動。
4、受許人需要支付權利使用費和其他費用。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特許經營
⑨ 什麼叫連鎖經營,有哪些分類
連鎖經營是指授權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權者使用,被授權者按合同規定,在授權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授權者支付相應的費用。因此,連鎖快餐企業就是採用連鎖經營的快餐企業。
連鎖經營有特許加盟 (Franchise Chain, FC)、直營連鎖 (Regular Chain, RC)和自願加盟(Voluntary Chain, VC)三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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