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家人早餐如何加盟
先找到聯系方式 先了解清楚 加盟程序 然後多多參考親人朋友的建議、再看實際情況來衡量一下加盟風險有多大、如果你這些都准備好了 就去他們總部 或者你當地有分部也可以去 面對面的談清楚有關事宜 ,你們肯定會簽一份合同 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所寫的類容 關於你自己的利益 務必清楚 、就可以了 望採納噢~~
Ⅱ 怎麼加盟某品牌連鎖店
不知道樓主到底是想加盟什麼品牌。
Ⅲ 加盟店怎麼運作
加盟程序:
1.仔細閱讀加盟指南,不明之處向總部投資顧問詢問;
2. 簽訂「加盟意向合同」 選址及評估市場、評估經營——與總部投資顧問討論;
3.選址簽約後,與總部正式簽「加盟合同」; 簽訂商標和技術合同或協議時,最好是法人親自簽字簽訂合同或協議,以防以後糾紛。
4.與總部互動完成裝修,辦理營業手續,並招聘銷售員進行培訓;
5.開張前一天到總部訂首批產品;
6.開業前兩天總部協助陳列布展和銷售培訓;
7.吉日開張。
加盟特點:
1.有一個特許權擁有者,即為加盟連鎖的盟主。
2.盟主擁有特許權,特許權可以是產品,服務,營業技術,商號,標示,以及其他可帶來經營利益的特別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為主要聯結紐帶。
4.加盟者對其店鋪擁有所有權,店鋪經營者是店鋪的主人。
5.經營權盟主的總部,加盟者必須完全按照盟主總部的一系列規定經營,自己沒有經營自主權。
6.總部有義務教給加盟者完成事業的信息,知識,技術等一整套經營系統,同時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號,商標,服務標記等一定的區域的壟斷使用權,並在合同期內,不斷進行經營指導。
7.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償費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費,銷售額或毛利提成等。8.盟主是縱向關系,各加盟者之間無橫向關系。
Ⅳ 如何加盟連鎖店
我做了二年多才到A級別,在A級別的位置上做了三個月。所有東西都經歷了,個中滋味是五味俱全,個中感受是百感交集!我想大家最關心的應該是A級別的收入和生活現狀。
因為很多的朋友都在幻想著今天的A的生活就是自己明天的生活,這是行業里最常講的一句話。他們時時刻刻都給下面的業務員和新朋友灌輸——那些B級別的今天就是C級別的明天,那些A級別的今天也是B級別的明天。
其實這句話首先就是站不住腳的,雖然模式還是那個模式,制度還是那個制度,分配比例也不曾變過,團隊做法也還是那樣的做法;但是復制下去的東西已經不再是以前那樣的了,最根本的是社會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舉個例子,以前有一萬人在做,那麼平均每個人的理論市場是萬分之十三億,現在有一百萬人在做,那麼每個人的理論市場就應該是一百萬分之十三億,縮小了一百倍。
這個例說明就算行業里的東西都一成不變,但是潛在的市場也在發生根本的變化,後繼的從事者的結局也就相應的發生根本的變化!
這個行業至今有上千萬的人從事,賠錢,那麼肯定也有少數人掙到錢,這個是市場經濟規律的最基本的概念,貨幣通過一個不公平的渠道再次分配,流向極少數操縱者手裡。當然就有部分人掙到錢了,這些人就是較早從事的那少部分人。
說實話,跟我同一時期的人,很多都做到了A級別,也有少部分真的掙到錢了。但是比我晚的就基本上沒有幾個掙到錢的!所謂的「吃賓館,住賓館,萬元打底的工資」,更離譜的是金扣的報喜鳥,穿金帶銀和奢侈手錶,買車買房是吹給你們聽的,提激情樹立人生目標的,A級別的車就好像B級別的報喜鳥和那些裝扮的行頭一樣的性質——欺騙別人的道具!釣魚沒有誘餌,魚能上鉤嗎?
是不是上老總了就可以大把賺錢了呢?錯!根本沒有什麼六位數的保底收入也沒有第二平台,你的傘下沒有發展就沒有新的資金注入。既然沒有新的資金注入,請問你的收入從何而來?
但是99%的老總上去都不會把實情告訴傘下,考察的時候,很多人會和你講;那個誰誰上總之後都感覺變了一個人。我一直對這句話記憶猶新,那到底這件事其中有什麼樣的隱情呢?按理說,如果第二平台確確實好,這是件非常好的事情,透露些消息出來完全可以鼓勵傘下的士氣,但為什麼沒有一個人透露半句!當知道實情後這個時候你的情緒從天上,一下子就掉到了地獄,老總腦子里想的只有一件事,做什麼樣的決定?
第一,就是如實相告:但試想一下,每個人上總以後,牽涉到自己下面體系所有人的利益,多少人會因為你的一句實話:弄得債務纏身,家庭破裂,親戚會和你翻臉,朋友會和你絕交,還會找你退錢,你有這么多錢退給他們嗎?拿刀砍你也說不定。到時將會天下大亂。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出局的老總,人都找不到了,據說是去國外做項目了——你們覺得呢?
第二種,就是繼續隱瞞,那情況還是可以維持下去的,當下面有人發展,老總們收入照樣拿,45%分下來還是會有些錢的,傘下每個人都有投資,只要沒退出來,上總之後多少會有些賺頭,這也是對他們負責任,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
人都是高級動物,面對這種十字路口,沒有人會說出真相,還有就是受環境影響,因為不是騙你一個人,上級的每個老總都是受害者,都是過來人,中國人都有種隨波逐流的性格,大眾都這樣,我也沒必要揪著不放了,況且我還可以往上走。。。。。短短的敘述難以道盡心中的酸楚,
Ⅳ 怎樣開一個連鎖加盟店
首先 要看你加盟的是什麼店 每個店都自己的加盟條件和標準的 你可以去阿里巴巴看看 不過可要注意 防騙哦
Ⅵ 信陽有什麼連鎖便利店我想開個連鎖便利店,不知怎麼弄需要什麼
那邊相對正規的連鎖便利店還是比較少吧,如果你有好的位置也是可以自己乾的。
開便利店的流程與細節
1:選址,並估算所選地址潛在的客源,作可行性分析。選址是可以直接左右你開店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
2:租房,簽租房合同。起碼你不要有試一年看看的想法,最好能簽5年以上,可大大降低裝修硬體等期初投入成本。70-80平米的便利店投資目前的水平大約是8、9萬元,現在便利店的平均毛利是12%左右,你可以根據你的費用計算收支平衡點。有一個簡單的演算法,就是你的日銷額若小於你的月房租,那就無法贏利了。
3:購買收銀系統,貨架等硬體設備。組織貨源。 70平米的便利店至少要需3名雇員輪班,開始招聘培訓,需每班保持兩人同時在崗,(當然以上人員包括老闆自己在內)。
4:辦理煙草、衛生、工商等手續。煙草手需現在不好辦下來,但必須有,因為煙草的銷售佔小商超的銷售額相當大的比例。托關系拿下來吧,呵呵。
5:裝修。修一定不要做的太復雜,要簡單,干凈。主要是牆面和地面,牆面要白,地面要最好採用防滑地磚,容易打掃,灰塵小。照明燈一定要懸掛在通道的上方,不可安裝在貨架上方,高度一般在距地面3米左右,一隻40W節能燈的照度在8㎡,可根據具體要求設置亮度。裝修時最好在通道上方距地面高3米左右用緊線螺絲拉幾道鐵線,可以用來懸掛燈具,數據線,監控線,導購牌和POP等。
6:貨品上架,電腦收銀系統錄入測試准備。
7:開業,並根據實際銷售調整貨源。
便利店商圈半徑為500米,在方圓500米的范圍內至少有3000個商圈人口。
商業專家認為,以下地理位置不適合開設便利店(開店就上chyee.com):
1、徒步5-7分鍾到達的顧客不足3000人;
2、非顧客匯集的交通幹道;
3、在馬路上無法看到商店;
4、在地下或者是二層以上;
5、無法設立店鋪門面和招牌;
6、店鋪租金超過一天的銷售額。
此外,由於便利店的主要消費群體是定位在30歲以下的學生和上班族(占其顧客總量的80%左右),針對這
一群體易於接受新事物、消費力強勁和追求時尚產品的特點,因此從商品的選擇上要注重創新與更新,結合時尚主旋律。
一是家庭主婦,她們在便利店購買在別處忘買的商品
二是三口之家,年輕夫婦會為家庭進行便利性購買
三是獨身的青年人,他們是便利商店的主力顧客
四是中小學生,他們是便利商店零食的最大購買者
選擇好店址尤為重要,投資便利店,選擇合適的店址非常重要,這是便利店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因為便利店的優勢在於「便利」,因此很多便利店都是開設在社區和娛樂設施比較集中的地區,使得顧客購物更加方便。
前言:俗話說,好的選址是成功的一半。便利店開店選址的問題可以說是令許多便利店企業頭痛的一件大事。而目前眾多關於選址的文章基本很少針對便利店這種業態的。很多對於大賣場的商圈的分析方法和細節不適用於便利店。基於此,筆者選擇了這個課題,希望能夠給各位在便利店從事相關工作的朋友一些啟示。當然,商圈其實是動態的,並非總是一成不變,故許多結論也是需要經驗的。由於筆者從事相關調研工作時間不算長,如有不對之處,希望批評指正。
一、店鋪類型的劃分和有效人流的測算
要學會商圈調查,第一步是明確店鋪類型。店鋪類型的劃分對便利店的商圈的分析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隨著店鋪類型的變化,商圈的考察指標也在變化。因此,商圈分析其實是由店鋪類型來決定的,每一種類型的考察指標和角度都不盡相同,店鋪類型的劃分在每個公司也不盡相同,但為了便於商圈調研,筆者把它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1、結點型店鋪:依靠一個或幾個重要的結點來開設的便利店,一般來說,顧客是相對固定的。所謂結點,就是能夠集結人群的地點,如學校、醫院、社區、加油站等。結點對於便利店商圈調查具有普遍意義。例如社區店:以社區居民為主要消費群體,主要為社區居民服務,而商務便利店又以商務辦公的群體為主要顧客,這些都屬於結點型店鋪。
2、中心商業區店鋪:不需要依靠結點的中心商業區及鬧市區的店鋪。這類店鋪的考察和結點型店鋪有所區別。因為它位置特殊,例如南京步行街開店,它既沒有居民、學校,也沒有醫院、辦公樓,但其實從商圈來說是適合開設便利店的。(其實很多便利店企業稱之為「客流店」)
分類方法不盡相同,但國內便利店大體就以上兩類,基本所有的便利店都可以對號入座。特別強調的,結點型店鋪應該是重點研究對象,因為它的發展空間大,是一種戰略資源店鋪。
在分析商圈前,除了解釋結點概念的同時,還需要解決門前有效客流(R)的測量。門前有效客流是指從店門口步行經過的潛在目標顧客。24小時的實測在便利店商圈調查中沒有意義。眾所周知,我們測量R值是因為我們知道,銷售額=客單價*客流量,客單價可以由歷史數據得出——各種不同類型店鋪的客單價不同,但差別不大——那麼只要確定客流量就能大致預測銷售了。一般文章中說到,客流量=R*進店比率,但進店比率不是一成不變的,舉例來說,早上的進店比率和高峰期、深夜進店比率區別是很大的,如果用一個固定的10%或8%來評價都是沒有意義。對於一個小便利店來說,這個測量客流量的方法是值得商榷的。更好的方法是根據各類型已開店鋪的時段客流量或銷售額來預測門前客流R,這里不具體討論細節。總之,這個門前有效客流R的測量方法是有講究的,不應該根據實測數來確定。
二、結點型店鋪的商圈調查
結點店如何做商圈調查?
結點型店鋪的考察指標從大的方面來說有三點,依次為周邊環境、競爭對手、立地立位。對後兩項指標只需要定性評價即可。首先說立地立位,指的是店鋪所在地理位置本身的優劣。如面寬(6米以上為佳)、是否有台階、顯眼度、店鋪形狀等因素。這些指標基本無需量化,只要符合便利店開設基本條件即可。競爭對手的考察也是一樣,例如同業態店鋪最好超過50米,對手的價格、營業時間、商品、服務等均在考察之列。(這里暫不考慮商圈飽和度問題,因為目前很多結點型商圈都沒有達到飽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該商圈的零售店鋪數量較多,一般來說,這個商圈的周邊環境是適合開店的,這時候競爭對手的考察就變得非常重要了。最後是周邊環境,這也是唯一需要量化的指標。這里的周邊環境指社區、醫院、學校等各種人群聚集的點。按商圈范圍分層來測定結點的人群。一般來說,把商圈劃為三層是很有必要的,以半徑50、150、300米為單位劃為第一、第二、第三商圈。(當然不能形而上學,如有柵欄或小區出口在300米以外等情況,不能算在有效商圈裡)居民總體資料可從居民住宅區的居委會獲得(現在小區基本都有介紹圖),結合問訊小區的清潔工、小攤販可以得到更具體的信息。第一商圈的居民購物可能性:第二商圈購物可能性:第三商圈購物可能性=7:2:1。(經驗公式)再根據各結點收入水平來確定銷售。
舉例:某社區店位於小區主幹道,除社區外沒有明顯結點。第一商圈的居民300戶,第二商圈的居民700戶,第三商圈的居民1000戶,該店門前有效客流R=3000人
那麼銷售額預測如下:
商圈有效總戶數=300+700*2/7+1000/7=650戶,也就是說現在商圈的情況轉化成50米內有650戶,而50-300米沒有居民。
假設戶均消費每天為5元,則銷售額=5*650=3250元
註明:假設戶均消費是有直接意義的,准確與否有一定經驗,是綜合年齡特徵、收入水平等因素來確定的。這里假設的是每戶一周入店4次(每人1-2次左右),每次消費9元左右。只有大賣場和便利店集群開店時才計算居民可支配收入來確定銷售:可支配收入一般是一個城區的平均數,對一個單獨小區來說,參照系數難確定;就算居民購買力確定,如每月支出1000元購買食品和生活必需品,那麼他到便利店來購買的比率也是無法確定的。因此,認為經驗的得出戶均消費是更為直觀的方法。那麼,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不是沒有意義呢?下一步我們討論便利店集群開店時,人均可支配收入就變得尤為重要了。
回到前面,我們已經預測出銷售額=5*650=3250元,這時候,我們結合門前人流預測法來對比銷售。
假設該店門前有效客流R為3000人(社區店的進店比率為10%,客單為10元,每個公司的進店比率,客單都不同,由MIS系統的社區店資料分析得出),那麼我們可以得到銷售額=300*10=3000元。好的,那麼可以假設開店後,由於店鋪的吸引力門前人流會有一定增加,這樣,我們就印證了銷售額應該在3250左右。
結點店預測大概方法就是這樣,如果商圈范圍內還有其它結點或有其它明顯競爭對手,則應相應增減,但
浮動范圍一般不超過500元。
下面再舉一個學校店的例子。
舉例:一學院師生共3500人,店鋪位於結點的主出入口。200米處有一醫院(300人左右),100米處有一社區(200戶)。門前客流預測為5000人。
結點銷售額=3800*10%*客單價(8元)+(200×2÷7)*5元(戶均消費)=3326元
客流預測銷售額=5000*10%*客單價(8元)=4000元
兩者的區別在於結點預測沒有計算探病,隨機路過的客流。因此銷售在兩者之間都比較正常。
綜上所述,結點型店鋪的開設主要是把每一個結點在圖中分層標出,然後通過計算商圈銷售額來確定開店與否。只要商圈銷售額和有效客流銷售額是基本一致的,我們認為其預測是有效果的。
三、中心商業區(客流店)店鋪的商圈調查
同樣是以上三個指標:周邊環境、競爭對手、立地立位,但有一個指標是很重要的——R值測算。一般來說,中心商業區店鋪R值會遠遠大於結點型店鋪。這里的競爭對手、周邊環境的調查都是為測算R值服務的。對於這類店鋪來說,用R值來確定銷售是最直觀的。但R值的測算和很多因素有關,比如說立位就可以決定進店比率,同樣有效客流都是6000人,面寬4米和面寬8米的店會導致進店比率相去甚遠。
每日便利
認識我:
你問是哪裡的?噢,我是一家台資公司,名稱叫杭州每日便利連鎖有限公司。我應該很榮幸地說,杭州是我到大陸的第一站。我來時,也許有點晚了,是在2003年2月份,不過,這一點也不妨礙我的真誠,「以24小時全年無休型的經營狀態,提供消費者購物之時間與地點的便利」。自在鳳起路和建國路路口開出第一家後,發展迅速,目前已發展了20家連鎖店。
條件:顯然,兩個人如果要戀愛還得看看各自的條件。
1.店鋪自有或租期至少三年以上,營業面積40平方米以上。
2.該店需經每日總部商圈評估合格,加盟合同期限為5—10年。
3.加盟申請人的年齡在55歲以下,高中職或以上程度,單身或夫妻兩人專業經營,身體健康,信用良好。
費用:每一次,說到費用問題,總會有些猶豫,生怕讓人誤會我們合作缺乏真誠。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的話,要經營一個項目也不大可能。 1.加盟金1.8萬元,履約保證金1萬元。2.鋪底貨款保證金約5萬元,店鋪裝修約3萬元。3.設備器材約5萬元,加盟管理費按每月營業額的1%收齲特色:其實,大家也知道,便利店的特色,就是想為百姓方便。與前面他們說的也大同小異。
千家伴
認識我:
我是地道的杭州佬,出生於1997年。大家也許已經從街頭大大小小的加盟店中熟悉了我的名字,專業從事連鎖便利店及相關產業發展的公司。我也不隱瞞,至今我在杭州和周邊地區已經發展了70餘家連鎖店。我是浙江省內推行特許加盟最早,簽約加盟店最多的便利店公司之一。說不定,在你家門口就能看到我。
條件:根據國際上各知名連鎖品牌的成功經驗,發展特許加盟是連鎖品牌迅速崛起的一大法寶。加盟會為你減輕很多負擔,使你少走彎路。並不是我有意抬高門檻,這是常規,要與我們合作還得有些小小的條件。
1.加盟方擁有或合法租賃符合開設便利店的門店(享有三年以上的使用權,相距千家伴現有網點200米以上道路距離)。
2.擁有開店必需的資金約8—12萬元(房租費不考慮在內)。
3.加盟投資人有真誠的合作態度,家庭和睦,無不良記錄,願意按千家伴的規范要求經營和管理自己的門店。
費用:不用說大家對這個問題也會很敏感,當然也很關鍵。加盟我們的費用現在羅列給大家,有興趣的話,你不妨記一下,合作時我們就不用再那麼細地談錢了,那會俗氣得很。
1.加盟保證金為10000元人民幣,加盟協議自然終止時加盟主方退還加盟保證金(無息)。
2.加盟主按配供商品的供應價格向加盟方收取物流配送費(市內),收取費率為1.5%。
3.每年的最初簽約月份和第六月的下半月,需交付定額加盟權益費。賣場面積在30平方米或以下的每年4000元,31平方米以上的每年8000元。
4.加盟方一次性繳納開業准備金3000元。看上去,一筆筆錢數挺讓人發怵。最近我們與市政府推出了「一家人」社區超便利店,各項費用相對低廉,這是公益行業,大家不妨對這一加盟店給予一些關注。
有關費用更具優惠:1.為確保加盟主方形象,設立加盟保證金,金額為5000元人民幣,用於對加盟方違規行為的扣罰,扣去部分應及時補足。加盟協議自然終止時加盟主方退還加盟保證金(無息)。
2.加盟主按配供商品的供應價格向加盟方收取物流配送費(市內),收取費率為1.5%。商品以款到發貨形式結算(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結算),商品配送到門店。
3.加盟方每年分四期向加盟主繳付定額加盟權益金,每季度交一次。(暫免)4.加盟方一次性繳納開業准備金1000元(含公司派出人員幫助開業、標准店招製作及安裝等費用)。
特色:條件說了這么多,大家肯定想知道我到底有什麼魅力。24小時無休息,各類即食食品、冷熱飲品、香煙、熱包子,代銷報紙、雜志,微波爐加熱、雨具出借等。
連鎖便利店印象:
1、地點與時間上的便利24小時便利店夜間顧客主要由計程車司機、娛樂人員(年輕人居多)、大學生、警察、保安、新聞工作者等夜間工作人員組成。
一位便利店服務員對記者說:「零點以後的生意也很好,夜生活越來越豐富,這就刺激了晚上的消費。」連鎖便利的存在,給他們提供了方便。
2、環境舒適杭城的便利店環境舒適,櫃架布局讓人有親近感。城西一家喜士多便利店,營業面積只有90平方米左右,但窗明幾凈,由綠色、番茄紅構成的主色調,讓前來購物的顧客備感溫馨舒適。
3、日用貨品齊全油鹽醬醋、冷凍食品、日用百貨、酒水飲料、水果糧食、休閑雜志等琳琅滿目一應俱全。有的便利店還提供送貨上門服務。
連鎖便利店應注意哪些問題
便利店發展始於20世紀80年代前,它的前身是美國的一家小雜貨店,後來成了當今世界上最大的便利店,名號為7-11。這家便利店,目前全球22個國家擁有23000家店面,其中日本最多,就有9000家。第二大是ok店,目前在全球擁有9000多家店鋪。一些專家認為,現代商業領域中,便利店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發展,與超市、大賣場等業態形成了鼎足的格局。日本和我國台灣,便利店的密集度更高。平均3300人就支撐著一個便利店。大部分人每周去便利店消費的次數是三至四次。這里的便利店普遍贏利。
然而,便利店業已在杭形成的態勢,讓人感覺到其競爭的激烈性。如清泰街和佑聖觀路的交叉口就是一個便利店密集的地方。圍著金隆花園周邊不到兩三百米的街道,聚集了足有4家便利店和一家聯華超市。在佑聖觀路上,喜士多和可的兩家便利店更是緊緊地挨著。轉過拐角,在清泰街花中城大酒店隔壁,是聯華超市,隔條馬路對面就是可的便利店,走幾步路,又是一家喜士多。
那麼,如何規避風險?投資便利店又該注意什麼呢?
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浙江省市場營銷協會秘書長詹一峰先生說,任何產業無限膨脹都會具有風險。目前,各行業出現一個比較明顯的特徵是平均利潤率的下降,不過便利店有其特殊性。便利店的增長在某種程度上替代了其他業態,如商嘗超市等,從現在的狀況來看,便利店經營的贏利機會較大。
詹一峰特別提出了幾點看法,以此來告訴加盟者,如何才能更好地贏利。
一、人流量問題,必須選擇一個相對量比較大的地段。
二、盡管承諾的是24小時營業,但是,從現實來看,凌晨3點至上午8點的時間段內,是一個空白段,幾乎無人購物,這方面的人力可以減少。
三、商品結構上,一般品牌的便利加盟店的產品都是一樣,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適當更改,針對不同地段的人群提供商品。如在學生居住區,多提供些學生用的物品,在純小區是不是可以多提供一些零食和家庭用品。而有些地方是否又可以主營衛生用品等等。
四、目前,酒類、營養品進超市的進場費很高,而便利店是沒有進場費這一概念的,所以便利店應該把握時機,搶占這一市場將大有可為。
Ⅶ 怎麼才能加盟一家人超市啊
上17828網站找他們的聯系方式,直接跟一家人超市總部聯系就可以了
Ⅷ 加盟一家連鎖店
加盟合同文本(範例)
2006年7月2日
Alin De Rose
上海市****路****大廈A座12A
TEL:(021)******* FAX:(021)********
E-mail :service@********.com
******加盟合同
一、 合同各方
授權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廈A座12A 郵編:******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 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 區域內成為「******」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 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 萬元。
4、 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 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 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 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沒有損壞。
8、 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 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 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 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 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 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 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 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 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 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 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 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 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志及相關權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志。
4、 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 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志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 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 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 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 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准。
2、 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 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准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匯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准化管理。
5、 隨著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范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2、 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 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 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 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 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終止
1、 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 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 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 向甲方移交「******卡」會員登記名冊;
d、 歸還、轉賣或銷毀所有帶有「******」商業標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注冊和名稱登記
f、 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系的跡象;
g、 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 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1.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及傳真: 電話及傳真:
委託代表(簽字): 委託代表(簽字):
簽定加盟合同的五個注意事項
加盟合同是連鎖雙方未來合作愉快與否的基礎,它規范了總部與加盟店權利與義務的長期關系,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必須詳細研究起內容並逐條了解,必要時最好請教相關的法律專家。有一些事項在合同中必須特別注意:
(1)加盟金、權利金、保證金、廣告費、服務費等項目之列舉是否清楚?收取實際及金額如何?是否具備有退還條款?
(2)解約之構成條件如何?手續或程序?不同狀況解約下的解約金、損害賠償等,各金額之退還成數與方式如何?
(3)雙方的利潤分配方式是否清楚?是否可能有其他意外的狀況發生?
(4)和約終了後,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如何?
(5)總公司對加盟者之服務與指導,是否也能詳細列出,而不是以含糊的方式交待而已。
Ⅸ 一家人烘焙加盟條件有哪些
建議將具體的被騙信息和經過在網上交易保障中心這個網站上發布投訴帖子,他們審核後會對外發布,可以幫你尋找到同樣被騙的受害者。聯合起來一起報警,更容易引起警方的重視,以便盡快立案破案。
Ⅹ 我如何讓別人加盟自己的連鎖店
何謂加盟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加盟」含義延伸
特許加盟: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加盟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系即為特許加盟。特許加盟總部必須擁有一套完整有效的運作技術優勢,從而專業指導,讓加盟店能很快地運作,同時從中獲取利益,加盟網路才能日益壯大。因此,經營技術如何傳承,則是特許經營的關鍵所在。 連鎖加盟 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存在持續契約關系。根據契約,總公司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以及商品供銷的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應的報償。加盟店在和總公司同一形象、商譽下,從事銷售同樣的商品或勞務。加盟店相對於總公司賦予的權利,必須投入相對的事業資金,包括加盟金、權利金、契約金在內的開辦資金。
特許加盟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特許者)以合同約定的方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被特許者)有償使用其名稱、標志、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經營模式。主要優點在於:特許者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被特許者可以在選址、設計、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特許者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
我國正式實施《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范國內連鎖加盟
商務部令 2004 年第 25 號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 商標 、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特許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特許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投資設立特許經營網點,開展經營活動,但不得再次轉授特許經營權;或者將一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該被特許人可以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也可以在該區域內設立自己的特許經營網點。
第五條 開展特許經營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特許人不得假借特許經營的名義,非法從事傳銷活動。
特許人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不得導致市場壟斷、妨礙公平競爭。
第五條補充條款:
針對中國教育發展網網路家教項目,特別規定允許同一地區經授權後開展內部競爭。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當事人
第七條 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 商標 、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三)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四)在中國境內擁有 至少兩家 經營 一年以上 的 直營店 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五)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並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六)具有 良好信譽 ,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第八條 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第九條 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約定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人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其特許經營資格;
(三)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四)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信息;
(二)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使用並提供代表該特許經營體系的營業象徵及經營手冊;
(三)為被特許人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銷售、業務或者技術上的指導、培訓及其他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為被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特許人或者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特許人 不得強行要求 被特許人接受其貨物供應,但可以規定貨物應當達到的質量標准,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被特許人選擇;
(五)特許人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應當 承擔保證責任 ;
(六)合同約定的促銷及廣告宣傳;
(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被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特許人授權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二)獲得特許人提供的培訓和指導;(三)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獲得由特許人提供或安排的貨物供應;(四)獲得特許人統一開展的促銷支持;(五)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被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營業活動;(二)支付特許經營費、保證金;(三)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未經特許人許可不得轉讓特許經營權;(四)向特許人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等合同約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許人的指導和監督;(六)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二)授權許可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內容、期限、地點及是否具有 獨占性 ;
(三)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支付方式以及保證金的收取和返還方式;
(四)保密條款;
(五)特許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質量控制及 責任 ;
(六)培訓和指導;
(七)商號的使用;
(八)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
(九) 消費者投訴 ;
(十)宣傳與廣告;
(十一)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條款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特許經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下列幾種:
(一)加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二)使用費:是指被特許人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
(三)其他約定的費用:是指被特許人根據合同約定,獲得特許人提供的相關貨物供應或服務而向特許人支付的其他費用。
保證金是指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一定費用。合同到期後, 保證金應退還 被特許人。
特許經營雙方當事人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商定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一般 不少於三年 。
特許經營合同期滿後,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可以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特許經營合同的續約條件。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原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者其他標志,不得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申請注冊為相似類別的商品或者服務商標,不得將與特許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請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商號,不得將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門店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志用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 簽訂 特許經營合同 之前 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特許人應當在正式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日 20 日前 ,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真實、准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和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十九條 特許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從事特許經營的年限等主要事項,以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內容和納稅等基本情況;
(二) 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點、經營情況以及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表等,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占被特許人總數比例;
(三) 商標的注冊、許可使用和訴訟情況;商號、經營模式等其他經營資源的有關情況;
(四) 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收取方法及保證金返還方式;
(五) 最近五年內所有涉及訴訟的情況;
(六) 可以為被特許人提供的各種貨物供應或者服務,以及附加的條件和限制等;
(七) 能夠給被特許人提供培訓、指導的能力證明和提供培訓或指導的實際情況;
(八) 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曾對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等;
(九) 特許人應被特許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資料。
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被特許人遭受經濟損失的,特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第二十條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自己經營能力的資料,包括主體資格證明、資信證明、產權證明等。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等合同約定的資料。
第二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間及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未經特許人同意, 不得 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二條 未與特許人鑒定特許經營合同,但通過特許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許人商業秘密的人和申請人,應當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轉讓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五章 廣告宣傳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傳內容應當准確、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騙、 遺漏 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廣告宣傳材料中直接或者間接含有特許人的經營收入或者收益的記錄、數字或者其他有關資料,應當真實,涉及的地區及時間應當明確。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誤導、欺騙、導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標、廣告畫面及用語或者其他辨識標記。
第二十六條 在特許經營推廣活動中,特許人不得人為 誇大 特許經營所帶來的利益或者有意隱瞞特許經營客觀上可能出現的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許經營活動的管理和協調,指導當地行業協會(商會)開展工作。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特許人、被特許人信用檔案,及時公布違規企業名單。
第二十八條 特許經營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行業規范,開展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二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 1 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其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備案 。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報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在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專利許可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簽訂專利許可合同,並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備案事宜。
第三十一條 在開展特許經營活動之前,特許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資企業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業務。
第三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向原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增加「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經營范圍,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二)企業營業執照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修改);
(四)證明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有關文件資料;
(五)反映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基本信息資料;
(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七)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審批部門應當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 30 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申請人獲得批准後,應在獲得審批部門換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變更手續。
第三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在每年 1 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原審批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外國投資者設立專門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時,除符合本辦法外,還須符合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將已開展業務的情況向原審批部門備案,繼續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按本章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港、澳、台投資企業在內地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參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 3 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九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 3 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條 特許人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廣告宣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原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選擇加盟體系應注意事項
選擇加盟體系應注意事項近年來,國內連鎖加盟業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連帶吸引大量的投資加盟者加入此一行業,然對有意投資的加盟者,在面對眾多的加盟品牌時,究竟應如何選擇方為上策?中華民國加盟促進協會秘書長桂世平先生提供以下幾點做為參考。
一、須選擇本身已有相當經驗的連鎖體系,包括經營時間的長短及店數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時間不長,店數又少的品牌,由於本身連鎖的經驗都還不充足,加盟者貿然加入,風險性自然較高。
二、技術難度不能太高。
一般加盟者通常皆為外行,所以技術性愈低的行業愈適合加盟(如超商),技術難度若愈高,出師的時間愈長;通常技術性較高的行業,如美發、眼鏡等,較適合內部創業而不適合加盟。
三、須注意選擇行業的發展趨勢,究意是在穩定中成長?或是日趨沒落?
特別是有些屬於流行性的行業,在剛加盟時生意鼎盛,沒多久熱潮過去後,生意便一落千丈。
四、須考量個人興趣,由於每個行業皆有不同的行業特性,加盟者最好選和自己志趣相投的行業加盟,不要只一味顧著賺錢而忽略個人興趣。
五、須考量總部在同業中的競爭能力,這其間涉及到總部提供給加盟店的支援有多少?因為同業間的競爭必然會涉及到品牌的優劣,第一品牌競爭力自然較強,相對的較小的品牌競爭力自然較弱了。
六、打聽已設立的加盟店,如果是一個品牌健全的加盟體系,應該會很樂意將所有店面的地址、電話告知加盟者,加盟者可先行向這些已開店者打聽相關資訊,而這種方式所獲得的資訊往往是最真實的,加盟者也可從其中了解未來大致的營運狀況。
除了以上六點外,當然加盟者本身的人力及資金等皆是加盟時所必須考量的因素。
最重要的是在簽合同的時候要寫清楚權利和義務,別到時候搞不清,合同寫清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