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電商新零售通過社群來實現快速裂變
㈡ 什麼是連鎖經營模式詳細些!
特許經營連鎖是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因此也稱之為特許連鎖。連鎖經營優勢 1、連鎖經營已經形成了時代的潮流發展方向,現在各個繁華地段,城市中心及居民生活區均已看到各種不同性質的連鎖加盟店。 2、連鎖經營作為一種現代商業運作方式,以其獨特的經營機制顯現出強大的生命力。 3、連鎖合作是前所未有最成功的市場策略。 4、全球性市場調查,超過92%的由獨立經營轉為連鎖經營事實說明,連鎖經營獲得成功極大。 5、美國商務部的統計也表明,獨立開辦公司的業主,成功率不到20%,而加入連鎖體系開辦的企業,成功率高達90%。 6、在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以消費者為中心的市場模式已是大勢所趨,而連鎖合作正適應了這種模式的變革。 7、連鎖經營的最大優勢就是:獲得一個成功的經營模式,直接擁有他人的成功經驗和品牌優勢,站在巨人肩膀上創業。 8、加盟連鎖是商業運作的高級形式。 9、加盟方同樣也是獨立法人,享有管理權和支配權。 10、取固定加盟金、保證費,不收取每年固定許可金、管理費等,採取利益共享的方式,協同發展,降低加盟方負擔。
㈢ 連鎖便利店的經營模式有哪些
連鎖便利店的經營模式有哪些?
從根本上而言,加盟連鎖便利店賣的不是商品,而是服務。讓人更方便快捷地選擇所需商品,提供更為人性化的服務才是便利店的最大優勢,下面由水公館連鎖超市的小編大家介紹下經營模式的特點。
1、改變商品結構模式
傳統便利店經營包裝食品、百貨、洗化類商品等,千店一個樣,經營沒有特色。而連鎖便利店則可融入生鮮元素,突出健康、新鮮、便利等特色,提升庫存周轉。
2、增加配套服務
在連鎖小型便利店超市中要有獨立的社區服務空間,代繳水電費、物業費、電話費、收發件、網上代購等,這是原來便利店不具備的,也是大型綜合體不具備的,卻恰恰是顧客所需求的。
3、送貨上門
可以在有限距離內,為顧客提供社區送貨上門的服務。
4、突出特色
突出自己門店的經營特色。重點是要做好鮮活類商品還是加工烘焙糕點類商品,這一點老闆們必須明確清晰。
5、成社區消費圈
適度選擇店面周邊的經營范圍,自己不能實現的靠大家的經營品類來補充,在有限的范圍實現經營的互補,形成小范圍的社區消費商圈,提升對顧客的吸引力。
6、改變盈利模式
由原來便利店純粹的商品利潤盈利模式轉變為商品利潤+服務利潤的模式,並且逐步擴大服務利潤的份額。
7、線上線下結合
結合線上線下操作模式,擴大顧客消費群體,提升顧客體驗,同時迎合現在的零售發展趨勢,得到更多的資源,實現最大化的資源整合。
8、投資成本少
這種加強型便利店,因為面積不大,店面投資成本小,並且目前正是布局的黃金時期。所以這種新型便利店優勢還是很明顯的,可以考慮加盟連鎖,初期優惠政策還比較優惠。
㈣ 加盟連鎖店是什麼性質的經營方式
如果你要做一個加盟店,首先你當然要去構建這個體系,並使這個體系在經營實踐中獲得成功,然後就可以去招商,讓人復制這個體系了
㈤ 連鎖經營的運作模式
連鎖經營包括三種形式:直營連鎖、特許經營和自由連鎖。
特許加盟FC(Franchise Chain) 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加盟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系即為特許加盟。特許加盟總部必須擁有一套完整有效的運作技術優勢,從而轉移指導,讓加盟店能很快的運作,同時從中獲取利益,加盟網路才能日益壯大。因此,經營技術如何傳承,則是特許經營的關鍵所在。
直營連鎖RC(Regular Chain) 就是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型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自願加盟VC(Voluntary Chain) 即自願加入連鎖體系的商店。這種商店由於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開店伊始就由連鎖總公司輔導創立,所以在名稱上自應有別於加盟店。自願加盟體系中,商品所有權是屬於加盟主所有,而運作技術及商店品牌則歸總部持有。所以自願加盟體系的運作雖維系在各個加盟店對「命運共同體」認同所產生的團結力量上,但同時也兼顧「生命共同體」合作發展的前提,另一方面則要同時保持對加盟店自主性的運作,所以,自願加盟實際可稱為「思想的產業」。意義即著重於二者間的溝通,以達到觀念一致為首要合作目標。
㈥ 什麼是連鎖加盟式商業模式
連鎖加盟制度是存在於連鎖加盟總公司(Franchisor)、加盟店(Franchisee)之間的一種合同關系,但是這種合同是一種既定格式的合同,而非經由雙方協議而訂立下的合同。即總公司事先將合同的內容擬妥、印妥,然後將相同定式的合同交付與眾多的加盟希望者,請其同意後簽訂的一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