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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便利店加盟全資託管

發布時間: 2021-10-22 04:19:04

⑴ 想開家超市或便利店,是加盟好還是自己開好

超市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再平常不過的東西了,畢竟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離不開超市。隔三差五去超市逛一下,置辦一些家庭所需要的物品也成為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超市也=也有大小之分。我們常見的小超市大部分是個人自己開的,當然也有加盟的,商品種類以一般生活用品為主;而大型的商超一般都是加盟店或者直營店,幾乎涵蓋了大部分的日常用品,種類非常齊全。

如果自己想開超市,個人認為自己開店比較好一點。首先,自己開店投入小。與加盟的超市相比,個人自己開店畢竟更省錢,加盟的超市都有加盟費,再加上設備費用和品牌等各種費用,加盟開店成本比較大。其次,不受限制。加盟的超市除了進貨渠道的限制,還有售賣價格的限制,再加上各種合同約定的限制,限制性非常大,而個人開店可以自由發揮;最後,更有干勁。加盟開店感覺還是在給別人打工,而自己開店讓人感覺是自己當老闆,自己幹事業,所以會更有激情,也更加有動力。

三、自己開店有動力。

加盟品牌店給人的感覺受還是給被人打工,而自己好像就是一個店長。自己開店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自己決定,干多干少都是給自己干,所以會更有激情和動力。

你認為開超市有必要加盟嗎?

⑵ 我想加盟一個便利店,但是怎麼才知道這個公司不是騙人的

現在很多加盟品牌確實可以提供很多加盟模式。「便利店老闆內參」的忠實老闆們也經常在留言中提到,半托或全托的加盟模式。半托和全托在加盟模式中比較常見,但即使你選擇了全托模式,也不意味著你什麼都不用管了。最簡單的,每月的營業額你得自己來核計吧,總不能把錢也全權託管給別人。像這樣,看似簡單的小事,但管理起來也不能完全統一,很多管理細節是需要你事先了解和學習的,否則就容易造成不必要的虧損。

今日,小編與各位老闆一起交流交流加盟商的那點事。

便利店加盟商一般制定他們的加盟政策時都會包含以下幾點:

1、 加盟費(需要注意合約期是幾年)

2、 設備費(如開一個奶茶店需要買很多設備:冰箱、封口機、收銀機……)

3、 裝修費(裝修費通常是加盟商和加盟者共同承擔的,一般情況下加盟者佔比較多)

4、 保證金(有的有,有的沒有)

5、 管理費(運營管理過程中總公司提供的服務)

6、 培訓費(包括管理和技術方面的技能培訓)

7、 商品費(配送加盟產品所產生的費用)

8、 其他名目的收費(品牌推廣、宣傳等)

加盟便利店大致需要收費的項目就是以上這些。

針對加盟費,不同品牌各不相同,從幾千到幾十萬的都有,一般是品牌越大加盟費相對也越高。同樣的,品牌越大,加盟商對加盟者的標准要求也會較高。對於有些高端品牌加盟政策來說,加盟者是否有充裕的資金實力,並不一定是最重要的衡量標准。相反,高端品牌加盟商更加看重的是,加盟者是否真的有能力經營好門店,做好管理並能夠持續發展,是因為高端品牌商更注重企業的品牌,只有挑選出好的種子才能種出好的果實。

總之,開一家加盟店並不是那麼容易,正式加盟以後,除了加盟商會提供的服務援助以外,店老闆也需要更主動積極地學習如何管理門店(對資金、員工、運營等方面)、如何計算前期投入和預期效益、如何發現自己的問題和發揚自己的優勢等。

最後還是要再提一下剛開始說的那個問題:想要加盟開店的老闆,千萬不要總想著全部託管做甩手掌櫃,只要盡心、用心、有責任心的去管理你的門店,相信你的生意一定會越做越紅火!祝願各位老闆生意興隆!

⑶ 便利店採用連鎖加盟的模式有什麼弊端

弊端很多,我這里說兩點:

1、便利店連鎖的目的是規模化,邊際效應最大化。不過在中國幾個大城市便利店的經營中,都出現了邊際效應逐步為零的狀態。其實,規模化的過程中,會出現多個邊際效應不升反降的階段,如果企業熬不過去,就可能失敗;

2、便利店加盟模式是抄襲日本的,但是在中國並不是很適用。日本的模式更多的是要求長期經營,相信總部,對總部的依賴非常大。中國的便利店加盟,市場有太多不確定因素,包括經營者也多為短期行為,往往加盟店的生意反而做不過直營店,這個再日本完全是反過來的。

中國市場巨大,這個模式應該說是沒有飽和的,最多也就是在部分區域飽和了。

能克服這些弊端的辦法,一是繼續擴大規模,跨過邊際效應為零的區域;二是等待市場和消費者繼續成熟,更用心的經營門店。至於替代模式,世界上還沒有看到新的模式出現。

⑷ 便利店加盟好還是自己開好

不能一概而論,這要看你自己具體條件和當地便利店環境而定。

加盟的優勢:

1、加盟主都有品牌和知名度,加盟商借用人家的品牌優勢可以得到客戶比較好的認可度。

2、加盟主一般都有統一的采購和配送系統,可以為加盟商供給產品的配備和供貨保證,其他可以保證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優勢(不是必定的)。

3、加盟主對加盟商都會做不同程度的商圈考察,會做出一個預估,來衡量門店未來運營情況。不過不少盟主為了多吸引加盟商,誇張預估額將會成為一個巨大的風險。

4、加盟主有一整套處理門店的規范制度和流程,大大下降了加盟商管理成本。不懂便利店運營的加盟商,加盟則可以獲得現成的經驗。

5、人員一般需要加盟主統一培訓和指導。

6、連鎖盟主往往有單店不具有的一些產品,例如自有品牌產品、店內加工速食、服務收費項目等。

7、加盟者可以從盟主獲得統一的裝修和設備(租借)。

8、加盟只需要有不錯的網店和一定量的資金,可以不需經驗即可開一家便利店。

9、一個盈利的加盟店,當運營走入正規,加盟者可以脫手,作為出資者,只由店長處理即可。

加盟的劣勢:

1、一些盟主未必能保證絕大多數的加盟者的投資利益,畢竟是雙方合作,分擔風險的,不過加盟主的強勢地位幾乎構成風險都是加盟者承擔,一旦運營不善,損失的都是加盟商承擔。從這點上看加盟的風險未必小於自營。

2、特許加盟產品品種決定權在盟主,價格是統一控制,在價格不具優勢情況下,品牌優勢就會表現出來,也會降低一定的競爭壓力。

3、加盟商需要付出一定數額的加盟費用,相當於獲利的一部分是加盟主的。

4、一旦加盟商在短期運營中不盈利的情況終止加盟關系,許多費用將無法回收,全部由便利店加盟商承擔。

自營的優勢:

1、同樣規模的單店自營的投入相對加盟要少,獲利無需分給他人。

2、運營自主,不論是價格還是產品采購,自主權都在自己,想賣什麼產品就賣什麼產品,想調價就調價,想給顧客抹零就抹零,畢竟普通老百姓對價格是很敏感的。

3、好的便利店運營者都會與周邊的顧客打成一片,良好的友情關系和價格優勢是極具殺傷力的。

4.船小好調頭,自己運營隨時可以調整,只要虧本就可立刻選用相應措施來解救,或盡早關閉店,相對加盟可以削減投入的損失。

自營的劣勢:

1、沒有或很少能有連鎖加盟的品牌服務收費項目。

2、沒有一同的采購和配送,在產品質量和進價上不具有優勢(這兒的進價有可參議的當地,後面會表述)。

3、沒有品牌優勢,關於部分顧客會感到信譽度不能保證。

4、如果連鎖便利店應用競爭手段,單店會很難抵擋。

5、如果運營者不具運營經驗,一旦出現競爭就會節節敗退,而連鎖便利店可以仰仗總部整體優勢資源去競爭。

6、自營沒有象連鎖便利店一樣的完善的處理流程和規范,管理水平會較低,運營效率也會較低,其他人員素質難以保證,損失相應也會大一些。

2021年:不管您是開加盟店還是自營店,大灃貨架都希望大家心想事成,賺得更多!


⑸ 開便利店是加盟好,還是自己開好

自己開店,店鋪名稱沒有品牌效應,消費者對你的新店缺乏信賴。所以,在開店初期有可能會面臨無人光顧的慘狀。這點對於初次創業者尤為重要,一些經商經驗不足的店主,很可能直接在開店初期就倒下了。另外,自己開店沒有成熟的管理模式,所有的一切都是要靠店主自己摸索。這無疑也增加了店鋪走向正規的時間成本和風險成本。但是,自己開店也有諸多的優點,首先因為是自己的品牌,所以無需向誰繳納高額的加盟費,這對於資金緊張的創業者來說,可以大幅度縮減創業成本。其次,雖然說自己開店沒有加盟店直接套用的管理模式,但是卻有著靈活機動的特點!創業者可以根據自己所處的商業環境和經營狀況隨時做出調整。總之,自己開店就是完全自主,是嚴格意義上的創業。一旦開店成功,創業者可以積累豐富的開店經驗,同時,也可以將自己的品牌形成連鎖,從而實現最大程度的市場佔有。
而加盟店則和自己開店有著幾乎相反的優缺點。加盟別人品牌的店,一開業,就被消費者熟知,人們對於加盟店的產品和服務都比較熟悉和信賴。所以,即使是剛剛開店,也會很快被認可。在品牌被認可的前提下,如果新開店搞一些促銷或者降價,那麼將會大幅度刺激人們的購買慾望。完全可以實現新店開業的開門紅。同時,無論是店鋪產品裝修還是管理模式,總店都會對加盟店直接輸出套用已經成熟的體系。所以,創業者非常省心。當然了,省心是需要付出代價的,高昂的加盟費就是代價最直接的表現形式。凡事有利就有弊,加盟店可以享受總店的品牌光環,也同樣可能會因為總店品牌出現污點而受到連累。一旦創業者所加盟的品牌出現品牌危機,那對於加盟店來說,很可能形成致命的打擊

⑹ 開便利店是加盟好還是自己開好

您好,開便利店是加盟好還是自己開好?

加盟和自己開便利店這個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決定的,如果自己有這類經驗,是可以自己來進行開便利店的,如果沒有的話建議是選擇加盟,便利店加盟可以幫您減少投資費用,以及投資風險,為什麼會這么說呢,品牌加盟便利店有著自己的專屬供應商,設備等裝修都會統一化並且價格會低於其他市場,降低投資風險就是一般品牌連鎖便利店都是有常年的積累經驗總部幫您免費指導開店等等,供應商品貨物及時。以上內容如果對您有幫助望採納,謝謝。

如果您在深圳、廣州、東莞、惠州等地方不妨了解一下中業愛民連鎖便利店,中業愛民連鎖便利店,自2006年成立至今,已有門店1200餘家,始終堅持緊密型管理,以直營和特許加盟為發展模式,遍布深圳、廣州、東莞、惠州地區,為廣大消費者提供了更有品質更便捷的服務。自建萬平物流服務中心,在深廣莞惠地區擁有極具競爭力的本地化服務優勢。

⑺ 加盟便利店要注意什麼

加盟便利店要注意:開店最主要就是開在什麼地方,太熱鬧地方店租又太高,太偏僻的又怕沒生意!便利店最主要還是貨源,簽合同時等等。

1、加盟便利店,選擇好店址尤為重要。投資便利店,選擇合適的店址非常重要,這是便利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便利店的優勢在於「便利」,因此便利店大多設在社區和娛樂設施比較集中的地區,使得顧客購物更加方便。

4、要注意對端頭貨架的利用,因為這是門店的黃金點,顧客在這些地方的駐足時間最長,應擺設一些高毛利的暢銷商品。

(7)連鎖便利店加盟全資託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要加盟的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相關技巧

1、在加盟前期,要注意合理的籌措資金,合理的投入資金。

2、控制好經營成本,規劃好進貨策略。

3、學會管理員工。

4、學會管理客戶,建立良好的客戶關系。

⑻ 加盟便利店好一些還是自己開便利店好一些

您好,加盟便利店好一些還是自己開便利店好一些?

加盟和自己開便利店這個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決定的,如果自己有這類經驗,是可以自己來進行開便利店的,如果沒有的話建議是選擇加盟,便利店加盟可以幫您減少投資費用,以及投資風險,為什麼會這么說呢,品牌加盟便利店有著自己的專屬供應商,設備等裝修都會統一化並且價格會低於其他市場,降低投資風險就是一般品牌連鎖便利店都是有常年的積累經驗總部幫您免費指導開店等等,供應商品貨物及時。以上內容如果對您有幫助望採納,謝謝。

如果您在深圳、廣州、東莞、惠州等地方不妨了解一下中業愛民連鎖便利店,中業愛民連鎖便利店,自2006年成立至今,已有門店1200餘家,始終堅持緊密型管理,以直營和特許加盟為發展模式,遍布深圳、廣州、東莞、惠州地區,為廣大消費者提供了更有品質更便捷的服務。自建萬平物流服務中心,在深廣莞惠地區擁有極具競爭力的本地化服務優勢。

⑼ 有沒有連鎖超市便利店咨詢管理公司

超市的經營,指的是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加盟商希望利用這些知識產權發展自己企業,由此而形成的特許加盟體系。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的統—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因此也稱之為特許連鎖。特許加盟連鎖的實質則是超市總部將自己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商標、商號、服務標識、經營模式等)出給獨立的加盟者,由其在總部的統一指導下共同經營的一種超市連鎖發展方式,是特許經營形式的一種,該種方式對於發展連鎖的超市總部而言,能實現在最短的時間里,以最小的投資獲得最大的擴張,即所討低成本迅速擴張」。下面,談一下特許經營中若干法律問題的看法。
一、超市特許經營中的收費問題
首先,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那麼我們就先從法律的角度探討一下超市特許加盟的收費問題。
1、加盟收費的法律淵源
特許加盟作為項特殊的經營方式,其加盟收費必須基於一定的法律關系才能產生。
加盟收費的間接法律淵源是我國的民商事法律,如《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根據這些法律,特許者(授權方)和被特許者(被加盟者)之間只要達成合意、訂立合法契約,即可按契約的約定收取加盟費用。
加盟收費的直接法律淵源是原國內貿易部1997年11月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第八條第二款、第十二條第二款均規定了特許者有權向被特許者收取特許經營權費及各種服務費用,這實際上也賦予了特許者收取加盟費的權力。
2、加盟收費的法律構成
收費是權利(權力),任何收費都是建立在一定法律關系之上的,打一個不恰當的比喻,收費是法律關系的產物,每一項合理的收費都應該有其對應的一種法律關系。
我們認為,一般超市特許加盟收費主要可以分為三種,分別建構在三種不同的法律關系之上:
①基於知識產權(商標、商號、字型大小等)有償許可使用關系而產生的收費;
②基於商業指導服務關系而產生的收費(註:特許者對被特許者的服務依法可以是有償的);
③基於貨物買賣關系而產生的收費。除此之外,收費項目還包括個別基於其他法律關系而產生的雜項費用,但主要是上述三種。每一項收費都應對應—種法律關系作為依據,使收費有理有據、清晰明了。
請看下面的文字列圖:
①知識產權使用費——知識產權有償使用關系
②加盟店管理指導費——技術咨詢服務關系
③貨款及運費——貨物買及附隨義務關系
④雜項費用——其它相應法律關系
3、現行加盟收費制度的不足
我們現在許多從事超市特許經營企業的加盟收費制度、收費項目中基本上都會有定期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加盟金)這一項(註:「特許權使用費」這一概念出自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的教材)。經營特許加盟,主要的經濟收益就來自定期向加盟店收取加盟金。可問題就出現了:「什麼是『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的法律性質是什麼?」 在「特許權使用費」的問題上我們不能簡單的照搬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教材中的相關概念,因為這個概念過於含糊,它沒有穩固的法律關系作後盾。我們也不能簡單將基於不同法律關系而產生的加盟收費籠統地歸入「特許權使用費」的概念中,而是應該將加盟收費明晰化,通過收費項目各自明確的法律關系來分別加以調整。現行的加盟收費制度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特許權使用費」這一項上,該收費項目的概念本身就比較模糊,其法律依據和所對應的法律關系也比較單薄。「特許權使用費」的概念與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加盟咨詢指導費似是而非,模糊不清的收費項目會降低加盟合同的對價性,引起不必要的疑義。
在特許加盟知識尚不算普及的今天,就連人民法院都把特許加盟案件劃入聯營合同糾紛一類,那我們就更加應該把這一特許加盟的主要收費項目明確化、規范化。
4、改進加盟收費制度的設想
我們認為,應該從法律角度著手,對現行一般超市特許企業的加盟收費制度在法律上作出一些調整,明確地把「特許權使用費」分為兩項:①知識產權有償許可使用費;②加盟店管理指導服務費。這樣做的好處在於:這兩項收費是完全基於兩種法律關系而產生的各自獨立的收費,只要有一種法律關系存在,該關系所對應的收費權利義務也就存在了。換句話說就是,只要特許加盟關系存在,只要加盟店在使用授權者的商標、商號、字型大小等知識產權,它就應該定期支付授權者一定的使用費用。加盟店不能以授權者提供的服務有問題而拒絕支付知識產權使用費。從訴訟實踐來看,一旦因加盟收費問題引發訴訟,法院也比較容易認定其中的法律關系。
二、超市特許經營中的風險與控制問題
辯證唯物主義告訴我們,凡是事物都有它的兩面性,經營特許連鎖的優點突出、低成本擴張,既增加了超市的知名度,又獲得豐厚的回報,同時也帶動經濟增長。但是,它的缺點也是很明顯的:由於加盟者是獨立實體,經營自由度高,因此總部對加盟店的控制力度小,管理難度高,繼而各類風險也就隨之發生。我們可以把超市特許經營的風險歸納為以下兩類:一是法律框架內的風險;二是經營框架內的風險。本文主要試圖分析法律框架內的風險。
(一)什麼是法律框架內的風險?
我們知道,維系特許授權者與特許加盟者關系的往往只是一紙契約,而在特許授權者與特許加盟者之間發生的卻是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的特許使用等一系列復雜的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許經營所牽涉到的法律關系涉及了行政法、民法、商法、經濟法等數個法律部門,用以調整特許經營的法律規范和行政法規、規章有幾十個之多,如此之多的法律規范來調整—項商業行為,在工商領域中還不多見。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特許經營對於法律的依賴極其之大也可見一斑。具體來看,法律框架內的風險主要有:
1、違約之險
我們這里所說的違約風險並非一般意義上的合同違約風險,而是在特許授權者與特許加盟者建立加盟關系之後,由於加盟者怠於履行特許加盟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服從授權者的管理而造成的風險。最常見的,是加盟者利用各種借口,拖欠應繳納的費用,又或者違反約定擅自進貨,更有甚者,加盟者不經授權者同意就擴大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的使用范圍。對於任何一個超市而言,這個風險的產生都有其特殊的原因。在每個超市的特許加盟連鎖體系中,加盟者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的財產所有權關系不變,在總部的指導下共同經營。在目前中國法律架構下,特許經營的法律環境,還不是很完善。由於沒有具體的特許經營立法,所以在審判實踐中對於加盟關系的認定,法院往往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第五十三條來加以調整。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總部授予加盟者使用這個超市的商標和店招等整體形象,就是所謂的CI(視覺識別系統)。而在法律地位上,總部與加盟者是完全平等和彼此獨立的,並不存在從屬關系。加盟者擁有獨立的經營權,由總部對其進行必要的業務指導,提供相關的技術和培訓支持。由於加盟者是各自獨立經營的實體,總部對其的約束有限,在這種情況下加盟者的某些自主經營行為有可能直接傷害授權者的利益,威脅加盟體系的安全。加盟者具體的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①不執行總部統一采購的規定,擅自進行采購;②不服從總部統一管理,自行其是;③隱瞞加盟店的銷售狀況,規避交納加盟金等費用的義務;④加盟者擅自單方終止合同等等。加盟者這些嚴重的違約行為直接侵害了授權方的利益,造成了權利義務關系的不對等,使授權方在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後不能享受到相應的權利。這種違約風險是所有法律風險中最大的風險。
2、侵權之險
由於特許經營往往和一定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知識產權的特許使用相關,所以在實踐中也會發生加盟者侵犯授權方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情況。比如說,加盟者未經許可擅自擴大、變更授權方相應授權使用的范圍,或擅自非法地進行轉授權、再授權,或擅自使用、傳播授權方的商業秘密等。又比如說,在雙方特許加盟關系終止後,加盟者不停止使用原授權方的相關授權,則其就構成了侵犯授權方的專有權利。侵權風險的唯一救濟手段主要就是司法途徑,但無論結果如何,企業都將承擔高額的法律成本,並因此導致特許企業管理成本上升,從而使授權方得不償失。

⑽ 24小時便利店一定要加盟嗎加盟和不加盟的優缺點在哪

自己也可以開啊,請人輪班就行了。
好處在於有一定規模的加盟店在管理上比較規范,統一進貨,價格也便宜一些,但是要交管理費。自己開店的話因為每種產品進貨都比較少,所以拿不到最低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