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連鎖加盟 » 加盟總部沒有商業特許經營備案
擴展閱讀
美業招商加盟 2025-06-02 00:30:29
漢芳加盟電話 2025-06-02 00:29:31

加盟總部沒有商業特許經營備案

發布時間: 2021-10-17 08:05:42

Ⅰ 加盟企業需要具備「國家商務部特許經營資格備案」的資格嗎

首先必須得滿足「兩店一年」的基本條件,即必須滿足以下三點的任意一點條件,總公司名下,有兩家分公司,且經營滿一年以上;母公司名下,有兩家子公司,且均經營滿一年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兩個個體工商戶。

招商加盟都需要特許經營備案嗎

正常是需要向商務部備案的。先在市商服委申請驗證「兩店一年」,再去省商服委審核資料並申請秘鑰,最好在商務部網站申請。

Ⅲ 做招商加盟沒有特許經營許可證有什麼風險嗎

是有一定的風險的。創業者在加盟前可以詳細的考察這個品牌的總部培訓方式,開店選址方式,運營督導方式等等,這樣可以能夠降低投資風險。

如果後期真的因為沒有特許經營許可證遇到了問題,可以:
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復印副本; 2,准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Ⅳ 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嗎

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為規范加盟經營行為,國家商務部於2007年出台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特許經營企業要按照規定進行備案。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因此,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

(4)加盟總部沒有商業特許經營備案擴展閱讀: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Ⅳ 沒有進行過特許經營備案的企業進行招商加盟是不是都不合法

是的,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
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
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因此企業要進行加盟連鎖的商業活動一定要先進行特許經營備案申請,關於備案申請流程可以我一幟連鎖企業平台。

Ⅵ 沒有商業特許經營的公司進行招商加盟活動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Ⅶ 加盟了沒有特許經營備案的公司可不可以把錢款退回來,可不可以把他們送進監獄他們這樣做犯法嗎

建議看看國家新近實施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如下為第四章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以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以特許經營名義從事傳銷行為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編輯本段]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商標許可、專利許可的,依照有關商標、專利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有關協會組織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指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製定特許經營活動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活動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十三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備案的,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Ⅷ 請問,我看中了個加盟店,不過我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系統里查不到備案,請問可以和他們合作嗎

商業特許備案是經營到一定規模必須強制執行的,一開始可以先開展加盟業務的。目前國內的法律法規以及監管不是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