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對連鎖加盟的有哪些規定
商務部令2004年第25號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特許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特許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投資設立特許經營網點,開展經營活動,但不得再次轉授特許經營權;或者將一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該被特許人可以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也可以在該區域內設立自己的特許經營網點。
第五條 開展特許經營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特許人不得假借特許經營的名義,非法從事傳銷活動。
特許人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不得導致市場壟斷、妨礙公平競爭。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當事人
第七條 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三)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四)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五)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並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六)具有良好信譽,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第八條 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第九條 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約定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人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其特許經營資格;
(三)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四)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信息;
(二)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使用並提供代表該特許經營體系的營業象徵及經營手冊;
(三)為被特許人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銷售、業務或者技術上的指導、培訓及其他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為被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特許人或者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特許人不得強行要求被特許人接受其貨物供應,但可以規定貨物應當達到的質量標准,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被特許人選擇;
(五)特許人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六)合同約定的促銷及廣告宣傳;
(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被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特許人授權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二)獲得特許人提供的培訓和指導;(三)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獲得由特許人提供或安排的貨物供應;(四)獲得特許人統一開展的促銷支持;(五)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被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營業活動;(二)支付特許經營費、保證金;(三)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未經特許人許可不得轉讓特許經營權;(四)向特許人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等合同約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許人的指導和監督;(六)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二)授權許可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內容、期限、地點及是否具有獨占性;
(三)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支付方式以及保證金的收取和返還方式;
(四)保密條款;
(五)特許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質量控制及責任;
(六)培訓和指導;
(七)商號的使用;
(八)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
(九)消費者投訴;
(十)宣傳與廣告;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條款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特許經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下列幾種:
(一)加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二)使用費:是指被特許人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
(三)其他約定的費用:是指被特許人根據合同約定,獲得特許人提供的相關貨物供應或服務而向特許人支付的其他費用。
保證金是指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一定費用。合同到期後,保證金應退還被特許人。
特許經營雙方當事人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商定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於三年。
特許經營合同期滿後,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可以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特許經營合同的續約條件。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原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者其他標志,不得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申請注冊為相似類別的商品或者服務商標,不得將與特許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請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商號,不得將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門店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志用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特許人應當在正式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日2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真實、准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和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十九條 特許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從事特許經營的年限等主要事項,以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內容和納稅等基本情況;
(二)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點、經營情況以及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表等,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占被特許人總數比例;
(三)商標的注冊、許可使用和訴訟情況;商號、經營模式等其他經營資源的有關情況;
(四)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收取方法及保證金返還方式;
(五)最近五年內所有涉及訴訟的情況;
(六)可以為被特許人提供的各種貨物供應或者服務,以及附加的條件和限制等;
(七)能夠給被特許人提供培訓、指導的能力證明和提供培訓或指導的實際情況;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曾對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等;
(九)特許人應被特許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資料。
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被特許人遭受經濟損失的,特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自己經營能力的資料,包括主體資格證明、資信證明、產權證明等。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等合同約定的資料。
第二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間及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二條 未與特許人鑒定特許經營合同,但通過特許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許人商業秘密的人和申請人,應當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轉讓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五章 廣告宣傳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傳內容應當准確、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騙、遺漏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廣告宣傳材料中直接或者間接含有特許人的經營收入或者收益的記錄、數字或者其他有關資料,應當真實,涉及的地區及時間應當明確。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誤導、欺騙、導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標、廣告畫面及用語或者其他辨識標記。
第二十六條 在特許經營推廣活動中,特許人不得人為誇大特許經營所帶來的利益或者有意隱瞞特許經營客觀上可能出現的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許經營活動的管理和協調,指導當地行業協會(商會)開展工作。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特許人、被特許人信用檔案,及時公布違規企業名單。
第二十八條 特許經營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行業規范,開展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二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其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報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在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專利許可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簽訂專利許可合同,並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備案事宜。
第三十一條 在開展特許經營活動之前,特許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資企業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業務。
第三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向原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增加「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經營范圍,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二)企業營業執照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修改);
(四)證明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有關文件資料;
(五)反映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基本信息資料;
(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七)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審批部門應當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申請人獲得批准後,應在獲得審批部門換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變更手續。
第三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原審批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外國投資者設立專門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時,除符合本辦法外,還須符合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將已開展業務的情況向原審批部門備案,繼續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按本章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港、澳、台投資企業在內地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參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九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條 特許人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廣告宣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 2月 1日起施行,原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⑵ 連鎖店屬於商標的哪個類別
連鎖店屬於商標的第35類。
即3501廣告、3502工商管理輔助業、3503銷售(合同)代理、3504人事管理輔助業 、3505營業場所搬遷服務、3506辦公事務、3507財會、3508單一服務。
為他人將各種商品(運輸除外)歸類,以便顧客瀏覽和購買;這種服務可由零售商店、批發商店、自動售貨機、郵購目錄或藉助電子媒介提供,例如通過網站或電視購物節目。
(2)連鎖加盟屬於幾類擴展閱讀:
截至2017年,商標國際分類共包括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項目11類,共包含一萬多個商品和服務項目。申請人所需填報的商品及服務一般說來都在其中了。不僅所有尼斯聯盟成員國都使用此分類表,而且,非尼斯聯盟成員國也可以使用該分類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聯盟成員可以參與分類表的修訂,而非成員國則無權參與。
尼斯分類表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按照類別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一部分是按照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另一部分是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
⑶ 做連鎖加盟要注冊哪幾類商標
需要申請第35類。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注釋]為他人將各種商品(運輸除外)歸類,以便顧客瀏覽和購買;這種服務可由零售商店、批發商店、自動售貨機、郵購目錄或藉助電子媒介提供,例如通過網站或電視購物節目替他人推銷進出口代理350005 , 拍賣350030 , 替他人推銷350071 , 替他人采購(替其他企業購買商品或服務)350085, 市場營銷350106, 電話市場營銷350107, 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350120, 為他人安排和組織市場促銷
⑷ 連鎖店用不用注冊35類商標為什麼
第一、看看第35類點分類情況:
【3501】廣告
【3502】工商管理輔助業
【3503】替他人推銷
【3504】人事管理輔助業
【3505】商業企業遷移
【3506】辦公事務
【3507】財會
【3508】單一服務
【3509】葯品、醫療用品零售或批發服務
根據上述分組的字面意思,我們可以簡單粗暴的先大概概括,那些類型或者經驗性質的企業要注冊第35類商標:
1、廣告公司、策劃公司、設計公司等文化創意服務。注冊的核心商品內容為:戶外廣告350003、※廣告設計C350001、廣告策劃C350002、廣告宣傳350039、廣告稿的撰寫350099、廣告代理350047等。
2、進出口貿易公司、電商等銷售交易服務。注冊的核心商品內容為:進出口代理350005、市場營銷350106、電話市場營銷350107、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350120。特別注意的是最後的「為商品和服務…...提供在線市場」是2015年1月1日最新出現的,之前是沒有的。也是標志著電商服務商標的明確。
3、商業管理咨詢服務類公司。主要是針對為企業提供商業信息服務,商業調研服務等。以及商業管理,主要為飯店管理,商業顧問等。(也就是為企業服務的企業)注冊的核心商品內容為:商業管理輔助350001、飯店商業管理350078、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350096、商業信息350065、民意測驗350066、通過網站提供商業信息350119等。同時也適合公關公司、商業服務公司等。
4、葯店、醫院葯鋪等。注冊的核心商品內容為:葯用、獸醫用、衛生用制劑和醫療用品的零售或批發服務350108、※葯品零售或批發服務C350009,等。
4、獵頭公司,招聘服務及人事管理等類型的公司。注冊的核心商品內容為:職業介紹所350012、演員的商業管理350079、為挑選人才而進行的心理測試350090等。
5、會計財務公司。注冊的核心商品內容為:計350015、繪制帳單、帳目報表350016、商業審計350017、稅務申報服務350123等。
6、秘書及辦公服務類型公司。注冊的核心商品內容為:文秘350072、復印服務350009、文件復制350026、開發票350098、計算機文檔管理350061、在計算機資料庫中更新和維護數據350117(網管)、辦公機器和設備出租*350013等。
以上6種類型公司,可以說是必須注冊第35類商標。否則被別人搶注,將會有很嚴重大後果,輕則改名換姓,重則官司纏身。
互聯網公司必須注冊地35類商標。有網站,你就必須注冊第35類商標。為的就是推銷。
1、像門戶網站那樣,一般主要的盈利手段就是廣告,那麼自然就落入廣告公司保護的范疇。
2、像點擊付費廣告350113、通過網站提供商業信息350119等這樣的商品內容是現在網路時代的標配。作為商業管理和咨詢或服務公司,在新網路時代,不失為也是一個有力工具。
還有什麼企業需要注冊第35類呢?也就是剩下准備或者有目標有計劃在未來要開展上述6條相關業務活著其他相關聯的公司企業。在中國商標「注冊在先」原則的大范圍下,早注冊,早獲權。
⑸ 商標注冊類別35類是否包括加盟連鎖
35類: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
43類:35類 都注冊是最全面的。
如果你在35類沒注冊,別人是可以注冊的和你一樣或者近似的商標。
商標在投資或經營過程中作為資產的價值,即商標資產所含資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資本價值,而不是榮譽上的或主觀上的價值。常見的價值判定通常決定於商標的認知度、認可度,以商標能夠為企業帶來的預估測值來評測。
(5)連鎖加盟屬於幾類擴展閱讀:
以下幾種情況在此說明:
1)本身缺乏顯著性或屬於商標法律禁注禁用的詞語不能通過查詢來判斷其申請注冊是否能被核准;
2)如有在先申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在查詢時還未進入商標局資料庫,因兩者時間相近會使查詢結果無法反映;
3)如查詢報告提供了幾個可能構成近似的商標,代理人只是通過一般審查標准和經驗來做出分析,其意見僅供參考,並不能代表商標局的審查意見;
4)對於組合商標,如僅查詢了商標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實際申請商標中的其它部分(如圖形)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也會導致商標整體被駁回。
⑹ 連鎖加盟是什麼意思
一、特許加盟的概念
特許加盟(連鎖)恐怕是當今商業界最流行的詞語了。開展特許加盟業務的公司也遍布各個行業的各個角落。那麼,什麼是特許加盟呢?特許加盟又有什麼好處呢?特許加盟為什麼會成功呢?不清楚這些問題,就不會做好加盟事業。
1、國際特許經營協會對特許加盟的解釋
特許加盟是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契約,特許人向受許人提供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特許權,並給予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采購等方面的指導和幫助,受許人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通俗講特許經營是特許方拓展業務、銷售商品和服務的一種營業模式。
2、特許加盟的特徵
(1)特許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等與他人的資本相結合來擴大經營規模的一種商業模式。特許加盟對特許人來說,是技術和品牌價值的擴張,經營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資本的擴張。
(2)特許加盟是一種雙贏的商業模式。只有使特許人獲得比他獨自直營更有效率的發展,讓受許人獲得比獨自經營更多的利益,特許加盟才能進行下去。
(3)特許加盟是一種智能型的商業組織形式。特許加盟使特許經營人能夠最充分地組合、利用自身的優勢,並最大限度地吸納廣泛的社會資源,受許人則降低了創業風險和時間、資金等創業成本。
總之,特許加盟是二十一世紀開店創業的新趨勢、新潮流,是推動未來社會經濟發展新動力,她將為許多創業者帶來新的創業機遇和贏利前景
⑺ 什麼叫連鎖經營,有哪些分類
連鎖經營是指授權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權者使用,被授權者按合同規定,在授權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授權者支付相應的費用。因此,連鎖快餐企業就是採用連鎖經營的快餐企業。
連鎖經營有特許加盟 (Franchise Chain, FC)、直營連鎖 (Regular Chain, RC)和自願加盟(Voluntary Chain, VC)三種模式。
以上內容節選自『天財商龍』餐飲研究院出品的《中國餐飲連鎖合作機制研究報告》,完整內容來自『天財商龍』網站(連鎖餐飲信息化一站式閉環解決方案提供商)。
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轉載。
⑻ 互聯網企業如果想做全國加盟需要選35類哪些小類
引文一篇揭秘加盟行業的黑幕,並不針對某個具體的品牌,只說加盟這個行業。
既然有人想把加盟作為自己的一個事業,最起碼說明兩個問題,第一是他非常想賺錢,願意為賺錢付出成本。第二是他沒有什麼經商經驗,想走加盟這個捷徑。自然而然,我們這些人的賺錢機會也就來了,我們賺的就是他們的錢。
從環節上來說大概有三個階段。
一、前期准備
打鐵還要自身硬。想讓別人加盟你的公司,最起碼自己要先有一家公司。所以工商登記還是必需的,還好現在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以後,開公司變得易如反掌,如果想為以後的自己留個後路,到黑市上買一套身份證、U盾,找個代理商很快就能開辦好一家公司。要注意的是,公司最好開在大城市,以北上廣深和省會城市最好,因為這些城市的商譽好,公司開在這里也顯得你有實力。
公司開好以後,還要再用心打造一個樣板店。這個樣板店一方面作為公司的經營場所,另一方面還要作為對外展示的窗口,以便有人上門參觀時有東西可看、可講。這個樣板店的打造可以說是整個騙局中最費心思、也最費成本的環節,但只要這個做好,基本上可以坐收漁利。當然,現在還有很多網路加盟、微商加盟有點傳銷的性質,根本就不用樣板店了,這是後話,一會再說。
全中國每天新開那麼多家公司,想要別人加盟你的前提,就是要讓別人知道你、相信你。怎麼做呢?廣告推廣是必不可少的。網站、電視、報紙都是我們做廣告的主要媒介。做廣告也有訣竅,網站和報紙一般都是靠文字展現,廣告詞一定要勁爆,比如「兩人開店賺百萬」、「充值招商日賺8000」、「投資千元賺賓士」這些,讓人看到以後就要點擊來尋求致富之道。
在電視台做廣告,關鍵在視頻,要營造出店面異常火爆的情景。其實這個也很簡單,比如說小吃店、西餐店這些,本來就沒什麼人吃,但是等拍廣告那天我們就在店門口宣傳:開業大酬賓,免費試吃。老百姓一看有免費的東西,那基本都是爭著搶著過來。再找幾個托兒拍一些排隊結賬的場景,後期剪輯一下,基本就成了。
那些網站、電視、報紙基本上象徵性地看一下你的營業執照,只要交了廣告費,誰管你這個公司是不是騙子公司呢。這個行業爆發以後,還滋生了很多專門做連鎖加盟的門戶網站,但是那上面有多少是有登記備案的合法公司,或者能真正盈利的加盟連鎖店,我想他們自己最清楚。
由某偉、某剛和某林代言的某某商機網、U某某招商網和31某某致富網三家加盟連鎖招商網站,因涉嫌加盟騙局被央視《經濟半小時》節目中曝光。據了解,三人的代言費都超過了百萬元。
二、忽悠交費
廣告投入總是很快能見到效果。過不了多長時間,就會有人要求上門考察。這個時候就要正式進入忽悠階段了。我把這個環節概括為「三感」。
1、感動
想搞加盟的人,都是自己做生意屢屢失敗又急需找到投資門路的人,他們坐火車、擠公交風塵僕僕來到了這里,身心俱疲。這個時候,要給他們無微不至的關懷。倒一杯水、說幾句熱心的話或者請吃一頓飯,目的是讓他們感受到熱情,留個好的第一印象。
2、感化
隨後就要帶他們參觀樣板店了(這種在餐飲加盟店騙局也非常多),參觀的過程其實不重要,一般人也看不出什麼門道,最關鍵的是參觀完的洗腦環節。一般要帶到一個會議室內,給他們講解公司的種種實力、種種利好、種種只賺不賠的保障,再找一兩個托兒冒充成功者來講一講自己飛黃騰達的經歷,隨後開始感化,所有的感化都是依照加盟者的心理開發的。
怕投入虧本?沒關系。我們用充足的數據和案例,來證明投入幾個月以後就可以回本,投資回報率可達百分之幾百以上。事實上,那些案例都是虛構的,都是在各個條件都滿足的基礎上,從理論上算出來的。
不懂怎麼選址、怎麼裝修?沒關系。我們有專業的老師陪你去選店址、統一裝修風格。事實上,所謂的老師只不過也是我們新招的業務員,他們哪懂什麼選址,哪裡人流量大就選哪裡,賠與賺全靠你運氣。事後萬一你賠了很多錢找上門,我們就說是房租太高。
不知道怎麼去買設備?沒關系。所有的設備都是我們專門研製的,不需要你購買,全部配齊。事實上,那些設備不過是市場上一般的設備貼上了我們的商標而已,我們提供這樣的設備也是為了從這方面多賺一點錢。
怕貨物銷售不出去?沒關系。我們承諾所有的貨物賣不掉全部換貨,讓你沒有後顧之憂。事實上,我們的換貨條件異常苛刻,換貨一般是得不償失的。
怕不會管理、不會營銷?沒關系。我們有專業的團隊去做前期扶持和後期培訓。事實上,前期扶持也只是去一兩周而已,後期培訓也只是為了持續的忽悠,讓你繼續交加盟費。
3、感召
所有的鋪墊做完,剩下的就是交費用簽合同了。繳費的模式一般有幾種:好忽悠的,就讓他交加盟費,交完會送設備、貨物、海報等,其實送的這些東西價值很低。不好忽悠的,就讓他交保證金,並承諾一定年限後可退還,其實退還的條件也是非常苛刻,幾乎沒有人能完成。碰到實在難纏的,就讓他不用交保證金也不用交加盟費,但是每個月要拿夠多少錢的貨物。這種雖然看起來開始不用交什麼錢,其實是最坑的,因為那些貨基本都是次品,沒有誰能夠完成銷售任務。
「三感」環節整完,基本上很多人就乖乖交費了。
三、正式得手
交完費以後就要簽合同了,整個騙局最關鍵的東西其實就在合同上。因為這個合同是格式合同,是我們預先設計好的,只要填上加盟者的基本信息和繳納的費用就可以了,很多看似普通的條款,其實都是我們找律師反復斟酌確定的,確保在事後有人找上門後對簿公堂我們也不吃虧。
只要簽完合同,基本上控制權就牢牢把握在我們手裡了,業內普遍的做法大概可以總結為這幾種。
1、金蟬脫殼
業界有一部分人秉承「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思想,包裝一個公司後就開始大肆做廣告,他們的加盟費、保證金一般收取較高,但是條件卻非常優厚,承諾高額返利或者送很多設備。等有幾十個人願意交款後,他們就溜之大吉,根本不會履行什麼合同條款。這類人注冊公司時一般是黑市購買的信息,很難找到本人。他們換個地方,又會用同樣的套路詐騙。
2、打持久戰
業界大部分人都會採取這種方式和加盟商「切磋武藝」。開始的時候會按照合同履行,但是由於他們的不專業,導致很多加盟商達不到預期收益,甚至賠錢。比如貨物滯銷、退貨量猛增等等。這個時候,一般的做法是先回收或者更換一部分貨物,把你穩住,等你再次找上門時,就會以各種理由拒不更換或者履行合同條款。因為一般不在一個城市,幾經折騰後也就會放棄了。在打持久戰中,失敗的一定是加盟商,因為他們耽誤不起。
3、拒不認賬
還有一部分特別沒職業操守的會選擇拒不認賬。當你反饋加盟店達不到預期收益時,他們會給你找各種原因,比如是你自己沒有按照培訓流程操作、地段選擇不好、外在因素發生變化等等,從來不說是自己的原因。他們算準了你不會因為幾萬塊的加盟費對簿公堂,也會拿合同中的格式條款來讓你放棄起訴,最終也是不了了之。
我表妹以前也是被加盟養兔子包回收坑了近十來萬,不過跟我半年就還清了。想加盟的人還是要謹慎,眼見的真不一定為實!
⑼ 加盟連鎖店屬於個體工商戶還是企業
屬於個體工商戶,還有看是否是個體和企業的區別最主要的就是是否有驗資這一步(注冊資金)
⑽ 做連鎖加盟要注冊哪幾類商標
需要申請第35類。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注釋]為他人將各種商品(運輸除外)歸類,以便顧客瀏覽和購買;這種服務可由零售商店、批發商店、自動售貨機、郵購目錄或藉助電子媒介提供。
商標注冊一般分為個人和公司申請兩種。
個人申請所需文件: (1)身份證復印件(需簽名);(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商標注冊申請書;(4)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
公司申請所需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蓋章) 2、商標注冊申請書;3、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流程總的來說大概需要14個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書(1個月左右), 實質審查(9個月) ,公告(3個月), 發證(1個月左右) 。
(10)連鎖加盟屬於幾類擴展閱讀:
一、繳費規范: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
至2017年4月1日調整為每件300元。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二、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1、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委託代理機構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並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5)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3)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託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特別說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後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