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連鎖經營與特許加盟有什麼區別
1、主體不同。連鎖經營的主體是企業自身,特許加盟的主體是企業和加盟商兩者。
2、關系不同。連鎖經營商自己經營,特許加盟商需取得加盟資質才能經營,並且需要嚴格按照加盟體系進行經營。
3、收入分配不同。連鎖經營商收入歸自己所有,特許加盟商需向企業繳納加盟費,剩餘收入由自己分配。
4、擴張速度不同。連鎖經營商都是自有資產,擴張速度有限;特許加盟商不屬於自有資產,更有利於擴張。
5、管理要求不同。連鎖經營商自己管理,而特許加盟需對加盟商進行管理。
6、風險不同。相對於連鎖經營,特許加盟商存在專利泄露和違背加盟體系的風險,如果出現該風險,可能對品牌形象造成影響。
㈡ 連鎖店和直營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店和直營店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2、法律關系不同
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連鎖店一般來講是指公司為了擴大自己在各個區域的市場,開幾家或更多的直營店,我們講的連鎖店實質也應當是一種直營店,簡單講,多家直營店就是連鎖店嘍,在所有權上理所當然屬於公司了,一般來說,連鎖店有著統一的CI。
3、特點不同
連鎖店具有經營理念、企業識別系統及經營商標、商品和服務、經營管理四個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專業管理及集中規劃的經營組織網路。
利用協同效應的原理,使企業資金周轉加快、議價能力加強、物流綜合配套,從而取得規模效益,形成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未來零售業不論走向何方,都將邁向連鎖經營。
直營連鎖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其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集中統一表現在: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一所有者,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或單一個人所有。
由總部集中領導、統一管理,如人事、采購、計劃、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一;實行統一核算制度;各直營連鎖店經理是雇員而不是所有者;各直營連鎖店實行標准化經營管理。
㈢ 請問 現在的特許加盟和連鎖店有什麼區別
特許加盟店就是有種點直接領導的連鎖店。
㈣ 直營連鎖店、特許經營店、自由連鎖店分別有哪些
直營連鎖:好利來、鄉村基、味千拉麵、呷哺呷哺、海底撈
自由連鎖店:SPAR超市
IGA
特許經營店很多:肯德基、沃爾瑪、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
很多商店都是既有直營店又有特許加盟店,也有的是先放開加盟後通過回購變成直營,如百麗
㈤ 加盟店與連鎖店有何區別
連鎖店和加盟店地的劃分標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權和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劃分,主要區別在於:1、連鎖店: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營銷策略、統一價格、統一核算;加盟店:有一家總部,提供貨源,更新產品適應市場、提供指導和幫助。
2、加盟就是加入別人的行業和銷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產品和產品價格,自己承擔自負盈虧。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
3、連鎖店是指專營一個品牌的產品(多為品牌擁有者自己經營),現在也有了品牌專賣店是集中幾個品牌的經營,前提是一定要有品牌形象有專區陳列的。加盟店指些店鋪商店商號接受加盟;獨立經營店根據總店創建立店名字叫xx店經營斷擴張已經滿足顧客需要,需要另外其街道立另外點名字叫做xx第店繼續叫做xx第二店類推。
(5)特許加盟連鎖店有什麼擴展閱讀:
連鎖加盟(chain)是指主導企業把自己開發的產品,服務的營業系統(包括商標,商號等企業形象,經營技術,營業場合和區域),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規定區域內的經銷權或營業權。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㈥ 特許經營店跟連鎖店有哪些相同點和不同點謝謝
特許經營店是連鎖店的一種 連鎖經營是一種商業組織形式和經營制度,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並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規模效益。連鎖經營包括三種形式:直營連鎖、特許經營和自由連鎖。 特許加盟FC(Franchise Chain)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加盟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系即為特許加盟 直營連鎖RC(Regular Chain)就是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型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自願加盟VC(Voluntary Chain)即自願加入連鎖體系的商店。這種商店由於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開店伊始就由連鎖總公司輔導創立,所以在名稱上自應有別於加盟店。自願加盟體系中,商品所有權是屬於加盟主所有,而運作技術及商店品牌則歸總部持有。所以自願加盟體系的運作雖維系在各個加盟店對命運共同體認同所產生的團結力量上,但同時也兼顧生命共同體合作發展的前提,另一方面則要同時保持對加盟店自主性的運作,所以,自願加盟實際可稱為思想的產業。意義即著重於二者間的溝通,以達到觀念一致為首要合作目標。 特許經營的特點 第一,特許連鎖具有資產獨立性的特徵。特許連鎖店之間以及連鎖店與總公司之間的資產都是相互獨立的,也就是加盟者對其店鋪擁有所有權。 第二,特許連鎖實行獨立核算。特許連鎖店與其總公司都是獨立核算的企業,特許店在加盟的時候必須要向總公司交納品牌授權金,並在經營過程中按銷售額或者毛利額的一定比例向總公司上繳定期權利金 。 第三,加盟者與特許人是縱向關系,各加盟者之間無橫向關系。各加盟者雖為同一個盟主,但彼此之間存在競爭關系,因而對加盟者的合理布局成為特許經營的一個重要問題。 第四,特許連鎖公司與其授權成立的特許店之間的關系是平等護理的合作關系。特許公司在經營管理上往往不採取強制性措施,一方面通過特許合同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另一方面則是通過有效的服務、指導和監督,引導特許店的經營行為。 第五,管理標准化,經營權高度統一,在經營方式上加盟者必須接受公司總部的統一指導和控制,統一使用商號或者商標,統一培訓人才,統一進貨,統一價格,統一廣告宣傳等等。特許者不斷為加盟者提供組織、訓練、銷售等諸多方面的協助和輔導,並幫助解決實際存在的問題。
㈦ 什麼是特許加盟店,它與直營店有什麼區別
一、產權關系不同——也是本質區別
加盟店,與品牌總部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除了合同規定的相關細則,並無資產紐帶。
直營店,則隸屬於總部,屬於同一資本所有,由總部直接運營、集中管理。相較而言,直營店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在新品研發、技術更新、推廣應用等方面更有優勢。
二、法律關系不同
加盟,是一種特許連鎖方式,由特許人——品牌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經合同建成關系,通過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對的靈活性、主動性、自主性。
直營,則是總部旗下的成員,按照總部的方針,由內部的統一管理制度進行調整,依照按總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於品牌總部對於特許經營權的轉讓,這一點,由初期繳納的費用(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得以體驗,品牌總部是轉讓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個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財務是相互獨立的。
而直營店,不管有多少家,總部對其擁有所有權和決定權,自主權、創造性、主動性均受限,當然,對於總部而言,架構龐大,人員眾多,管理難度系數也是較高的。
四、經營領域不同
從經營的范圍來講,直營店,主要存在於商業和服務業中。
而加盟店,則范疇廣泛地多,如零售、服務、餐飲、教育、服裝、美容、製造、高科技信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發展形勢,可以預見,未來將有更多的行業被鼓勵加盟,前景大好。
㈧ 連鎖店跟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在了解其差異性之前,首先需要給大家普及一下連鎖店的概念。
什麼是連鎖店?連鎖店是指許多規模較小的、較為分散的,但是卻經營同類型的商品和服務的統一品牌下的零售店。連鎖店統一受品牌總部的領導,聽從總部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通過這種集中采購與分散銷售相結合的經營方式,連鎖店能夠實現規范化經營,達到規模經濟效益大漲的良好效果。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有小夥伴表示,加盟店也是在總部統一領導下實現商業活動的一種管理模式,這不是與連鎖店的概念相當嗎?其實不然,這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的,連鎖店不全部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卻一定是連鎖店。
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在對連鎖店概念的解讀過程中,我們可以發現,連鎖店有直營連鎖和特許加盟連鎖之分。直營連鎖下,所有直營店都是由總部直接投資和管理的;而特許加盟連鎖,是在特許經營的前提下,廣泛籌集社會資金、招募合作夥伴後組成的連鎖體系,雖然也聽從總部的統一管理,但是與直營連鎖的令行禁止還是存在較大鴻溝的。
如此一來,您聽明白連鎖店和加盟店之間的區別了嗎?總而言之,這二者之間有共通之處,只是概念的大小不一樣,連鎖店包含了加盟店的概念。
在當下市場中,以特許加盟連鎖為特色的品牌多不勝數,因為這種經營管理方式具有更強的靈活性,對品牌發展而言也更加有效率。
㈨ 直營連鎖與特許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1)模式核心訴求不同
直營連鎖活動的主要內容是銷售和服務能力的規模擴張,模式核心訴求是達成規模效益。
特許經營活動的核心訴求在於利用特許人的知識產權創造新的價值並使特許人低成本、低風險、快速地實現商業擴張;
(2)體系形成以及擴張的途徑不同
直營連鎖中,體系形成和擴張的途徑主要依靠總部對生產要素的重復投入,逐個建立直營店;
特許經營的體系形成和擴張是依靠總部不斷的招募受許人並對其進行授權來完成的;
(3)產權構成不同
直營連鎖中各店鋪的資產統一歸屬總部所有,總部對連鎖體系中的所有資產享有完整的所有權、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
特許經營方式下,加盟店是受許人投資建設的,其資產的所有權歸受許人所有;
(4)法律關系不同
直營連鎖中各店鋪完全是企業組織中的有機構成部分,而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店鋪經營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總部承擔;
特許經營方式下,受許人和特許人之間是法律地位上平等且獨立的民事主體。在經營活動中,雙方對第三方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各自獨立承擔;
(5)體系管理方式不同
直營連鎖方式下,總部依靠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對各店鋪實行絕對的統一管理,其權力來源於企業科層機制下的等級威權,維系體系穩定的力量是下級對上級指令的絕對服從。收益分配上,體系各店鋪創造的利潤須全額上繳總部,由總部統一支配;
特許經營方式下,總部根據特許經營合同與單店手冊,通過督導和支持服務等間接方式對單店運營實施介入控制,其權力來源是特許經營合同賦予總部行使的權力,維系體系穩定的力量是特許經營關系的維護。收益分配上,加盟店須向總部繳納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合同規定的費用。加盟店利潤分配則取決於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
㈩ 連鎖店、加盟店、特許經營店各有何區別
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而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例如,出售具有傳統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突出古典美;出售流行、新潮品,店堂裝飾突出現代感。同時,加盟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務,諸如消費咨詢和建議等。
特許經營店呢就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有償使用其名稱、商標、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經營模式。而被特許人獲准使用由特許權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標、商號、企業形象、工作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