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連鎖加盟商業是目前最成功的商業模式嗎
特許經營俗稱連鎖加盟,是21世紀最主流的商業模式之一。就是想告訴您在目前中國的所有行業中都適合做特許經營,無論是製造業、農業、服務業等,統統可以採用特許經營這種商業模式進行展開。
商業模式本質上就是利益相關者的交易結構。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包括外部利益相關者和內部利益相關者兩類,外部利益相關者指企業的顧客、供應商、其他各種合作夥伴等;內部利益相關者指企業的股東、企業家、員工等。
完整的商業模式體系包括定位、業務系統、關鍵資源能力、盈利模式、自由現金流結構和企業價值六個方面。這六個方面相互影響,構成有機的商業模式體系
『貳』 請解釋一下商業模式和連鎖模式
商業模式的概念化有很多版本。它們之間有著不同程度的相似和差異。在綜合了各種概念的共性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個包含九個要素的參考模型。這些要素包括:
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即公司通過其產品和服務所能向消費者提供的價值。價值主張確認了公司對消費者的實用意義。
消費者目標群體(Target Customer Segments):即公司所瞄準的消費者群體。這些群體具有某些共性,從而使公司能夠(針對這些共性)創造價值。定義消費者群體的過程也被稱為市場劃分(MarketSegmentation)。
分銷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s):即公司用來接觸消費者的各種途徑。這里闡述了公司如何開拓市場。它涉及到公司的市場和分銷策略。
客戶關系(Customer Relationships):即公司同其消費者群體之間所建立的聯系。我們所說的客戶關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即與此相關。
價值配置(ValueConfigurations):即資源和活動的配置。
核心能力(CoreCapabilities):即公司執行其商業模式所需的能力和資格。
合作夥伴網路(Partner Network):即公司同其他公司之間為有效地提供價值並實現其商業化而形成的合作關系網路。
泰莫斯定義商業模式是指一個完整的產品、服務和信息流體系,包括每一個參與者和其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以及每一個參與者的潛在利益和相應的收益來源和方式。在分析商業模式過程中,主要關注一類企業在市場中與用戶、供應商、其
他合作辦的關系,尤其是彼此間的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
『叄』 如何評價連鎖經營這種商業模式
連鎖經營商業模式具有六統一的特點:統一采購、配送、標識、營銷策略、價格、核算等,在中國內地乃至全球都具有豐富的知名連鎖經營品牌。連鎖經營在當下時代發展的情況下展現出其品牌優勢,具有良好的發展勢頭,但是在我國市場經濟不完善的情況下,受到市場環境、經濟體質、管理水平和經濟實力等方面的限制,導致連鎖經營商業模式也暴露出諸多問題。
『肆』 加盟這種商業模式能給企業帶來什麼
這個要看怎麼個加盟法。如果我們交上一定的加盟費的話,幫忙宣傳產品還有一系列的宣傳方案活動的策劃這樣我們可以讓公司員工受到一定的培訓,大大的曝光了產品的見光率,意義在於學習別人的方法在加盟的過程中企業學到更多新的東西,提升企業員工本身的內涵,錘造品牌真正的價值,這個要看你怎麼做。怎麼執行(工控購)
『伍』 加盟店盈利模式演算法
一般只需要交加盟費就行了,其它的費用只有一些黑心商家才會收取.建議一家加盟商給你,心視界,專業矯正視力的,非常可信,具體細則見官網.
『陸』 代理商的商業模式
代理商的商業模式有以下幾種:
1、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
代理商賺取企業代理傭金。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
(6)連鎖加盟商業模式案例擴展閱讀
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賺取傭金(提成);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供貨權力較大。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
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多。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
『柒』 什麼是連鎖加盟式商業模式
連鎖加盟制度是存在於連鎖加盟總公司(Franchisor)、加盟店(Franchisee)之間的一種合同關系,但是這種合同是一種既定格式的合同,而非經由雙方協議而訂立下的合同。即總公司事先將合同的內容擬妥、印妥,然後將相同定式的合同交付與眾多的加盟希望者,請其同意後簽訂的一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