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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連鎖颳起轉型風

發布時間: 2021-08-29 00:43:21

連鎖加盟模式有什麼優點

1、現金流更為充裕,無論是品牌方還是加盟方,成本都相對較輕,因此現金流更強;
2.、體量輕,抗風險強,連鎖加盟最大的優點就在於風險的分散,分散風險其實也是在降低風險;
3、易於擴張,因為分攤了成本和風險,所以連鎖品牌能夠進行快速的擴張,並且以此形成品牌的協同效應;
4、轉型和應變能力強,船大難掉頭,對連鎖加盟模式來說,品牌雖強,但各個門店相互獨立,因此面對突發事件和風險有著更強的自主權和應變能力。

❷ 開加盟店風險大不大

親!你自己要考察你自己那地方,覺得有市場才可行啊。
風險提示:
1.注意和加盟公司的合同,別等你生意一好給你周圍整出10家來。
2.壓貨風險:公司要求你每月的進貨量和款式
加盟簽約注意事項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
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
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
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
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
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
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加盟注意事項

一、不要輕易交納加盟費
當前很多企業實施特許經營模式,要求代理商在加盟時交納一定的加盟費用。按照國際特許經營協會、世界特許經營聯盟標准來說,交納一定的加盟費無可非議。但問題在於,特許人(企業)提供的品牌必須是強勢品牌,能夠讓受許人(加盟商)加盟後通過專賣店的運營而真正贏利,特許經營的關鍵是品牌。現實中,除了歐美和日本一些品牌採用特許經營模式能讓加盟商真正實現贏利外,中國本土的品牌採取特許經營模式能使加盟商真正賺錢的卻是少得可憐。為什麼會這樣?問題在於品牌的「勢力」不夠強大,無法輕易地打動消費者的心。因此,部分採取特許經營模式的企業要求加盟商交納加盟費(合同上撰寫了),加盟商可以通過委婉的說辭,讓企業取消對加盟費用的交納,從而獲得產品的代理。事實上,大多數企業在收取加盟費方面也是底氣不足的,當「軟弱」的經銷商遇上了,就收取了,當「聰明」的經銷商遇上了,企業往往就取消了對其交納加盟費的要求。顯而易見,不是在市場上叫得「當當響」的品牌,面對企業所要求的「加盟費」,代理商還是應該盡量想辦法省著自己用吧。

二、贏取更大的品牌推廣費用比例
產品需要良好的銷售,就需要廣告傳播和品牌推廣。這方面,企業都會做一些,尤其在招商廣告中會放於明顯的位置。代理商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爭取更大的推廣費用的比例;二是爭取更多的推廣支持種類;三是督促企業把承諾實現。
一般而言,很多企業都設置了「綜合推廣費」——一種支持代理商進行產品推廣的費用類型。這種費用是從代理商進貨款中提取「支付」的,主要用於專賣店、專櫃、店鋪等方面的裝修,以及開業慶祝、日常促銷之用。一般的比例為10%,即代理商進貨10000元人民幣,企業將提取1000元作為綜合推廣費用由代理商分配用於本產品的市場推廣。這個比例適中,代理商也可以要求企業將其提升為12%-15%,從而獲得更多的推廣費用,用於產品的市場推廣。這個比例需要代理商自己去爭取,成功率還是蠻高的。除了綜合推廣費外,代理商應該盡可能的爭取獲得更多的特別假日、品牌推廣、公關宣傳等方面的「額外」費用,以便更具效率地推進本產品本品牌的發展。第三個方面,就是這些爭取來的「寶貝」,代理商一定要嚴格督促企業按時將承諾兌現。因為大多數企業在實際運營中就會對這個要求「耍花槍」,使得代理商到頭來還是一場空。因此,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這些節細要求一定要寫清楚。

三、明確運輸責任和退換貨的期限
貨品運輸涉及運輸時間、要貨時間、運輸費用等方式。代理商有權利要求企業及時或提高發貨。在發貨運輸方面,短途運費、裝卸雜費、長途運費、保險費、退換貨運費、發運方式、發運費承受標准、接貨地點與方式等均應該細節,責任到具體的一方。例如企業到貨運公司的短途運費、裝卸雜費等就不應該由代理商來支付,其他費用的支付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探討,確定具體支付方。
產品運輸過來了,如果不適於本區域市場,難賣出去,或者產品是非合格產品、損壞產品等,如何退貨或換貨?其期限是多久?代理商在這方面也要求「細致」 化,因為不能退貨而只能換貨,或者不能換貨,以及要達到一年或者兩年的苛刻要求才能退貨的話,這給代理商將帶來巨大的損傷。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此細節要好好的把控。

四、售後服務的全面提供
未來的市場推廣與產品良好的銷售,更在於提供優質的服務,售後服務是其中的一個重點。當前企業,一般都會提供售後服務,主要是整機產品返廠保修、零配件保修或免費更換等。這屬於傳統的售後服務服務模式,不利於當前企業的發展和產品的銷售,同樣也就不利於代理商對產品的推廣與贏利了。因此,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應該強烈要求企業配合在自己區域市場開設售後服務部,提供必要的資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共同打造出良好的售後服務形象,促進產品的銷售,以及品牌的有效傳播。

五、提供裝修指導與銷售培訓
專業的事情由專業的人員來完成,這樣呈現在消費者的面前,才能更有效地促進品牌的傳播與產品的銷售。代理商代理的產品如果需要專賣店、專櫃等方面的輔助銷售,在合同簽定的時候,一定要強調企業必須具有專業的裝修督導人員,提供專業的裝修指導,使其效果出眾。因為一般的代理商都對優質的裝修工作知之甚少,如果缺乏這方面的操作,產品的售賣就會因店面「糟糕」的形象而打大折扣,得不償失。同時,企業也應該提供專業的營業員、銷售賣手的銷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訓,使賣手專業、熟悉,更好地把握消費者的消費需求,有效引導其購買。在簽定合同時,這兩個方面的要求是缺一不可的,否則,苦果將會由代理商自己「吞」。

六、預付款與打款的建議
由於當前市場上,很多企業存在「圈錢」的現象,這使得代理商的經營發展存在著巨大的風險。為了盡量減弱這種風險,代理商在預付了一定款數後,爭取提取一定量的產品進行前期的試銷,檢測產品質量的好壞、本區域市場的反應、本品牌在本區域市場的知名度等來分析、評估本產品在本區域市場是否有較大的銷售前景。如果有,則建議正式代理運營;如果產品等方面與企業招商過程中表述的、強調的並不一致,而且是差別巨大,市場反響也小的話,此時,代理商應謹慎繼續代理經營此產品了,後續打款就應該慎重考慮了。很顯然,代理商在簽定合同時,可以要求試銷,一段時間後試銷認可後,再行打款,展開全面的合作。這樣,代理商將很好的保護了自己。

❸ 採用加盟店方式連鎖經營帶來的風險有哪些怎樣控制這些風險呢

1.加盟形式的連鎖經營,會有一定的限制性的條例,比如:貨品的品牌必須為加盟品牌無法豐富化、必須遵守合同的限制性約定等
2.加盟性質的就必然有加盟的費用,這會是一筆風險較大的成本
3.由於有些加盟經營帶有技術性,所經營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控制方法:
1.加盟品牌連鎖經營,就必須對其公司的產品從生產、運輸、上架等都有所了解,最好是親眼所見,不要只看形象店裡面的成品。真正有實力的廠商,會從生產到銷售有整套的管理方案。
2.看加盟品牌的產品是否多樣化,符合地區消費需求
3.預測加盟前期的大致投資成本,衡量成本回收周期,記住不要相信加盟商的數據,必須就你所加盟地區的基本調研數據來進行核算。
4.自我評估是否具有技術性加盟經營所需要的條件,如果具備綜合上面的情況再進行投資。
5.勸一句:加盟有風險,投資請謹慎。

❹ 連鎖加盟的風險有哪些

您好,我已經也做過連鎖加盟,在經營中,以下風險是比較大的。
1、總公司虛假宣傳,產品的銷售情況達不到他們宣傳的效果。
2、產品、材料、技術、物流銜接不緊密,也是因為總公司管理不嚴密造成的。
3、個人運營的風險,如果上述問題不存在,您所加盟的公司是非常好的公司,有非常好的項目,這就存在您個人運營的風險了。項目經營商運營項目成功的經驗是最寶貴的,這也是你應該看的最重要的。因為對於一個項目而言,運營的能力超過了這個項目的形式。好的項目,不懂經營,依然會完蛋。不是特別好的項目,經營的得當,依然可以很賺錢。運營的不好,也會很糟糕
希望您滿意,滿意給分咯,謝謝

❺ 如今,酒店行業颳起了「訂制」風,很受歡迎哪,這樣的連鎖酒店,有哪些值得加盟呢

珍珠之於沙子,更容易區別出來,在於其光芒。酒店想要有光彩,「訂制」便是一招呀。都市118酒店推出的「千店千面」,便是滿足了人們的個性化需求,同傳統服務相比,更有親和力。再者,你也可以訂制屬於自己的「活動」,情人節、兒童節更是選擇頗多。

❻ 導致企業由加盟轉型直營連鎖的原因是什麼

直營連鎖
直營連鎖,是指連鎖門店均由連鎖總部全資或者控股開辦,在總部的直接管理下統一經營。[1]
總部採取縱深式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
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這是大型壟斷商業資本通過吞並、兼並或獨資、控股等途徑,發展壯大自身實力和規模的一種形式。
中文名
直營連鎖
定義
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
主要特點
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
別名
正規連鎖
快速
導航
發展特點影響
定義
直營連鎖又叫正規連鎖,連鎖企業總部通過獨資、控股或兼並等途徑開設門店,所有門店在總部的統一領導下經營,總部對各門店實施人、財、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一些實力雄厚的大品牌往往喜歡採用用直營的方式,直接投資在大商場經營專櫃或黃金地段開設專賣店進行零售。一些國際頂級品牌出於品牌維護的需要,一般都採取直營方式。
另外,很多廠家會出於形象推廣考慮,在一些重要市場區域開設自營旗艦店,以樹立品牌形象規范,給經銷商提供可參考的樣板店。旗艦店一般裝修氣派,貨品齊全,服務規范,比較能體現公司的實力和整體形象,其產生的廣告效應甚至要高出經濟效應。
在管理上,廠商一般會採用分公司、辦事處模式操作,直接對直營店面進行管理,而且為保證物流配送的順暢,通常都會在各分公司、辦事處設立倉庫,直接供應貨源。採用這種方式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均比較大,所以通常只有實力型企業才敢於這樣操作。

❼ 做加盟店的好處與壞處

加盟店的好處

1、品牌支援,資深的企劃專才為你提供強有力的市場攻略,市場調研、廣告宣傳、形象包裝、促銷專案、公關策劃,量身定做,打造充滿活力的加盟店。

2、市場支援公司總部整合各種營銷資源,不斷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為各加盟店銷售業績的提升,並搭建一個更為廣闊的交流平台。

3、人才支援,公司總部不斷培訓,並匯集了大量的業內專才,從技術到管理,以及員工都適時滿足加盟店的常規配置。

4、培訓支援,公司總部集調最為優秀的精英人才,組成培訓和研發隊伍,為加盟店在最短的時間內培訓出合格的基層員工,也可為加盟店的技術管理提升提供中短期培訓,解決了加盟商的後顧之憂。

5、技術支援,公司總部信息部,時刻掌握時尚資訊,依市場的需要不斷開發出新的產品,
所有的加盟店都能達到與世界同步,定期舉辦各種研習會,以不斷提升各店的能力,
使所有加盟店都能享受到品質統一的服務。

加盟店的壞處

1、加盟店容易各自為陣,缺乏團隊合作精神,不便於統一運營和管理。

2、鑒於利益歸屬的問題,很多促銷活動,形象建設往往難以迅速而有效地貫徹執行。

3、產品價格體系容易混亂,市場易出現波動,不利於品牌整體的發展。

4、在新興品牌層出不窮的今天,加盟店很容易喪失忠誠度。

(7)加盟連鎖颳起轉型風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

參考資料:加盟店-網路

❽ 肯德基的經營方式都有什麼

目前,肯德基在中國有兩種特許經營模式。一種稱之為「西安模式」,另一種被稱為「常州模式」。

兩種模式的特點:

  • 西安模式:買斷某個地區的經營權。這種模式對加盟者的要求非常高,不僅要有雄厚的資金實力,還必須對開店所在的市場十分熟悉,此外還要熟知肯德基公司的經營理念和政策,以便能更好的開拓新市場。這種模式下加盟商的運用能力起決定作用。

  • 常州模式:加盟者出資購買一間正在運營中並且已經開始盈利的快餐店,加盟者不必從零開始,可以較快的融入到肯德基的運作系統中,這種方式極大的提高了加盟者成功的機會。目前在中國,這種「常州模式」得到廣泛的應用。

❾ 開加盟店有哪些優點和缺點該注意寫什麼

加盟連鎖店第一年關店約有20%,到第五年則為23%。所以參加加盟,對於想開創一份事業的人而言投資風險明顯很低。二是加盟連鎖體系可提供較吸引顧客的知名商標名稱,對於顧客有很大的吸引力。三是加盟連鎖體系經營管理經驗累積得較快且有效。四是加盟連鎖體系輔導及培訓加盟者會增加日後經營成功的可能性。五是總部整體行銷及後勤專業支持運作,在經營上比自行創業更有優勢。六是加盟店比自行創業擁有較低廉的進貨成本。 加入加盟體系有下列缺點:一是加盟店幾乎每年或每月都要負擔促銷推廣費用,但集體推廣促銷結果不一定會對個別加盟店產生直接效果。二是高知名度對於顧客有很大的影響,但對於顧客持續消費影響有限,顧客持續消費決定於好的服務品質。三是加盟店與總部協調溝通不良,造成支持不到位,在總部要求加盟店參加訓練或不願意配合總部所舉辦的集體促銷活動,因加盟店主認為浪費時間和人力而不參加。四是加盟總部有時因策略運用或其它因素考慮,讓加盟者在某地開店但實際上這地點可能因商圈屬性不符或其它因素,根本不適合經營。五是開業後各項營運資金會比一般自行經營負擔高,因負擔權利金或其它明目下的費用,開辦費用會很高,因需另外負擔加盟金。六是雖然加盟者有接受總部短期培訓強化專業知識及店面經營管理的能力,但店面經營管理能力是要實際融入店內經營及長時間的培養才能養成。七是加盟店所銷售商品可能有地域性差異存在。八是加盟總部的要求、監督及限制,可能會阻礙加盟店獨特性的經營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