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連鎖加盟 » 加盟連鎖店有期限嗎
擴展閱讀
杭州茶道加盟費多少 2025-06-07 06:12:02

加盟連鎖店有期限嗎

發布時間: 2021-08-26 13:41:20

1. 注冊公司開加盟連鎖店需要注意什麼

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注意事項一:加盟總部

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注意事項二:加盟費

總部對代理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包括代理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代理加盟金,系指部在開店前,幫助代理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以及經營教育訓練所付給總部的費用;所謂權利金,系指代理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商譽所付給總部的代理加盟費用,通常采年繳、季繳或月繳的方式為之;保證金系指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或為貨款擔保而所收的費用。加盟金在簽約後就無法退回,所以加盟者在簽約前便要仔細貨比三家。權利金最好采月繳方式,最好不要一次開出好幾張支票,以免屆時要終止加盟也要不回權利金。保證金額當然是越少對加盟者越有保障。

注意事項三:概括條款

加盟合約內容長短不一,但有許多的加盟合約中都會有「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上,成為合約的附件,否則,管理規章是由總部訂定,只要合約當中沒有規定的,總部全部可以放在管理規章中,如此很可能造成加盟者許多的困擾。

注意事項四:違約金

加盟合約模板一般多由總部所擬定,當然對總部較為有利,所以在違反合約的罰責上,一般都只會列出對加盟者的部份,對總部違反合約的部份,往往隻字未提。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因此,加盟者應可提出相對要求,對總部違反合約時亦應訂定罰責,特別是規定總部應對加盟店提供那些服務及後勤支持等應明列,並以罰則要求總部應確實做到。

注意事項五:加盟糾紛之處理

一般加盟合約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就實際的案例來說,若加盟者與加盟總部發生糾紛,再向總部相關單位申訴無效,加盟者也可以找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各縣市消保官申訴。

注意事項六:加盟終止之處理

當加盟者想要終止加盟關系時應如何處理?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保證金要能順利的取回,雖說每一個加盟者都想藉由加盟開啟事業大門,但並不是每一個加盟案例都成功。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因此,對於如何圓滿終止加盟關系也是不可以忽視,加盟者應該注意合約中對於加盟關系對於加盟關系終止之相關規定。一般來說當加盟者要求終止加盟關系時,總部會檢視加盟店是否有違反合約或積欠貨款,同時,總部通常會要求加盟店自行將招牌拆下來,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會退還保證金。

注意事項七:合約的解釋與法院公證

在加盟關系中,加盟者往往是弱勢,所以加盟者若是不了解加盟契約的內容,應要求總部提供影本,再將此合約交由懂法律的人解讀,千萬不要只聽加盟總部人員一面之詞。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若確認合約內容無誤後,加盟者應要求該契約到法院公證,此舉對於加盟者會更有保障。

注意事項八:總部供貨價格問題

一般加盟總部都會要求加盟店一定要跟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而這點往往正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地方。因為,加盟店往往會抱怨總部供貨價格偏高,但總部為求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又不得不要求加盟店一定要向總部采購。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所以加盟者可要求加盟總部在簽約時一並提供總部供貨價格表,若其供貨價格偏離市場行情得要求加註該類產品得自行進貨。

注意事項九: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保障同一體系加盟店不會互相爭奪客源,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這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所以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究竟有多廣,加盟者一定得搞清楚。相對的保護范圍越廣,對於加盟者當然越有利。

注意事項十:競業禁止條款

所謂競業禁止,就是加盟總部為保護事業體的經營技術及相關關鍵技術不因加盟而外流出去,而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合約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和原加盟店相同行業之工作。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能財產權,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長才算合理?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如果時間太長,加盟者簽約時不得不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一般多為一到三年,當然競業禁止條款的時限越短,對於加盟者是越有利的。

對於開加盟店注意的事項,通過以上對於加盟店注意事項的介紹,現在您是不是已經了解了呢,加盟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創業者一定要認真考察再加盟,爭取將風險降至為零。

2. 加盟連鎖店,要注意什麼問題

01. 填寫特許加盟申請表,提交到公司總部;
02. 申請人向公司提供證明自己有經營的辦公資料文件,以備資格審查
03. 公司派專員現場考查賣場;
04. 雙方經營業務洽談,擬定商業計劃;
05. 申請人與總公司簽定特殊經營合同書,繳納保證金;
06. 申請人物色店址;
07. 總公司設計賣場效果圖,申請人安排裝修,裝修完畢後,將照片提供給公司;
08. 申請人安排開店准備、進貨、商品陳列、櫥窗美化;
09. 雙方協商開業廣告宣傳方案和導購銷售技巧及服務禮儀等培訓事宜
10. 正式開業

3. 國家對連鎖加盟的有哪些規定

商務部令2004年第25號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特許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特許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投資設立特許經營網點,開展經營活動,但不得再次轉授特許經營權;或者將一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該被特許人可以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也可以在該區域內設立自己的特許經營網點。

第五條 開展特許經營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特許人不得假借特許經營的名義,非法從事傳銷活動。

特許人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不得導致市場壟斷、妨礙公平競爭。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當事人

第七條 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三)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四)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五)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並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六)具有良好信譽,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第八條 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第九條 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約定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人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其特許經營資格;

(三)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四)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信息;

(二)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使用並提供代表該特許經營體系的營業象徵及經營手冊;

(三)為被特許人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銷售、業務或者技術上的指導、培訓及其他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為被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特許人或者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特許人不得強行要求被特許人接受其貨物供應,但可以規定貨物應當達到的質量標准,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被特許人選擇;

(五)特許人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六)合同約定的促銷及廣告宣傳;

(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被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特許人授權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二)獲得特許人提供的培訓和指導;(三)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獲得由特許人提供或安排的貨物供應;(四)獲得特許人統一開展的促銷支持;(五)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被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營業活動;(二)支付特許經營費、保證金;(三)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未經特許人許可不得轉讓特許經營權;(四)向特許人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等合同約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許人的指導和監督;(六)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二)授權許可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內容、期限、地點及是否具有獨占性;
(三)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支付方式以及保證金的收取和返還方式;
(四)保密條款;
(五)特許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質量控制及責任;
(六)培訓和指導;
(七)商號的使用;
(八)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
(九)消費者投訴;
(十)宣傳與廣告;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條款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特許經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下列幾種:

(一)加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二)使用費:是指被特許人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

(三)其他約定的費用:是指被特許人根據合同約定,獲得特許人提供的相關貨物供應或服務而向特許人支付的其他費用。

保證金是指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一定費用。合同到期後,保證金應退還被特許人。

特許經營雙方當事人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商定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於三年。

特許經營合同期滿後,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可以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特許經營合同的續約條件。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原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者其他標志,不得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申請注冊為相似類別的商品或者服務商標,不得將與特許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請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商號,不得將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門店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志用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特許人應當在正式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日2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真實、准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和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十九條 特許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從事特許經營的年限等主要事項,以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內容和納稅等基本情況;

(二)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點、經營情況以及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表等,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占被特許人總數比例;

(三)商標的注冊、許可使用和訴訟情況;商號、經營模式等其他經營資源的有關情況;

(四)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收取方法及保證金返還方式;

(五)最近五年內所有涉及訴訟的情況;

(六)可以為被特許人提供的各種貨物供應或者服務,以及附加的條件和限制等;

(七)能夠給被特許人提供培訓、指導的能力證明和提供培訓或指導的實際情況;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曾對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等;

(九)特許人應被特許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資料。

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被特許人遭受經濟損失的,特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自己經營能力的資料,包括主體資格證明、資信證明、產權證明等。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等合同約定的資料。

第二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間及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二條 未與特許人鑒定特許經營合同,但通過特許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許人商業秘密的人和申請人,應當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轉讓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五章 廣告宣傳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傳內容應當准確、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騙、遺漏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廣告宣傳材料中直接或者間接含有特許人的經營收入或者收益的記錄、數字或者其他有關資料,應當真實,涉及的地區及時間應當明確。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誤導、欺騙、導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標、廣告畫面及用語或者其他辨識標記。

第二十六條 在特許經營推廣活動中,特許人不得人為誇大特許經營所帶來的利益或者有意隱瞞特許經營客觀上可能出現的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許經營活動的管理和協調,指導當地行業協會(商會)開展工作。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特許人、被特許人信用檔案,及時公布違規企業名單。

第二十八條 特許經營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行業規范,開展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二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其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報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在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專利許可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簽訂專利許可合同,並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備案事宜。

第三十一條 在開展特許經營活動之前,特許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資企業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業務。

第三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向原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增加「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經營范圍,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二)企業營業執照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修改);
(四)證明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有關文件資料;
(五)反映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基本信息資料;
(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七)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審批部門應當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申請人獲得批准後,應在獲得審批部門換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變更手續。

第三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原審批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外國投資者設立專門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時,除符合本辦法外,還須符合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將已開展業務的情況向原審批部門備案,繼續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按本章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港、澳、台投資企業在內地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參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九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條 特許人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廣告宣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 2月 1日起施行,原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4. 加盟連鎖酒店的投資能保證收回來嗎,一般連鎖酒店收回成本是幾年

一般來說四五年能收回成本就算是比較好的了,因為你加盟酒店就要重新裝修,按照別人的VI標准進行改造,這個投資是很大的,如家、錦江之類的加盟費先不說,投資一般是600萬左右。不過八年的加盟期限也差不多能收回來,但是能賺多少不敢肯定了就,畢竟加盟後也面臨財務管理、人事管理、開拓市場、同行競爭等眾多問題。

建議加盟的時候選擇一個加盟費和投資都比較低的,因為開酒店就跟開餐館一樣,靠的是質量和性價比,品牌對於住宿和餐飲行業來說實際意義不是很大,這個行業大的品牌能帶過來的僅僅是顧客,但是如果你把本地的銷售做好了,就算不加盟一樣賺錢。

如家—400-820-3333

尚客優—4006-168-169

錦江—400-820-9999

七天—400-777-0777

要加盟的話可以打電話咨詢一下。

5. 我要開個連鎖店,都需要什麼准備

1、投入資金要合理
由於開店匆忙,很多投資者事先沒有準備好充足的資金,為了將高昂的加盟費、保證金等費用湊齊,很多投資者便開始向四處親友或高利貸借,即使開店成功了,也可能會為了籌錢還債而無心管理店鋪,時間久了,生意再好的店鋪也會因為債台高築而垮掉。
2、實地考察
要想加盟,必須要考核其直營店,不要由其公司人員陪伴,而要在對方不知情的情形下暗訪,建議創業者先在該店面周圍察看一段時光,察看其店面形象、客流量等情形,再在客流較多的時候偽裝購物,觀察其貨品價位、質量、設計等方面的情形。
3、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
4、管理規章的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
5、控制好經營成本
投資成本的控制對店鋪的盈利是極為重要的,因此投資者應該盡量將投資成本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但也不要盲目地節省。
6、學會管理員工

6. 開加盟店注意事項有哪些

以下是開火鍋店需要注意的問題,開餐飲加盟類型的創業者可以了解一下:
1、市場定位是否准確
開店做生意,市場定位非常關鍵。定位品類屬性,什麼類型的火鍋;定位顧客群體,考察顧客的消費方式和消費水平;定位選址,選址和火鍋品類屬性以及顧客密切相關的;定位核心優勢,核心競爭力是產品,還是服務以及營銷;定位營銷方式,營銷必須要有針對性,根據顧客定位和產品定位來設計營銷活動。
2、開店規模的選擇
火鍋店想要擴大經濟效益,必須擴大規模,也就是火鍋店加盟面積要開得足夠大才能獲得更多的利益。但投入的成本不宜過高,避免利潤減少,降低開店的成活率和持續性、同時,因到店消費的顧客無法像商品一樣不受區域限制,所以在針對的當地消費者的時候,還應再去抓部分特定消費對象,有助於增加店面收益。
3、品牌項目是否可靠
目前市面上火鍋加盟品牌眾多,魚龍混雜,找火鍋加盟項目時要謹防「上當受騙」。建議大家實地考察,多對品牌總部考察,包括人員、環境、規模等,全方位評估項目的可靠性。
4、產品味道是否正宗
現在火鍋市場同質化現象嚴重,如果沒有自己的特色,很難長久發展。除此之外,各地的飲食習慣具有一定的差異性,因而進一步要考慮產品是否適合當地的消費群體。有實力的火鍋品牌往往都有自己的研發團隊,能夠根據加盟商要求改良口味。
5、總部的扶持力度
越來越多的人傾向於投資開火鍋店,但是往往缺乏行業經驗,因而需要了解總部扶持力度是否完善,關系著開店最終的成敗,完善的扶持體系能夠幫助新手快速熟悉該行業,讓店鋪早日走上正軌。

7. 做連鎖加盟,規定的「兩店一年」是否需要兩個店都要營運達一年

我沒有懂你的意思,我這邊自己注冊了一個商標,在城區開了幾家店,鄉鎮上的店子都可以來加盟的。這個國家沒有什麼要求啊。

8. 加盟連鎖的基本常識

連鎖加盟是指主導企業把自己開發的產品,服務的營業系統(包括商標,商號等企業形象的是,經營技術,營業場合和區域),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規定區域內的經銷權或營業權。
加盟流程
1、選擇加盟連鎖項目。這個要看你的興趣還有資金,以及其他的資源,綜合考慮,選定你看好的行業,然後圈定幾個你認為適合你的項目。
2、資料收集與聯系洽談。現在的加盟連鎖網上都有大量的資料,你在圈定了項目後可以就這幾個項目做信息收集,同時對你所選擇的行業又進一步的認識,收集資料時就可以聯系加盟連鎖項目的項目管理總部。有些人覺得可以等資料手機齊備了在聯系,我不這么認為,覺得可以就聯系唄,可以通過他們的業務人員得到更多的信息。這些信息可以與你在網上收集的信息對比,加深對項目的了解。
3、對加盟連鎖項目實地考察。我認為看中一個項目一定要實地考察,這個很重要的,電話中溝通與實地面對面溝通完全不同。這點我想我們都有這樣的認識。尤其餐飲行業,更要實地考察,因為關涉餐飲口味,必須要自己嘗,自己要認可,如果連你自己都不能認可,何談別人覺得好吃,還回來光顧你的餐飲店。
4、確定項目加盟以及合約的簽訂。當你做到對項目的了解及認可,就可以談合作了。一般合約都已一個期限一簽,像我們七公江湖烤翅的合約是一年一簽,第二年續簽不收任何其他費運。
5、付款並接受培訓。一般在接受培訓之前都要將先繳納加盟費。培訓一般時間不會很長,我們七公江湖烤翅的培訓時間是一個星期左右。當然本部本身並沒有確切的時間限制,完全看學員的掌握程度了。
6,與加盟連鎖總部商談店面、裝修、設備、開業等一系列的事宜。如果沒有經驗的話就要特別關注,與加盟總部專門負責的業務經理具體詳談。然後會到你的目的地選擇店面裝修、准備開業。
7,根據需要開業時可以要求加盟總部派老師帶店營業。這個一定要根據具體的需要來,因為總部一般沒有免費派老師上門帶店的,即就是免費車旅住宿費運也不是個小數目,在加盟總部來說這個屬於出差,你需要按照公司規定支付差旅費的。

9. 新開的店鋪能加盟連鎖經營嗎

可以的,加盟連鎖的話,現在做餐飲比較穩定,推薦以下這些餐飲項目

1、炸雞

炸雞雞排這種以植物香油炸出的外表酥脆內力鮮香嫩滑的小吃,在如今盛行便捷小吃的時代里,自然是很好賣的,無論是在鄉鎮還是大城市,炸雞在任何時候都有一定的顧客基礎,炸雞雞排的製作也不難,新手也可以很快上手。

10. 開加盟店一般都有哪些步驟

先要了解一下加盟貴公司的詳細條件,加盟費,保證金是多少?能否在縣城開加盟店。
1﹑一家專賣店的總投資是多少﹖年銷售量要達多少﹖要求店鋪的面積是多少平方﹖是以什麼來劃分專營地區來保障加盟商的﹖
2﹑貴公司是否提供專賣店的設計風格﹑裝修﹑或設計﹑是否也負責到當地宣傳工作﹑費用﹖店內的宣傳﹐衣架﹑褲架﹑包裝袋等﹖
3﹑進貨方式﹐進貨價格﹐換貨率﹐可浮動機率? 能否麻煩你們給我詳細的產品介紹﹑具體的產品資料及價位表﹖ 如果開業後﹐貴公司提供什麼協助。
4﹑需要交加盟費和保證金嗎﹖是多少﹖
5﹑首批進貨需要多少錢﹖每月最低進貨額是多少﹖進貨折扣率是多少﹖每年有幾次訂貨會﹖補貨有保證嗎﹖
6﹑退換貨制度如何﹖換貨率是怎樣的﹖換季的時候是否能夠100%換貨﹖
7﹑全國統一售價嗎﹖換季打折嗎﹖有沒有打折店?配貨方式如何﹖
8﹑開業前總投資一般是多少﹖需要多少流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