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總店對加盟店的財務核算
你可以給加盟店單獨設置一個帳套 單獨核算嘛
獨立核算的門店
Ⅱ 什麼是財務代理
財務代理,通常指財務方面的專業人士以代理的名義,完成他人或公司委託的財務相關事項。財務代理運用專門方法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地核算和監督,提供財務信息,並隨著社會經濟的日益發展,逐步開著預測、決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是經濟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Ⅲ 連鎖經營的企業的財務管理具有哪些內容
您好,天津銀星財務為您解答:
連鎖經營企業財務管理應圍繞實現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目標展開。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目標是生存、獲利和發展,財務管理應圍繞此目標完成對有關資金的籌集、投放、運營和分配工作。
連鎖經營的企業的財務管理內容:
一、 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方式
連鎖經營企業是一種新型企業形式,在目前還外於初級發展階段,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方式,目前基本上分為子公司經營方式、分公司經營方式和加盟店經營方式。在中國加入WTO後,為提高市場競爭力與進入中國市場的國際上一些知名連鎖企業抗衡,又產生了自由連鎖經營方式。
二、連鎖經營企業會計核算的方式
由於連鎖經營企業的經營方式不同,其核算方式也不相同。依照連鎖經營企業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的不同,分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兩種方式。
1、 獨立核算方式
指總部實行獨立的,部分統一的會計核算,基層店實行相對獨立的會計核算。在這種核算方式下,總部和基層店都應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
2、 非獨立核算方式
非獨立核算方式是指總部實行獨立的、統一的會計核算,基層店不單獨進行會計核算,經營中發生的各項經營費用,均向總部報賬核銷。
三、 連鎖經營企業貨幣資金的管理
貨幣資金對於連鎖零售企業至關重要,貨幣資金是連鎖企業資產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離不開貨幣資金的支持,如購買商品、支付工資、償還債務等,沒有貨幣資金的儲備,就無法保證企業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貨幣資金是企業資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1、 崗位分工控制
(1)、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
(2)、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 授權批准控制
(1)、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
(2)、明確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3)、嚴格按照申請、審批、復核、支付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的支付業務。
3、 現金控制
(1)、實行現金庫存限額管理制度。
(2)、明確現金開支范圍並嚴格執行。
(3)、現金收入及時存入銀行,嚴格控制現金坐支,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4)、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
(5)、定期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4、 銀行存款控制
(1)、加強銀行賬戶管理,分別設立基本戶和一般存款戶,並按規定辦理存款、取款結算。
(2)、定期獲取銀行對賬單,查實銀行存款余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5、 票據控制
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注銷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據遺失和被盜用。
6、 印章控制
(1)、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應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2)、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
(3)、制定印章管理規定,下發印章保管人崗位責任制。
7、 監督檢查
(1)、定期檢查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
(2)、定期檢查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
(3)、定期檢查印章保管情況。
(4)、定期檢查票據保管情況。
(5)、通過企業內部銀行或企業ERP系統及時掌握企業每日貨幣資金收支情況。
四、 連鎖經營企業存貨管理
連鎖經營企業存貨的管理包括采購、入庫儲存、發貨等環節。為了保護存貨的安全、完整,確保會計信息的准確可靠,降低存貨成本,提高經營效率,必須以職責分工為基礎所設計實施對存貨管理進行制約和協調的一種內部管理制度。
1、 采購業務的管理
(1)、職能分工控制
連鎖經營企業應將存貨采購業務交由專門部門負責,建立采購業務崗位責任制,明確采購工作任務和工作程序,以及工作責任。要防止因職責不清,出現錯弊不易查找的情況發生。
(2)、授權批准控制
銷售部門提出要貨計劃,包括需貨的品名、規格、數量、需貨時間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由采購部門編制采購計劃,經主管領導人批准采購計劃書後,由采購部門落實進行采購。采購人員必須按經領導批準的采購清單采購,無論從數量和品種、規格和單價都無權擅自決定。若因市場原因需要修改采購清單時,必須經主管領導人員批准或授權。
(3)、采購合同控制
存貨采購應盡量與供應商簽訂訂購合同,以保證按期、按量、按質購入存貨,以滿足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的需要。采購合同應經企業法人或法人授權人簽發生效。
(4)、建立詢價制度
由於市場供需價格千變萬化,要有專門業務部門或人員負責存貨價格、供需要求等調研、詢價工作,以控製成本、降低風險。
2、 存貨入庫、儲存的管理
企業訂購的存貨送達後,要經質檢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根據存貨的商品運單、發票、采購合同以及產品生產廠家提供的質檢單、出庫單、說明書加以審查驗收,若發現其他問題,則按所簽訂的合同,由企業有關部門和人員去處理和解決。
3、 存貨發出業務的管理
存貨發出要有授權批准制度,倉庫保管員憑手續齊全並有主管領導、送貨人簽字認可的發貨單發貨。
五、 連鎖經營企業銷售收入的管理
由於連鎖經營企業是由若干個門店組成,其銷售收入分散在各個門店內,銷售收入應通過電腦結算系統進行控制。對於獨立核算方式的子公司,只對其每日銷售收入 情況進行監控和掌握,對於非獨立核算方式的門店,應對其收入情況和貨幣資金同時控制。每日銀行下班前,各門店收銀員應整理當日所收款項或客人已簽信用卡單,核對相符後,填制現金繳款單,將款項存入公司開立的銷售收入專戶,並負責將整理好的客人已簽付的信用卡單送銀行將款項劃轉公司銷售收入專戶。並編制 「銷售日報表」連同現金繳款單等與次日十點前報公司總收款處,財務部可通過在銀行開設的「網上銀行」隨時掌握、監控銷售收入情況及各門店存款情況。
六、 連鎖經營企業成本費用控制的管理
連鎖經營企業成本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按用途分為銷售成本和期間費用,銷售成本是銷售商品的進貨價格,期間費用指在一定會計期間發生的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和財務費用。
連鎖經營企業成本費用分部門、門店進行明細核算,各部門、門店各為獨立的成本控制中心。公司年未將下年的責任預算和其他控制標准下達給各部門,使之以此控制自己的活動,並對各成本中心實施考核,以分析評價及執行情況。
七、 連鎖經營企業財務預算管理
企業要發展,要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實現預定的目標,就必須重視財務預算工作,只有搞好財務預算工作,才能很好的籌劃未來,明確奮斗目標,實行目標管理,有效的控制企業的經營活動。
編制財務預算的程序
1、 確定預算目標
2、 進行市場調查,收集有關資料,並進行分類、歸集及評價。
3、 以部門為基礎,編制各部門預算草案。
公司在第四季度由總經理向各部門經理下達編制下年度部門預算的通知,通知書應明確提出對各部門預算的要求、主要內容和預算草案的上報時限。各部門接到通知後,充分估計市場發展趨勢,收集過去2-3年的歷史資料,根據調查研究的結果和分析,提出部門預算目標,即預算年度的各項指標。此期間,公司財務人員應深入各部門協助搞好這一工作。對於新開業門店,銷售額可採取預測保本銷售額上浮一定比例的方法,費用可按零基預算方法確定。
4、 根據部門預算草案進行全公司的綜合平衡,編制出整個公司的財務預算。
5、 召開預算會議,正式下達給各部門執行。
6、 各部門將預算指標進行分解,落實到班、組、個人。
7、 實行目標管理、工效掛鉤,發揮財務控制的職能。
七、 連鎖經營企業財務分析體系
公司的活動能力全系於財務的健全與否,只有健全的財務狀況才能提供給公司有彈性的調度空間。財務分析體系是通過對公司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存貨等各項業務數據,運用專門方法和技巧評價公司過去的經營業績,衡量公司現在的財務狀況,預測公司未來發展趨勢,即財務分析體系是專門評價公司財務狀況的體系。
(一)、償債能力分析
償債能力是指企業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包括短期償債能力和長期償債能力。
(二)、營運能力分析
營運能力是指企業基於外部市場環境的約束,通過內部人力資源和生產資料的配置組合而對財務目標所產生作用的大小。
(三)、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就是企業賺取利潤的能力。反映企業盈利能力的指標有主營業務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等。
(四)、發展能力分析
發展能力是指企業未來年度的發展前景及潛力。反映企業發展能力的指標主要有:銷售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三年利潤平均增長率等。
八、 連鎖經營企業財務預算管理
」企業要發展,要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實現預定的目標,就必須重視財務預算工作,只有搞好財務預算工作,才能很好的籌劃未來,明確奮斗目標,實行目標管理,有效的控制企業的經營活動。
財務預算就是對企業未來的財務活動發展狀況,按照事物發展趨勢,進行合乎客觀規律的預算與估量,據以提出未來一定時期內目標和措施,是根據財務預測以貨幣形式表示財務方面的經營計劃。
Ⅳ 我想加盟財務管理代理記賬
財務管理記賬公司屬於企業服務類公司,目前國內這種公司非常多,每個城市都有,一線城市應該會有幾千家,這樣的公司成立門檻很低,所以大的公司開設分部很容易,一般不會以加盟的形式進行,當然也不是絕對的,可以問幾家大的公司試一試,建議自己直接開一家即可,無需加盟,祝您早日開始自己的新事業!
Ⅳ 國家對連鎖加盟的有哪些規定
商務部令2004年第25號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特許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特許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投資設立特許經營網點,開展經營活動,但不得再次轉授特許經營權;或者將一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該被特許人可以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也可以在該區域內設立自己的特許經營網點。
第五條 開展特許經營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特許人不得假借特許經營的名義,非法從事傳銷活動。
特許人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不得導致市場壟斷、妨礙公平競爭。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當事人
第七條 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三)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四)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五)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並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六)具有良好信譽,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第八條 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第九條 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約定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人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其特許經營資格;
(三)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四)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信息;
(二)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使用並提供代表該特許經營體系的營業象徵及經營手冊;
(三)為被特許人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銷售、業務或者技術上的指導、培訓及其他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為被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特許人或者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特許人不得強行要求被特許人接受其貨物供應,但可以規定貨物應當達到的質量標准,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被特許人選擇;
(五)特許人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六)合同約定的促銷及廣告宣傳;
(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被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特許人授權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二)獲得特許人提供的培訓和指導;(三)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獲得由特許人提供或安排的貨物供應;(四)獲得特許人統一開展的促銷支持;(五)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被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營業活動;(二)支付特許經營費、保證金;(三)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未經特許人許可不得轉讓特許經營權;(四)向特許人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等合同約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許人的指導和監督;(六)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二)授權許可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內容、期限、地點及是否具有獨占性;
(三)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支付方式以及保證金的收取和返還方式;
(四)保密條款;
(五)特許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質量控制及責任;
(六)培訓和指導;
(七)商號的使用;
(八)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
(九)消費者投訴;
(十)宣傳與廣告;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條款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特許經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下列幾種:
(一)加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二)使用費:是指被特許人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
(三)其他約定的費用:是指被特許人根據合同約定,獲得特許人提供的相關貨物供應或服務而向特許人支付的其他費用。
保證金是指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一定費用。合同到期後,保證金應退還被特許人。
特許經營雙方當事人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商定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於三年。
特許經營合同期滿後,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可以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特許經營合同的續約條件。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原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者其他標志,不得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申請注冊為相似類別的商品或者服務商標,不得將與特許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請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商號,不得將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門店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志用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特許人應當在正式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日2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真實、准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和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十九條 特許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從事特許經營的年限等主要事項,以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內容和納稅等基本情況;
(二)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點、經營情況以及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表等,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占被特許人總數比例;
(三)商標的注冊、許可使用和訴訟情況;商號、經營模式等其他經營資源的有關情況;
(四)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收取方法及保證金返還方式;
(五)最近五年內所有涉及訴訟的情況;
(六)可以為被特許人提供的各種貨物供應或者服務,以及附加的條件和限制等;
(七)能夠給被特許人提供培訓、指導的能力證明和提供培訓或指導的實際情況;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曾對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等;
(九)特許人應被特許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資料。
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被特許人遭受經濟損失的,特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自己經營能力的資料,包括主體資格證明、資信證明、產權證明等。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等合同約定的資料。
第二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間及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二條 未與特許人鑒定特許經營合同,但通過特許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許人商業秘密的人和申請人,應當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轉讓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五章 廣告宣傳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傳內容應當准確、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騙、遺漏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廣告宣傳材料中直接或者間接含有特許人的經營收入或者收益的記錄、數字或者其他有關資料,應當真實,涉及的地區及時間應當明確。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誤導、欺騙、導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標、廣告畫面及用語或者其他辨識標記。
第二十六條 在特許經營推廣活動中,特許人不得人為誇大特許經營所帶來的利益或者有意隱瞞特許經營客觀上可能出現的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許經營活動的管理和協調,指導當地行業協會(商會)開展工作。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特許人、被特許人信用檔案,及時公布違規企業名單。
第二十八條 特許經營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行業規范,開展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二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其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報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在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專利許可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簽訂專利許可合同,並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備案事宜。
第三十一條 在開展特許經營活動之前,特許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資企業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業務。
第三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向原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增加「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經營范圍,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二)企業營業執照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修改);
(四)證明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有關文件資料;
(五)反映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基本信息資料;
(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七)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審批部門應當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申請人獲得批准後,應在獲得審批部門換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變更手續。
第三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原審批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外國投資者設立專門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時,除符合本辦法外,還須符合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將已開展業務的情況向原審批部門備案,繼續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按本章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港、澳、台投資企業在內地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參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九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條 特許人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廣告宣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 2月 1日起施行,原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Ⅵ 財務代理收費標准及服務內容
財務代理代理做帳的收費標准,由當地的代理做帳機構確定,報經物價局核准,各地差異很大的,國家沒有統一規定。
Ⅶ 連鎖店如何管理財務呢
與其他一般商店一樣,連鎖店的資金周轉也極為重要,正確的資金周轉,不單是資金的籌措,還要扎實地管理日常的資金收支。按照帳簿,正確地預測什麼時候需要多少資金,有計劃地籌措使用資金,使將來不致發生資金困難,是維護連鎖店信用和形象的保證。為使資金有計劃地周轉,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確實管好現金和銀行存款。連鎖店應編制每一期間現金剩餘與不足的情況,編制現金預算,規劃未來的現金流入量和流出量。 2.確實掌握借貸關系,正確地預算銷售計劃中將來的收款和付款,把必要的營業費用估計好。 3.整理好資金周轉表,計劃好長期和短期的收支計劃。 4.為保持收支平衡,要研究籌措資金,延長支票和賒購支付期限的對策。 (二)大力推行電腦化存貨控制系統 連鎖店作為一種新型的零售商業形式,一切要有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經營手段,傳統的商品庫存、價格及類別管理已不再能適應現代連鎖店資產、財務管理上的要求,已有越來越多的公司應用電腦化存貨控制系統來控制存貨量,而連鎖店,尤其是超市條碼的運用特別適合存貨的電腦化管理。連鎖店的顧客將其所要的物品到櫃台結賬時,收銀員將每件物品通過電子讀碼,以便將貨物已被買走的信息傳達給後台電腦,而電腦在收到訊息後就會立即將該物品的庫存量調低,並且當存貨量已降到再訂購點時,電腦就會印發訂單給供應商以補充存貨。連鎖店總部受到供應商交來的貨物時,電腦再向上調整庫存量。這樣,對連鎖零售店與供應廠商兩方面都帶來了便利。如日本「花王」與零售網點電腦連網後配置了機器人管理商品分配、包裝,及時交由運輸部門送到零售網站,及時保證了供貨,同時也提高了企業銷售額。因此,在近年日本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花王」仍保證了領先增長的地位。 (三)積極開拓籌資渠道及新的合作形式 資金的籌措是連鎖業發展的一個關鍵,發展中的連鎖業要積極開拓籌資渠道及新的合作形式。當然,借鑒「肯德基」國際連鎖集團採用的發展「特許加盟」連鎖店的策略,也是國內連鎖店開拓發展的一個很好的方法。總部在出賣特許權獲得一筆可觀的特許費用外,通過加強管理,還可獲取一定百分比的管理費用。當然,首先要創造一個象「麥當勞」、「肯德基」那樣響的牌子,具有較高的無形資產價值,這樣,可在合作中科學、合理地提出無形資產投資的股份比例。上海華聯超市公司已在這方面作了可貴的嘗試,一些便民連鎖店通過政府部門的協調幫助,也吸引了不少加盟連鎖店,對壯大企業實力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四)抓緊高級財務人員的培養和管理 連鎖店是現代化的零售企業,需要大批的現代化管理人才,特別是復合型人才。人才的缺乏是日益影響連鎖店發展的一大因素。從事連鎖店事業的人才,尤其是財務方面的人員需要學習很多更新的東西,現在開辦連鎖店的同時,也正是這批人才形成的階段,連鎖店有意識地為商店物色人才。 發掘培養的途徑:一是「發掘至上」,可以從本企業物色、培養專門人才,這類人才對企業熟悉,有感情,穩定性也較高,可外派進行培訓、考察,使其超常發展、迅速成為本企業財務及其它部門中堅力量。二是「築巢引鳥」,招聘或禮聘海外考察、學習歸來,對連鎖業經營管理熟悉有研究的專業學者,讓他們來指導企業發展,「拿來主義」可省去不少盲目探索的時間。三是「雙向交流」,可與有關財會院校訂立雙向交流合同,讓院校為本企業負責職員、財會人員的培訓提高,又每年吸收院校畢業生加盟企業,院校教師也可定時來企業帶職實習。
Ⅷ 我想加盟代賬公司,怎麼加盟
成立代理記賬公司,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規定,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申請代理記賬時,需要向審批機構提交申請報告,並附上以下材料:
1、申請機構的協議或章程、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2、雇員身份證明、會計代理記賬業務主管機關、會計師或以上資格證書及在代理記賬機構專職工作的書面承諾;
3、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事業單位的辦公地址、辦公樓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以及該事業單位名稱的有關材料等。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01-1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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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加盟、連鎖、代理三者之間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加盟店:以相同的經營項目、產品標准、服務標准、管理模式、價格體系、CI識別系統等為要求招商,尋求志同道合的人士復制這個體系開展經營活動,收取相應加盟和管理費用。作為基礎和招商可行性說服因素,運用這個體系的總店首先在經營上是成功的。
連鎖店:相同的經營項目、產品標准、服務標准、管理模式、價格體系、CI識別系統等。自我復制擴張,不尋求外部加盟。
代理商:根據廠家要求和自身條件,雙方進行協商、簽約,獲得銷售權即可,經營上自由靈活。
區別主要是:加盟和連鎖是企業的經營模式的不同,代理是一種營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