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連鎖、代理三者之間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加盟店:以相同的經營項目、產品標准、服務標准、管理模式、價格體系、CI識別系統等為要求招商,尋求志同道合的人士復制這個體系開展經營活動,收取相應加盟和管理費用。作為基礎和招商可行性說服因素,運用這個體系的總店首先在經營上是成功的。
連鎖店:相同的經營項目、產品標准、服務標准、管理模式、價格體系、CI識別系統等。自我復制擴張,不尋求外部加盟。
代理商:根據廠家要求和自身條件,雙方進行協商、簽約,獲得銷售權即可,經營上自由靈活。
區別主要是:加盟和連鎖是企業的經營模式的不同,代理是一種營銷方式
❷ 連鎖經營模式怎麼選擇合夥人對合夥人有啥要求
❸ 合夥開加盟店需要注意些什麼
第一、首先合夥人要建立共識,創業之路的方向要基本異同,而且還要彼此信任,如果一開始大家都有懷疑對方,那麼是之後的合作肯定會出現嚴重的問題。
第二、然後合夥人要建立一套正規的合夥規則合同。一切按合作的規則辦事,不能只憑感情處理問題。商量好的日後誰管人事,誰管客戶,那日後就一定要一直這么下去,就算其中有一人占股份多,那也不能幹涉。不能說你有一個朋友想進來,你就可以讓他進來,最終一定要管這一塊的人同意才行。創業初期大家一定要明白自己的職責。大家千萬不要覺得都是親戚或朋友的,不好意思拒絕,在這里一定不要心軟。只要是原則的問題,一定要「斤斤計較「
第三、之後要保持經常交流和溝通。這是日後共事非常重要的一點。這么做不僅可以不斷加深合夥人的彼此信任。因為彼此有了多交流,多了解,日後還能更好地協調工作。如果發現有了問題,因為經常交流,也可以及時化解雙方的矛盾,不讓其發展壯大。
第四、關於財務一定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有能力一定要一個人請會計,一個人請出納,過一段時間大家在交換。合夥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如果財務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誰貪污了誰,那麼肯定是失敗的。如果合夥人當下還請不起財務的,那就兩個人自己做帳,去銀行開一本存摺,把兩人合夥做生意的錢全部放入這本存摺,賬號密碼要都知道。在銀行存摺上做日賬單,做兩本,一人一本,總之賬目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為錢是最容易傷感情的問題,也是最重要的問題。只要賬目明白了,大家的合作絕對是愉快的!
❹ 加盟合夥人是什麼意思
合夥人是指投資組成合夥企業,參與合夥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夥企業的主體。合夥企業中首先具備的是合夥人。合夥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夥人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第一與人合作經營一種企業、生意或參與同一活動的人,一起工作的人;第二與別人共同從事於任何活動的人。以營利為目的共同經營某項營業而合夥的兩人或多人中的一個;第三被認為類似於與他人具有共同的權利與義務的這種夥伴的人(如在一企業中);第四由合夥組織結合在一起的;第五一個與另一位合作或協助他執行任務或為他服務的人;第六同夥,作為共享者而與另一人聯合的人。
❺ 現在流行的城市合夥人商業模式,和加盟的區別
城市合夥人的商業模式比傳統經銷加盟渠道的模式更加先進,而且在新零售這個概念出來以後,城市合夥人需求開始集中爆發,很明顯傳統經銷渠道在新零售的沖擊下不再適應長尾零售企業的發展,也就是說無論目前是線上還是線下分銷渠道都存在一個弊端,就是「成本高昂」,線上淘寶天貓流量貴,線下實體門店燒難以為繼。
線上低價競爭,產品質量沒有保障,為什麼?因為在淘寶天貓這些成熟的商城,不花錢想要和同類產品競爭幾乎不可能,你的商品想要一個好的位置展現就必須花大價錢買流量,大部分的錢都投了廣告只能壓縮產品成本,否則談何利潤。那麼對於那些剛開始成長的小眾品牌,產品質量不錯,但是花不起錢的店鋪怎麼辦?
似乎做線下招商加盟是個不錯的選擇,然而現實是傳統渠道分銷的水很深。創業者害怕加盟商會破壞自己的品牌,於是很多公司最後又花大價錢收歸直營,周黑鴨當初虧錢也要收回加盟店就是這個原因;另一方面加盟商也擔心項目方品牌做大了會過河拆橋,「坑」加盟商的錢,這樣的例子也不是沒有過。
線上線下傳統分銷渠道都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市場趨於飽和,頭部效應明顯,廣告成本高昂。於是需要一種新的商業模式出現,讓創業者能夠花小成本將產品推向市場,把更多精力放在產品質量和服務上,消費者能夠通過另外的方式發現小而美的零售品牌,獲得更好的消費體驗,這其實就是城市合夥人模式的初衷。
❻ 全國做連鎖加盟的企業有多少家
我是專門做特許的,目前中國境內連鎖加盟企業大約20000家左右,符合商務部備案資格的大約3000多家,目前在商務部備案的企業1700多家
❼ 連鎖店跟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在了解其差異性之前,首先需要給大家普及一下連鎖店的概念。
什麼是連鎖店?連鎖店是指許多規模較小的、較為分散的,但是卻經營同類型的商品和服務的統一品牌下的零售店。連鎖店統一受品牌總部的領導,聽從總部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通過這種集中采購與分散銷售相結合的經營方式,連鎖店能夠實現規范化經營,達到規模經濟效益大漲的良好效果。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有小夥伴表示,加盟店也是在總部統一領導下實現商業活動的一種管理模式,這不是與連鎖店的概念相當嗎?其實不然,這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的,連鎖店不全部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卻一定是連鎖店。
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在對連鎖店概念的解讀過程中,我們可以發現,連鎖店有直營連鎖和特許加盟連鎖之分。直營連鎖下,所有直營店都是由總部直接投資和管理的;而特許加盟連鎖,是在特許經營的前提下,廣泛籌集社會資金、招募合作夥伴後組成的連鎖體系,雖然也聽從總部的統一管理,但是與直營連鎖的令行禁止還是存在較大鴻溝的。
如此一來,您聽明白連鎖店和加盟店之間的區別了嗎?總而言之,這二者之間有共通之處,只是概念的大小不一樣,連鎖店包含了加盟店的概念。
在當下市場中,以特許加盟連鎖為特色的品牌多不勝數,因為這種經營管理方式具有更強的靈活性,對品牌發展而言也更加有效率。
❽ 准備開個加盟點店,怎麼與合夥人分紅合理呢
第一、很多人看到商機,腦子一轉認為有利可圖,朋友親戚坐下來吃一頓,一合計就馬上開始幹了,至於以後的利益分成問題,只有口頭的承諾,完全出於義氣與信任。而生意變化萬千,當生意走上正軌了,往往就涉及到具體的分紅問題啦,在利益面前,之前的承諾可能都成了浮雲。因此,合夥做生意之前,一定要確立分紅協議,或是在合夥協議里專門一章明確分紅問題。具體協議項包括分紅依據、分紅比例、分紅時間、支付方式等。
第二、在合夥生意里,絡、技術能資金、客戶資源、市場渠道、經營管理能力、人脈資源、社會關系網力、貨源等等,這些都是合夥的基礎資源和前提,也是分紅的依據。合夥生意里的每一個合夥人都有某些方面的合夥資源,在生意的謀劃期,一定要認真評估每一種合夥資源的價值,再根據價值確定股份,進而給出該資源對應的分紅比例。這樣每一個價值都得到體現,消除爭議隱患。
第三、分紅的時間也最好進行約定。生意往往是需要資金儲備和資金周轉的,如果過快把盈利分光了,後續可能出現周轉危機,且頻繁分紅也會增加經營成本。因此,可以根據行業情況,約定按月、按季度或是按年進行分紅。一些特殊行業也可以按天或是周,甚至是按項目周期進行分紅。
第四、合夥生意里,往往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甲合夥人負責生意的經營管理,而其他合夥人只投入自己的資源,不參與經營。這種情況下,對於甲合夥人的經營管理付出,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是把其折算成甲的股權進行分紅,而不對其發對應薪酬;另一種方法是,給甲的經營管理付出開薪酬,不參合到甲的其他合夥資源里這算股權。
生意有成敗,如果生意失敗了,或是短期無盈利,那甲就很可能長期沒有收入了,也就是其付出的勞動沒有得到回報,有失公允。因此,建議對於這樣的情況採用後一種方法。
❾ 加盟商跟合夥人有什麼區別
一、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
二、要想構築一個穩定、有效的加盟體系,對於連鎖加盟商的選擇來說,有三個根本原則需要堅持:
嚴格篩選、寧缺毋濫,對於企業來說,選擇加盟商運作市場顯然不能只看短期的銷售,要看對市場的長期影響與貢獻。因此,必須要對加盟商的選擇慎重再慎重,決不能輕率從事,誰想做就給做,而不進行考察、分析、評估。這樣會給市場的後期運作造成嚴重的後果,輕則市場萎靡不振,達不到預期後果;重則市場秩序混亂、竄貨、亂價泛濫。
理念第一、眼光長遠,對於連鎖企業來說,就是要找品牌運作、市場理念與自己一致的加盟商,這樣才會有真正合作的基礎。才會在市場操作中協調一致、共同發展。所以,
在尋找加盟商時要重點考察、分析其理念,而不能將眼光局限在資金實力、配送能力、當地人脈等條件上。理念一致才是真正合作的基石。眼光長遠才能真正發掘出優秀加盟商。
門當戶對、共同發展,企業在選擇加盟商時一定要考慮門當戶對,同時一定是同心同德,也就是加盟商具有經營你的品牌的強大的意願。這樣的加盟商就一定可以與企業共同發展、成長,也就是最具有發展前途的加盟商。
三、合夥人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合夥人的特點如下:
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共同承擔法律義務責任。
合夥人的權利為經營合夥企業,參與合夥事務的執行,享受企業的收益分配;義務為遵守合夥協議,承擔企業經營虧損,根據需要增加對企業的投入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一條規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
合夥人出資以後,一般說來,便喪失了對其作為出資部分的財產的所有權,合夥企業的財產權主體是合夥企業,而非單獨的每一個合夥人。
❿ 自己有十幾家連鎖加盟店,但是是合夥的,現在合夥人說想開個公司!!!
恭喜你事業有成,具體的情況你還是要去跟你的合夥人溝通。
個人覺得,你的合夥人想開公司,是想把你們的連鎖加盟店做大。如果注冊了公司、你們自己又有那麼多連鎖加盟店,就可以進行全國范圍內的招商,注冊公司投入不了多少,招商的話收益是可觀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