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注冊商標就可以加盟連鎖店了嗎
35類是廣告,商業管理 ,替他人推銷 其中有一個特許經營 ,但是並不是必須注冊35類才可以加盟連鎖店,35類是服務類商標,主要針對例如招商加盟服務,例如5188等等。具體詳細可咨詢熙兆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貳』 個體工商戶自有商標,可以品牌招商嗎
您好,個體也是可以的,只要你的商標成功,別人就可以加盟,現在加盟是35類。如果這個類別以及產品商標都下來了,就可以使用,可以招商,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望採納,謝謝!
『叄』 個體工商戶能不能開連鎖店
個體工商戶是不能開連鎖店的,需要注冊公司後才可以開連鎖店,連鎖店需要具備企業法人條件。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設立的條件
(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組成;
(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統一質量標准,實行規范化經營管理;
(三)總部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個體戶商標能加盟連鎖嗎擴展閱讀:
《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五條 連鎖店的名稱。配送中心以及由總部全資或控股、參股設立的門店,其名稱中可以使用總部名稱中的字型大小。與總部沒有資產關系的門店,經總部同意,也可以使用總部名稱中的字型大小。
總部的名稱中,可以使用「連鎖」字樣;使用總部字型大小的配送中心、門店的名稱也可以使用「連鎖」字樣。
『肆』 商標注冊後的個體戶能否開連鎖
可以,不注冊也可以,只是你要想做大 必須注冊
『伍』 加盟連鎖店屬於個體工商戶還是企業
屬於個體工商戶,還有看是否是個體和企業的區別最主要的就是是否有驗資這一步(注冊資金)
『陸』 我是個個體戶,想注冊個商標,好開分店。請問要多久,多少錢,都需要什麼
注冊商標的時間大約一年半左右,如果是自己去辦,是1000元官方費用,如果委託代理公司辦理則需多付600-1000不等的代理費。
如果是以個體工商戶的字型大小來申請的話,只需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商標標樣、商品或服務分類以及代理委託書即可;
如果是自己去辦的話,就需要填寫注冊申請書、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標樣,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即可。
當然如果你是個體工商戶的法定負責人,還可以以你個人的名義申請,如果以個人名義申請的話,除上述資料外,再提供一份你的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了。
『柒』 我是經營是個體戶以後要做大做強自己的品牌,走向連鎖,但不知道怎麼注冊商標和商標注冊的流程,求高人指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型大小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負責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可以找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更為專業
『捌』 品牌商標權在公司名下,可以利用該商標開連鎖個體戶嗎
自己公司注冊的商標,公司是商標的權人,公司又是自己的,等同於商標是你自己的。可以用來開連鎖個體戶,如果實在不放心,可將公司名下的商標授權給連鎖店。
商標侵權的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玖』 個體工商是否可以發展加盟店是否可以注冊商標
個體工商戶是不可以發展加盟店的,需要先將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注銷後成立公司,在成立公司後可以開展連鎖加盟。其商標是可以注冊的。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設立的條件
(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組成;
(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統一質量標准,實行規范化經營管理;
(三)總部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個體戶商標能加盟連鎖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第十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