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連鎖加盟 » 連鎖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加盟店有權知道

連鎖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加盟店有權知道

發布時間: 2021-07-11 10:22:42

① 個體工商戶有發展加盟連鎖店的權利嗎

你們的協議只是專利和商標許可,是有效的,和你們想的和肯德雞、麥當勞是不一樣的,他們都是一個公司

加盟商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怎麼辦

特許人不允許被特許者擅自轉讓加盟店。特許者應在合同期中明確合同轉讓條件,申請加盟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備在確定是否加入特許經營體系時要充分考慮不易退出特許體系這一點。特許經營合同規定:未經特許總部的書面同意,乙方(被特許者)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甲方(特許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例:麥當勞特許經營管控受質疑 特許經營人涉嫌私下轉讓股權

近日,長沙麥當勞平和堂五一廣場店遇到一群人堵門。一名自稱李波的男子,在門口張貼了「警示函」。「警示函」中寫道:邁湘餐飲、李清江,根據你與我們(李波、鄭曉靜、鄭波、劉斐四人)2012年9月16日簽訂的《投資合作協議》約定,我方累計投資數千萬元用於麥當勞餐廳的經營,享有35%收益及權益。

據了解,被堵門的這家麥當勞餐廳屬於湖南邁湘餐飲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邁湘餐飲」)所有,邁湘餐飲為湖南麥當勞的幕後實際運營商,該公司成立於2012年7月13日,目前負責麥當勞在湖南全省55家門店的經營業務,也正是麥當勞「發展式特許經營」業務在湖南當地的指定運營商。

目前,在邁湘餐飲的工商注冊登記資料上,僅顯示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股東李清江9500萬,佔95%的股份,梁珍珍500萬,佔5%的股份。但聲討方的李波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自己跟一些朋友也出資了3500萬注冊資金,占湖南麥當勞股權的35%, 並與其他股東簽署有《投資合作協議》,簽訂該協議的共有5人,分別是李清江、鄭曉靜、鄭波、劉斐以及李波。如果李清江跟其他人私下簽訂了股權轉讓或者代持協議,李清江的做法將明顯違反了麥當勞的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特許經營連鎖專家李維華告訴記者:「不論中國,還是在麥當勞全球的特許經營體系中,加盟者都無權將門店權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他人,包括完全轉讓和部分股權轉讓的形式。甚至說加盟商死亡之後,加盟商的配偶、子女想要繼承麥當勞加盟門店,也需要得到麥當勞公司的授權同意才可以。」

——特許經營第一網

③ 我加盟了朋友的一家餐飲公司的連鎖店,然後朋友讓我入了股份,現在我想退出這家公司所以要進行股權轉讓,

問:我加盟了朋友的一家餐飲公司的連鎖店,然後朋友讓我入了股份,現在我想退出這家公司所以要進行股權轉讓,公司其他股東同意了,具體流程也辦好了,轉讓後還需要加收什麼稅嗎?稅率怎麼樣?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權或者部分股權,即我國法律不禁止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也不需股東會表決通過。但是,我國法律和國家有關政策從其它方面又對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作出限制:根據我國的產業政策,像國有股必須控股或相對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運、能源工業、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業、外經貿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不能使國有股喪失必須控股或相對控股地位,如果根據公司的情況確需非國有股控股,必須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方可。

④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把股份轉讓給我,她有權強行收回嗎

既然是轉讓出來的股票就不能強行收回,只有自願賣給股東或者是協商好價格經同意後才行,不能強買強賣。

⑤ 公司股份轉讓,股東有權知道公司前期投入金額嗎

新入的受讓股東,肯定有權知道公司前期的資金總投入、注冊資本的實繳情況及財務數據的!

這是受讓股東對公司估值的部分評判依據!

⑥ 加盟公司的股權如何分配

怎樣的股權結構設計是合理的?創業者又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如下8個股權結構設計中值得注意的數值供創業者參考:
1、創始人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權較為合適。
A股上市規則規定,如果公司有一個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30%以上股權,可以認定公司有實際控制人。最大創始人持股比例大於其他聯合創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現兩個創始人股權比例太過接近,對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見時產生爭議。
海外很多時候實際控制人不需要持股30%以上,其持股比例可能只有百分之十幾甚至幾,但依然能夠控制公司,因為其可以對股票設置不同類別。比如A類股票持有者1人可以投20票,B類股票持有者1人只能投1票,這樣實際控制人在表決的時候就有更大的話語權。
2、聯合創始人和員工一起持股30%以上。
這樣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聯合創始人個人持股保持與創始人較大差距,也能讓創始團隊總體持股超過60%,保障對公司控制的主動權。
3、投資人股權佔比30%-40%。
除去創始人、聯合創始人和核心員工持有的股權,剩下的為預留給投資人的股權。
4、創始團隊控制公司50%以上股權比較合適。
此時關於公司經營的所有事項創始團隊都可以直接進行決策。比如公司優先發展什麼,計劃做什麼,如果創始人帶領員工持有50%以上的股權,就能對這些經營事項進行決策。
5、創始團隊可以爭取控制公司66.7%以上股權。
此時創始團隊能夠控制公司所有資本類型事項。比如引進新股東,增資減資,股權轉讓,公司合並、分立,章程修訂等跟資本運作相關的重大事項,這些事項都需要三分之二股東投票通過。
假如創始人持股30%以上,聯合創始人和員工持股30%以上,加起來能達到66.7%就非常安全,即使投資人有其他意見,只要公司的人齊心協力,仍然可以執行自己的方向。
6、互聯網公司一般預留10%-15%的期權池。
這是60%互聯網創業公司的選擇。特別是對於那些已經發展到一定階段,但還沒有成熟,大概是A輪到C輪之間的公司。
7、天使輪投資人持股最好不超過20%。
比較典型的天使投資機構,常見的投資比例是20%。這樣的比例保證了天使投資人在以後公司不斷融資的過程中,持股比例不會降得太快,即使再融資幾輪,持股比例稀釋到10%或者5%都非常難,如果公司成長起來,獲得利益依然比較多。
對於創始人,公司第一次融資時股權的價值最低,此時賣掉的股權越多,以後股權價值高了,損失的利益越多。另外應避免天使投資人控股公司。1號店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第一次融資時出讓了80%股權,最終被京東收購,整個過程創始團隊沒有話語權,因為第一次融資出讓了過多的股權。
8、員工持股一般不超過25%。
技術驅動或創意驅動的公司,往往高度依賴人才,這類公司為了招納更有競爭力的員工,為員工預留的期權池一般超過15%。但員工持股比例不能過高,因為員工持股比例增加的同時,創始人持有股份就會變少。

⑦ 如何轉賣特許加盟權

特許連鎖企業的發展基礎是自己建立的直營店,通過銷售產品或服務獲取利潤,以達到量的遞增。而如果想達到企業質的飛躍,則必須把重點放在特許連鎖上,利用加盟者的資金來擴展自己的市場,這就涉及到特許加盟權的轉賣。

在美國,許多特許公司都是把特許權以多種形式轉讓給地區總特許商,基本形式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委託特許。即特許權所有者把自己的產品、商標、經營模式等出售給一個地區總特許商。

這個總特許商可向該地區內的特許申請者再次出售特許權,但他自己不運用特許權來建店進行特許經營,這個地區總的特許商類似特許批發商,他購買了較大地區的特許權,但他並不自己營運,而轉賣給單個申請者。這種方法與面向眾多的單個特許申請者出售特許權相比,在手續、資金、人力、廣告和管理上都大大地節省了資源。

第二種:特許權接受者購買在一個區域內的全部特許權。它將在該區域內再建若干個分店,實施特許經營,而不把特許權轉賣給其它申請者。

第三種:流動展示特許。由特許權購買者利用「特許加盟推廣會」及「家庭特許加盟說明會」的方式向潛在加盟者講解項目。面對面地溝通後,售出加盟權,這也是出售加盟權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第四種:配送特許。由特許權所有者將它們配送特許權出售給地區總特許商,由地區總特許商再次授予該特許權接受者設立批發倉庫,向其他特許經營者供應配關貨物的壓力。

第五種:是特許權使用者將合作特許權或管理合作特許權給地區總特許商。這種形式使得地區總特許商不但在出售特許權中獲利,還能夠從每新開一家連鎖店的綜合管理費中得到一個管理股份,相當於特許權所有者與地區特許商合營。

第六種:是服務特許。特許權所有者允許地區總特許商在一個商標或品牌的名義下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