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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加盟企業的管理i規則

發布時間: 2021-07-07 17:50:37

Ⅰ 連鎖企業的管理怎麼解決

1. 通知下發無跟蹤確認執行差
總部有一些信息公告、促銷通知或其他重要通知等會發送給各個門店,有時候通過郵件發送,有時通過通訊軟體發布,而這里就存在有些門店沒看到消息造成沒有執行通告的情況,而這總部也無從即時確認傳達是否到位,就非常影響執行效果。
2. 營業數據多且亂匯總難
各門店店長每日或定期通過電話、郵件等向總部匯報營業額、庫存、出貨量等,而這些信息往往是分散的、雜亂無序,非常影響查閱統計,匯總更是需要大量時間與精力。
3. 門店管理走形式隱患大
每個門店都有巡店人員,而這些人有時因為某些原因偷懶,並沒有親自去現場,而是選擇用打電話的方式了解門店情況,代替現場巡店,導致不能及時發現門店服務、安全、衛生等隱患問題。
4. 門店多人員分散考勤統計難
門店多,人員分散,不能有效監控每個人的出勤情況。所以容易出現替班、換班等情況,而且不能被管理者及時發現問題,所以到月底統計考勤、結算工資也是個麻煩事。
5. 公司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散亂存放
對於新入職的員工,需要了解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但是這些文件往往散亂存放,不易查看和保留。
可以參考加盟六步法!

Ⅱ 怎麼管理加盟商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如何管理好加盟商
1個中心
一個中心:我們要圍繞本企業「共生共贏、創新創業」的經營理念去管理與服務我們的廣大加盟商。共生是指企業與加盟商共同生存,失去現存的加盟商事實上是加盟商管理的巨大失敗,加盟商的存活率是共生的考核指標。共贏是指企業與加盟商實現經濟上、精神上的共贏與事業上的共同發展,加盟商的投資回報率是共贏的經濟考核指標。所以說,我們在落實營銷工作、考慮公司利益的同時也要考慮到加盟商的利益,用我們的同理心去理解我們的加盟商。讓我們與加盟商一起跑贏市場!
2個態度
第一,加盟商不是上帝
加盟商是我們事業的戰略合作夥伴,這個態度要明確。很多年來我們一直受「顧客就是上帝」思想的熏陶,導致我們在落實加盟商管理工作的時候唯唯諾諾,不敢向加盟商提出合理要求、不敢得罪加盟商,一些原則性的事情也說不出口,新手更是不敢說。顧客就是上帝是其他公司的口號,在我們企業是不講這一套的。如果這樣,我們的加盟商管理工作會適得其反,頂著不平等地位的壓力去做加盟商管理工作不利於公司與加盟商的共生發展。公司與加盟商之間的關系是平等互利的共榮共贏關系,相互之間不存在什麼上帝,如果要有那也是互為上帝!
第二,加盟商僅是客戶
加盟商是我們企業的利益共同體,品牌所有權歸根結底都是我們企業自己的,它歸屬於市場,加盟商只有階段性的品牌使用權,其不管做多大、多強都只是我們企業共同體的一部分,這種思維不能放棄,如果放棄將煩惱不斷。不管做多大、多強的加盟商我們都不能盲從,盲從會使企業走進死胡同,我們應該滿足大部分加盟商的共性需求,對極個別加盟商的特殊需要,可以據情共贏的去滿足!
3個原則
第一,講合同
根據公司《特許經營加盟合同》管理加盟商是最根本也是對雙方最安全的。公司的加盟商管理考核有一項就是「合同履行率」,合同中的條款是公司與加盟商必須共同遵守履行的,也是我們企業評估加盟商貢獻度、誠信度的依據之一。我們每一個營銷工作者首先要吃透公司的《特許經營加盟合同》,只有這樣才能根據合同管理好、服務好我們的加盟商!
第二,講誠信
人無信不立,誠信是一種素養,也是一種能力,更是一種為人的信仰。誠信是一個人乃至一個企業的立足之本,一個企業如果沒有了誠信,那市場就將無法拓展,企業將很快死亡。同時,我們也要勇於對那些不講誠信的加盟商說不,一個不講誠信的加盟商不僅是企業的負擔,更是我們事業的絆腳石。當然,誠信不是喊出來的,企業的誠信是靠我們每一位員工日積月累不斷用行動去兌現承諾樹立起來的,我們要言必行、行必果、果有效,一百次兌現承諾的豐碑禁不起你一次失信的摧殘。而要做到企業誠信,就必須在我們企業內部做好員工的授權管理、崗位責任管理、嚴刑峻法機制這些企業基礎性管理課題!
第三,講度量
對於加盟商的要求,我們不能過度的給予滿足,要知道人的慾望是永無止盡的。如果你今天給他降點價,明天他就學會了和你砍價;如果你今天給他一點貨品的鋪墊,明天他就有可能找各種理由來拖付或賴帳。今天你如果想要超越合同的范圍而給予加盟商一點點的支持,那也要有條件、有政策、有策略的給,同時還得要有一個度,不能過,過了就是錯,所謂的過錯也就是這個意思。很多教訓告訴我們,那些刁難無理、不講誠信、不守規則的加盟商往往是被企業的遷就及縱容給寵出來的、給教育出來的,這就像我們家長教育孩子一樣,如果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那家長一定是負有責任的。另外,對我們的加盟商要進行定期及不定期的的測量,測量什麼?測量他的貢獻度、增長率、異常性、誠信度及對公司營銷策略的落實情況等等!
4個手段
第一,培訓教育
加盟商是需要企業不斷給予其教育的,從這一點來講,我們要視加盟商為學生,要抱著企業是老師的這個態度去教育他、培訓他。教他什麼?培訓什麼?教他品牌經營之道、培訓店務管理之道、用人之道等等,只要是能促進我們銷售提升及品牌發展的方方面面都是可以的,只是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的側重點各不相同而已。當然,有的加盟商自身也有我們的可學之處,在教育培訓的同時不要忘記向優秀加盟商的學習,老師向學生學習並不奇怪!
第二,督查監控
監控加盟商對市場策略的落實情況,是各個片區經理的重點工作之一,這一點不能放鬆,更不能懈怠。監控什麼?按公司的《終端考評表》要求去監控,怎麼監控?這就是我過去所講的巡店、店務管理等內容,在此不予敘講。其實,我們監控加盟商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企業和加盟商能進一步的共同提升,能夠持續的產生共贏,進而實現我們企業的戰略目標。今天你和他稱兄道弟,推杯換盞,對不達標的地方視而不見或者是見而不動、動而不達,這種行為其實是對你那個所謂的「兄弟」最大的傷害,我們要對那些不符合標准要求的加盟商嚴格以待,不能因為他是客戶、是「兄弟」而客氣,相反你對你「兄弟」錯誤行為的客氣事實上就是你對企業及加盟商的極不負責!
第三,求同存異
上面講對加盟商的管理要講究求同存異,「同」是什麼?同就是我們品牌連鎖的標准,是公司品牌經營的標准化、格式化與精細化,這體現在終端的形象、陳列、服務、色彩、價格、櫥窗等方面。「異」是差別,是公司實施一地一策、一客一策、一店一策的戰術性要求,我們不能用同一種營銷手段去做所有的市場。這個「異」啊用在加盟商管理上還有另一層意思,也就是說我們的加盟商是要被分類的、他們是要被區別對待的、在公司內部某些方面是應該享受不同待遇的, VIP就是應該享有VIP的待遇,普通的就只能享有普通的待遇,他不高興是吧!那也讓他變成VIP再說!
第四,改善搶占
我們的加盟商並不是個個都是按合同辦事、按規則出牌的人,對於那些讓公司敬業且相對職業化的員工紛紛躲避的加盟商;那些無理由地打破游戲規則、不講誠信與商業道德的加盟商;那些常常在合作中找茬、吹毛求疵、濫施淫威,把企業對他的尊重當作是企業的讓步,將企業與客戶之間正常相互尊重的關系破壞得一干二凈,怎麼都無法溝通的加盟商;那些對外傳播企業負面信息及總說企業對他的支持不夠或公司不到位,對企業與之溝通的努力視而不見的加盟商;那些常常設置障礙、封鎖渠道消息,只關心自己的經濟利益,絲毫不考慮企業的發展,拒不根據企業營銷戰略採取必要的市場行動的加盟商;還有哪些銷售上不去或是銷售不平穩的加盟商等等。凡此種種,我們應該加以改善,改善不了的應該毫不猶豫的給予清理,如果你猶豫那就是對市場資源的一種最大浪費,耗著的雙方都是痛苦的,不如來個痛快!
對那些不以我們品牌為主導經營的多品牌加盟商,我們要主動出擊與其它同一屋檐下的品牌搶佔加盟商資源,比如擴大本品牌的庫存量、提高本品牌產品的上架率與貨櫃空間等等。總之,要設法把加盟商的資金放到我們品牌上來。

Ⅲ 如何做好連鎖企業的標准化管理

標准化管理如下:
一、終端銷售體系標准化
是指對店面選址、店面裝修、整體形象、商品陳列、商品售價、折扣促銷等都予以標准化,並將產品賣點提煉為終端推薦的統一說辭等,通過設立專業的部門和專業的崗位人員進行集中管理,將門店的職能從決策加執行模式轉變為單純的銷售執行,這也是高效率低成本經營的基本要求。

二、終端庫存管理標准化
門店主要的職能是銷售,在庫存方面的責任僅是實物的臨時保管和提供補貨信息,通過現代化的電腦信息系統,合理設定各店面的庫存基數標准,這就要求企業要進行商品品類化管理,相應的補退貨流程及標准等。並逐步推行自動補貨模式,實現流動庫存或者零庫存,最大限度地降低庫存管理的成本。

三、終端顧客服務標准化
服務標准化就是通過流程和內容的標准化來實現對服務水平的量化考核,是保障服務質量的前提。通過標准化的服務流程和標准化的服務內容來規范門店的服務執行者。現代商業給顧客提供的應當是一種全面細致的服務而不僅僅是商品,這樣才是培養忠誠顧客群,保證企業存在與發展的基礎。如通過會員管理模式將顧客服務標准化,營造忠誠顧客群,並且通過會員分析手段掌握消費形態的變化,提供必要的決策指導等。

Ⅳ 連鎖業有什麼制度

連鎖經營是一種商業組織形式和經營制度,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並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規模效益。是一種經營模式。
連鎖經營主要是「三連」。
第一、連品牌
品牌可以說是連鎖企業的生命,它可是說是連鎖企業服務和質量的保證。連鎖企業之所以能夠得到持續快速的發展,一定程度上也是連鎖企業的品牌效應在不斷放大的過程。
因此,作為一個連鎖企業而言,品牌連鎖就顯得尤為重要,甚至於應該把它擺在一比較中心的位置。
第二、連標准
標准化可以說也是連鎖企業的一個特性。在連鎖企業中,標准化是保障企業進行低成本營運的基本原則,是配送中心和采購職能部門大規模高效運作的前提,這與戰略目標的唯一化和明確化緊密相關。而且,連鎖經營想要系統管理下屬分部和加盟商,需要更加簡單的方式和更短的途徑,需要更加簡單的程序完成復雜的問題,無疑,標准化是個好辦法。連鎖企業之所以叫連鎖,就是因為企業的標准具有可復制性。標准化的內容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1、店鋪標准化。無論企業如何擴張,都必須制定自己的主營業態,並且要有標准化的門店,要求統一管理,統一進貨,統一標識,統一培訓,統一促銷,統一價格,統一服務。這樣,有利於保持企業的統一品牌形象,確保消費者對品牌的統一的清晰的認知。個性化的門店會造成事實上的單店經營,難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連鎖管理。如果要求單店對不同商圈採用個性化競爭手法,商品庫存資金利用效率由門店負責,就會導致整個企業的經營最終依賴於各個單店的經營績效,同時必然帶來擴張和管理上的困難,這與通過連鎖經營實現快速擴張和規模效益是背道而馳的。
2、業務流程標准化。流程的標准化需要具備單一、簡單、固定等特徵。包括銷售的標准化、庫存的標准化、結算方式的標准化以及顧客服務的標准化等等。業務流程標准化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它有利於確保品牌定位的清晰性,確保對品牌的有效管理。其次,這樣也有利於總部加強對分部及加盟商的考核和管理。
業務流程標准化的前提是店鋪的標准化。如果店鋪都是個性化的,每個店鋪的管理就不可能統一,更多地依賴於「人治」而不是「法制」,從而使得管理隨意性增強,最終造成沒有流程的混亂局面。
3、管理方式的標准化。連鎖企業管理方式的標准化主要包括企業總部對分布或加盟商的主要管理人員實行統一的培訓,還有就是在對各個分店的業績考核上,主要是用銷售額、品牌貢獻率等指標來考核。管理方式的標准化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用數字說話,因而,又被稱為管理數字化。用數字管理企業雖不是最好的,但數據的產生是最真實的,我們如果能夠將數據加以系統的收集、整理、提煉、分析,形成一套能夠指導經營的信息加工系統,不論誰有沒有經驗,只要通過數據都能夠對經營做出正確認識,那樣我們的管理將更加簡單化,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控性將大大提高,比起我們憑個人經驗管理和經營會有天壤之別。
第三、連文化
文化連鎖是連鎖的最高境界。由於連鎖經營並沒有一般企業那樣嚴格的隸屬關系,相對屬於一種鬆散性的「聯邦」性質的組織聯合體,總部給予分部或者加盟商的權利較大。因此,總部對於分部或者加盟商的實行有效管理的難度是比較大的。這個時候,除了我們之前說的實行標准化管理以外,還必須有文化上的管理。文化管理的內容主要包含有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培養分部和加盟商對企業遠景、理念、企業價值觀的認同感,培養分部與加盟商對連鎖品牌的主人翁意識,增加連鎖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便使他們能夠自覺的維護連鎖品牌的形象,並為連鎖品牌的發展獻技獻策。 如果分部和加盟商不能對連鎖企業總部的企業文化沒有認同感,沒有一種對連鎖品牌的強烈的歸宿感,奢望他們主動參與連鎖品牌的維護,我認為是徒勞的。而目前國內的連鎖企業在對其分部和加盟商進行培訓時,往往容易忽略這一點,這樣,就很容易造成分部和加盟商只注重自己的利益,而對品牌的整體形象和企業的整體利益有所忽視。
二、對消費者而言,每一種品牌都應該意味著一種文化。發展連鎖店時,在連鎖了標准化的同時,更應該注重連鎖企業外在的品牌文化。在這一方面做的比較好的是麥當勞、肯德基等國外連鎖品牌。如麥當勞經營的不僅僅是漢堡和炸雞等快餐,它的產品的背後有一個巨大的企業文化系統在支持。消費者在麥當勞消費的主要目的不僅僅是吃飯,還在於享受那種獨特的文化氛圍。 我國的經濟現狀擺在眼前。「產銷瓶頸化」所以企業面臨改革,造成了就業機會減少,社會壓力增大,許多人失業,為了能減輕社會壓力,解決「產銷瓶頸化」問題,我們以連鎖銷售的經營方式,銷售優質產品,連鎖銷售就是把我們以往傳統的銷售於網路銷售有機的結合在一起,許多大企業公司都在運用網路,二十一世紀將是網路世紀,電腦連網、人際網路都將成為當今社會的潮流。

Ⅳ 怎麼管理連鎖餐飲企業

給你提十條,樓主你自己細琢磨:
一、明確加盟方與總部的關系。 現階段許多連鎖企業建立的加盟體系本身就是一種比較脆弱的合作關系,雙方既沒有股份的制約,又沒有共同發展的遠景,完全是一種相互利用關系。加盟店僅僅希望藉助總公司迅速發展並壯大,沒有長期合作的意願,總公司又貪圖市場份額,在自身體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發展,能夠起到聯系的僅僅是加盟費和類似銷售提成的費用關系。這種關系存在可轉移性,如果合作不愉快,雙方都可以另覓合作夥伴。因此這種連鎖加盟是一種不穩定的合作關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對於總部而言,「創建自己的通路需要大量資金、實力和產品,對銷售渠道的維護和管理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的。」而加盟店可以有效地規避通路的開發和維護費用。這本是一個企業發展過程中「趨利避害」的正常思維。問題是總部知道「趨利避害」,加盟店也同樣知道「趨利避害」。它的根本目的,可能只是想「傍著總部這棵有名的大樹」來追求更大的利益。因此,能夠有效維系「加盟店」這種合作方式的根本紐帶,就是最終的利益軸心。但從這個角度來講,加盟店反而成了總部的「衣食父母」。因為總部可以憑借諸多加盟店支撐起來的規模優勢,而更加聲名遠揚。所以,公司管理人員對加盟店的管理應該抱有一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幫人致富的平和心態,而不是上下級關系的絕對服從心態。

二、加盟工作要貫徹「雙贏」的思想。 加盟從某種意義上說是提供客戶生財之道。總部以優秀的品牌、科學的管理、周到的售後服務給予加盟方實惠,而它們帶來的是規模上的優勢、品牌知名度上的提高、地理空間上的拓展和利潤的增加。兩者共同獲利,達到雙贏。因此總部要投其所好,給予他們真正關心的東西,如提供政策,配合他們做足生意。

總部各部門要從思想上、行動上真正做到「重加盟」。可能在實際工作中,直接相關的加盟管理部室已經在真正重加盟了。但他們心有餘而力不足,因為重加盟是個「系統工程」,它牽涉到許多相關業務實體、職能部門,只有在這個體系中形成了共識,並從行動上表現出來,才能真正做好「重加盟」。

三、苦煉內功。 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業務體系 商品品種和價格,是每個生意人最關心的東西。個體加盟已是而且也將成為主流趨勢。作為一個利益驅動體,他加盟的目的無非是想賺錢獲利,把生意做好。因此,哪裡品種多、價格優惠,哪裡就成為他們進貨的目標。因此,連鎖企業總部要強化自身建設,解決「產品開發、品牌工程和管理創新」這三大問題,來創造新的核心競爭力,用「吸力」而不是「拉力」去鞏固提高連鎖體系。連鎖企業的發展不是簡單的將自己的模式完全復制,而是一種資源整合,這種資源包括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資源。這種事例是企業的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整合,從而加速企業的物資流通,保障信息暢通,使企業充滿活力。

四、注重管理培訓。 由於加盟者自身素質良莠不齊,管理上往往是經驗式、習慣式的管理。特別是加盟體系中往往是夫妻店、親族群為多,管理模式往往被忽視,或者無法執行。因此,在注重技術培訓的基礎上更加重視管理培訓。在考察加盟和加盟培訓中,多向加盟者溝通,在理念上達成默契,在企業文化上達成共識。

五、完善加盟體系開店系統。 國際上特許制度發展到今天,連鎖零售已成為它的特徵之一。而連鎖的核心就是要開發一套設計科學、流程合理、高效運轉的、標准化的、可以復制的開店支持系統。沒有這個前提,特許加鎖經營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麥當勞、班尼路和一些國際名表、名化妝品連鎖的擴張能力和單店經營成功能力很強大。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它已經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備的系統,這個系統可以放到任何地方去復制。有了這個系統,開店可以採用直營、特許經營、合資、輸出管理、託管、兼並、收購等多種方式。

六、 創新管理模式 。 為加盟店提供專職指導服務 由於加盟體系雙方的合作基礎比較薄弱,加盟方很難從總部得到經營指導上的各種支持,對總部的滿意度較差。因此公司總部應該從組織結構上進行調整,專門成立對口部門,聘用有實際門店管理經驗的人員加強對加盟店的指導和幫助。特別是現在市場的競爭越趨厲害,那些處於大賣場邊上的門店,更希望依靠總部的力量,在門店經營管理上,講究策略,和賣場展開競爭。

七、 提升售後服務質量 。 良好的售後服務是鞏固加盟體系的有力保證。連鎖零售業中的配送是加盟店意見比較集中的環節,好銷的商品點不到、商品竄號、壞商品退調手續的繁甭等問題,都是制約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更高服務質量的瓶頸。因此如何保證配送的准確率、減少缺損率、提高服務水平和滿足程度是連鎖零售企業的重要工作。

八、 加強營銷策劃的組織力度 。 由於利益矛盾,加盟方的營銷策劃往往很難融入到總部的整體活動中去。因此總部應該更多地從 「 雙贏 」 角度考慮,為加盟方制定營銷策劃方案。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考慮:
a 、根據每個加盟店的不同狀況制定詳細的營銷方針,並且多徵求加盟店經營者的意見,在雙方都能夠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營銷方案。
b 、總部只拿出基礎的營銷方案,讓加盟店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改善和創新,然後由總部再進行整合。這種辦法動作得好,可以大大提高加盟店的積極性。

九、 培育試點門店, 發揮示範效應 。 通常地說,加盟合作前期的市場培育往往是很重要的。既然許多加盟店在加盟之前的經營方法很不成體系,那麼公司總部更應該在合作之初摒棄濃厚的功利色彩,真誠地扶持加盟店進行市場的培育和開發。或者起碼可以先選取一部分 「 向心力 」 較強的加盟店進行試點扶持,用 「 樣板工程 」 發揮示範作用,並以此來消除大家的抵觸和戒心。試點操作取得成功之後,藉此向大家廣泛推行公司優越的經營模式及相應理念,並讓其他仍然猶豫不決的加盟店來參觀試點店;在公司指導下取得了多大成功,利潤增長了多少,用真實數據來贏取其他加盟店的信任和嘗試。在試點經營和操作推廣的過程中,應念念不忘經營思想的滲透和觀念的提升,使大家在從嘗試到模仿、從拘謹到解放的操作過程中, 「 潛移默化 」 地感受到新型經營理念帶來的巨大利益。

十、 建立暢通的意見反饋機制 。 企業和加盟店本身存在距離,許多信息不能及時地進行傳遞,當信息傳遞不及時現象發生時,會給雙方的工作帶來制約,許多工作因為對方沒有及時有效地配合而達不到預期的效果,並且這種不協調日積月累造成了雙方面對立的局面。因此,如果能夠設立專職的部門負責信息的收集、反愧監督執行等工作,可以提供更多的機會讓雙方進行溝通,將更有利於管理工作的開展。
自營的店面怎麼管理進賬出賬現金:主要是收銀員,付款結賬程序,商品進出庫等做好安排即可。

Ⅵ 要開辦連鎖公司的條件和手續

先向加盟商取得加盟資格,再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

具體步驟如下:

1.需准備店面房產證復印件,是租的房子還要租房協議書;

2.身份證復印2張 ,一寸照片5張;

3.到當地工商所申領表格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4.再到稅務所辦稅務登記證,現在好像還得辦行業代碼證,在質檢局;

5.拿到稅務登記證後申請發票,發票申請分2種:第一,按定稅方駭,即每月不管有沒有營業額都是每月交納相同的稅額;第二是根據開具發票的金額每月按稅率繳稅;

6.整個過程收費大概在500元左右,時間大概是15-30天,這個各地不同的。

Ⅶ 國家對連鎖加盟行業的管理要求是怎樣的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全國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活動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通知特許人。特許人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並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於3年。但是,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並按照約定的內容和方式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第十六條 特許人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第十七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推廣、宣傳費用,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推廣、宣傳費用的使用情況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 特許人在推廣、宣傳活動中,不得有欺騙、誤導的行為,其發布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收益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 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將其上一年度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條 特許人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條 特許人應當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信息,並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額、經營范圍以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人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基本情況;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證金以及保證金的返還條件和返還方式); (四)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服務、設備的價格和條件; (五)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和實施計劃; (六)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具體辦法; (七)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 (八)在中國境內現有的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域以及經營狀況評估; (九)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 (十)最近5年內與特許經營相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十一)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十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 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 以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以特許經營名義從事傳銷行為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商標許可、專利許可的,依照有關商標、專利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有關協會組織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指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製定特許經營活動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活動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備案的,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前款規定的特許人,不適用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