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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連鎖加盟促進協會logo

發布時間: 2021-06-17 15:01:08

1. 自己開個連鎖加盟店有什麼好處

連鎖加盟的定義
假定有一個企業開發了一項認為很有市場前景的新產品,該公司想好好促銷一番,如果單單是找批發商和零售商,將該項新產品交給他們代銷,則往往因為他們的行銷網有限,可能達不到其希望的目標,於是這家公司在每個特定地區,分別選擇了特約的專賣店來銷售其產品:同時賦予這些特約專賣店能夠使用其公司商標、店號的權利,提供該產品銷售有關的know-how及製造秘方,更進一步的給予各項訓練、指標及支援。
由於這家公司既允許其特約專賣店使用公司的店號、商標,又傾囊相授指導其製造、管理、行銷,當然相對的可以跟這些特約店要求相對的報償,如此這般的交易過程,該公司和特約專賣店之間必然要訂立個合同,這種合同就叫做連鎖加盟合同;而拓展新產品市場的該公司所採用的行銷方法,就是連鎖加盟系統。
當然這種銷售方式也不僅限於新產品,幾乎所有的行業、所有的商品和服務,經過設計後都有可能使用連鎖加盟的方式,大如國際級觀光旅館,小如冰淇淋,如今在歐美各國、中國大陸、台灣地區都可以看到。
依國際連鎖加盟協會(IFA)的連鎖加盟的定義:一種存在於總公司和加盟者之間的持續關系。總公司賦予對方一項執照、特權,使其能經營生意,再加上對其組織、訓練、采購和管理的協助,相對的也要求加盟者付與相當的代價,作為報償。
另外日本連鎖加盟協會(JFA)對連鎖加盟下的定義如下:總公司和加盟者締結合同,將自己的店號、商標,以及其他足以象徵營業的東西和經營的know-how授予對方 ,使其在同一企業形象下販賣其商品。而加盟店在獲得上述的權利之同時,相對的需付出一定的代價(金額)給總公司,在總公司的指導及援助下,經營事業的一種存續關系。
上述之定義,我們可以將連鎖加盟制度 ,歸納成三點:
(1)連鎖加盟制度是存在於連鎖加盟總公司(Franchiser)、加盟店(Franchisee)之間的一種合同關系,但是這種合同是一種既定格式的合同,而非經由雙方協議而訂立下的合同,即總公司事先將合同的內容擬妥、印妥,然後將相同定式的合同交付與眾多的加盟希望者,請其同意後簽訂的一種合同。
(2)合同的主要內容是記載產品銷售或從事經營有關的所有權利之交付,及與此相對的代價,付與之義務履行。
(3)基於權利義務履行的合同簽訂雙方,其基本的權利義務如下:
A. 總公司允許加盟店使用其店號、商標等企業標識,同時提供經營及銷售等有關的know-how,並加以指導。
B. 加盟者為了經營其事業,而投入交付必要的相對資金,在總公司的指導與監督下, 從事其事業的經營。

2. 連鎖加盟是什麼意思

一、特許加盟的概念

特許加盟(連鎖)恐怕是當今商業界最流行的詞語了。開展特許加盟業務的公司也遍布各個行業的各個角落。那麼,什麼是特許加盟呢?特許加盟又有什麼好處呢?特許加盟為什麼會成功呢?不清楚這些問題,就不會做好加盟事業。

1、國際特許經營協會對特許加盟的解釋

特許加盟是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契約,特許人向受許人提供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特許權,並給予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采購等方面的指導和幫助,受許人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通俗講特許經營是特許方拓展業務、銷售商品和服務的一種營業模式。

2、特許加盟的特徵

(1)特許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專有技術、經營管理模式等與他人的資本相結合來擴大經營規模的一種商業模式。特許加盟對特許人來說,是技術和品牌價值的擴張,經營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資本的擴張。

(2)特許加盟是一種雙贏的商業模式。只有使特許人獲得比他獨自直營更有效率的發展,讓受許人獲得比獨自經營更多的利益,特許加盟才能進行下去。

(3)特許加盟是一種智能型的商業組織形式。特許加盟使特許經營人能夠最充分地組合、利用自身的優勢,並最大限度地吸納廣泛的社會資源,受許人則降低了創業風險和時間、資金等創業成本。

總之,特許加盟是二十一世紀開店創業的新趨勢、新潮流,是推動未來社會經濟發展新動力,她將為許多創業者帶來新的創業機遇和贏利前景

3. 我是做食品的,想做連鎖加盟店。想注冊了一個35類的服務商標。而同行業出現了29類的產品商標。

第三十五類主要包括由個人或組織提供的服務,其主要目的在於:

⑴對商業企業的經營或管理進行幫助;

⑵對工商企業的業務活動或者商業職能的管理進行幫助;

以及由廣告部門為各種商品或服務提供的服務,
旨在通過各種傳播方式向公
眾進行廣告宣傳。

本類尤其包括:

——為他人將各種商品(運輸除外)歸類,以便顧客看到和購買;這種服務
可由零售、
批發商店通過郵購目錄或電子媒介提供,
例如通過網站或電視購物節
目;

——有關注冊、抄錄、寫作、編篡、或者書面通訊及記錄系統化,以及編篡
數學或者統計資料的服務;

——廣告單位的服務,
以及直接或郵寄散發說明書或者樣品的服務;
本類可
涉及有關其他服務的廣告,如銀行借貸或無線電廣告服務。

本類尤其不包括:

——與工商企業的經營或者管理無直接關系的估價和編寫工程師報告的服
務(查閱按字母順序排列的服務分類表)。

超市、連鎖、銷售,都屬於35類。

二十九類
主要包括肉類食品以及日用或貯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園藝食品。

可以說,你申請的35類所包含的東西比你同行業的29類要廣泛的。

4. 台灣的加盟連鎖店

你可以上這個網站找看看

http://hi..com/foodking

5. 台灣有哪些連鎖店

朋友,您現在是否感覺到現實生活和自己的遠大理想相距甚遠呢?您是否在痛恨自己的滿腔熱血無處揮灑呢?你是否在擔心按照目前的工作待遇持續下去,連基本的娶妻生子都成為一紙空談呢?

有沒有想過三年後,我們開著寶馬,帶著愛人和孩子一起馳騁在嚮往已久的伊甸園?有沒有想過三年後,我們自己大筆一揮,全款購買一幢500平米的別墅?有沒有想過三年後,我們的父母年事已高,我們可以每天陪著老人家去他只要想去的每一個地方?

但是我們要知道,三年後的生活並不是取決於三年後的決定,而是取決於現在!

互聯網的開放,加速了信息化的發展,電子商務的運行已經是必然趨勢!馬雲說過這么一句話:21世紀,要麼電子商務,要麼就無商可務!無論你從事什麼行業,只有懂得利用互聯網的優勢,你才能立於不敗之地。相信能看懂這句話的人一定是非常有眼光的人!

究竟互聯網能夠給我們帶來什麼?

-全面~交~流~1...0..4..0..6..8...5..5..8..8.-心~~

6. 連鎖加盟的總部支持

(1)受許人得益於特許人為改進經營、保持體系合乎時尚和強大競爭性,而作的持續不斷的研究開發工作。
(2)特許人收集的市場信息和各種經驗可被受許人分享。這些信息和經驗是體系外的人得不到的。
(3)區域劃分可使受許人免受特許人或體系內其他受許人的競爭。如果銀行認識到了特許經營的優勢,可能更願意貸款給受許人。事實上,在國外的許多銀行中已經專門設立了特許經營借貸服務部門,其職責就是專門為特許經營的特許人和受許人提供資金援助。
(4)提高受許人的管理能力以及在以前工作中不曾有過的滿足感。
(5)受許人創業成功的機會大大增加。根據美國商業部的一項研究表明,以特許經營方式創業的成功率要比非特許經營方式大得多:在以3年為限的考察期里,大約80%的新設公司失敗了,許多甚至僅存在不到一年。相比而言,僅有不到2%的新特許經營企業在3年的時期中沒有能繼續下去。

7. 做連鎖加盟要注冊哪幾類商標

需要申請第35類。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注釋]為他人將各種商品(運輸除外)歸類,以便顧客瀏覽和購買;這種服務可由零售商店、批發商店、自動售貨機、郵購目錄或藉助電子媒介提供。

商標注冊一般分為個人和公司申請兩種。

個人申請所需文件: (1)身份證復印件(需簽名);(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商標注冊申請書;(4)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

公司申請所需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蓋章) 2、商標注冊申請書;3、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流程總的來說大概需要14個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書(1個月左右), 實質審查(9個月) ,公告(3個月), 發證(1個月左右) 。

(7)台灣連鎖加盟促進協會logo擴展閱讀:

一、繳費規范: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

至2017年4月1日調整為每件300元。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二、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1、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委託代理機構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並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5)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3)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託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特別說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後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