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連鎖店如何辦理營業執照
1、如果,申請人是本地的,需要准備企業法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果,是外來人員,申請人還需准備暫住證及復印件。
2、申請人需要先在當地尋找一個合適的經營場所,並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約,准備好房產證及復印件;
3、申請人需准備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如果,申請人是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事業人員,特困戶,還需要帶上失業證、失業人員優惠證、特困證等證件,這樣就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優惠政策;
5、如果,申請人打算開個餐飲、食品或化妝品等類型的加盟店,還需去當地的皮防所辦理個人健康證;
以上資料都准備好了之後,申請人便可以去當地的工商局櫃台,向工作人員說明要辦理哪一種類型的營業執照,並按照要求填寫相應的表格,繳納一定的費用,等待審批即可。
㈡ 母公司注冊 有人加盟 經營范圍如何填寫
如果還沒有進行工商注冊的話,根據你實際經營項目填寫;如果已經注冊了,想要添加新的經營項目的話,就辦理經營范圍變更。
企業經營范圍應該如何填寫?
1、在注冊公司前,可以先到工商統計局網上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或者直接參考行業內同類公司進行填寫。
2、不僅要考慮現階段經營的業務,也要考慮未來可能發展的業務。
3、如果你的企業同時經營多個行業的業務,主營業務一定是要放到第一項,排錯順序會增加被稅務部門稽查的幾率。
4、經營范圍並是不是填越多越好,經營范圍太多可能涉及到某些可能增加公司額外賦稅的經營項目,也有可能超范圍經營。
㈢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3)注冊公司加盟連鎖是經營范圍嗎擴展閱讀:
加盟注意事項: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㈣ 注冊新公司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企業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不能超越章程規定的經營范圍申請登記注冊。企業的經營范圍必須進行依法登記,也就是說,企業的經營范圍以登記注冊機關核準的為准。企業應當在登記機關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企業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在進行登記之前,必須依法經過批准。
㈤ 連鎖經營范圍是什麼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並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規模效益,是一種經營模式。
連鎖經營特徵:
1、連鎖經營是一種授權人與被授權人之間的合同關系,也就是說授權人與被授權人的關系是依賴於雙方合同而存在和維系的。
2、連鎖經營中授權人與被授權人之間不存在有形資產關系,而是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由各自獨立承擔對外的法律責任。
3、授權人對雙方合同涉及的授權事項擁有所有權及(或)專用權,而被授權人通過合同獲得使用權(或利用權)及基於該使用權的收益權。
4、連鎖經營中的授權是指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無形資產使用權(或利用)。而非有形資產或其使用權。
5、被授權人有根據雙方合同向授權人交納費用的義務。更多信息,請關注中國特許經營第一同學會。
6、被授權人應維護授權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統一性。
㈥ 加盟店的營業執照申請 以及如何辦理
加盟店和普通開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步驟是一樣的。通俗一點來講,就是普通開店,營業執照怎麼辦,加盟店的營業執照也就怎麼辦。加盟店只是使用了品牌總部提供的統一的商標、商號、裝修風格、技術、管理體系等而已。如果,投資者想要中途退出的話,也是可以的,只需將經營許可證歸還給品牌總部即可。
投資者取得某個品牌的特許經營權後,便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的工商局辦理,審批時間約在15-30個工作日內。那麼,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需要哪些資料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需要哪些資料
1、如果,申請人是本地的,需要准備企業法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果,是外來人員,申請人還需准備暫住證及復印件。
2、申請人需要先在當地尋找一個合適的經營場所,並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約,准備好房產證及復印件;
3、申請人需准備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如果,申請人是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事業人員,特困戶,還需要帶上失業證、失業人員優惠證、特困證等證件,這樣就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優惠政策;
5、如果,申請人打算開個餐飲、食品或化妝品等類型的加盟店,還需去當地的皮防所辦理個人健康證;
以上資料都准備好了之後,申請人便可以去當地的工商局櫃台,向工作人員說明要辦理哪一種類型的營業執照,並按照要求填寫相應的表格,繳納一定的費用,等待審批即可。
(6)注冊公司加盟連鎖是經營范圍嗎擴展閱讀: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參考資料:營業執照-網路
㈦ 公司招加盟對公司經營范圍有特定的要求嗎
不論是加盟什麼項目,作為正規的加盟公司來說,區域保護是第一位的;一般加盟項目,肯定有一套完整的加盟體系,包括前期的溝通交流,中間的考察,以及後期合同的簽定。區域保護呢是至關重要的一條,否則你在當地的權益保證不了的,望採納哦!
㈧ 新注冊公司經營范圍怎麼填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並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那麼我們在填寫注冊資本時需要注意什麼呢,下面就跟著企盈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工商局是不收注冊登記費了。(以往,1000萬注冊資本要交8000元注冊登記費)
但是,稅務局收稅!要按照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交印花稅。來,咱算算,注冊資本1000萬,那就是給稅局交5000元。
不要以為沒實繳稅局就不收取了,實際上是,等你想注銷,請稅局開具清稅證明的時候,你不補上這些錢,稅局不會開具清稅證明。當然,也不建議太小。所謂「一元辦公司」更多是理論上的。
2、既然是注冊資本認繳制,那我認繳個100年,100年後實繳到位,可以吧?
法律的確沒有明確禁止條款。從法理上來說,認繳期限並不受股東年齡的限制,畢竟股東可以變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孫孫,前股東可以轉讓股權給後股東,那麼認繳義務也就自然由後期最新股東承擔。
但是,過長的認繳期限,超越了股東的自然勞動年齡,明顯給人一種皮包公司的感覺。注冊資本認繳期限並不是越長越好。
什麼?別人看不見認繳期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面一目瞭然,認繳實繳情況全部都有哦。
3、不實繳就不會被抽查到?所以注冊資本寫大一點無所謂嗎?
在認繳期限內,不實繳只是不檢查實繳內容,並不是說不會被抽查到。除非是針對實繳進行的定向抽查這一種情況,否則,抽查概率跟是否實繳是沒有關系的。反而是,注冊資本越大,越可能被重點監控,抽查檢查的頻率會越高。
4、認繳資金虛高要承擔的法律風險更大!
認繳不等於不繳,只是說創業初期可以暫時緩繳,認繳制沒有改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相關規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如因企業經營不善,而需申請破產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後,公司還存在100萬的債務無法償還,此時公司如果注冊資金只有50萬,那麼股東的償還額度只要償還50萬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冊資金是100萬,則需要償還100萬。由此可知,注冊資金虛高,而股東自身承受能力不夠就會讓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一句話:有多大的擔當才能幹多大的事業,根據公司的業務情況以及個人承受風險能力,選擇合理注冊資本要結合自身的情況,才能更好的幫助公司發展。不要說什麼隨便填,成年人的世界,任何選擇都是有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