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們是一家做連鎖加盟的企業,商務局現在在查備案,說不備案就要被罰款,想問問商業特許企業如何備案
2007年5月1日《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商業特許經營正邁向規模化、規范化、法制化進程。《條例》中規定的強制備案制度,屬於對商業特許經營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監管內容,特許企業如果不按照《條例》規定進行備案不僅可能會遭到行政主管機關的行政處罰(最高額度罰款10萬),還有可能特許經營合同的效力,甚至影響到特許企業的正常經營。因此,特許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備案的問題。但備案制度是一項新生的事物,好多特許企業對此制度規定並不了解,對其理解和認識存在偏差,不知道如何去辦理備案手續,筆者根據《條例》及《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結合平時辦理特許經營企業備案的經驗,就特許企業如何備案進行介紹。
特許經營在性質上屬於合同行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是當事人的民事權利,政府不宜對其實行行政審批管制,但需要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監督管理,以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鑒此,《條例》確立了特許人備案制度,要求從事商業特許經營的特許人必須依法備案。
要求特許人備案主要有三個作用:一是便於商務主管部門及時了解、掌握特許人的有關情況,有針對性地對特許經營活動進行規范、監督;二是有助於潛在的投資者了解特許人的基本情況,作出恰當的投資決策,防止欺詐和不實宣傳;三是有利於形成對特許人的社會監督。
商業特許經營企業在備案中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事項:
1、備案登記的主體范圍
《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從這一規定中可以看出,只有企業可以作為特許經營的特許人主體。根據我國企業登記管理的規定,確認企業身份的唯一有效證明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因此,核驗企業營業執照之真實性成為備案管理之首。
2、備案登記的企業應該符合「兩店一年」的規定
《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兩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一些企業利用特許經營進行欺詐。同時,直營店具有一定的示範作用,便於其他經營者從直營店的經營中較為直觀地了解特許人的品牌、經營模式、經營狀況等。
首先,顧名思義,「直營店」應當是指由特許人擁有的店鋪。其中,「擁有」應當不僅僅包括全資擁有,還應包括控股擁有的情況。此外,考慮到現代經濟生活中企業的分工較細,即使是同一集團內部的不同企業可能也存在著不同的分工---可能有的企業只作為特許人來從事業務,而有的企業負責經營店鋪。因此,如果特許人的關聯企業能夠滿足「兩店一年」的要求,我們認為就應當視同特許人本身滿足了「兩店一年」的要求。《條例》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中均未定義 「關聯企業」的含義,但是《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三條做了有關規定:「本辦法所稱關聯公司,是指特許人的母公司、特許人直接或間接擁有全部或多數股權的子公司、與特許人直接或間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擁有全部或多數股權的公司」。我們認為該定義是可以適用在判斷特許人是否滿足了「兩店一年」要求的,也就是說,如果是與特許人具備直接或間接控股關系的企業滿足了「兩店一年」要求,就應認為特許人滿足了該要求。
第二,還應當注意到,直營店的業務應當是與特許業務在相同品牌下運營的相同業務。比如,如果特許人的直營店是從事快餐服務,但其特許業務從事的是衣物乾洗,很顯然,這時特許人的直營店並不能夠證明特許人在特許的業務領域(即,快餐服務)已經建立了成熟的運營模式,這並不符合「兩店一年」要求的立法本意。因此,直營店鋪運營的業務必須與特許業務相同,方才可以滿足「兩店一年」的要求。
第三,直營店的品牌也必須是與特許業務的品牌相同的。假設特許人在甲品牌下從事快餐業務、並且擁有在甲品牌下運營的若干快餐店,但是特許人從未在乙品牌下從事快餐業務。那麼,由於證明某一具體品牌的運營模式和市場前景是需要時間的,如果特許人擬在乙品牌下從事快餐特許經營業務,特許人在甲品牌下能夠成功地運營快餐業務是不夠的。因為特許人能夠在甲品牌下成功運營快餐業務,並不意味著其在乙品牌下業內也能夠建立成熟的商業模式。因此,從滿足「兩店一年」要求的角度出發,直營店應當與特許業務是在同一品牌下運營的。
第四,由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具的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直營店位於境外的,特許人應當提供直營店營業證明(含中文翻譯件),並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除外,但應當提交特許人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
另外,《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經營1年以上,不僅是指該企業應成立並經營1年以上,而且對其擁有的直營店也要經營1年以上。
3、登錄號的獲取
登錄號是特許人通過網路申請備案的唯一身份憑證,特許人在獲取商務部備案系統網站登錄號以後,輸入登錄號及密碼,即可進行備案頁面的備案操作,上傳和修改文件。
通過登錄號的投放和獲取,保證特許人能在自己的空間中接受公眾的監督和備案機關的管理,將不確定的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
領取登錄號只是申請備案前的一個身份審查過程,正如企業辦理登記以前應該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登記表格一樣,屬於備案前的准備工作之一,不屬於《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期限開始之日。正式申請備案時間應從特許人獲得登錄號以後通過網路提交全部文件資料完成之日起開始計算。
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備案管理機關在備案系統中規定了三種確認身份的方式,一是特許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辦理;二是特許人委託自然人辦理;三是特許人委託協會、法律機構等中介組織辦理。根據不同的方式,為了確保經辦人的身份,依據司法實踐中的經驗和有關法律規定,提出了不同方式所需要出示的證明文件:
第一,特許人法定代表人直接辦理的,需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系人、聯系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無法提交營業執照原件的,應該持有經企業所在地工商(商務主管機關、省級以上連鎖協會)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原件(如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第二,特許人授權其他自然人辦理的,首先應該審查授權是否通過法定的授權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公證等形式),從而確認授權委託書的真實性,然後要求受託人攜帶:特許人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特許人委託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受託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系人、聯系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無法提交營業執照原件的,應該持有經企業所在地工商(商務主管機關、省級以上連鎖協會)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原件(如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第三,特許人授權其他中介組織辦理的,首先應該審查授權是否通過法定的授權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公證等形式),從而確認授權委託書的真實性,然後要求中介機構的經辦人攜帶:特許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特許人給中介機構的授權委託書原件、中介機構核驗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一致的證明文件的原件、中介機構資質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特許人的名稱、聯系人,聯系人的職務、電話、傳真、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
4、經營資源的填報
特許經營活動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因此,企業在備案登記時應填報相關經營資源。
第一,對受理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等通知書等不能單獨認定為特許經營資源,而應結合其他資源一起填報才符合立法的要求,並且填寫為已受理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也就說僅僅有受理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等通知書的特許經營企業不符合備案的要求,不能通過備案。
第二,對於提交的版權機關登記的相關版權,如果為企業標志類版權登記,應填寫授權內容為「企業標志」;如果為非企業標志類版權(經營手冊)的,則填寫授權內容時應選擇「其它」。
第三,在實踐中,許多特許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源是其他自然人、企業、其他組織授權許可或轉讓的。如果是授權許可使用的,必須填報由權利人授權或經有權國家機關備案的文件,並且該授權或備案應顯示該特許企業具有轉授權給第三人使用的權利。對權利人為國外的其他自然人、企業、其他組織,其授權書應該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如果涉及權利轉讓,必須填報國家有權機關出示的核准轉讓證明。
第四,特許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源權利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註明的權利享有范圍應與特許人的實際經營業務相符合。比如,特許人經營的餐飲,但許可被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的保護類別卻是服裝就顯然不相符合。
另外,如特許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源權利證明由其他國家或地區登記或頒發,應當根據我國關於與該國簽訂的雙邊協議或共同加入的國際公約的相關規定執行。
5、提交PDF文件
根據《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備案文件中的(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的復印件;(五)與特許經營活動相關的商標權、專利權及其它經營資源的注冊證書復印件;(六)由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具的符合《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直營店位於境外的,特許人應當提供直營店營業證明(含中文翻譯件),並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不適用於上款的規定,但應當提交特許人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七)特許經營合同樣本;(八)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目錄(須註明每一章節的頁數和手冊的總頁數,對於在特許系統內部網路上提供此類手冊的,須提供估計的列印頁數);(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批准方可開展特許經營的產品和服務,須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十)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特許人承諾等七項內容,備案系統要求特許人在備案的時候提交的電子文件格式統一規定為「便攜文件格式」(即PDF文件),系統不接受其它文件格式。因此,這就要求特許人須把提交的文件以掃描或拍照方式輸入計算機並製作成PDF文件。
6、網上備案申報
特許人須登錄「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的企業端登錄頁面:http://txjy.syggs.mofcom.gov.cn/,在左側「企業登錄」處輸入備案機構發放的用戶名和密碼、驗證碼,密碼有大小寫之分。首次登錄後,系統會強制要求用戶修改密碼。系統會列出在領取號碼時錄入的經辦人信息供用戶核對,並補充輸入「聯系人手機電話號碼」這一項,點擊保存後系統會自動退出。
退出以後,系統會直接跳轉至登陸頁面,直接輸入備案機關核發的用戶名及上述步驟中設置的新密碼,系統左側立即提示特許人名稱為備案申請人,即特許人企業名稱,同時註明備案機關的名稱是商務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行政管理機關,此時顯示的備案企業備案狀態一般為「未提交」(還有已申報、已備案兩種狀態),同時備案號顯示為空白,待備案通過後即可顯示備案號。
用戶可以看到所有填報的資料,可以點擊「另存為word」把申報表格保存,經核實無誤後,也可以點擊「申報」提交申請,同時在申報後,該備案企業的備案狀態變更為「已申報」。此後,用戶將不能再自行修改申報材料內容。
7、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公布及備案後的管理
根據《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備案機關在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在商務部網站予以公告。
上述規定的起始時間以備案機關收到申請備案的特許人網上申報材料之日計算,如果特許人提交的資料不符合規定的要求,備案機關會要求申請備案的特許人在7日以內補充有關資料。需要補充資料的,起始時間從申請備案的特許人補交資料之日起重新計算。
根據《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公眾可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就以下內容進行查詢:(1)特許人的企業名稱及特許經營業務使用的注冊商標、企業標識、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2)特許人的備案時間;(3)特許人的法定經營場所地址與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4)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營業地址。(目前僅能提供特許人名稱、備案號、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備案時間,即便電話咨詢,其他的項目也不予提供)
特許人在完成備案以後,在經營期間,由於各種原因可能會出現原備案資料的變更,因此《辦法》第七條規定了在備案資料發生變更以後30日以內,通過網上備案管理系統的「備案管理」提出變更、修改的申請,備案機關會根據特許人的基本資料以及企業向備案部門提交的變更申請內容,批准或駁回該變更申請,並通過系統發送給申請變更的特許人,如果批准修改,特許人則可以在企業端修改資料。
根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已完成備案的特許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備案機關可以撤銷備案,並在商務部網站予以公告:(1)因特許人違法經營,被主管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2)備案機關收到司法機關因為特許人違法經營而做出的關於撤銷備案的司法建議書;(3)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經查證屬實的;(4)特許人自行注銷的。
備案管理機關發現已經通過的備案企業出現上述情況,核實情況後,有權直接撤銷該企業備案,通過特許人預留的電子信箱通知備案特許人,並在撤銷備案企業名錄中予以公布。
上述規定是為了建立完全公開透明的商業告知體系,確保為公眾選擇、了解特許人及其項目開辟暢通的渠道。
『貳』 連鎖經營十六常見個問題
問題一:連鎖就是復制
問題二:連鎖經營一定要堅持「六個統一」
連鎖最初傳入中國時,許多連鎖企業認為連鎖經營就是要追求「六個統一」: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營銷策略、統一價格、統一核算。以便於自己品牌形象統一,給消費者傳遞的信息統一。 「六個統一」觀念極大的束縛了連鎖事業的發展。近些年來隨著連鎖在國內的深入發展,人們逐漸認識到連在統一的思維下需要根據企業和市場環境做出靈活的調整。
問題三:連鎖終端要賣企業最好的產品或服務
許多連鎖企業追求在自己的連鎖終端向顧客提供最優秀的產品或服務,認為這樣做吸引顧客,創立品牌,之所以有這樣的認識就在於許多連鎖經營商對於自己的盈利模式不清楚。提供最好的產品或服務並不難,難點在於所有的連鎖終端都能提供這樣的產品或服務嗎?不管對於技術標準的操作要求和成本控制,還是對於物流配送的可行性,連鎖企業必須進行全面的衡量判斷,不能想當然。
問題四:管理制度完善了,管理自然就到位了
許多連鎖企業會制定比較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自己的連鎖管理體系,並通過發放各種各樣的管理手冊,希望通過手冊來加強對連鎖店的管理,認為手冊完善了,管理也就到位了。這僅僅是起步階段,連鎖店有了手冊不見得就有了管理。一是有些東西並不是靠手冊來形成的,比如企業文化這個影響企業發展的核心因素;另外,管理執行是存在許多企業的問題,就算相同的手冊在不同的人來操作可能會形成不同的結果; 而且,手冊的固化需要不斷的強化培訓和督導,日積月累才能逐漸形成大家的共識和操作依據。最後,在連鎖企業的發展壯大過程中,需要不斷的升級自己的管理體系。
問題十六:忽視連鎖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經營風險
發現國內的連鎖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基本上都要經歷一些固定的階段和經營風險:
1、 個體的第一桶金
2、 連鎖萌芽
3、 第一個風險:單店盈利開始下降
在經歷了迅速而短暫的原始積累和規模擴張後,企業首先開始出現門店盈利開始下滑的局面,甚至有些以前盈利良好的門店也開始出現預警。一般問題會出在知識產權保護、產品更新、門店選址方面。
4、再擴張
企業在解決第一次風險後會進入一個規模擴張的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特點就是大規模的建店,完成戰略轉型。
5、第二次風險:擴張太快導致管理混亂
面對如此多的門店和越來越復雜的業務流程,企業內部出現了混亂,包括思維和文化混亂、業務部門效率低下、人才緊張、成本急劇飆升、人員流動加快、產品不再受顧客歡迎、資金預警等等,似乎所有的問題在一夜之間爆發,企業決策者夜不能寐,這時應有壯士斷臂療傷的勇氣和決心,梳理盈利模式,建立並完善連鎖管理體系,建立自己的核心價值觀,尋求戰略資源渡過危機。
6、 創新循環
渡過危機的企業開始進入良性發展軌道,並意識到創新的重要性,在產品、管理體系、營銷、、三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交換等各方面不斷創新發展模式,強化和穩定自己的盈利模式,企業會進入成熟發展階段。
『叄』 開加盟店失敗有哪些原因
一、加盟動機偏頗
再優秀的連鎖體系也不可能保證所有的餐飲加盟店都能百分之百地經營成功。以日本的摩斯漢堡(Mosburger)為例,日本人相當自豪其百分之九十五的高成功率,但即使如此,也表示有百分之五的失敗率。該公司從一年間的一千位加盟應征者中嚴加挑選,最後締結契約的僅是其中的百分之五,即五十人。盡管這五十人具備了強烈的創業意願,和總公司具有同樣的經營理念,最後的結果也不過是百分之九十五的成功率。
從國外眾多失敗的案例可以看出,最重要的失敗原因還是加盟動機偏頗。以為一旦加盟,就可以躺著什麼也不幹,一切由總部來管理。連鎖總部是擁有若干在他處經營成功的實績,但在他處由別人(總部加上加盟店主)經營成功的例子,並不表示在本地由你和總部經營就會成功。必須牢記,總部和加盟店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業體,總部提供(銷售)給你的,只是一套加盟營運組合,你必須按照它的經驗和指導,按部就班而切實地去執行,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二、加盟時資金調度失常
由於急於創業開店,有些加盟者為了籌措加盟金、權利金及開創費用等而到處張羅、甚至借高利貸也在所不惜。一旦開店,雖然生意也還算順利,但是每天為了籌錢償債,無心完全投入於事業的經營。本該在陣頭領軍的經營者,一旦因為資金的調度而離開第一線,店內其他員工馬上會受到影響,於是服務品質逐漸低落。而顧客也是敏感的,慢慢地也會逐漸遠離該店,當然業績就不可能再往上提升,本來生意還不錯的店面往往就因為高利貸而拖垮了整個事業。
三、加盟前未作詳細調查
這種失敗的例子不在少數。某些加盟者對於將加盟的連鎖總部認識不清,總以為先加盟進去再說,以後有了問題,總部自然會出面協助解決。結果開店以後,總部什麼經營指導也沒有,有困難與總部聯系也未見迴音,這才發覺上當。
四、簽約前未考慮周密
許多加盟者在簽訂契約之前,或因為契約條件較為有利,或因為害怕被人捷足先登,或認為早加盟可以節省加盟金,在契約內容未完全搞清楚,或因為契約內容太繁雜而懶於了解,就貿然在契約上簽字蓋章,因而失敗大有人在。
五、自己不努力反怪罪總部
雖然是加盟店的老闆,卻不願親自經營。花錢僱人當店長,給的薪水不高,卻又希望這位店長能從早到晚為你賣命。另外,自己不做相當的投入,營業成績不佳卻怪罪總部指導不力,沒有什麼實際的訣竅和辦法,完全一副「我倒霉、逼人不淑」的模樣。
事實上,加盟店和總部是命運共同體,事業成功需雙方都付出相當的努力。如果加盟者以為自己是出錢投資的老闆,就蹺起二郎腿,等著總部賺錢給你,就未免過於太真。
「同行競爭店已經在本區出現,總部卻一點對策沒有」;「立地環境已經改變,但總部卻沒教給一點應對之道」。不錯,客觀環境改變了,但你是否也及時跟總部反映,同時加上你的觀察意見呢?自己不做相對的努力,往往註定要失敗。
六、加盟店主另有事業
加盟者開店之初,按照總部的指導拚命地工作,事業蒸蒸日上,最初投入的資金都得以收回,於是志得意滿,開始找尋其他賺錢的機會。不幸的是新的事業由於未摸到竅門,以致嫌來的錢統統賠進去,原來的門店也由於無法兩面兼顧而導致業績下降,最終由於資金無法周轉而失敗。
七、對自己的經營能力過於自信
連鎖總部提供給加盟店的「加盟營運組合」,並不像一般的專利那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很難和價值感聯系在一起。也就是說,總部提供的店名、產品以及顧客的信賴感等,很難有個標准尺度來衡量。整個連鎖體系的力量和訣竅,很難在第一線的店鋪現場用肉眼看到。而支持事業成功背後的加盟營運組合,其功效也難以認定。很多加盟者都犯了這樣的錯誤:雖然在開店之初得到了總部的許多幫助,但由於當時拚命工作而忽略了這一點,一旦業績穩定,就總認為是自己努力的成果,對於總部所謂的秘訣和實際指導,早已拋到腦後,認為沒有總部也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就足夠了。於是對總部的指導不願接受,對總部的命令不願執行,對總部的促銷計劃不予配合。由於過於自信,加盟店逐漸遠離總部而招致了失敗。中國特許經營第一同學會
八、過於喜歡擺老闆架子
有些加盟者以前是上班族,「多年媳婦熬成婆」,總認為這下自己當老闆,就必須擺出老闆的威風,對於每一位員工的工作,總要婆婆媽媽地予以干涉,而不懂得授權,致使員工情緒低落,影響經營業績。
九、擅自變更作業規定
有些加盟者一旦熟悉了整個商店的運作,就會覺得總部的若干作業規定不盡合理,如果是基於善意而向總部提出,總部也會樂於接受。但如果是自作主張就會出現問題。特別是在銷售的商品在自家店內加工製造的情況下,如果是改變製造的方法,或是更改加工的時間,或是調換作業的順序,以致總部的種種規定都不予在意或不予執行,那麼加盟店實際上已失去了總部的支援,成為孤軍奮戰了。
總部的種種作業規定,一定有其強勢特色,擅自更改就喪失了它的特色,尤其品質方面更是如此。品質一旦不穩定,特色一旦喪失,顧客是很敏感的,慢慢地就會遠離而去。
十、得不到家族的同心協力
加盟連鎖事業最先一定得到另一半的同意和支持,如果能獲得包括父母妻子兒女的全家族同意,那就更好,因為一旦有事,這些人都是你的後援部隊,都將發揮「內助」的功效。
『肆』 採用加盟店方式連鎖經營帶來的風險有哪些怎樣控制這些風險呢
1.加盟形式的連鎖經營,會有一定的限制性的條例,比如:貨品的品牌必須為加盟品牌無法豐富化、必須遵守合同的限制性約定等
2.加盟性質的就必然有加盟的費用,這會是一筆風險較大的成本
3.由於有些加盟經營帶有技術性,所經營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控制方法:
1.加盟品牌連鎖經營,就必須對其公司的產品從生產、運輸、上架等都有所了解,最好是親眼所見,不要只看形象店裡面的成品。真正有實力的廠商,會從生產到銷售有整套的管理方案。
2.看加盟品牌的產品是否多樣化,符合地區消費需求
3.預測加盟前期的大致投資成本,衡量成本回收周期,記住不要相信加盟商的數據,必須就你所加盟地區的基本調研數據來進行核算。
4.自我評估是否具有技術性加盟經營所需要的條件,如果具備綜合上面的情況再進行投資。
5.勸一句:加盟有風險,投資請謹慎。
『伍』 我是連鎖加盟店,每月交管理費。如果公司統一配送不到位,又不能私自采購,加盟店應該怎樣做
先跟公司反應你這邊的情況,讓他們給出具體解決方法和時間。再次以後下單根據到貨時間規律做下調整。最後考慮萬一公司沒能解決,自己貨源的問題。找批發市場做調查。
『陸』 連鎖企業的管理怎麼解決
1. 通知下發無跟蹤確認執行差
總部有一些信息公告、促銷通知或其他重要通知等會發送給各個門店,有時候通過郵件發送,有時通過通訊軟體發布,而這里就存在有些門店沒看到消息造成沒有執行通告的情況,而這總部也無從即時確認傳達是否到位,就非常影響執行效果。
2. 營業數據多且亂匯總難
各門店店長每日或定期通過電話、郵件等向總部匯報營業額、庫存、出貨量等,而這些信息往往是分散的、雜亂無序,非常影響查閱統計,匯總更是需要大量時間與精力。
3. 門店管理走形式隱患大
每個門店都有巡店人員,而這些人有時因為某些原因偷懶,並沒有親自去現場,而是選擇用打電話的方式了解門店情況,代替現場巡店,導致不能及時發現門店服務、安全、衛生等隱患問題。
4. 門店多人員分散考勤統計難
門店多,人員分散,不能有效監控每個人的出勤情況。所以容易出現替班、換班等情況,而且不能被管理者及時發現問題,所以到月底統計考勤、結算工資也是個麻煩事。
5. 公司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散亂存放
對於新入職的員工,需要了解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但是這些文件往往散亂存放,不易查看和保留。
可以參考加盟六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