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特許連鎖與自願連鎖都是契約連鎖,契約對二者的約束程度有區別嗎若有區別,具體表現在哪些地方
從特許經營、自由連鎖各自的定義和特徵可以看出,特許經營與自由連鎖有比較明顯的區別。例如特許經營加盟店在合同期內不能自由退出,而自由連鎖店可以自由退出;自由連鎖成員店的經營自主權比特許經營加盟店多,相互聯系更為鬆散等。區別如下:
1、特許經營是總部和加盟店依照一對一的特許經營合同成立的,而自由連鎖是加盟店按自發的意志、自願共同結成的組織。
2、特許經營的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存在縱向關系,各加盟店沒有橫向聯系。自由連鎖的加盟店之間則存在橫向聯系。
3、自由連鎖是由加盟店集資組成,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由總部利潤中作為戰略性投資的、持續性的利潤返還,而特許經營中沒有這種總部對加盟店的利潤返還機制。
4、自由連鎖成員店的經營自主權比特許經營加盟店多,相互聯系更為鬆散。
5、特許經營加盟店在合同期內不能自由退出,自由連鎖店可以自由退出。
6、自由連鎖總部一般是非營利性機構,不收或收取少量的會費。特許經營中則有特許經營費用和保證金等。
7、特許經營體系通常依託於特許人開發的某些獨特的產品、服務、經營方法、商號、商譽或者專利之上,而自由連鎖則沒有這些特點
B. 加盟店和連鎖店的區別,和定義具體是什麼
、標准連鎖模式
標准連鎖模式具有資產統一化的特徵,即每一家連鎖分店的所有權都屬於同一體,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標准連鎖實行總公司統一核算,各連鎖店只是一個分設銷售機構,銷售利潤全部由總公司支配。各連鎖店不僅店名、店貌完全統一,經營管理的決策權都高度集中在公司總部,總部為每個連鎖店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以保證公司的整體優勢。
2、自願連鎖模式
自願連鎖是自發性連鎖或任意性連鎖,因此自願連鎖也可稱為「自由連鎖」、「志同連鎖」等。自願連鎖實際上是一種橫向發展的合約系統。
3、特許連鎖模式
特許連鎖又稱合同連鎖、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指主導企業把自己開發的產品、服務和營業系統(包括商標、商號、企業象徵的使用,經營技術、營業場合或區域等),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規定區域內的經銷權和營業權。加盟店則交納一定的營業權使用費,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C. 直營連鎖店、加盟連鎖店和自由連鎖店的異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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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試比較直營連鎖、特許連鎖、自由連鎖的特徵和適用范圍
特許加盟FC(Franchise Chain)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加盟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系即為特許加盟。特許加盟總部必須擁有一套完整有效的運作技術優勢,從而轉移指導,讓加盟店能很快的運作,同時從中獲取利益,加盟網路才能日益壯大。因此,經營技術如何傳承,則是特許經營的關鍵所在。 直營連鎖RC(Regular Chain)就是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型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自願加盟VC(Voluntary Chain)即自願加入連鎖體系的商店。這種商店由於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開店伊始就由連鎖總公司輔導創立,所以在名稱上自應有別於加盟店。自願加盟體系中,商品所有權是屬於加盟主所有,而運作技術及商店品牌則歸總部持有。所以自願加盟體系的運作雖維系在各個加盟店對「命運共同體」認同所產生的團結力量上,但同時也兼顧「生命共同體」合作發展的前提,另一方面則要同時保持對加盟店自主性的運作,所以,自願加盟實際可稱為「思想的產業」。意義即著重於二者間的溝通,以達到觀念一致為首要合作目標。
E. 連鎖店跟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在了解其差異性之前,首先需要給大家普及一下連鎖店的概念。
什麼是連鎖店?連鎖店是指許多規模較小的、較為分散的,但是卻經營同類型的商品和服務的統一品牌下的零售店。連鎖店統一受品牌總部的領導,聽從總部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通過這種集中采購與分散銷售相結合的經營方式,連鎖店能夠實現規范化經營,達到規模經濟效益大漲的良好效果。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有小夥伴表示,加盟店也是在總部統一領導下實現商業活動的一種管理模式,這不是與連鎖店的概念相當嗎?其實不然,這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的,連鎖店不全部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卻一定是連鎖店。
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在對連鎖店概念的解讀過程中,我們可以發現,連鎖店有直營連鎖和特許加盟連鎖之分。直營連鎖下,所有直營店都是由總部直接投資和管理的;而特許加盟連鎖,是在特許經營的前提下,廣泛籌集社會資金、招募合作夥伴後組成的連鎖體系,雖然也聽從總部的統一管理,但是與直營連鎖的令行禁止還是存在較大鴻溝的。
如此一來,您聽明白連鎖店和加盟店之間的區別了嗎?總而言之,這二者之間有共通之處,只是概念的大小不一樣,連鎖店包含了加盟店的概念。
在當下市場中,以特許加盟連鎖為特色的品牌多不勝數,因為這種經營管理方式具有更強的靈活性,對品牌發展而言也更加有效率。
F. 特許經營與自由連鎖的區別
1、特許經營是總部和加盟店依照一對一的特許經營合同成立的,而自由連鎖是加盟店按自發的意志、自願共同結成的組織。
2、特許經營的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存在縱向關系,各加盟店沒有橫向聯系。自由連鎖的加盟店之間則存在橫向聯系。
3、自由連鎖是由加盟店集資組成,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由總部利潤中作為戰略性投資的、持續性的利潤返還,而特許經營中沒有這種總部對加盟店的利潤返還機制。
4、自由連鎖成員店的經營自主權比特許經營加盟店多,相互聯系更為鬆散。
5、特許經營加盟店在合同期內不能自由退出,自由連鎖店可以自由退出。
6、自由連鎖總部一般是非營利性機構,不收或收取少量的會費。特許經營中則有特許經營費用和保證金等。
7、特許經營體系通常依託於特許人開發的某些獨特的產品、服務、經營方法、商號、商譽或者專利之上,而自由連鎖則沒有這些特點。
G. 傳銷和自由連鎖的區別,求大神告訴小弟…
傳銷是有種由上到下,以發展人員數量來進行利益分配的,而自由連鎖僅僅是有相同利益掛鉤的人聯合起來,無具體層級關系
H.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加盟店和連鎖店區別一:
連鎖店即是與總部的經營思路一致像市面上存在的許多分店。
劃分標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權和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劃分,主要區別在於: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
連鎖店一般來講是指公司為了擴大自己在各個區域的市場,開幾家或更多的直營店,我們講的連鎖店實質也應當是一種直營店,簡單講,多加直營店就是連鎖店嘍,在所有權上理所當然屬於公司了,一般來說,連鎖店有著統一的CI。
加盟店是店主做老闆從總部進貨自主盈虧的那種店。
加盟店和連鎖店區別二:
加盟即加入他人的行業和銷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產品和產品價格,自己承擔自負盈虧。
連鎖店是指專營一個品牌的產品(多為品牌擁有者自己經營).現在也有了品牌專賣店是集中幾個品牌的經營,前提是一定要有品牌形象有專區陳列的。
以上就是加盟店和連鎖店的區別,這只是一個概念性的認識,想要真正理解還需要在更加深刻的去理解!
I. 特許經營店跟連鎖店有哪些相同點和不同點謝謝
特許經營店是連鎖店的一種 連鎖經營是一種商業組織形式和經營制度,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並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規模效益。連鎖經營包括三種形式:直營連鎖、特許經營和自由連鎖。 特許加盟FC(Franchise Chain)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加盟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系即為特許加盟 直營連鎖RC(Regular Chain)就是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型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自願加盟VC(Voluntary Chain)即自願加入連鎖體系的商店。這種商店由於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開店伊始就由連鎖總公司輔導創立,所以在名稱上自應有別於加盟店。自願加盟體系中,商品所有權是屬於加盟主所有,而運作技術及商店品牌則歸總部持有。所以自願加盟體系的運作雖維系在各個加盟店對命運共同體認同所產生的團結力量上,但同時也兼顧生命共同體合作發展的前提,另一方面則要同時保持對加盟店自主性的運作,所以,自願加盟實際可稱為思想的產業。意義即著重於二者間的溝通,以達到觀念一致為首要合作目標。 特許經營的特點 第一,特許連鎖具有資產獨立性的特徵。特許連鎖店之間以及連鎖店與總公司之間的資產都是相互獨立的,也就是加盟者對其店鋪擁有所有權。 第二,特許連鎖實行獨立核算。特許連鎖店與其總公司都是獨立核算的企業,特許店在加盟的時候必須要向總公司交納品牌授權金,並在經營過程中按銷售額或者毛利額的一定比例向總公司上繳定期權利金 。 第三,加盟者與特許人是縱向關系,各加盟者之間無橫向關系。各加盟者雖為同一個盟主,但彼此之間存在競爭關系,因而對加盟者的合理布局成為特許經營的一個重要問題。 第四,特許連鎖公司與其授權成立的特許店之間的關系是平等護理的合作關系。特許公司在經營管理上往往不採取強制性措施,一方面通過特許合同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另一方面則是通過有效的服務、指導和監督,引導特許店的經營行為。 第五,管理標准化,經營權高度統一,在經營方式上加盟者必須接受公司總部的統一指導和控制,統一使用商號或者商標,統一培訓人才,統一進貨,統一價格,統一廣告宣傳等等。特許者不斷為加盟者提供組織、訓練、銷售等諸多方面的協助和輔導,並幫助解決實際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