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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加盟法律風險案例

發布時間: 2021-06-06 05:37:24

連鎖加盟網的常見連鎖糾紛

由於加盟連鎖網魚龍混雜,所以經常出現糾紛,下面列出十大最常見的加盟連鎖糾紛:
一、加盟店對於總部所提供的「行銷支援與輔導」不滿意;
二、加盟店對總部所提供的「商品價格」不滿意;
三、加盟店對總部的「政策配合度與執行力」很低;
四、加盟店對於每月的營業額並不滿意;
五、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對於「商品采購限制不得自行進貨」的爭議;
六、加盟店對於總部所舉辦的促銷活動不願意配合;
七、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對於「商圈保障范圍」的看法分歧;
八、加盟店對於總部舉辦的「教育訓練」不配合;
九、加盟店對:每月繳交的權利金與管理費用「有爭議;
十、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時繳交貸款。

㈡ 採用加盟店方式連鎖經營帶來的風險有哪些怎樣控制這些風險呢

1.加盟形式的連鎖經營,會有一定的限制性的條例,比如:貨品的品牌必須為加盟品牌無法豐富化、必須遵守合同的限制性約定等
2.加盟性質的就必然有加盟的費用,這會是一筆風險較大的成本
3.由於有些加盟經營帶有技術性,所經營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控制方法:
1.加盟品牌連鎖經營,就必須對其公司的產品從生產、運輸、上架等都有所了解,最好是親眼所見,不要只看形象店裡面的成品。真正有實力的廠商,會從生產到銷售有整套的管理方案。
2.看加盟品牌的產品是否多樣化,符合地區消費需求
3.預測加盟前期的大致投資成本,衡量成本回收周期,記住不要相信加盟商的數據,必須就你所加盟地區的基本調研數據來進行核算。
4.自我評估是否具有技術性加盟經營所需要的條件,如果具備綜合上面的情況再進行投資。
5.勸一句:加盟有風險,投資請謹慎。

㈢ 律師支招:如何規避加盟連鎖風險

(一)分析加盟項目 勿信天上掉餡餅
一般加盟企業都會把自己的項目描繪得天花亂墜。「零風險、高利潤」是不折不扣的「誘餌」,一般經營正規的特許商會提醒加盟者投資是有風險的。對那些「來者不拒」的盟主尤其要提高警惕。加盟前要多了解同類行業的盈利情況,比如某市快餐行業的平均利潤在30%左右;有加盟企業對某快餐加盟項目宣傳為投資五千,年利潤十萬。那麼加盟商就要算算了,這個項目的利潤是多少?結果是利潤接近百分之二百。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情怎麼能夠相信呢!
除了「零風險」外,一般准備欺詐的加盟主往往是利用「高科技」來套牢加盟商的。就是因為所謂的新、高科技大家也沒見過,市場上也找不到可以參考的市場利潤。這類項目往往利用虛假專利、過期專利作為幌子,這種情況加盟商就一定要主動的去查詢一下該專利情況了。往往一查就露馬腳。
(二)了解加盟企業的真實情況
虛假的加盟主為了讓加盟商相信自己的實力,往往很會攀龍附鳳。一般都是找一些知名的寫字樓租上幾間辦公室開始營業。比如一家經銷生態壁畫的企業就在中國農業科學院內租房辦公,而且這家公司的名字中也有「中農」字樣,「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它與農科院的關系,從而更好地招徠加盟商賣出它的產品。」
所以,我的加盟商一定要事先了解該公司的情況,比如工商登記的情況。筆者接到一些案件,到工商去調查取證時,發現有的公司根本就沒有注冊或者經營地點不是注冊地點,或者時注冊資金和其提供的資料不符。其實如果加盟商早點對該加盟主進行一番法律調查就不會上當受騙了。
(三)掌握一手有利證據
當然再好的眼神也難免會上當。那麼怎麼辦呢?為了能夠很好的維權,一定要在加盟前收集很多該加盟商提供的資料。這些資料很有可能成為日後維權的重要證據。比如加盟企業提供的彩頁廣告、盈利分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等材料。這些材料一定要讓加盟主蓋上公章才行,以免日後不認賬。
(四)認真簽訂加盟合同
由於我國關於特許加盟的外部法律環境還不太完善,立法還很籠統粗糙,許多特許經營的重要問題可操作性不強。所以加盟者在前期考察加盟商時,應注意考察加盟商是否符合《商業特許經營條例》規定的特許經營條件,並且注意到相關部門查閱加盟商的備案信息,以免上當受騙。更為重要的是要認真簽訂加盟合同。對於對方提供的格式合同,要仔細閱讀有關條款和確認事項,或找專業人士咨詢,防止加盟商利用合同中的單方利益條款加重入盟方的單方責任,以免落入對方暗設的合同陷阱。對一些連鎖加盟商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以及顯失公平的行業慣例等,一定要保持警惕、認真識別,及時提出異議,防止不公平交易、掠奪性交易,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為自己創造盡可能多的救濟手段。比如對於產品質量問題,要約定產品的品牌,質量標准,並約定加盟商能夠證明質量有問題的,總部就必須換貨或者退貨。換貨、怎麼換、多長時間給換、換了還有問題怎麼辦,都應該明確約定。當然對於特別重大的合同,加盟費用特別昂貴的,還是建議找專業律師把關為好。
特許經營第一網
(五)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後作為律師,筆者還是要提醒各位加盟商一旦發生上當受騙的情況,切不可就自認倒霉。目前來看只要你能夠保留好相關證據,走法律途徑還是最好的維權途徑。

㈣ 請問連鎖加盟專賣店違反合同約定私自放買其他品牌物品,違反了合同法哪幾條還違反了其他什麼法律規定

這類行為法律通常都沒有明文規定,屬於合同雙方約定的范圍,有約定的,如果違反了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來說就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㈤ 關於加盟連鎖的法律糾紛,請專業人士給予幫助!

協商不成 帶著合同 到法院起訴 主張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㈥ 連鎖加盟法律關系

法人是與自然人相對應的民事主體。我國《民法通則》第36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本質特徵可以歸納為:(一)法人是一種社會組織。(二)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三)法人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我們可以說某一團體因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這一團體就必然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而反之則不能成立。我國《民法通則》第36條

㈦ 連鎖加盟的風險有哪些

您好,我已經也做過連鎖加盟,在經營中,以下風險是比較大的。
1、總公司虛假宣傳,產品的銷售情況達不到他們宣傳的效果。
2、產品、材料、技術、物流銜接不緊密,也是因為總公司管理不嚴密造成的。
3、個人運營的風險,如果上述問題不存在,您所加盟的公司是非常好的公司,有非常好的項目,這就存在您個人運營的風險了。項目經營商運營項目成功的經驗是最寶貴的,這也是你應該看的最重要的。因為對於一個項目而言,運營的能力超過了這個項目的形式。好的項目,不懂經營,依然會完蛋。不是特別好的項目,經營的得當,依然可以很賺錢。運營的不好,也會很糟糕
希望您滿意,滿意給分咯,謝謝

㈧ 企業非法招商加盟有哪些法律風險

  1. 招商加盟主體不具備資格的法律風險: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2. 不具備「兩店一年」條件開展招商加盟的風險:

    特許人不具備兩家以上經營滿一年的直營店,就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3. 企業非法招商加盟的合同風險:

    企業與加盟商訂立的特許經營合同可能面臨合同無效,被撤銷,被解除的風險;在此情況下,企業不僅需要退還加盟商加盟費,保證金等費用,而且還可能承擔加盟商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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