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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簽品牌經營合同

發布時間: 2024-05-01 15:43:29

㈠ 開加盟店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簽訂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項
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特此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

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擴展內容


(1)法定開示事項基於《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應當作為開示事(本文來源:中國縣市經濟交流網http://www.xian4.com.cn)項的事前說明與特許經營合同內容,實際上是否相符。
(2)商圈調查、銷售預測總部應當進行店鋪定點調查、商圈調查,並提示包括銷售預測、盈利預測內容在內的選址調查報告和經營計劃書。加盟志願者應當確認的是,總部進行的有關該店鋪銷售預測,是單純作為參考呢,還是在合同中約定保證該銷售額(保證加盟店的最低收益)?如果總部基於客觀且合理的資料進行了銷售預測,並且合同書中總部沒有保證最低銷售額約定,那麼,即使當該店鋪的銷售額達不到預測銷售水平,也不能追究總部的法律責任。
(3)各種應付費用特許加盟涉及各種名目的費用。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加盟志願者應檢查各種名目費用的報償對象究竟為何。例如,加盟金通常不返還,但保證金主要是擔保加盟店對總部的債務的,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時,如果加盟店沒有債務,則應當返還。因此,應當檢查確認支付的款項,哪些要返還,何時返還。
(4)違反合同時的損害賠償與中途解除合同時的違約金無論加盟店還是總部有違反合同行為時,對方均可提出損害賠償請求。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規定有定額賠償制,比如,加盟店違反合同時,應支付30個月的使用費作為賠償金。這種約定如無特別例外,法院不會裁定為無效。因此,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應當檢查確認損害賠償額及違約金數額。
(5)競業禁止義務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大都有合同履行期間加盟店不得從事同種經營,並且合同終止後一定期間(一年至幾年不等)加盟店也不得從事同種經營等以保護經營專業技術、從前的商圈為目的的競業禁止規定。這樣,即使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想要轉換到其它特許連鎖系統,如果是同種行業,將受合同約定的限制不能進行經營。因此,在加盟新特許連鎖系統時應充分重視此項規定。
(6)區域特許(territory區域限定)鄰近既存加盟店,總部又開設新的直營店或允許開設其它加盟店,這將影響既存加盟店的經營業績。這種場合,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如規定有一定的排他的區域限制,既存店可以對總部以違反合同約定為由追究總部的法律責任。如果只是加盟活動推動人員口頭承諾而合同實際上沒有相關約定,在訴訟中,加盟店以區域特許侵害為由向總部提出損害賠償是困難的

㈡ 加盟之前需要簽署一定的合同嗎

例如我們在和品牌公司涉及到一些費用方面問題的時候,一定要繳納各項的費用,盡量用數字的形式展現在我們面前,盡量使用阿拉伯數字和大寫數字進行同時進行書寫這樣才能夠避免一些誤差以及其他的糾紛出現,而且有的時候我們在和品牌公司簽署合同以後,品牌公司有最終的解釋權,我們一定要將這種解釋全掌握或者掌握在我們手裡,這樣才能夠避免品牌公司在後期出現一些違規的操作,而且我們在簽署這樣合同的時候盡量咨詢一下我們當地或者是一些比較出名的律師,這樣能夠體現出我們的合同是否能夠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而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
很多的品牌公司在做一些合同的時候就是變相的向收取我們加盟者的一些不必要的費用,我們在選擇加盟之前一定要提前做好這樣的一個准備工作,這樣能夠避免我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出現,為我們今後的創業能夠提供更加穩健的道路。一旦發生糾紛的時候合同也是對於我們的一個基本保障以及一個權益的維護。

㈢ 特許加盟協議書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特許加盟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特許加盟協議書 篇1

甲方(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業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范圍、地域

1.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補發及相關業務,並允許其使用甲方名稱及其相關的標志、市場營銷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等。

2.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范圍內有獨家特許經營權,乙方可在該地區內開設特許網點,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_________范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二、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為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對違反特許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二)甲方的義務

1.經營手冊。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手冊(包括_________等)的副本,該手冊只供乙方本人秘密使用,手冊的內容不向雇員或其他人透露。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會向乙方提供對該手冊的改進或變動資料,其方式採取增補方式,或者業務通訊方式,或者年度大會方式,視情況而定。作出改動後,乙方將遵照執行。

2.產品的提供

a.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及時提供乙方所需合格產品。

b.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業務指導及售後服務培訓。

3.總部培訓

甲方將為乙方安排一次開辦前的總部培訓,地點在甲方總部。該培訓工作一旦此特許協議簽署後立即著手進行,是強制性的安排,此活動必須在乙方正式開展經營活動之前完成。乙方將負責到甲方總部去的路費和食宿費。

4.後續培訓

甲方在其權利范圍內有選擇地向乙方或其雇員提供隨時的附加的培訓方案。參加這樣的培訓可以是強制的。培訓費(包括指導和資料費)由甲方承擔。培訓期間的其他費用,包括膳宿費、工資和旅差費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還可以通過咨詢的方式提供培訓,方式可以多樣。

5.甲方將負責乙方的業務監管工作,包括合同的簽訂、市場營銷策略的制定、行業解決方案的提供、產品的提供、產品的維修、技術支撐、市場管理等工作。對於乙方具體的銷售渠道和銷售價格,甲方原則上不進行干預,以確保乙方的區域獨家營銷權。

6.甲方委託乙方舉辦大型市場促銷活動及有關的宣傳廣告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

2.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培訓和指導。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營運手冊的規定,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政策、渠道管理政策、客戶管理政策,主動自覺地維護和規范補發及相關業務市暢?

2.義務維護特許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4.乙方每月須完成定額。

四、對乙方的培訓和指導

1.在乙方開業前,甲方應進行一次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並指導乙方做好開店准備工作。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在業務指導中,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特許加盟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_________國家注冊商標的品牌效益,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多方論證,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加盟期為三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免費給予乙方特許加盟店裝修門頭,並配於硬體物品支持,和員工的公裝。

第三條 特許加盟者特權

1.以_________品牌對外廣告宣傳,促銷,及其它宣傳活動。

2.免費享有_________甲方所屬各網站業務推廣宣傳,在網站內註明特許加盟者的辦公地址,電話,郵箱。

3.特許加盟者具有獨立經營為主,開展工作。

4.特許加盟者可以適時地得到經營所必須信息情報資料。

5.特許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甲方專業技能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特許加盟甲方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特許加盟者能良好經營,甲方免費向特許加盟者傳授必需的業務知識和經營技術。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開業前後一個月,作為營運入軌期,總部根據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員進行開業和業務指導,指導期起超過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計費。

3.甲方每年向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派遣技術人員進行巡迴指導。

4.甲方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者分支機構的員工。

5.甲方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協助采購必要器材。

6.甲方協助加盟者調取相關信息情報資料和檔案資料。

第五條 特許加盟服務質量管理

1.為維護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服務質量的統一性,提高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許加盟者的經營服務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經營手冊開展工作。

2.甲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對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巡查工作,總部根據經營狀況進行培訓指導。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提供各類業務的合同文本和經營管理制度。

2.乙方在經營中出現疑難業務,如需甲方派員技術支持,甲方應給予支持幫助,其開支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3.甲方無償為乙方在總部所屬網站宣傳推廣,擴大乙方知名效應。

4.甲方總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業務,甲方必須移交乙方辦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適當業務提成,具體比例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依照本合同規定繳納管理服務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有關於會員的營業額應交予甲方20%)。

2.乙方擔任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經理,承擔本單位經營活動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義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出現一切債務債權,均由乙方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所有經營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應同意甲方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5.乙方必須保證在給會員進行維修時不能胡亂要價,要保持著是全市最低價格。

第八條 保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許加盟者各類資料和有損於特許加盟者的情報。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技術秘密和其它內部情報。

3.乙方不得損害甲方和其它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甲方和其它分支機構的業務。

第九條 合同延續條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違規經營,未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甲方優先考慮續簽特許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向總部提出申請,總部同意後,可以適當給予獎勵。

第十條 合同解除終止

1.特許加盟者拖欠需交總部管理服務費。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受到查封、審查。

第十一條 遇不可抗力的免責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負擔因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強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違約者按本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__%處以罰責。

第十三條 協商解決

1.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甲乙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不可協調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 修訂與批准

對本合約的任何改動或修訂都必須訴諸於文字形式並由合約雙方簽字,本合約或其任何修正案都必須經甲方的書面批准方可生效並約束簽約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特許加盟協議書 篇3

甲方:xx—xx傢具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xx—xxx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方雅舍傢具致力於促進中國傢具業的繁榮和發展,努力滿足消費者隨生活質素不斷提高而日益增長的對家居環境改善和創新的需求,實現雅舍為顧客創造價值的經營理念。乙方與甲方具有共同或類似的經營理念,並願意以優勢互補、合作雙贏為原則,加盟成為雅舍全國銷售體系的一員,提高合作雙方的市場競爭能力。經友好協商,達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劃和管理的市場體系,並承諾按照雅舍傢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經過評估及慎重考慮,同意乙方為加盟商

二、授權范圍:

授權的區域范圍及經營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縣) 區域內享有下列選定品牌及產品的區域經營權:

(二) 授權加盟品牌約定如下:

(1)artsymen牌( )

三、區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負責投資和提供雅舍產品專賣場地,甲方提供規范化、標准化的特許經營模式,供應商品及提供統一服務;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乙雙方為依法注冊登記、各自獨立的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戶,雙方的法律關系是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的關系,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資、合夥、僱傭、承包等關系。乙方及其雇員並非甲方的雇員、加盟人、合夥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不具有代行雅舍職能和以雅舍委託加盟人名義做出任何決定和行為的權利。

3、簽訂《雅舍傢具區域加盟協議書》的同時,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合同終止後,甲乙根據加盟協議約定確認應歸還的履約保證金余額後無息返還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權力與責任:

1、乙方享有雅舍產品約定品牌和產品系列的加盟權。

2、乙方須遵循市場規劃,不得出現跨區域的違規銷售行為。

3、乙方必須在區域內以旗艦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傢具商圈展示雅舍的產品,

4、方開設的雅舍專賣店單店面積標准(實際使用面積)如下:標准面積:200平方。 底線面積:150平方。

5、賣場專用於完整陳列和專售甲方授權產品的基本貨品組合。加盟店的選址、店鋪結構、內外裝修裝飾必須達到甲方規定的統一標准,由甲方統一設計,乙方按圖紙進行施工和展示陳列,建店投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價格管理和總體市場管理;甲方推行全國統一建議零售價制度,建議加盟商最終成交價為出廠價順加160%,上下浮動幅度不得超過20%。

7、乙方應盡准確訂購之義務,乙方下達並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為不可撤消的訂單,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予以撤消。

8、乙方應盡正牌經營之義務,不得經營仿冒產品。非經甲方書面同意,加盟店內不得陳設和銷售其它廠家品牌的產品。

9、乙方應進行合理的促銷和廣告行動,積極響應和配合甲方階段性、全國統一聯動促銷活動,以共同提升雅舍品牌在當地的知名度和品牌建設。

10、乙方必須協助甲方維護雅舍品牌在當地市場的形象和美譽度,對於前任經銷商已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需求,以及與銷售相關的遺留問題,乙方有義務協助圓滿解決,對在維護過程中發生的直接材料費用乙方可向甲方做出反饋,由雙方協商決定承擔的方式;

11、乙方在當地市場有雅舍品牌的維護義務,當出現假冒侵權等損害雅舍品牌聲譽的行為時,應予及時打擊並報告給乙方。

12、專賣店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由乙方以自身的名義自行辦理,並由乙方繳納經營過程中的工商行政稅收等一切稅費。

五、特許方/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配合乙方進行市場調研、選址、組貨等,並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提供意見和建議;同加盟商共同規劃當地的市場。

2、授予乙方在指定區域范圍內的雅舍品牌及產品系列銷售專有經營權;

3、在達到雅舍規定的店鋪面積及裝修標准之後,雅舍按當期承諾的支持提供裝修補貼費用或其它公告的優惠政策。

4、提供優質之產品,並持續進行新產品開發,保持產品的綜合競爭力。

5、甲方將對乙方指定的營銷、服務人員無償提供系統專業培訓,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產品知識和經營技術(差旅費甲乙雙方各自自行承擔本方開支);

6、甲方方應按雙方確認的訂單在款到發貨的前提下,保質、按期、按量供應貨品及服務。

7、向乙方提供產品圖片目錄、說明書、手冊等宣傳資料,並協助乙方進行當地市場的推廣策劃;甲方有關產品改進、新品開發、價格調整等信息,將通過書面通知、網頁等形式及時向乙方公告。

8、甲方將根據市場狀況和營銷需求,做雅舍品牌的全國媒介廣告推廣及不定期促銷活動支持。

六、對乙方經營指標的要求: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總購貨額指標(結算價)約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產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於 元。

七、價格及結算方式:

1、乙方作為連鎖專賣店成員享受雅舍傢具統一出廠價。

2、結算方式一律為款到發貨。

3、乙方保證按雙方約定結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則甲方將不予保證供貨;如發生乙方拖欠貨款的情況,甲方有權保留按國家《合同法》的規定追究違約責任,並以欠款額為基數按每天 2 ‰收取乙方滯納金;

5、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往來款項,或通過銀行匯兌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乙方如不按本條款規定操作匯款到非甲方指定賬戶的款項,甲方不予承認和受理,如因此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為完善應收賬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甲方實行每月例行對帳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當月雙方的往來帳清單並傳真給乙方,乙方應在收到對賬單一周之內,採用書面的方式向甲方確認或反饋;如乙方逾期不反饋,甲方視同乙方確認看待;對賬單未能按本條款規定操作導致的往來賬不準確、不清晰或其它經濟糾紛、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品牌使用及維護:

(一)、雅舍標識的所有權和使用承諾

1、所有雅舍artsymen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違反本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2、甲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經甲方批準的戶外廣告、促銷推廣資料中使用各種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冊登記的商號、公司名稱中利用雅舍標識或雅舍分牌標識的全部或部分標識。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使用雅舍標識及其產品分品牌標識。

(二)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的使用規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以此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和雅舍的統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品牌標識時,禁止有以下行為。

a、降低或損害雅舍統一形象,損害甲方商譽或侵犯甲方知識產權。

b、向加盟店職員以外的第三者泄露、傳授甲方的運作規范。

c、直接或間接模仿、盜用雅舍標識、產品分牌標識、運作規范於其它品牌或項目,或引導第三者模仿盜用。

3、招牌、商標、標識的撤除

本協議一旦終止(包括合同期滿和中途

解約),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喪失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必須從建築物和附屬設備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標識以及產品分牌標識。如不主動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產品交付、質量責任

1、甲方訂貨指引中的訂貨周期是通常狀態下的大約交貨期限,並非精確交付日的承諾。除非訂單有特別約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當行為或嚴重過失,甲方不應就產品的一般性遲延交貨承擔補償責任。

2、乙方應負責其已出售產品的維修、換貨或退貨。如屬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3、對於乙方由於進行產品供應、運輸、倉儲或轉售而發生的任何直接的、間接的損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4、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凡因本協議規定之產品的缺陷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而提起的針對乙方的產品責任訴訟和非訴訟,經生效仲裁、判決、調解乙方已賠付的,甲方應負責補償。但乙方應在接到有關賠償請求的通知後48小時內,將該賠償請求書面通知甲方,並應按甲方有關訴訟抗辯或協商解決的指引進行活動。

十、加盟店的轉讓

1、加盟店事先未徵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的經營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轉讓第三者,甲方有權按失效合同處理。

2、如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雅舍認為其已不能再繼續正常經營時,雅舍有權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經營,乙方應以善意、利於加盟店存續經營為原則,積極處理債權、債務和營業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優先接受店鋪建築或接替、承租。具體讓渡價格和租金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保密條款及僱傭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規定必須公開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協議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運作規范、商業秘密及有損於雅舍的情報,並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將不直接或間接地僱傭、以共同投資、合夥等形式使用任何屬於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職員工或解除僱傭關系不滿一年的員工。

十二、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自動終止;

2、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終止,須按提前一個月知會對方;

3、 如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必要時還須追究違約方經濟責任:

(1)乙方完成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年度最低購貨額不足70%,或連續六個月購貨額未能達到年度指標月度平均值的70%;

(2)乙方多次訂貨在發貨期內資金不到位嚴重影響銷售的;

(3)未經甲方或甲方授權人的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在專賣店內銷售其他廠家、其他品牌之產品的,情節嚴重拒不改善者;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導價格政策,發生嚴重擾亂市場行為,對雅舍品牌造成商譽或經濟損失的;

(5)乙方店面形象差不達標,甲方書面要求乙方整改和提升,乙方沒能在要求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內調整改造到位的;

(6)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費者承諾的售後服務標准履行職責和服務,令消費者的滿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譽度受損,導致一個經營年度內客戶在公共媒介上投訴超過3次的;

(7)甲乙雙方正式簽署協議後,乙方在三個月內無法落實場地影響約定的開店速度的,甲方有權按失效合同處理。

4、 如甲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 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訂貨周期訂貨,而甲方多次出現不能按期發貨,嚴重影響乙方銷售的;

(2)甲方多次發貨不對板,或未經乙方同意而強行發貨的;

(3)甲方多次出現嚴重的原廠產品質量問題,而甲方不能按服務承諾妥善解決的;

十三、備注條款:

十四、爭議解決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規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法律適用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等各種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十六、 本協議有效期為包 年,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內不得無故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可協商續簽。

十七、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增訂補充,雙方認可後生效,並視同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xx—xx傢具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㈣ 餐飲品牌加盟商招商代理協議範本

甲方(特許人):地址:電話:乙方(受許人):地址:電話: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許人授權受許人在指定區域進行「_____________」加盟代理和推廣,並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一、宗旨1、特許人依法擁有「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和品牌的知識產權,受許人只有經過特許人的允許,才可以使用「_____________」的名稱、商標、圖案、色彩等受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以下統稱名稱和商標)。2、受許人願意通過使用特許人的運營體系和操橋氏作系統,在接受根據合同條款和在本合同所規定的區域特許開設、推廣「_____________」加盟連鎖門店,銷售特許人相關指定產品。二、受許人的法律地位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獨立的經營者進行其活動。因此,受許人須接受對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經營者,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中獲利。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則州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三、授予的各項權利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1、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和商標的權利。2、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從特許人處獲得技術、商業、法律和經敏盯散營等方面指導的權利。3、在經過核准區域和核准建築物內,按本合同產品專利費及價格體系的約定,經營「_____________」專賣店相關指定產品的權利。4、享有本合同約定區域的獨家加盟代理權的權利。5、享有核准區域內所開設、開拓門店特許使用費(含商標使用費、廣告費)分成的權利。四、區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______省______市作為「_____________」加盟連鎖經營的代理商,享有「_____________」專賣店加盟代理權,向以上地域內推廣、銷售、配送相關指定產品。1、受許人在合同期內,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開設或發展不少於____間專營店。2、在上述規定的任一年度內未完成開店數量的,特許人有權於次年度始在上述區域內引入具有與受許人相同權利的第三方經營、開設、推廣「_____________」加盟連鎖專營店,或特許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許人該合同剩餘時間的代理權。3、在本合同期間,根據市場變化,雙方可協商制定新的門店發展目標或規劃,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後按新的發展目標或規劃執行。4、受許人不得變更或超越授權經營的區域,如違反規定,特許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許人該合同剩餘時間的代理權。五、授權期限1、授權特許經營代理推廣期限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2、合約期滿,特許人將根據受許人的表現,決定是否續約。受許人必須於本同期限屆滿前至少_____個月通知特許人是否續約,雙方不發出續約通知將終止本合同。六、裝修及設備要求1、建築物裝飾特許人不與受許人所代理區域內的加盟店簽訂裝修協議,由加盟店直接按照統一設計與裝飾公司簽訂門店裝修合同。2、受許人在本合同核准地域開設的門店實用面積不得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且店址均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3、門店設備由受許人按清單報與特許人,由公司總部統一配送安裝。七、品牌形象與管理1、店鋪的形象受許人須按照「__________」和運營手冊中所描述的標准來監督、維護所轄區域內各門店的裝飾、設備以及外觀;當其不符合要求時,受許人有義務督促各門店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對店鋪進行重新調整和裝修,包括更新老化的設備。2、受許人及其雇員要對客戶及所轄區域內門店提供及時、禮貌、友好、有效的服務。並對顧客以及公眾保持最大程度的誠實、公平以及遵守道德上的准則。3、受許人同意執行和監督開設的門店符合特許人在運營手冊中所設立的以下條款:(1)正確的采購、陳列、儲存、銷售商品的方法和程序;(2)店鋪的安全、維護、清潔、運行和外觀;(3)受許人及其雇員統一形象及外表;(4)對所有名稱與標志的使用;(5)運營時間的保證及對運營資金的保持;(6)對於標牌、商標、海報、陳列、標准配置以及相關產品的使用;(7)作為特許人認可的受許人以及受其管理下店主證明的使用;(8)受許人選擇投放廣告的內容、風格以及媒體的審批;(9)店內陳列或出售商品的來源、種類和牌子的標注與陳列;(10)受許人所保持的最低限量的庫存保證;(11)特許人許可的禮物、贈券或者當地的促銷活動的開展;4、監督受許人應嚴格執行特許人的關於「__________」門店和推廣的各項規章制度與政策,承擔其所代理區域內各門店的經營、衛生等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監督其所授權區域內各門店的經營、裝修、名稱和商標標識的使用、營業人員的管理、培訓、服務規范均要符合特許人的要求,對門店的違規行為及時通知糾正或向特許人提出處理建議。八、人員培訓和聘用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後續的培訓:1、在任何活動開始前,受許人及其職工必須接受特許人的相關培訓或指導,受許人應熟悉各種條款以及技術、商務和管理程序。同時受許人有義務將上述內容及方法傳授給所轄區域內各門店中的有關人員。2、在本特許有效期間,由受許人安排其雇員和所轄區域內各門店中的有關人員參加。日期和地點由受許人決定。3、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九、食品衛生安全1、受許人有義務監督其遵守本合同規定開設或發展的門店,在門店簽約後必須自費申領由當地政府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營運門店店必備的證照。2、受許人對食品、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食品調配設備發現有異常情況或者存在疑慮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上報特許人,經特許人確認或處理後,恢復正常或消除疑慮後,方可正常使用,否則因此造成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或糾紛的,受許人承擔所有損失與法律責任,且特許人保留追究受許人因此而造成特許人相關經濟損失的權利。3、不管任何原因致使受許人管轄區域內各門店發生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或糾紛的,受許人必須在事件發生後及時通報(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特許人,且受許人必須立即妥善安置涉及人員,否則造成特許人名譽和相關經濟損失的,特許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作為違約金受許人所繳納的所有費用不予退回,且保留追究受許人因此而造成特許人相關經濟損失的權利。4、所有產品必須在保質期限內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產品受許人必須銷毀處理,如受許人因銷售過期產品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糾紛的,特許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作為違約金受許人所繳納的所有費用不予退回,受許人承擔所有損失與法律責任,且特許人保留追究受許人因此而造成特許人相關經濟損失的權利。十、管理費及其他費用1、受許人符合本合同所述開設的門店,開業前必須與特許人另行簽署《特許加盟合同》,且特許人每店收取特許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年,如發生受許人多收、瞞收、上報虛假金額等行為,特許人有權拒絕承認門店的合法地位,且特許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許人代理資格,特許人方有權重新選擇該地區的代理商,並保留追究受許人造成特許人相關經濟損失的權利。上述門店,如為受許人開設的直營店,受許人開設每間直營店須支付給特許人特許使用費現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上述特許使用費(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店),匯入特許人指定賬號。2、受許人支付給特許人的以上費用,受許人必須以轉帳或現金的形式向特許人繳納: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受許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4、根據市場和發展的需要,特許人有調整收取門店特許使用費、履約保證金、管理費、商標使用費、廣告促銷費的權利。十一、特許人的權利和義務1、特許人是名稱與商標持有人,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2、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1)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標准在內的說明;發展業務所需准備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示範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范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就受許人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2)向受許人提供優質的產品方案,並對產品的品質負責。在銷售、儲存過程中,若因受許人原因導致產品質量責任,應受許人方承擔。十二、受許人的權利和義務1、特許人按本合同所述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名稱與商標的權利。2、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本合同規定從特許人那裡獲得的專有技術。3、受許人及其員工應參加按本合同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4、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的建議和他在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5、受許人不得向特許人核准區域外的特許人的第三方供貨,否則特許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許人代理的資格,受許人已繳納的所有費用不退回,並且特許人有權重新選擇該地區的代理商。6、「__________________」門店使用的所有紙杯、塑料袋、工衣等用品。門店必須配備的全部用品及設備必須從特許人處購買。否則特許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許人代理資格,受許人已經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及加盟費不退回,並且特許人有權重新選擇該地區的代理商。7、受許人有義務監督所代理區域內所有「__________________」門店不得銷售特許人指定商品以外的一切其他產品,按照特許人提供的配方進行產品配製,從特許人或特許人書面指定的廠商處購買原材料。受許人對加盟店的違規行為應及時通知糾正或向特許人提出處理意見。8、受許人一旦發現侵犯或濫用特許人商標,商業名稱或者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的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特許人。9、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十三、續約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受許人在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享有合同到期後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約的權利:1、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比較重大的違約行為。2、已經向特許人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3、提前____個月書面提出續約申請。4、如受許人於本合同期滿後不再續約或合同期限內放棄履行本協議,須在本合同到期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受許人在收到特許人的回復後的一個月內,將區域內所有「________________」門店的相關資料移交給特許人。5、如受許人於本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不表示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提出書面要求,特許人有權視受許人自己放棄優先續約的權利,特許人有權選擇另一方替換受許人為該區域的代理商,且受許人在收到特許人的通知後的一個月內,必須將該區域內所有「________________」門店的相關資料移交給特許人;受許人必須於本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內將原代理區域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專營店移交給特許人授權的另一方管理,需無條件配合特許人、特許人授權的另一方辦理、完成移交所需的一切相關的法律程序、文件。十四、爭議解決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十五、其他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甲方(簽章):合同簽署人: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地點:乙方(簽章):合同簽署人: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地點:

㈤ 加盟品牌公司合同怎麼進行簽署

越來越多的人都會選擇加盟一些店鋪來實現自己創業的夢想。同時在自己的經濟方面也會有很大的緩解,但是我們在加盟之前應該怎樣進行簽署合同和協議呢?今天我們就來說一下加盟品牌公司合同應該怎樣進行簽署。首先我們要看他的產品以及產品質量的商標,是否符合規范,任何一個比較成熟的品牌公司,他都會在這方面有很規范的一個范圍,而且他在國家部門都會查到他的這個商標,所以我們在選擇之前一定要看他的商標是否符合規范,而且我們在簽署合同的時候比較重要的,就是合同的年限,合同的年限取決於我們跟他合作的時間長短。
而且在簽署合同的時候,我們一定要確定好簽署的時間已經結束的時間,應該提前多長時間,再去跟品牌公司簽署和續約合同,這個是非常重要的,防止以後在合同到期的時候,發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那麼第三個就是在我們開店的時候總部會為我們提供哪些幫助。這個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因為任何一個加盟商在整個的經營和管理的過程當中,由於自己是第一次加盟沒有過多的經驗,我是自己在裝修以及貨品方面沒有特別充足的經驗,導致很多的加盟品牌在一開始做的時候有很多的麻煩這種情況發生,所以我們在簽署的時候一定要咨詢一下,我們的品牌公司看是否給我們提供什麼樣的幫助這種幫助是需不需要繳納費用的,以及這種幫助時間界定是什麼樣的一定要進行提前咨詢清楚,這樣才能夠使我們在加盟之前更加有安全感,以及在過後經營的時候更加有一些堅強的後盾。雖然現在很多的加盟品牌做得還是非常成熟的。
但是我們在整個的運營和管理過程當中,一定要跟我們品牌公司及時進行溝通,防止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而且加盟品牌公司的合同簽署,如果合同不是特別明白的情況下,我們也可以適當的咨詢一下,法律部門也可以為我們提供一些幫助。

㈥ 連鎖經營的加盟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特許連鎖經營合同是規范特許人和加盟商之間權利、義務的重要法律文件,簽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加盟商的主體資格
許多特許總部在簽定合同時將加盟者表述為某某公司(特許盟主名稱)某某連鎖店,筆者認為這是不規范的,因為簽定合同時該連鎖店尚未成立,不具有企業資格。故加盟者應表述為個人姓名或法人單位名稱,在合同中述明,允許加盟者在某地開設連鎖店,擬開設的連鎖店名稱為某某公司(特許盟主名稱)某某連鎖店。同時約定擬登記的特許企業性質,如是個體工商戶還是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
2、雙方關系的表述
在特許經營合同中應約定:合同雙方為各自獨立核算單位,只屬於許可人和受許人的關系,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系。同時應約定,加盟者使用的商標、商號、商譽和經營管理技術歸特許盟主所有。
3、知識產權保護條款
在合同中應對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域名保護作出明確約定。例如,可作如下約定:「甲方是某某商標的合法所有人,特許企業應保證遵守總部管理體系,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擅自製作和使用與某某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標識。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它國家、地區提出與某某(特許企業商標名稱)相同或與之相類似的文字、拼音、圖形或外文名稱的網路域名或商標的注冊申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某某商標、經銷某某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譽的任何活動。」
4、逾期付款違約金約定應合理
有的特許盟主在特許連鎖經營合同中約定,加盟者逾期支付加盟費、權益費等費用的,特許盟主按加盟者逾期付款額每日加收10%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滯納金)。筆者認為不妥,每天10%,十天就翻一倍,如果逾期幾個月就翻數倍,有可能顯失公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那麼約定多少為妥呢,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筆者認為,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款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借款利息的四倍的有關司法解釋,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在四倍以下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如目前人民銀行規定的標准為每日萬分之三,則可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每日1‰。

㈦ 簽了加盟合同可以解除嗎

合同當事人 簽訂了加盟連鎖合同後,雙方可根據實際情形解除該合同。這包括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解除合同 的情形。該類特許經營加盟連鎖 民法典 律關系,應當約定加盟人有一定時間的單方解除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 的效力】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 違約責任 ,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後, 擔保人 對 債務人 應當承擔的 民事責任 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 擔保合同 另有約定的除外。

㈧ 連鎖店加盟合同怎麼寫

甲方(特許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加盟章程經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專營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區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系,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審查,對於不利於甲方形象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接受特許專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市 縣(區)的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2、乙方在 市 縣(區) 按甲方的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形象標准進行布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20%。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布置及廣告宣傳。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7 日內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一星期的工作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
4、甲方所擁有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經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書(調入單),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訂貨金額¥: 以上當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
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調入單)不符或有質量問題,可在收到貨物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當地配送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甲方每個季度都會按乙方的經營業績向乙方提供新系列產品讓乙方根據經營場所的空間選擇銷售,由乙方選擇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anyway」商標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逾期交納保證金,本協議順延生效。
五、協議期限、續簽、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續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雙方協議未終止前,甲方如中斷供貨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許專營權,乙方有權經法律途徑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anyway」商標標識、圖案、授權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轄市內,甲方有權按市場需求設立其他加盟商和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委託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的供貨、調貨、檢查及服務行為視同為甲方行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種市場預測資料不能作為本合同的依據及相關事項或補充條款,僅僅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㈨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