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原來加盟了一個小吃點,現在要自己做,換招牌,不換營業執照可以嗎
營業執照問題,要看營業執照上寫的是不是當時加盟的品牌相關名字,這個具體最好到當地工商注冊機構咨詢。
經營內容問題,很明顯侵權了,如果加盟總部知道的話,完全有理由起訴,建議加上自己的東西,酌情變動一下。
② 我的加盟店面大了,想讓一半店面給別人做其它品牌,可以嗎
可以的,不是把品牌給別人銷售是沒問題,店面是你的不影響到品牌和合同是沒事的
③ 我加盟了一個店,我可以開分店嗎
可以。加盟店本來就是分店形式,由總店授權管理。做地區性代理,在區域內隨便你開多少家店。
加盟商回去後如需要另開一家店,是可以向總部申請的,加盟商的成長預示著公司品牌的成長,公司會強力支持,但必須控制一定的經營范圍(一般在1-2公里開外)。例如以自己的名義是可以開若幹家武漢鴨脖店的,是不會針對增開的武漢鴨脖店收取任何費用的。
加盟費是一次性的,也是不退的,開分店或者續約都不要重交加盟費,不過有的成熟品牌開分店可能會收品牌管理費或者分店保證金,當然這種品牌都是那種市場服務支持很完善的公司。一般來說開分店,只要不佔用總部有額外的資源的話沒有任何費用的。
④ 加盟店可以注冊自己的商標嗎
法律分析:加盟店不可以注冊自己的商標,按照規定,加盟店不能又注冊商標又加盟。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⑤ 已加盟奶茶店,但自己又開了一個原品牌的分店,是否存在知識產權侵權問題求助解答
其實你是有侵權的 因為每一個加盟協議和合同都會規范到你的范圍 比如說會規范你的店規模還有開店數目 你拿到的只是單店加盟權 每拿一個只能開一家店 任何加盟品牌都是這樣的 在品牌持有公司為授權的情況下私自加開新店 其實已經違約了 他們肯給你提出這樣的條件 其實已經很好了 你完全不用理會原來那個人 但是奶茶總公司的要求還是可以考慮一下的 跟他們說一下條件減免 還有未來代理權的問題就行了
⑥ 餐飲加盟店轉讓後還能使用該品牌嗎
不能,轉讓的是房子而不是品牌。簽訂加盟協議的雙方有變化,所以無法使用該品牌。如果認為品牌較好,可以簽訂新的加盟協議,這樣就不會有糾紛產生了!
⑦ 開加盟店是不是只可以做他們公司的產品,不可以做自己的東西
加盟商一般會要求你只做他們的產品,具體到上面還是看你與其合同所描述,並不是每家都一樣。謝謝
記得採納啊
⑧ 品牌加盟店是否可以經營其他產品
這個不一定,有些品牌要求只能經營本品牌產品,有些對這個沒有明確規定。
⑨ 開一家加盟店,最後若不再繼續加盟,而是創造屬於自己的品牌,後續工作該怎麼做加盟權利金是否可以終止
直接終止,當你這要看合同是怎麼規定的,提前終止有沒有違約金或者其他附帶責任,如果沒有直接解除。你要先把合同在仔細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