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品牌加盟 » 加盟店幹掉品牌商
擴展閱讀
蹺腳牛肉麵加盟 2025-05-25 19:44:06
信陽紅房子蛋糕店加盟費 2025-05-25 19:44:03

加盟店幹掉品牌商

發布時間: 2021-05-26 18:02:27

❶ 你好!我加盟了一個店,但他們的牌子並沒有注冊任何的商標,那加盟合同可以算做無效嗎,加盟費可以退還嗎

這個和商標沒有什麼太大的關系,要看你們當時加盟合同雙方協定的內容。如果合同中約定了他們許可你使用商標,但是現在他們根本沒有商標的話,那就算合同欺詐,可以是無效合同,就可以要求退加盟費,但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商標的問題,那就不太好說了。

❷ 一個品牌不大,加盟店能把它做大嗎

每個品牌一開始生產出來都不可能很有名氣。剛做出來都是靠加盟商去幫他們做大。所以一般剛出的品牌不需要太多加盟費用 。但是等品牌已經做大做好拉。那加盟費用也就大拉。

❸ 公司倒閉品牌賣了,合同沒到期原加盟商是否有權繼續經營原有品牌

你好,不可以的,需要另簽。

❹ 加盟店拖欠員工工資,品牌商該不該承擔責任

加盟店拖欠員工工資,品牌商該不該承擔責任

如果加盟店與品牌商經濟賬目合並的,進貨來源與經營利潤及各項費用開支都統一由品牌商管理並且承擔的,這樣的話,品牌商應該承擔拖欠員工工資的責任;如果加盟店經濟賬目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品牌商就不需要承擔責任,加盟店拖欠員工的工資就應該由加盟店承擔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給職工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國家政府現在有法律規定「拖欠工資的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超過三萬元或者超過十個人的屬於嚴重違法犯罪,嚴重的要判刑關進牢獄。」、「企業應簽訂勞動協議合同,並且給每一位打工者工人員工繳納社會保障費(五險一金)」,「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企業可委託銀行發放農民工工資。」,企業必須按照約定發給工資,否則,政府執法部門會依法嚴格處罰違法的企業。私人老闆僱工,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按時付給民工員工農民工的工資。私人老闆拖欠工資同樣屬於違法犯罪,政府會依法嚴格處理處罰。

第一步應該爭取協商解決,可以直接找企業法人代表、企業老闆、財務部門、財務經理。能協商解決最好,如果協商不合理,就向當地的政府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告發(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勞動局裡的勞動仲裁科、工商管理局、建設局、法院、檢察院、監察部、12345投訴熱線電話、12348法律援助熱線電話,都可以,會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幫助的)記住:一定要有事實證據,比如:協議合同、有關拖欠工資和索要工資的錄音、視頻錄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記錄、上班勞動工作的視頻錄像、各種各樣的文字材料資料,微信、簡訊,電腦上網頁裡面的信息、知情人、證明人,等等,都可作為事實證據。如果一時沒掌握事實證據,或者事實證據的數量不夠多,應該可以想辦法取到足夠的事實證據,以便通過投訴舉報告發等等法律途徑解決索要被拖欠的工資。如果老闆態度凶橫,應該打電話119報警、投訴舉報告發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態度凶惡,或者向公安局派出所投訴舉報告發,因為打工者做到工作任務之後,工資就已經屬於打工者自己的錢財,老闆拖欠打工者工資其實如同欺詐、騙取打工者的錢財一樣,可以報警投訴,要求警方幫助。

❺ 加盟商的合約到期了不想再續約 但是店面還是開著的。總部沒權利撤銷我品牌權

不續約就沒有權利用人家品牌

❻ 請教:一個品牌有權禁止加盟商在淘寶開店嗎 我們公司總部就說不讓,但總部給我們建設了微信商城。

有沒有權,要看具體的加盟代理合同中是怎麼規定的。

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的。品牌商要維護市場,一般會在合同中明確經營的區域,禁止跨區經營。在線上(淘寶)開店,這樣同樣會擾亂市場,造成各地的供應商之間形成內耗,導致價格戰,品牌形象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多數情況,即便是線下品牌,想要入駐線上開店,產品上會做一些區分,線上專供。產品型號規格和線下會有所不同。

❼ 不加盟開品牌店被查到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如果你說的品牌供貨商只採取加盟方式經營,是沒有加盟就經銷這個品牌商品,則屬於商業侵權,如果供貨商出去代理或連鎖經營方式,你沒有獲得授權就經銷,也是屬於商業侵權,只有供貨商既沒有出去加盟方式也沒有出去代理連鎖方式,是採用批發方式經營,你通過批發進貨,加價零售,才不是商業侵權,商業侵權是要沒收經銷商品並罰款的

❽ 加盟店被起訴的話會連累到這個品牌么

1、名氣、商譽的區別:
加盟店本身已積累了一定的名氣、商譽,這也有利於新店迅速打開市場。而自己開店等於從零開始,名氣、商譽都是零。
2、投入精力、人力方面的區別
加盟店,只要前期把店凱起來,招聘到合適的店員,加盟商完全可以當「甩手掌櫃」。而自己開店,進貨渠道等都要自己親力親為。這時就沒有什麼加盟商來協助你,都要靠自己摸索解決。
3、費用的投入方面:
開加盟店的加盟費是一筆少不了的費用,自己開店則省下了這筆錢。
4、進貨渠道的區別:
加盟店的進貨渠道都是總部確定的,在價格定位上很難有周旋的餘地。自己開店就沒有那麼多限制,自己也能自由選擇進貨渠道,有效控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