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般加盟開店的話加盟費是一次性收取還是說有年費
加盟費的支付主要為了品牌與加盟商的加盟合同約定,
一般情況下加盟屬於品牌經營方式,是一種授權經營方式
而授權是有期限的,所以在加盟合同里約定的加盟期限內是一次性繳納加盟費的,
授權期限以後如果還要經營該品牌就要再繳納加盟費的
口水雞排的費用是一次性收取,沒有年費
❷ 金融加盟合同書包括哪些內容
一般暴扣加盟期限,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加盟費用,收益分配,支付方式等。 合同要點 服務項目及其費用 1.合同應詳細列明特許者提供服務的項目 2.有無隱藏不可預見的費用? 合同期間 1. 期限長短有無明確? 2. 期限是否和租約配合? 合同延續 1. 期滿後可否續約? 2. 續約有無條件?若有,條件為何?是否詳細明列? 加盟金、權利金及其他款項 1. 加盟金到底包含哪些項目? 2. 其包括開張時的存貨或新貨嗎? 3. 多少自備款可開始營業? 4. 是否須繳納定期權利金?如何計算?如何給付? 5. 特許者是否提供記帳、報稅等服務?如有,是否須額外繳交費用? 6. 是否必須加入合作廣告計劃?其費用的分攤如何計算?特許者提供哪些產品或促銷服務? 商圈保護 1. 合同有無授予獨占區域? 2. 獨占區域是否在有些目的或營業額達到某種標准即終止? 采購生財器具 1. 是否所有的生財器具都必須向特許者購買?其價格及條件是否合理? 2. 特許者是否提供貸款? 選擇地點 1. 特許者是否協助選擇地點? 2. 誰對地點的選擇作最後決定? 3. 裝修藍圖是否由特許者提供? 4. 有無定期重新裝潢及翻新的要求? 5. 如須申請更改建築使用執照,誰負責提出申請及負擔期費用? 6. 租約條款約束? 教育訓練 1. 特許者是否要求加盟者參加訓練課程? 2. 有無繼續教育及協助? 3. 是否持續性的提供加盟者員工訓練的配合? 4. 是否要付費用?費用多少? 財務協助 1. 特許者是否提供財務協助或協助尋找貸款? 2. 如有提供財務協助或貸款,其條件是否合理? 3. 特許者是否提供緩期付款的優惠? 4. 有無 抵押 ? 采購對象限制 1. 合同是否要加盟者只能向特許者購買所需的貨品?或只能向特許者指定的廠商購買? 2. 如有,其價格及條件是否合理? 限制營業范圍及販賣之物品 1. 合同是否對所購賣物品的項目有所限制? 2. 限制是否合理?如須賣其他物品,有無須特許者同意的申請步驟及程序? 競業禁止 1. 合同是否限制加盟者在約滿或轉讓後,不得從事同類型的商業行為? 2. 如有,其期限及區域是否合理? 會計作業要求 1. 特許者是否提供薄記及會計的服務? 2. 如有,是否需額外收費?其收費是否合理? 客戶限制 1. 有無限制客戶對象? 2. 如售出超越授權的地區,有無懲罰條款? 廣告促銷計劃的配合 1. 廣告是地區性或全國性?其費用支付方法? 2. 如地區性促銷是加盟者自理,特許者是否提供過去經驗與協助規劃的服務? 3. 特許者是否提供各種推廣促銷的材料、室內展示海報及文宣品等?有無另外收費? 4. 加盟者是否可自行策劃區域的促銷?如何取得特許者的同意? 違約條款 1. 何種狀況視為違約? 2. 違約項目是否屬加盟者能力范圍所能控制的? 3. 其訂定項目與核實標準是否合理? 通知條款 1. 若違約,特許者是否有義務以書面通知加盟者延期並更正? 2. 其期間有多長?是否足夠? 違約後果 1. 違約時,特許者採取何種方式因應? 2. 特許者是否可以直接取消該連鎖加盟契約? 3. 有無 違約金 條款?金額多少? 合同終止 的處理 1. 特許者是否有義務購買加盟者的生財器具、門店租約及其資產? 2. 處理費用如何歸屬? 3. 處理期間多少?是否足夠? 加盟者轉讓的權利 1. 加盟者是否可於契約轉賣門店資產? 2. 加盟者是否可於轉賣時,同時轉讓加盟合同?或特許者有義務與承買者簽訂新合同? 3. 特許者是否有權核准或拒絕轉賣,其權利是否合理? 4. 租約可否轉讓? 5. 特許者是否有權核定承買者的資格?其資格如何認定? 6. 是否須付給特許者部分轉讓費? 特許者的優先承購權 1. 合同中有無明示何種情況下特許者可承購? 2. 其承購價格由誰評估?商譽及凈值是否列入考慮? 3. 加盟者求售時是否有義務先向特許者求售? 以上就是金融加盟合同書包括哪些內容的問題,需要我們注意的是,在加盟時,要充分考慮好自己的資金投入及承擔能力,避免遭受損失
❸ 連鎖店加盟合同怎麼寫
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範本) 加字第 號 甲方〈特許方〉:nnnn連鎖機構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nnn」商標及所代理和「nn」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經營加盟協議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地域、期限使用「nnnn」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系,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nn」商標及所代理和「nnn」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nnnnn 」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於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省 市 縣(區)的「nnn」字型大小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2、乙方需在 省 市 縣(區)按甲方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標准進行布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自理;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人民幣 元。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nnn」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布置及廣告宣傳,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招牌費人民幣 元,區域廣告費人民幣 元;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每年需向甲方支付名稱使用費人民幣 元,並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2、3項合計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 日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 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乙方所支付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4、甲方所擁有的「nn」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需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下月的月度訂貨計劃書,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貨款、運費、保險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不符,可在收到貨物後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為出廠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由甲方提供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nnn」商標及其代理和「nnn」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逾期交納保證或名稱使用費等費用,則應向甲方賠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整。 五、協議期限,繼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繼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繼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nnn」商標標識、圖案、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❹ 漁人傑加盟開店流程具體是什麼
您好,一般來說漁人傑的加盟流程只需要按照官網上的步驟申請就可以,我們先簡單地為您介紹一下:
客戶洽談:線下雙方溝通意向,互相審核考察,審核加盟商經歷、資金、選擇的店面位置、現有團隊等;
申請經營權:充分了解並認同漁人傑魚米飯的經營、管理模式,確定加盟意向,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
確定區域/簽訂合同:加盟商確定建店區域,達成友好的合作意向,雙方簽訂加盟合同;
選址培訓:由開業籌備組專人進行選址培訓,幫加盟商了解選址的重點和如何找位置;
評估裝修:評估裝修是否符合施工圖,是否能按照規定工期完成;
督導驗收:根據施工圖在裝修群驗收門店的裝修及工期進度情況;
盛大開業:拓渠道,做傳播,社區拜訪,聚焦品牌勢能。
上面為您介紹的就是漁人傑的加盟流程,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❺ 如何分析加盟合同
我國在連鎖經營領域內開始實施《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特許人應當擁有至少兩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違反此項規定,最高可被處以50萬元罰款。
對特許加盟欺詐起到監管作用的還有「特許人備案制度」。《條例》規定,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並及時更新。逾期不備案的最高罰款10萬元。
但在連鎖經營市場上,魚龍混雜的局面仍在持續,普通的中小投資人很少有人知道《條例》中「兩店一年」和備案的規定。如果不經過細致調查,貿然將錢投入進去,最後血本無歸的可能性極大。
三大手段誘騙投資人下水
經過業內人士歸納,不法公司詐騙投資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招:
提供廉價積壓產品 許多投資人在公司考察時,樣板間里的樣品都是真正的高檔產品,而當繳納了加盟費和高額的首期貨款後,公司提供給投資人的卻是從批發市場里淘來的積壓貨,價值遠遠低於貨款。
為了讓投資人知難而退,合同中一般會有一個重要內容:一年內必須購進一定貨物(價格多為數十萬元),否則就屬違約。而當投資人發現產品滯銷時,必然不會繼續進貨。於是,如果最後投資人索回加盟費不成,表示要告上法庭,公司會立即威脅:「按照合同約定,你首先要承擔違約責任。」
統一裝修收取高額裝修款 大多數「加盟」合同中對店面形象有著統一要求。公司要求,為了保證風格一致,店面裝修需要由公司負責,但裝修款自然要由投資人承擔。於是,僅裝修款一項,投資人就要額外承擔萬元至數萬元不等。
收取高額押金找碴兒不還 有的公司聲稱免掉加盟費,首批貨物也免費提供,只是要按照提供貨物的價值收取押金,後期會按照進貨量逐步返還。但是,往往價值千元的貨物,公司收取的押金多達萬元,此後提供的貨物也是質次價高,根本不可能正常銷售,逼得投資人不得不違約,公司於是可以堂而皇之扣住押金不予返還。
律師建議
不管多遠都要實地考察
昆鼎律師事務所程緯律師說,在通常情況下,這些專門誘人上當的公司一般都有合法身份,其品牌也都經過合法注冊。他們提供的合同頗為相似,都能用嚴謹的語言將公司應該承擔的責任化解於無形,而投資人卻是僅有繼續掏錢的義務,享受不到任何實質的權利。即使最後真的被人告上法庭,公司也有理由聲稱「這是合同糾紛,不是詐騙」。
「這種公司的目標多數都是外地人,而且越遠越好,一般不會發展本地人。這樣,一旦真的進入法律程序,一個有家有業的普通投資人,根本不可能長期耗在北京打官司。」程緯說。
程律師說,為了盡可能避免上當,投資人至少應在投資之前,實地考察所要投資的公司的真實經營情況:
首先,觀察其他加盟者所經營的店面的現狀,為穩妥起見,最好能多去幾處,而且不要暴露自己即將投資的身份;
第二,無論公司所說的生產企業是在廣東還是福建,盡量去實地考察;
最後,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咨詢該公司情況,詢問是否曾被其他投資人投訴。
❻ 以個人名義簽訂加盟協議
法律分析:是可以以個人的名義來加盟的,但是需要和品牌方進行溝通,品牌方同意後雙方簽訂合同,合同訂立後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❼ 保險超市代理加盟合同
保險超市代理加盟條件:
1)、投資者是具備獨立經濟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
2)、投資者認同並接受所加盟保險超市品牌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願意與品牌保險超市簽訂長期的合作協議,並願意維護保險超市的品牌形象;
3)、投資者信譽良好,身體健康,品行端正,擁有豐富的資源與人脈;
4)、投資者具備現代化的管理意識,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事業中來。更多信息,請關注中國特許經營第一同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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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連鎖店加盟合同範本
合同樣本如下:
甲方(特許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加盟章程經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專營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區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系,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審查,對於不利於甲方形象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接受特許專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市 縣(區)的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2、乙方在 市 縣(區) 按甲方的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形象標准進行布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20%。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布置及廣告宣傳。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7 日內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一星期的工作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
4、甲方所擁有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經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書(調入單),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訂貨金額¥: 以上當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
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調入單)不符或有質量問題,可在收到貨物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當地配送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甲方每個季度都會按乙方的經營業績向乙方提供新系列產品讓乙方根據經營場所的空間選擇銷售,由乙方選擇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anyway」商標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逾期交納保證金,本協議順延生效。
五、協議期限、續簽、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續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雙方協議未終止前,甲方如中斷供貨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許專營權,乙方有權經法律途徑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anyway」商標標識、圖案、授權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轄市內,甲方有權按市場需求設立其他加盟商和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委託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的供貨、調貨、檢查及服務行為視同為甲方行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種市場預測資料不能作為本合同的依據及相關事項或補充條款,僅僅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❾ 品牌加盟合夥人合同由誰簽字
本身,以及加盟店的店住。
加盟就相當於和別人合作做生意,所以由合作雙方簽字就可以了,因此應該是本人和加盟店的店主一起簽訂合同。